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1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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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后,哲学家去世,弟子们在整理他的言论时,发现哲学家在书的最后补上了这样一章:
要想除掉旷野里的杂草,方法只有一种,那就是在上面种上庄稼。
同样,要想让灵魂无纷扰,唯一的办法,就是让美德占据心灵。
一、道德的含义
道德在人类发展史上是一个古老的话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道德科学研究的深入,对道德的认识也不断深入。
现在的表述是:
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
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这一表述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道德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道德是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这是一种新的认识。
在过去的教科书中只是说道德是行为原则和规范的总和。
在我国,道德源远流长,在公元前5—2世纪就已经有了“道德”、“人伦”的概念。
在中国古代,“道”最初的涵义是道路,以后引申为原则、规律、道理或学说的意义。
“德”的涵义偏重于主观方面。
“德”与“得”相通,一般指人在实行“道”的过程中内心有所得。
即人们认识了“道”,内得于己、外施于人便是“德”。
从伦理学角度看,“道”是行为的原则,“德”是行为的效果。
在中国思想史上,道德主要是指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有时也指个人的思想品质,修养境界,善恶评价等。
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一词起源于拉丁语“摩里斯”(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引申其义,也有规则和规范、行为品质和善恶评价等意义。
这就是说,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道德”这一概念的原始规定中,都包含着行为准则和规范的含义。
规范通俗地说就是规矩,人类社会的行为规范就是做人的规矩。
比如踢足球,如果没有一套规则,球就没法踢,弄不好就要伤人。
在二十世纪初,足球比赛还没有严格的规则,踢伤人、踢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
据记载,1903年一年内,在美国就有44人死于球赛。
1904年又出现了18名死者和大约150名重伤者。
1905年,当时美国的总统西奥多·
罗斯福——他是个球迷,亲自出来干预。
他在白宫召见美国最强的几个大学球队的选手,发出警告:
“必须即速修改规则,如果再不改正规则,纠正暴力行为,将采取行政措施禁止球赛。
”从此,美国足球规则委员会作了修改规则的试验。
足球比赛规则在竞赛运动中逐步完善。
人类社会比足球场更大,情况更复杂,如果没有完善的行为规则,天下就会大乱,社会秩序就无法维持。
道德是人类社会的一种行为规矩。
前些年对道德的理释,道德是行为原则和规范的总和。
例如:
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德育知识词典》对道德的解释是:
“社会意识形态之一。
是一定社会的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善与恶观念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力量来实现的调节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北京大学魏英敏教授主编的《新伦理学教程》中认为:
“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善与恶、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观念、情感和行为习惯,并依靠社会舆论和良心指导的人格完善与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规范体系。
”
但是在现代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竞争日益加剧,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也更为复杂,更加需要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贯彻执行。
我们已经规定了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
但是现实社会还存在着走私、贩毒、贪污受贿、欺诈和假冒伪劣等不道德的行为。
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先进的,好的,但是有许多不好的、不道德的行为。
评价道德不能只看原则和规范,还要看行为活动和心理意识。
道德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道德既是一种善恶标准,又是一种行为标准;
既表现为道德心理和意识现象,又表现为道德行为和道德活动现象,同时又表现为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现象。
(二)道德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系。
人类社会的行为规则有许多种,如法律、道德、纪律等。
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纪律是由企事业单位制定,所属人员遵守。
法律和纪律都具有强制性,法律的执行,依靠监狱、法院、检察院等政权机关的惩罚力量来保证。
列宁说,无论什么法律,如果没有政权都等于零。
道德却不是这样,它没有一个强制性的惩罚机关,所谓道德法庭,也不过是个形象性的说法而矣。
说它有,大街小巷找不到;
说它没有,却又无往而不在,它是什么?
