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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妥善安排存自行车处和居民汽车场库,停车设施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设置。

地上的居民停车场库应满足《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的距离要求,与邻近住宅保持适当距离,避免干扰居民生活。

出租汽车站应安排在居住区主要出入口。

公交首末站应与住宅保持适当距离,避免干扰居民生活。

2.8公共活动中心、菜市场等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就近配建公共停车场(库)。

3附表3、4指标设置要求

3.1附表3、4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即项目周边地区实际已开发建设并集中连片,基本具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3.2附表3规定了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12项公共服务设施,附表4规定了零星住宅工程建设项目应设置的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11项公共服务设施的最低指标。

附表1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居住人口3~5万人)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千人指标

一般规模

配置规定

服务规模

(万人/处)

备注

建筑面积

(m2)

用地面积

(m2/处)

教育

1

幼儿园

281~310

420~450

8班2100

12班2800

8班3000

12班4200

招收2~6岁儿童,占居住区总人口3.0%,就近入园率9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30座/千人;

建筑9.38~10.32m2/座,用地14~15m2/座,每班25座。

0.7~1.0

2

小学

403~441

510~568

“九年一贯制”学校

18班8000

27班12000

36班15000

18班11000

27班16000

36班21000

小学学龄7~12岁,占居住区总人口3.6%,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40座/千人;

建筑10.08~11.03m2/座,用地12.76~14.20m2/座,每班40座。

初中学龄13~15岁,占居住区总人口1.8%,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20座/千人;

建筑12.71~13.82m2/座,用地16.70~19.12m2/座,每班40座。

“九年一贯制”学校学龄7~15岁,占居住区总人口5.4%,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60座/千人;

建筑10.89~12.67m2/座,用地14~16m2/座,每班40座。

(千人指标:

建筑面积653~760m2,用地面积840~960m2)

1.2~2.4

小学:

18班规模建筑7500m2,用地9500m2;

服务规模1.8万人/处。

24班规模建筑10000m2,用地12500m2;

服务规模2.4万人/处。

24班以下学校应设不低于200m的环形跑道和60m的直跑道。

初中:

18班规模建筑9500m2,用地13000m2;

服务规模3.6万人/处。

24班规模建筑12500m2,用地17000m2;

服务规模4.8万人/处。

30班规模建筑15600m2,用地21000m2;

服务规模6万人/处。

24班以下学校应设不低于200m的环形跑道和100m的直跑道,25班以上学校应设不低于300m环形跑道和100m的直跑道。

“九年一贯制”学校设置200m环形跑道和100m直跑道,有条件的应设置400m环形跑道,同时应保证设置足够的篮、排球场地。

中学:

30班规模建筑16000m2,用地22000m2;

服务规模3万人/处。

高中应设不低于400m环形跑道和100m的直跑道。

3

初中

254~276

334~382

4

高中

217~233

317~363

24班13000

30班16000

36班19000

24班19000

30班23000

36班28000

高中学龄16~18岁,占居住区总人口1.8%,入学率98%,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19座/千人;

建筑11.42~12.28m2/座,用地16.70~19.12m2/座,每班45座。

6~8.5

小计

1155

~1260

1581

~1763

一般小校(园)采用高限,大校(园)采用低限,标准较高大校(园)可采用高限。

医疗卫

5

社区卫生服务站

24

300

0.7~2

含卫生服务中心的居住区不再设置卫生服务站。

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

75

2500

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为范围设置,可设综合病床。

3~5

74

文化体育

7

室内文体活动中心

200

可包括文化娱乐(多功能影视厅、文娱艺术等),图书阅览,科技活动,青少年活动,康乐(健身房、棋牌室、室内体育活动等)等设施。

0.7~1

可结合商业服务设施或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综合设置。

8

室外文体活动场

20

400~450

可包括户外娱乐、集会、露天表演、儿童游戏、综合健身、篮球、门球等场地。

宜设于公共绿地附近,兼有避难场所的功能。

220

商业服务

9

菜市场

800~1000

10

其它商业服务

680

可包括便利店、综合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银行储蓄所等。

再生资源回收点可与密闭式清洁站结合布置,其它可设于住宅底层。

700

社区管理服务

11

社区服务中心

20~30

1000

可包括优抚服务、社会福利、咨询服务、婚姻服务、计生宣传咨询、家庭劳务服务等及相应管理用房和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中心。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12

