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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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剂

卡介苗

1剂

脊灰疫苗①

4剂

百白破疫苗

含麻疹成分疫苗②

2剂

乙脑减毒活疫苗③

A群流脑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④

A+C群流脑疫苗

白破疫苗

合计

18剂

19剂

20剂

22剂

①脊灰灭活疫苗2~3岁儿童需接种4剂次。

②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和麻疹疫苗。

③如接种乙脑灭活疫苗,2~5岁接种3剂次,≥6周岁接种4剂次。

④如接种甲肝灭活疫苗,2岁以上儿童接种2剂次。

四、预防接种证查验程序

(一)通知查验对象

托幼机构和小学每年通过新生入托、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通知入托、入学新生报名时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格式见附件2)。

(二)接种单位审核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1、入托、入学新生报名前,其监护人应到接种单位审核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2、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审核工作由目前为该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或管理的单位负责;

或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

3、审核内容:

根据入托、入学类型及儿童年龄,参照“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表1)进行审核。

4、审核资料:

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卡或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资料。

5、出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1)对于完成该年龄段“全程免疫”儿童,填写一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交儿童监护人。

(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儿童,填写两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其中一联由其监护人交学校查验;

另一联由儿童监护人作为疫苗补种凭证,并在完成补种后交学校再次查验。

(3)对于因接种禁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填写一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4)对于需要补办预防接种证的儿童,接种单位应根据接种记录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

(5)对于已按照程序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接种单位可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盖注“经审核已完成入托/入学前疫苗接种”或类似内容,或打印该儿童的完整接种记录。

6、接种单位对于已审核的儿童,分别对入托儿童和入学儿童登记“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登记表(接种单位用)”(附件3)。

7、如儿童在审核时尚未达到某疫苗/剂次的接种年龄(月龄),接种单位应在审核时进行预约。

8、实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的接种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充分利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开展入托、入学儿童接种完成情况审核工作。

9、具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网络查询的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通过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向托幼机构和学校提供儿童预防接种网络查验服务。

(三)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工作

1、儿童在入托、入学报名时,其监护人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供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

2、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儿童入学报名时,须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及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对于在入托入学时未接到查验接种证通知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开学后应通知儿童家长到接种单位核实预防接种情况,开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3、托幼机构和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儿童提供的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附件4),并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查验、漏种和补种儿童数。

托幼机构和学校登记时,对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打“√”;

对于未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打“╳”,并在对应的漏种疫苗和剂次栏标记“/”。

4、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应要求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5、儿童完成疫苗补种后,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再次查验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并在“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对应疫苗栏填写补种时间“日/月”。

6、“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应纳入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7、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在年底前分别将以班级为单位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情况登记表”复印件报托幼机构和学校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情况登记表”原件由托幼机构和学校存档至儿童毕业,并随时准备核查。

8、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须在开学后或儿童转学、插班30天内完成。

(四)疫苗补种工作

1、疫苗补种工作由管理儿童的接种单位,或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

2、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由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凭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补种疫苗。

3、接种单位应根据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参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附件5),为漏种儿童提供疫苗补种服务。

4、接种单位在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在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和/或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在“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登记表”进行记录。

5、对于已完成补种的儿童,由其监护人将更新信息的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再次交托幼机构、学校查验并登记。

(五)统计报告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本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提供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情况登记表”,分别汇总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情况,并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6),于次年1月10日前上报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1月20日前上报至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1月30日前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月15日前上报至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工作指标

(一)接种证查验率

1、以托幼机构、小学为单位,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

2、以入托、入学儿童为单位,接种证查验率≥95%。

(二)儿童补证、补种率

1、以县为单位,需补办接种证儿童补证率≥98%;

2、以县为单位,漏种儿童补种率≥90%(BCG漏种剂次不纳入统计)。

(三)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报告完整性

1、以县为单位,年度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告完整性≥98%;

2、以乡为单位,年度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告完整性≥95%。

六、附件

(一)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免疫程序

(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三)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登记表(接种单位用)