它就是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接受了某种道德观念后形成的内心信念。
有的伦理学教科书把道德定义为:
道德即是非强制地调节社会性关系的规范。
1、社会舆论。
所谓社会舆论,是指人们表达、传播、交流关于某一现象、事件、行为和对人物评价看法的倾向性态度。
从形成途径和存在方式看,可以把社会舆论划分为正式舆论和非正式舆论。
正式的社会舆论是由社会组织或国家机关正式表达的,或者是因它的传播而形成的。
它通过国家或社会组织建立并控制的工具(如报刊、书籍、电视、广播等),内容一般经国家或相应社会组织批准和认可。
非正式社会舆论则不然,它是人们自发表达和流传的看法和态度,即所谓“发发感慨”、“随便说说”;
不表达国家或相应社会集团的意志和要求,即“凭心而论”、“说句公道话”;
没有正式的固定的表达机构和工具,即所谓“街谈巷议”、“流言蜚语”;
表达的看法和态度也往往是不成体系的,即所谓“三言两语”、“七嘴八舌”。
在道德生活中,特别是社会性的道德评价中,舆论有着特殊的功能。
首先,它是社会对某种道德行为的善恶判断和褒贬态度的表达方式。
其次,它是向行为当事人传递其行为价值信息的重要手段,它能够使行为当事人从中了解行为的社会后果,如家庭、邻里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当事人由于受到舆论的影响,调节自己的行为。
第三,从一定意义上,社会舆论也是一种“强制力量”,因为它能够通过赞誉或谴责,迫使行为者接受来自社会的善恶裁决和准则性命令。
古人云:
“千夫所指,不病而死”。
“死于法,犹有怜之者;
死于理,岂谁怜之!
大学生中,有的人可以置校规校纪于不顾,老师讲的话可以不听,但是对同学们的议论却很在乎,这就是因为对社会舆论的恐惧。
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传统的舆论监督形式发展为网络监督。
与传统舆论监督相比网络监督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强烈的时代特征,已成为当前不容忽视的一种群众监督选项。
社会舆论的网络新形式——人肉搜索。
案例1:
周久耕—网络人肉搜索的典范
名人周久耕身上有很多标签,他是被网络人肉搜索的典范;
他使一个南京本地人都不熟悉的香烟品牌一夜间红遍全国;
引起社会舆论极大关注,人送其“最牛房产局长”、““天价烟局长””等多个极富讽刺意义的称谓。
因他而掀起的长达半年的网络风暴时至今日仍余波未了。
2008年12月10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抛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的言论。
2008年12月11日,一位署名为“宣传寄生6”的网友在凯迪社区发表了题为《遍撒英雄帖,追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的帖子,号召众网友一起追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呼吁对周久耕展开“人肉搜索”。
2008年12月14日,网友发帖称:
“周局长一条烟抵下岗工人3个月低保。
”配发照片注:
“‘九五至尊’,一条1500元!
”12月15日,网友发帖称其所戴手表是“江诗丹顿”,价值约10万元。
2008年12月17日,网友发帖称周久耕弟弟是房地产开发商,周久耕儿子是建材商。
周家都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2008年12月29日,周久耕被免职。
2009年2月13日,南京市江宁区纪委对周久耕立案调查。
2009年8月5日,南京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周久耕提起公诉。
2009年10月10日,周久耕被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那到底什么事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人肉搜索引擎就是指更多的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的一种机制。
猫扑网的人肉搜索引擎就是其中一个比较成功的例子。
来看一次完整的人肉搜索能达到的速度。
案例2:
辽宁女事件
今年5月21日,也就是全国哀悼日第三天,一段辱骂灾区人民的视频在国外最大的视频网Youtube上。
在这段视频中,一名年轻女子用恶毒的口气大肆辱骂灾区人民长达5分钟。
愤怒的网民立即进行“人肉搜索”,不到半小时,即查出该女子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及父母亲属的信息均被公之于众。
沈阳市公安局根据网上的资料,将其抓获拘留。
人肉搜索往往能发展为网络暴力。
案例3:
网络暴力第一案—姜岩事件
姜岩,31岁,曾在国外工作两年。
回国后,与比自己小三岁的王菲结婚。
姜岩刚认识王菲时,对方只有初中学历,之后在姜岩的大力协助下,王菲取得了大专学历,并进入某广告公司,在职场上一路攀升,事业爱情双丰收。
然而好景不长,王菲在公司内认识了一名叫东方的女子,不久后就离家和东方同居。
姜岩在自己的博客中提到,王菲曾用她的钱带着东方去罗马旅游,而王菲的父母也默许了王菲与东方同居的事实。