街道办事处

30~40

1200~1500

1500

含工商、税务。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

13

派出所及巡察

36~50

1500~1800

14

社区居民委员会

190

还可包括其它便民服务项目。

0.3~0.9

15

社区卫生监督所

16

物业管理用房

可包括房管、维修、绿化、环卫、保安、家政服务、市政管理、社区治安管理自动化监控等。

125~165

86~100

社会福利

17

养老院

90

130

2700

3900

老年人口占居住区总人口20%,百名老人设置床位2.5张,合5床/千人。

按建筑15~20m2/床,用地25~30m2/床标准设置。

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包含不少于30张床位的日间照料护理中心)。

宜独立设置,可与幼儿园相邻设置。

最低规模120床/所。

18

老年活动场站

25

140~200

175~250

娱乐康复健身设施及活动场地

19

残疾人康复托养所

50~60

1500~2000

2500~4000

残疾人口占居住区总人口5%,百名残疾人设置床位4张,合2床/千人。

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

100床位左右,含教学训练、康复娱乐门诊设施等,可结合养老院设置。

140~150

205~215

交通

公交首末站

30

170~200

4000~5000

2~3

根据规划区域统筹安排,应独立用地。

21

出租汽车站

100

停放出租汽车,为出租汽车送客、待客服务。

0.5

宜结合小区出入口在道路用地以外单独设置。

22

存自行车处

按每户存自行车2辆、每车建筑面积1.5m2设置。

可利用地下室存车,分散设置。

23

居民汽车场库

0.4~1.4车位/户。

含居民汽车场库0.3~1.3车位/户,社会停车场库0.1车位/户。

宜做地下车库。

社会停车场库根据规划布局确定,可独立区域,也可与居民汽车场库结合,设于地上或地下。

190~220

市政公用

邮政所

宜在地上首层设置,便于邮政服务及生产。

邮政局

1200

26

电信机房

52

35

2250~3750

1500~2500

3~5万门/处。

普通住宅的固定电话用户线不应少于2线(即2对线)/户,每万户居民须设置容量1.5~2万门。

仅设电信设备机房,不含管理办公用房。

27

开闭所

50~60万m2设一处。

28

配电室

43

120

独立设置:

10万m2设一处,建筑面积120m2。

箱式:

2~3万m2设一处,建筑面积6m2。

区分不同情况,酌情安排。

鼓励采用用地面积较小的方式。

可结合其它配套设施综合设置。

29

燃气调压站

地上调压柜:

建筑面积6-10m2,用地面积25m2。

地下调压站。

楼栋式:

在建筑物外墙设置。

应按相关设计规范考虑安全距离。

有线电视基站

基站:

2-3万户设一处。

光电转换间:

100户设一处,建筑面积4m2,可不单独占地。

仅考虑设备用房,不含管理用房。

尽量与其它配套设施综合设置。

31

密闭式清洁站

150

0.7~1.5

32

公厕

宜靠近老年人活动场所或公交首末站附近。

尽可能附建于其它建筑内。

33

垃圾分类投放站

用地面积6~8m2/100户。

仅用于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34

锅炉房

97~337

138~482

无城市热网地区按不同燃料种类设置。

燃煤锅炉房:

50~100万m2设一处,用地面积140m2/万m2。

燃气锅炉房:

3~10万m2设一处,用地面积10-40m2/万m2。

燃煤:

应按集中锅炉房设置。

燃气:

可因地制宜,按建筑组团设置分散的中小型锅炉房。

采用分户供热的可不设置。

热力点

36~72

城市热网地区设置。

一般10万m2左右(不大于20万m2)设一处。

36

污水再生利用装置

如未与城市再生水管网相连,建筑规模5万m2以上者应设置,建筑面积20m2/万m2。

宜安排在地下室或地下。

321~597

270~614

总计

2765

~3196

2807

~3437

建筑面积3.0m2/人,用地面积3.1m2/人。

附表2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居住人口0.7~2万人)

18班规模建筑9500m2,用地13000m2;

938

~1027

1264

~1400

医疗卫生

文化

体育

可包括文化娱乐(多功能影视厅、文娱艺术等)、图书阅览,科技活动、青少年活动、康乐(健身房、棋牌室、室内体育活动等)等设施。

380

400

160

含社区服务信息网络站。

1000~3000户/处。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设于住宅底层。

60~80

托老所

630

910

110

155

2000~3000

停放出租汽车,为出租汽车送客、待客服务

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

238~514

205~549

2020

~2405

2244

~2774

建筑面积2.2m2/人,用地面积2.5m2/人。

附表3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居住人口0.3~0.5万人)

文体活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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