新邵林业局度林业项目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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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上级资金
县级工作经费
备注
1
湘财预[2010]250号
育林基金转移支付
144.00
2
湘财预[2016]25号
2016年国有林场改革省级补助资金
55.00
岱山27万
3
湘财预[2016]88号
2016年第二批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
20.00
精准扶贫
4
湘财预[2016]102号
2016年森林禁伐省级补助资金
28.00
国有林场
5
湘财农指[2015]224号
提前下达2016年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662.90
5.00
6
湘财农指[2015]266号
提前下达2016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
942.17
7
湘财农指[2015]307号
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支出
926.19
8
湘财农指[2015]308号
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第一批)
100.00
9
湘财农指[2016]22号
下达2016年省级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
11.00
森林公安
10
湘财农指[2016]23号
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第一批)
105.00
11
湘财农指[2016]26号
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
22.00
12
湘财农指[2016]34号
2016年第一批林业专项资金(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补助)
13
2016年第一批林业专项资金(世行贷款湖南森林恢复和发展项目配套)
16.00
14
湘财农指[2016]70号
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公共管护支出(中央财政)
15.00
15
湘财农指[2016]77号
2016年省级楠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60
16
湘财农指[2016]78号
2016年省级油茶产业发展资金
41.96
17
湘财农指[2016]101号
2016年省级林区道路建设专项资金
54.00
18
湘财农指[2016]139号
2017年第三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省级)
35.96
19
湘财农指[2016]140号
2016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
森林公安
20
湘财农指[2016]160号
2016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
30.90
21
湘财农指[2016]167号
2016年中央财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林业管护费补助
248.00
22
湘财农指[2016]168号
2016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资金(第二批)
19.00
23
湘财农指[2016]179号
2016年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资金
12.37
龙山1万、大形山4.21万、岱山7.16万
24
湘财农指[2016]180号
2016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
52.44
25
湘财农指[2016]181号
2016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第二批)
26
湘财农指[2016]182号
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第二批)
21.00
27
湘财农指[2016]184号
2016年省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大形山防治5万(省级)
28
湘财农指[2016]187号
201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
29
湘财农指[2016]195号
2016年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
53.00
大形山6万;
岱山26万,龙山21万
30
湘财农指[2016]199号
2016年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
31
湘财农指[2016]203号
2016年“裸露山地”造林专项资金
50.00
32
湘财农指[2016]204号
2016年第二批林业专项资金(候鸟保护站)
33
2016年第二批林业专项资金(林业科技进村入户)
林业要素办
34
2016年第二批林业专项资金(林木种质资源清查)
2.00
35
湘财农指[2016]206号
2016年第三批林业专项资金(森林防火)
10.00
森林公安10 万元(省级)
36
2016年第三批林业专项资金(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3.00
13.00
37
2016年第三批林业专项资金(森林公园和贫困林场补助)
国家森林公园10万
38
2016年第三批林业专项资金(林下经济)
25.00
39
湘财农指[2016]207号
2016年第五批林业专项资金(秀美林场)
40
2016年第五批林业专项资金(面上造林)
2.20
41
2016年第五批林业专项资金(古树名木、义务植树和花卉产业培育)
3.68
42
2016年第五批林业专项资金(林产工业建设专项)
43
湘财农指[2016]223号
2016年度第七批林业专项资金
44
湘财农指[2016]225号
2016年第八批林业专项资金
94.00
45
湘财农指[2016]226号