正是因为无法容忍这种背叛,2007年10月28日,姜岩关闭博客,并且从那时起开始计划两个月后的自杀。
2007年12月27日,姜岩吞下了300颗安眠药,但自杀未遂。
48小时后,姜岩纵身从24层高的家中跳下,当场死亡。
这一天,据说正是她的丈夫王菲28岁的生日。
在自杀前不久,姜岩打开了已关闭近两个月的博客。
她坦露心声的博文被网友“撒加的橡皮鸭”看到后,以《哀莫大于心死北京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日记》为题,在“天涯杂谈”上发帖披露。
由此,姜岩之死进入网民视线。
第一阶段死者姐姐现身网络事件现实化2008年1月10日晚10时45分,“撒加的橡皮鸭”在“天涯杂谈”上首发姜岩之死事件帖。
不久后,姜岩之姐用“再见即是永恒”的网名在天涯发帖,首次披露了姜岩、王菲和东方三位当事人的真名及其之间的纠纷。
姜姐的现身,令网友情绪明显激动起来。
按照天涯网友对第三者的惯用称呼,东方的名字被网友以“小三”代替。
此后,姜岩事件突然升级,帖子点击率和回复率暴增,同时各大论坛都转载了该事件。
第二阶段人肉引擎出动当事人信息全曝光
在这个事件中,网络“人肉引擎”再次向人们展示了其强大的力量。
很快,王菲、东方,甚至王菲父母、东方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学历编号、联系电话、照片、博客等等资料都被网友一一公布在了网上。
有网友开始按照这些电话一一拨打过去求证,王菲和东方所供职的盛世长城国际广告公司的对外电话也被一些网友不停拨打。
不知是否是迫于来自网络的强大压力,1月11日,盛世长城国际广告发出一纸公告,宣布公司在对王菲和东方做出“暂停工作”的决定后,二人已相继辞职。
第三阶段网络暴力初显网友赶到王家泄愤
1月12日,姜姐在博文中写道:
王父激动地给她打来电话,称他们要报警、要找律师,要告她和网友。
这一下,网友们被彻底激怒。
1月14日,愤怒的网友将“攻击”目标对准了后来被称为“东三妈”的东方之母朱凤琴,不少网友称“多次在电话中和她对吵”。
1月15日,有网友发布了网络征集令,呼吁在上海的网友一起行动,直接到“东三妈”工作的单位门口去“堵人”。
尽管姜家已经在15日当天通过网络发表声明,希望网友不要对无关人士进行人身攻击,但从当晚开始,网友们陆续分批次地到姜岩跳楼的远洋天地去祭拜,还有个别网友赶到王菲父母家,追寻王菲、东方的下落,激动的网友在询问未果后,在王家大门口用油漆写上了“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等字样。
昨日下午3时,当网友“牛叉钉子户”将这些照片上传到天涯“八卦江湖”中后,立即引来狂热点击。
网络暴力已经殃及无辜
虽说王菲和东方都已经从原公司辞职,但网友们表示,“会让他们在北京、上海无法立足”,因而,有网友报料两人均已找到新公司后,个别愤怒的网友甚至又打电话到这些公司表示抗议。
据网友们的跟帖内容显示,直到昨日下午5时,唯一被证实了的电话号码只有“东三妈”的,因为,他们曾挨个打电话去核实那些号码。
一位网友就在帖中声明,自己曾经拨打了曾被认定为东方的手机号码,但机主不仅予以否认,而且还极为暴躁地称,自己已经接听了无数个类似电话了。
从这点来看,姜岩之死波及到的不仅仅是姜家、王家及东方家了,还有那些被无辜曝光的手机号码机主。
事件发展至此,开始有越来越多的网友焦虑此事演变成网络暴力后会伤害更多无辜的人,担忧事情“无法收拾”。
2008年12月18日,“网络暴力第一案”一审宣判,大旗网、北飞的候鸟两家网站因侵犯原告名誉权及隐私权,被判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分别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3000元和5000元。
此外,小白杨、红衣MM等事件。
越来越多的影响到普通人的生活。
在一个已经拥有130多万家网站、网民超过1.6亿、网络表达逐步社会化的国度,如果“在无穷的远方,有无数的人,都同我有关”的网络“人肉搜索”风行的话,很难想象,靠网民或网站经营者的自我约束,这些所谓的正义之“恶”不会愈演愈烈。
如何防止被人肉搜索,保护自己的隐私呢?
总之,社会舆论,不论是非正式舆论还是正式舆论,都有正确与错误,进步与落后之分,这是必须注意区分和认真对待的。
2、传统习惯。
所谓传统习惯,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已被人们普遍承认和熟悉的,一些日常的、稳定的道德经验、道德常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方式。
传统习惯这种“常识”、“习性”和“惯例”之类的东西,是人类共同生活的一些最起码的要求。
它虽然是较低的道德要求,但在人们的道德生活中,却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
人们在评价行为的善恶时,特别是评价日常行为的善恶时,总是首先看这一行为是否“合俗”,是否“反常”(即与“常识”、“常规”和“惯例”不同)。
把传统习惯看成是评价行为总体善恶的重要根据。
传统习惯值得关注。
任何传统习惯实质均是一种文化。
过去穷人哪怕不识几个字,但只要有家教、有一种传统习惯,便能较稳妥地处理好邻里关系和生活中遇到的人和事。
还有的所谓没啥文化的前辈,竟可以凭借一些古老的传统格言警句,为人处事,终其一生,而口碑却挺好。
自古以来,尊老爱幼、养家糊口、相夫教子等等,均没有离开传统习惯。
谁能说他们没有文化?
