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规章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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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期检查大门警示灯及换气扇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修理。
苏州日拓机械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辐射防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辐射防护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辐射防护法规,标准和规范。
2、负责对射线装置使用场所的辐射防护设施的管理。
3、负责对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情况的检查与统一管理。
4、宣传国家辐射防护法规、标准和防护科学知识。
5、负责对国家辐射防护法规和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
6、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辐射防护安全责任制。
7、对加强和完善管辖区内的辐射防护工作提出建议。
8、组织制定本公司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措施。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辐射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辐射性污染防治法》、《辐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
2、辐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必须严格遵守辐射各类规定制度。
4、操作人员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结束整个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辐射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5、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对发生意外要正确采用应急措施。
6、认真做好各类数据的记录。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辐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装置辐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辐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障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促进辐射技术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须经卫生部门辐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并取得《辐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
2、从事射线装置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该装置设备操作规程,并在操作前,佩戴个人监测剂量计,进行个人受照剂量监测。
3、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专业和防护知识培训,提高防护的自觉性。
4、射线装置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首先应检查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好后,方可使用。
5、X射线机进行高压接通时,应悬挂警示灯,并明确告诫无关人员不得在照射室附近逗留。
6、射线机房在工作时,严禁无关人员停留在内。
7、任何与辐射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射线防护负责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进入射线辐射区域。
8、任何新的X射线机将要使用前或现有装置发生任何改变后,都要对工作场所进行综合的引起外照射辐射声的监测,以便为制订常规监测方案提供依据。
9、建立满足辐射防护和实体保护的要求,严格管理,有效控制。
发现损坏或故障,应停止使用,迅速上报辐射安全责任人。
10、定期接受辐射防护监督机构对使用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11、定期接受辐射防护检测机构对射线设备进行防护性能检测评价。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设备维修制度
为了消除射线装置在检修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合理科学的利用核技术,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探伤管理人员,探伤管理人员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2、射线装置的检修,必须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检修申请,说明情况,制定检修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3、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持有《辐射工作人员证》及技术人员的指导、参与下进行检修工作
4、检修人员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被检设备及射线装置的工作原理及特性。
5、检修过程中,必须有射线检测仪现场监测。
6、检修工作结束后,要填写检修工作情况报告,并将检修的结果报告本单位射线装置主管部门留档。
7、定期组织设备完好状况的检查,根据检查的结果,制定设备维修计划。
人员培训计划
为加强辐射安全教育,提高防辐射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普及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消除不必要的疑虑和恐惧,共同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特制订员工辐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一、学习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辐射性污染防治法》、《辐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辐射环境保护常识
3、本公司《辐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二、学习方法
1、公司管理人员和专(兼)职人员每季度一次不少于6学时学习活动。
2、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技术培训,使职工真正了解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以及辐射安全防护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员工自己的防护意识和技术水平。
3、定期送培结合公司实际,有计划地组织辐射相关工作人员到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辐射安全知识专业培训与考核。
剂量监测方案
1、所有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办理个人剂量监测手续,佩带个人剂量计,接受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2、辐射工作人员应正确佩带剂量计,不得将剂量计随意丢放或有意照射。
剂量计丢失以后,应及时向发放部门申请补办。
3、个人剂量的测读周期为1~3个月,一个周期后应及时将老元件芯送剂量监测部门测读,并领取新的元件芯。
4、将每次剂量测读结果记录在各个辐射工作人员的剂量档案中,以便随时了解、分析健康状况。
如果出现个人剂量超过限值规定时,应停止该人员工作,并分析原因和作出处置意见。
5、每隔半年应用环境剂量巡测仪对辐射场所进行一次测量,将测量的位置、剂量值进行记录并建立档案。
辐射操作人员管理制度
1、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有关辐射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辐射工作,未经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辐射工作。
2、辐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a)年满18周岁,上岗前经过健康检查,符合辐射工作人员职业要求。
(b)遵守辐射安全防护的各项法规和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c)掌握辐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经培训持证上岗。
(d)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简单故障的排除能力。
3、辐射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定期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4、接受个人剂量监督的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戴个人剂量计。
辐射事故处理、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辐射性污染防治法》、《辐射性同位素与辐射性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规定要求,为及时处置突发性事故,防止造成人员误照射,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特制订如下应急预案:
一、组织与指挥系统
为确保一旦发生辐射误照事故时指挥有力,抢救快速,处理得当,公司特设立“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并规范其职责。
1、指挥机构
总指挥:
罗琼枝
副总指挥:
张泽星
2、指挥部职责
(1)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建应急救援指挥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事故发生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申请。
(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质检部:
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隔离、监测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信息。
二、应急保障
1、严格的人员配置与分工。
一旦发生误照射事故,公司“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成员一切听从总指挥的指挥,紧张有序地进行应急救援,不得单独行动。
2、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服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3、公司所有车辆在遇到突发性事故时,一切服从救援指挥部的调度安排,参与救援工作。
三、应急响应与救援
1、报警与通知:
当公司出现意外辐射性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电话向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和现场情况。
2、辐射性事故发生后应在2小时内上报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必要时拨打“12369”、“110”和“120”救援电话。
3、当发生人体误照事故时,任何第一发现人都应立即报警和报告公司领导,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小组,第一对辐射源区域进行隔离保护,预防事故灾害扩大;
第二迅速联系卫生部门对受误照人员进行身体检查或抢救;
第三立即报告环保行政部门对辐射源区域进行剂量监测;
第四认真收集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评价事故后果的资料。
4、现场处置与恢复:
当出现意外事故时,总指挥负责在外部抢救队伍到达之前协调指挥现场抢救,向上级部门报告,接待上级领导,副总指挥负责抢救通讯保障,探伤室负责人负责人员疏散、事故现场安全维护、与救护部门联络及引导,提供后勤支援等。
事故现场处理后,兼职安全员负责配合安全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以进行事故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