2016年现代林业特色产业园资金
46
湘财农指[2016]229号
2016年第六批林业专项资金
45.54
47
湘财农指[2016]230号
2016年度林业生产救灾资金
苗圃补植5万,大形山林路维护10万
48
湘财建指[2016]72号
2016年度林路养护资金
36.00
大形山5万、龙山8万
49
湘财建指[2016]91号
2016年林业基本建设补助资金
50
湘财建指[2016]316号
2016年草原防火等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大形山林场
51
世行项目
411.65
世行指挥部411.65万元,财政利息15万元
52
新财预[2016]6号
四边五年
510.00
指挥部
53
封山育林
300.00
54
危旧房改造
4.00
55
林改工作
56
林产品质量
57
测土配方、湿地调查
58
林地规划利用
59
筱溪国家湿地公园
30.00
60
森林消防队
104.00
61
森林防火
38.00
4752.56
1114.00
鉴于精准扶贫资金由县扶贫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使用以及部分林业项目直接拨付到各国有场圃、森林公安及岳坪峰国家森林公园等预算单位,故本次绩效评价未纳入,合计资金831.69万元。
上述资金以及“四边五年”510万元、世行项目资金426.65万元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项目单位,共计1768.34万元。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项目:
2016年上级下拨我县公益林补偿管护资金1625.05万元,其中:
省级财政部门预算补助资金698.86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26.19万元;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公共管护支出(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项目15万元;
县级配套兑现工作经费5万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经济补偿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或“一卡通”存折打卡发放到单位和林农;
公共管护支出资金全部用于全县护林员护林工资、森林防火预防与扑救、病虫害及有害生物防治、生态公益林监测、宣传等工作;
兑现工作经费用于乡镇林业站公益林核查兑现工作开支。
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管护公益林管护面积100.8132万亩,其中:
省级公益林31.041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69.7716万亩,共涉及15个镇乡三个国有林场一个国有苗圃。
县级配套兑现工作经费全部用于各乡镇林业站兑现工作开支。
通过有效生态管护,促进我县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改善生态,美化环境。
2、国有林场改革项目:
2016年上级拨到我局国有林场改革省级奖补资金28万元。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林场改革的政策扶持,出台了《新邵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将我县现有的3个国有林场均定性为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437名,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5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242名。
坚持公益和生态优先理念,把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作为国有林场经营的目标,按照分类指导、因场施策的原则,建立“收支两条线”的财政管理体制,实行部门预算,构建财政支持国有林场发展的长效机制。
3、育林基金转移支付:
2016年上级拨付我局育林基金转移支付144万元。
该项目资金用于基层林业站、竹木检查站稳定和发展。
基层林业站、检查站是各项林业工作的“落脚点”,国家林业政策、林业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保护和造林绿化任务要落地生根,最终要依靠林业站、检查站的一线工作来实现。
通过转移支出,有效推进我县林业事业发展。
4、完善退耕还林项目:
2016年上级拨付我局完善退耕还林资金942.17万元,其中生活费791.42万元,管护费150.75万元;
县级配套兑现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兑现工作开展。
项目资金到位后,我们认真做好计划执行、质量检查、工程验收等工作。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分级管理和审批制度,推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退耕还林合格面积兑现的资金,经公示确认后,由县财政部门审核,采取银行一卡通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退耕农户。
不合格面积,待补植完成,验收合格后兑付。
5、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第一批):
2016年上级拨付我局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100万元。
完成森林抚育10000亩,经验收合格拨付抚育劳务费补贴95万元,项目的作业设计以及检查验收使用资金5万元,共计完成投资100万元。
经验收,全部合格。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护了森林资源,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投资林业的积极性。
同时,一定范围内增加了林场职工及部分林农的收益,促进了林场安定及社会和谐。
6、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第一批):
2016年上级拨付我局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105万元。