文化本来就不仅仅是识字。
明白做人做事的道理,更是比较高层次的文化。
要不咋有“人情练达即文章”的人中共识呢!
(提问:
生活中的遵循的传统习惯?
)
在经济和文化发展不相同的各个民族中间,有不同的习俗。
“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
塔萨代人,最小民族。
菲律宾棉兰老岛南部原始森林。
24人,石器时代遗民,古老民族部落里分离出的最后一支,与世隔绝,为免受骚扰,政府下令任何人不得进入驻地周围5万亩森林区。
树皮围腰、吃树根、野果,钻木取火。
纳西族。
金沙江上游,还保留东巴文,仅有象形文。
永宁母系氏族,女人种地,男人在家,琴棋书画烟酒茶。
应当注意传统习惯作为道德评价标准和根据的功能是有限的,要区分三种不同的情况:
第一,是历史上传留下来的旧风俗旧习惯,还是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形成的新风俗新习惯;
第二,是属于某一地区或职业集体所特有的风俗习惯,还是全社会、全民族共有的风俗习惯;
第三,是符合历史必然性要求的道德关系及其发展的风俗习惯,还是不符合历史必然要求的道德关系及其发展的风俗习惯。
3、内心信念。
所谓道德信念,是人们对某种道德要求的正确性和正义性深刻而有根据的笃信,以及由此而产生的道德义务和强烈责任感。
内心信念主要是作为良心来发挥其功能的。
良心,就是人们在履行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的过程中所形成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是一定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在个人意识中的统一。
良心是推动人们进行道德行为和道德评价的内在动力,如人们常说:
“我受良心的驱使……”,“良心不容我袖手旁观”。
良心作为“真正深入到血肉里去”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准则,在人们的行为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第一,良心在行动之前,帮助人们选择行为。
第二,良心在人们的行为过程中,能够扬善抑恶,调节行为。
第三,在行为之后,帮助检查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道德评价。
如果一个人做了违背道德原则和规范的事,一旦经过反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会受到良心的谴责,感到内疚和不安。
著名思想家和文学家卢梭,年轻时曾在主人家偷了一条小丝带,继而又诬陷了一个年青的女佣人。
这一不道德的行为,几乎使卢梭终身苦恼。
他说:
“在我苦恼得睡不着的时候,便感到这个可怜的姑娘前来谴责我的罪行,好像这个罪是昨天才犯的。
”“这种沉重的负担一直压在我的良心上,迄今丝毫没有减轻。
反之,如果一个人做了符合道德要求的事情,虽然别人不知道或不了解,甚至被别人误解,可是行为者本人在良心上却得到满足,他问心无愧,内心感到安慰,体验到自己人格的尊严。
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既有其特殊的功能,又有其共同的基础和密切的联系。
社会舆论的赞赏或谴责只有和人们的内心信念的善恶判断达到一致,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舆论和传统习惯是外因,良心是内因,外因通达内因起作用。
当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与人们内在的道德信念有某些共同点,从而引起良心的共鸣时,才可能对人们的行为起鼓励或抑制的作用。
如果不一致,人们就会采取“不听那一套”的态度。
二、道德的起源与本质
(一)道德的起源
几种错误观点:
1、客观唯心主义、宗教神学的“神启论”
道德起源于田的旨意或上帝的启示,或是某种外在的绝对观念的产物。
中国西汉思想家董仲舒把封建道德规范“三纲五常”称为上天的意志,否则就是触犯天意。
基督教的《旧约》中的摩西十诫,被说成是上帝耶和华对摩西的启示,并通过摩西向教民宣讲教规和道德禁律。
德国黑格尔把道德说成是脱离人而独立存在的绝对精神的产物,而绝对精神不过是用哲学扮演过的上帝而已。
2、主观唯心主义的“天赋论”
美德是人类的天赋,与生俱来。
道德起源于人头脑中固有的“良知良能”“善良意志”。
孟子认为,人人都有“仁义之心、恻隐之心、是非之心、羞耻之心”而且“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
”明代王守仁“致良知”,认为道德起源于心。
康德认为道德源于人固有的纯粹理性。
3、旧唯物主义的“感觉欲望论”
17-18世纪的西欧,洛克和费尔巴哈认为,事物之所以有善恶之分,只是就其与苦、乐的关系而言。
所谓善就是能增加我们快乐或减少我们痛苦的东西。
恶反之。
一切善恶都来源于感官的快乐和幸福。
4、自然主义的生物进化论
以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来证明人类的道德观念、情感都来自动物界,认为道德起源于动物的社会本能。