(四)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

(五)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

(六)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疫苗

接种月(年)龄

接种剂次

0、1、6月龄

3

出生时

1

脊灰疫苗

2、3、4月龄,4岁

4

3、4、5月龄,18-24月龄

6岁

含麻疹成分疫苗

8月龄,18-24月龄

2

乙脑减毒活疫苗

8月龄,2岁

6-18月龄(2剂间隔3个月)

A+C流脑疫苗

3岁,6岁

甲肝减毒活疫苗

18月龄

注:

脊灰灭活疫苗2、3、4和18月龄各接种1剂次;

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和麻疹疫苗;

乙脑灭活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8月龄接种2剂次(间隔7~10天),2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次;

甲肝灭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18月龄和24~30月龄各接种1剂次。

附件2: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接种证号: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住址:

经审核预防接种记录,在“①全程接种、②需要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中选择一项打“√”

1()该儿童已经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2()该儿童未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请幼儿园/学校督促该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完成补种后再次查验接种证和本报告。

3()该儿童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

表:

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登记表

漏种疫苗名称

漏种疫苗和剂次

补种完成情况

第1剂

第2剂

第3剂

第4剂

A群流脑疫苗

A+C流脑疫苗

乙脑灭活疫苗

甲肝灭活疫苗

备注:

1、对于①全程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

2、对于②需要补种的儿童,填写两联。

一联交学校查验;

另一联作为补种和再次查验凭证。

3、漏种儿童在漏种剂次对应栏打“╳”,补种后填写接种时间(日/月)。

4、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的儿童,在对应的漏种疫苗剂次栏填写“禁忌”。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审核单位(盖章):

附件3: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登记表(接种单位用)

登记类型:

()入托儿童()入学儿童其他:

编号

审核

日期

儿童

姓名

性别

出生

家长

联系电话

是否有接种证

是否全程接种

白破

疫苗

含麻疹

成分疫苗

乙脑

甲肝

是否完成补种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说明:

1、此表由接种单位根据儿童接种证、预防接种卡/簿或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填写;

2、对已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内打“√”;

对未完成全程接种者打“╳”,并在需要补种疫苗和剂次栏内划“/”;

3、对漏种儿童在完成相应疫苗和剂次补种后记录接种时间“日/月”,并在完成补种后在“是否完成补种”栏中打“√”。

附件4: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

登记单位:

年级:

班级:

登记人:

登记日期:

年月日

是否全

程接种

甲肝疫苗

查验小计

漏种小计

补种小计

1、此表由托幼机构或学校根据“儿童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填写,年底前报本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对未完成全程接种者打“╳”,并在需要补种疫苗和剂次栏内打“/”;

3、对漏种儿童在完成相应疫苗和剂次补种后记录接种时间“日/月”,并在完成补种后在“是否完成补种”栏中打“√”;

4、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统计接种证查验、漏种和补种完成情况。

附件5: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对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按以下原则进行补种:

一、未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补种。

二、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三、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3月龄~5周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

6~11周岁儿童使用白破疫苗;

≥12周岁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疫苗。

四、未完成脊灰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周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

≥4周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

五、未完成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含补充免疫等)的儿童,应补种完成2剂。

六、未接种卡介苗3月龄~3周岁儿童对结核菌素或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周岁儿童不予补种。

七、未接种流脑疫苗的≥3周岁儿童,可直接补种A+C群流脑多糖疫苗。

八、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

两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

九、需要补种多种疫苗时,建议优先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脊灰疫苗、甲肝疫苗,或根据当地传染病流行情况确定优先补种的疫苗。

附件6: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

(省、市、县、乡级使用,逐级汇总上报)

填报单位:

(盖章)入学类型:

入托()入学()填报日期:

报告单位

托幼机构小学

入托入学人数

查验

人数

持接种证人数

补接种证人数

全程接种人数

完成补种人数

百白破

A群

流脑疫苗

A+C群

乙脑疫苗

应查验数

查验数

应补

剂次

剂次数

1、本表为通用汇总表,各级分入托、入学儿童分类进行统计报告;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托幼机构/学校报告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登记表”,以托幼机构/学校为单位分别填报;

3、县级以乡镇为单位、市级以县为单位、省级以市为单位,分入托、入学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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