完成造林面积5000亩,经验收合格拨付造林劳务费补贴100万元,项目的作业设计以及检查验收使用资金5万元,共计完成投资105万元。
该项目实付资金75万元,结转30万元待2018年验收后兑付。
根据各树种造林模型间伐、主伐年龄、单位面积间伐、主伐商品材等指标和相应的造林面积进行测算,本项目预计可产商品材6万立方米,总产值3000万元。
7、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补助(含候鸟保护):
2016年上级拨付我局动植物保护及保护区补助资金10万元,县级安排工作15万元。
项目是由县森林动植物保护站组织实施,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宣传标牌、羊古坳保护站公路维抢修、人员管护开支等。
通过加强宣传、强化巡守,切实为保护我县动植物,增强我县生物多样性。
8、世行贷款湖南森林恢复和发展项目配套:
2016年世行贷款造林项目411.65万元,项目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6万元,县级配25万元(其中配套工作经费10万元,世行利息财政支出15万元。
)。
项目分布在四个乡镇三个国有林场。
世行贷款造林项目完成总任务300.0公顷,其中:
森林重建140.0公顷,森林恢复160.0公顷。
世行贷款造林项目441.65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指挥部。
省、县配套经费由财政下达指标后,我局及时拨付至世行项目指挥部。
9、中央财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林业管护费补助:
2016年上级下达我县档立卡贫困人口林业管护费248万元。
我们严格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基础,以《湖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为指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全县原有护林员至2016年底全部解聘,严格分类重新选聘全县护林员,既林地面积2000亩以上村的,按生态护林员1万元/人年的工资标准选聘护林员。
该项目资金全部通过乡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1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病虫害防治项目省财政安排资金15万元,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20万元。
项目是由县森林动植物保护站组织实施,人员由各镇乡场物色推荐,根据监测和实际发生现状,森保站分类施策制订了《新邵县森林病虫害防治规划设计书》,报县局批准同意,落实中重度危害面积18650亩。
县级工作经费用森保站有害生物防治差旅、专项检查、办公等开支。
11、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
大新乡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省级财政20万元,资金落实在大新乡林业站,用于林业站办公及生活用房的建设,项目总投资56万元。
按照山区及半山丘陵区三级站的建设标准,在大新乡办公楼院内购买办公生活用房180平方米,总投资36万元;
站房装修10万元;
配套设施10万元,购置计算机、打印机、信息网络设备、油锯、灭火机、组合工具等。
12、绿色通道及“裸露山地”造林:
2016年上级拨付绿色通道及“裸露山地”造林资金78万元,其中裸露山地50万元,绿色通道28万元。
2016年度绿色通道与裸露山地造林项目分部在新田铺、陈家坊、寸石、坪上、雀塘、严塘等6个乡镇28个村。
计划总任务8824亩,其中:
二广高速荒山荒地182亩;
邵坪高速荒山荒地5896亩;
衡邵高速荒山荒地2245亩;
G207国道荒山荒地501亩。
13、候鸟保护站:
一、夯实基础,着力保护机制建设。
新化、隆回、新邵三县建立护鸟边界联防组织,订立了边界候鸟保护联防公约。
在县域内增设了15个野生动物监测点。
二、大力宣传,着力营造保护氛围。
在重点区域开展保护候鸟行动,推动公众参与构建迁徙过境线路及主要栖息地保护网络。
三、保障经费,着力日常监测巡护。
我县在中源村路口设立了羊古坳鸟类监测保护临时检查站,抽调专人成立专门的“护鸟小分队”
14、林木种质资源清查:
2016年,上级拨付我局林木种质资源清查项目省级专项资金2万元,为开展调查的工作经费。
我局集中清查辖区内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共清理了8个生产经营单位。
为加强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以及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15、森林防火:
2016年,县财政安排我局森林防火工作经费38万元。
该项目资金用于防火指挥员和专业队员森林防火知识和扑火技能培训,在重点防火期整治巡查,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森林火灾扑救等开支。
通过强化宣传,严防死守,重严厉打击失火犯罪,全年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三下降,零伤亡”的目标。
16、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2016年,上级拨付我局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省级专项工作资金3.0万元,县级工作经费13万元。
该工作经费落实为退耕还林工程的作业设计、项目实施以及验收等工作经费。
2016年完成2015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造林计划2000亩。
17、林下经济:
林下经济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25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项目内容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一是新枧油茶专业合作社林下经济项目总投入730.06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投资15万元,自筹515.06万元,申请银行贷款200万元。