1、道德起源的条件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并不是从来应有的,它的产生受到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制约。
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
人们常常想到动物的一些活动,诸如蚂蚁的团结,鸳鸯的贞洁,蜜蜂的纪律,燕子的勤劳和企鹅的互助等等,认为动物也有道德。
其实这并不是动物有什么美德,而只是动物的本能。
马克思、恩格斯说:
“动物不对任何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
对于动物说来,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
只有人类才能结成社会关系。
人类的道德生活本质上是对人们社会关系的认识和反映,道德的产生必须以人类社会关系的形成为前提。
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是道德起源的主观条件。
社会关系作为关系的存在是与人们的自我意识分不开的。
自我意识的产生,标志着人把自身同动物区别开来的重要一步,当人开始意识到作为社会成员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意识到自己与他人或集体的关系以及如何去调节这种关系时,作为自觉意识和人类精神自律的道德才能得以产生。
古希腊苏格拉底曾说,未经省察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人生,未经思考的生活是不完善的生活。
同样我们也可以说,未经意识到的道德是不能称为真正的道德,因为道德毕竟是人类主体精神的自律。
人的劳动是道德起源的历史前提。
生产劳动的过程从现象上看是人的智力、体力同大自然进行物质交换的过程,但从本质上看却是人与人之间的物质交换,表现着人们道德伦理上的交往,形成有关善与恶、祸与福、利与害等道德观念。
在劳动过程中,人们建立起了较为经常而固定的各种社会关系,并产生了对这种社会关系的自我意识。
其中,社会分工是道德从萌芽到生成的重要条件。
社会分工的结果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复杂,交往日益频繁。
与此同时,人们的社会组织形式也相应发生变化。
由劳动分工导致的人们实践领域的扩大和实践活动的复杂化,产生了每个人的个人利益和与之相交往的人们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从而产生了从道德意识约束人的行为、调解各种利益矛盾,以维系一定社会秩序的必要性。
于是,在人类自身的社会生活中形成了一些简单的道德准则即道德禁忌。
2、人类道德的历史生成
人类道德的萌芽。
道德发生史的研究表明,人类道德胚胎萌发于原始禁忌。
原始禁忌是原始习俗中的重要内容,而道德这个词恰恰是由习俗演化而来的。
原始人的祖先发展到人类阶段,是以遵守其群体的习俗为条件的。
如果没有这些习俗惯例,或者不严格遵循这些习俗惯例,原始人的共同体就会土崩瓦解。
这些习俗涉及收集食物、起居饮食、繁衍生存等,大多是以否定性的语言或禁止性的词句表现出来,故原始习俗又可称之为原始禁忌。
原始禁忌是超越于群体的赞成或反对态度之上的,好像是通过某种难以理解的神秘力量而自动地发挥着作用。
人类道德的形成。
人本身逐渐的社会化以及社会关系的多样化,打破了那种存在于原始人中的天然秩序,建立一种真正属于人的社会新秩序。
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指出:
“在野蛮期的低级阶段,人类的高级属性开始发展起来。
个人的尊严、雄辩、宗教的情感、正直、刚毅、勇敢,此时已成为品格的一般特质”。
如果说在蒙昧时代,原始人还处在一种天然的习俗或禁忌来维系群体的存在和发展的阶段,那么到了野蛮时代,则产生和形成了人类的道德。
当然,道德的形成和产生是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是一个由少数人的意识逐渐发展为多数人的意识,变成普遍的共同的社会要求的漫长的历史过程,其间经过了若干发展阶段。
仅以婚姻家庭发展为例,就经历了从毫无约束的杂婚制,到禁止父母与子女通婚,再排除同母所生子女之间的血缘群婚,再到某种或长或短时期内对偶婚等形式。
伴随着血缘家庭的是人们对潜在危险的恐惧感和遵从禁忌而产生的归属感、安全感;
与普那路亚家庭(即不同血缘家庭之间的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群婚家庭)相适应的是对外在规范的敬畏感和违背后的过失感;
与对偶家庭相连的则是自觉遵守氏族道德而产生的荣誉感和自我尊严感以及违背道德后从内心深处产生的愧疚感。
可以说,人类道德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由原始群的禁忌到氏族的禁令再到共同制定道德规范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从他律到自律,从外在要求到内在需要,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发展过程。
(二)道德的本质
所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