项目的实际支出695.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7.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28万元,设备费用44.4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其他费用20万元;
流动资金35万元。
二是新邵县蓝天园林花卉农民专业合作社:
项目总投入530.0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10万元,自筹520.02万元。
项目的实际支出360.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1.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1万元,设备费用49.56万元,预备费20万元,培训费5万元;
流动资金170万元。
①新枧油茶专业合作社租赁新枧村及竹山等村2000亩山林,种植油茶1520亩,利用林间资源,种植中药材,建立鸡舍3450平方米。
②新邵县蓝天园林花卉农民专业合作社:
采用合作社+基地的方式,合作社长期租赁坪上镇黄珠等村山林地面积520亩、大新乡林场村2645亩山林地,种植名贵树种苗木,建设鸡舍18栋2580平方米。
该项目省级财政计划资金25万元。
18、现代林业特色产业园资金:
2016年,上级拨付现代林业特色产业园资金100万元。
特色产业园位于新邵县龙溪铺镇,其中中药材加工区位于龙溪铺镇工业小区,标准化栽培示范园位于龙溪铺镇羊城村,由新邵县常春藤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园区规划实施与管理。
新邵县常春藤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完成高标准中药材加工工厂及冷库建设。
19、林路养护资金:
2016年上级拨付我局林路养护资金23万元。
其中新田铺小水江5万元、大新乡双泉4万元、大新乡青龙界4万元、太芝光田村5万元、新华珍贵苗木5万元。
新田铺小水江完成10公里林区道路建设维修,大新乡双泉和青龙界村各完成近8公里林区道路建设维修,太芝光田村完成近10公里林区道路建设维修,新华珍贵苗木完成近10公里的林区道路建设维修。
改变了上述地方林区道路建设严重滞后局面,解决了当地林业经济发展的瓶颈。
20、林业基本建设补助资金:
2016年上级拨付我局林业基本建设补助资金(林权交易服务中心)10万元。
我县积极开展林权交易体系建设,于2010年成立了林权交易中心,2014年获批了“中部林业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新邵分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我县投资60万元建设标准化林权交易服务中心,其中:
林权交易服务中心3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万元。
21、四边五年:
2016年初,预算拨付我局四边五年510万元,年底调整预算500万元。
该项目资金直接由财政拨付到“四边五年”项目指挥部。
完成了衡邵高速(S80)沿线退耕还林208亩,荒山造林3872亩,封山育林4301亩,建成了2个星级生态农庄,面积520亩;
完成了资水退耕还林1300亩,荒山造林3212亩,封山育林12866亩;
完成了县城周边退耕还林660亩,荒山造林1800亩,封山育林4656亩,建成了1个农林产业园,面积1090亩;
完成了34个秀美村庄建设,退耕还林400亩,荒山造林850亩,四旁造林310亩,封山育林4510亩,在34个秀美村庄中建成了花园(果园、小游园)32个,面积4125亩。
完成了原三边三年造林面积抚育管护5453亩,其中绿色通道2300亩,绿色水道2353亩,绿色县城800亩,实现了全部抚育到位、无人畜破坏、无森林火灾的目标。
2016年全县投入“四边五年”造林绿化资金达3200万元,其中财政投入资金1010万元,单位投入1000万元,社会投入资金1200万元。
22、封山育林:
2016年初,预算拨付我局封山育林300万。
县林业局坚持把封山育林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生态新邵建设的一项战略措施,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坚持造林绿化与资源保护两手抓,确保全县森林资源稳定增长。
通过封山育林,有效管护,全县森林活力木蓄积量达到421.8万立方米,同比增长了4.15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57.96%。
23、危旧房改造:
2016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危旧房改造工作经费4万元。
该资金到位后,我局及时拨到到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指挥部,用工程后续工作开展。
我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全部完工,后续水、电、路及绿化顺利推进。
24、林改工作:
2016年初,县财政拨付我局林改工作10万元。
林改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8年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我县于2009年开始正式实施,林改前期工作到目前已全部完成。
林改后续工作,我局将着力于进一步提高林业服务水平,促进林权规范流转,优化产业结构,全面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的目标。
林改资金全部用于林地清查、林下经济、林权勘测调查等工作。
25、林产品质量:
2016年初,预算拨付我局林产品质量5万元。
我县辖区内有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5家,目前除湘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停产外,其他4家企业都正常运转,品牌效益和经济效益都较好,近几年来我局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所监管的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并对它们生产的产品质量安全不定期的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