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花路政府储备地块配套小区D号路延伸段项目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6685589 上传时间:2022-11-25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43.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申花路政府储备地块配套小区D号路延伸段项目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申花路政府储备地块配套小区D号路延伸段项目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申花路政府储备地块配套小区D号路延伸段项目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申花路政府储备地块配套小区D号路延伸段项目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申花路政府储备地块配套小区D号路延伸段项目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申花路政府储备地块配套小区D号路延伸段项目Word文档格式.docx

《申花路政府储备地块配套小区D号路延伸段项目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申花路政府储备地块配套小区D号路延伸段项目Word文档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申花路政府储备地块配套小区D号路延伸段项目Word文档格式.docx

BZZ-100;

设计年限:

沥青混凝土路面15年;

道路红线:

道路红线宽度为10m。

永久占地面积:

800m2。

道路横断面设计

道路规划红线宽10m,设计横断面为:

1.5m人行道+7m混行车道+1.5m人行道=10m。

道路纵断面设计

道路标高主要依据现状道路标高和沿途地块的规划平均标高进行,同时结合现状地面标高,以尽量减少填方、满足地下管线竖向设计和迅速排除路面雨水、保证行车安全、舒适为原则进行的,道路坡长坡度均满足规范要求。

道路路面设计

(1)车行道路面结构

3cmAC-13-F沥青混凝土+7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35cm三渣+25cm塘渣=70cm

(2)人行道结构

5cm预制C25人行道板铺装+2cmM10水泥砂浆卧底+15cm三渣=22cm

3、管线工程

根据设计,项目未涉及电力、通信及燃气管道等管线,道路下方主要铺设雨污水管线。

具体设计如下:

区域排水现状

目前区域内申花路、益乐路、丰潭路等均已建成通车,铺设有雨污水管道,区域内大部分支路均未建设。

设计方案

本工程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申花路政府储备地块配套小区D号路延伸段为城市新建道路,本次管线工程为配合道路新建而实施,工程范围为申花路-小区支路A。

道路现状无各类市政管线。

与其相交的申花路已建成。

申花路政府储备地块配套小区D号路延伸段雨水管网主要收集道路两侧沿线区块的雨水及道路的雨水,雨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小区D号路雨水管网。

雨水管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以西0.6m下。

申花路政府储备地块配套小区D号路延伸段污水管网主要收集道路两侧沿线区块的污水,污水经管网收集后向南排入小区D号路污水干管中。

污水管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以西2.2m下。

4、公交停靠站及无障碍设施

申花路政府储备地块配套小区D号路延伸段全线均不设置公交停靠站。

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要求,设置道路无障碍设施。

5、拆迁安置

根据调查,本项目道路所占用地及沿线均为空地,原为农田、菜地等,未涉及工业企业、居民拆迁,也未涉及基本农田。

第二章区域环境概况

2.1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2.1.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根据《杭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

根据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2011年9月10日~9月16日项目拟建址附近和睦小学大气自动监测点的监测结果,该监测点SO2、PM10指标均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NO2在9月11日出现超标现象。

2.1.2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根据杭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规定,项目拟建址所在区域现状声环境属3类区,由于道路沿线主要为住宅用地、学校用地等,因此建议声环境功能执行2类标准;

与城市次干道申花路交叉口一侧40m范围执行4a类标准。

根据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10月22日对项目拟建地块的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各监测点的等效声级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区标准。

2.1.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项目所在地主要河流为婴儿港,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主城区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杭政函[2012]155号),婴儿港无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杭州生态市建设要求,2011年城市河道水质全部应达到Ⅳ类标准以上,建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为了解工程道路所在区域的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现状,报告引用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1年8月对婴儿港余杭塘河交界桥处的水质监测数据进行评价。

监测项目有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总氮。

通过对水质监测结果的统计分析评价可知,项目所在地附近水体婴儿港水质各项指标中除pH、高锰酸盐指数外其余均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标准。

地表水水质超标主要是由于河道周边截污纳管工作没有做好,导致河道水质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

2.2保护目标确定

该项目对沿线附近已建(或规划)居民区的影响因素主要为噪声和大气污染。

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是道路沿线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居民住宅区、学校等敏感点。

根据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设计方案、现场踏勘调查以及规划调查,本项目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目前主要为空地以及在建的学校。

因此现状敏感保护目标主要为道路西侧在建的学校。

表2-1拟建道路沿线现状环境敏感点保护一览表

序号

桩号

现状敏感点

敏感点用地红线距道路红线距离

敏感点建筑红线距道路红线距离

1

K0+020~

K0+080

申花单元R22-09地块小学(在建)

路西,紧邻道路红线

路西,9m

中期规划保护目标:

根据《杭州市拱墅区申花规划管理单元(GS05)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建道路两侧主要规划以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为主,规划敏感保护目标具体见表2-2。

表2-2拟建道路沿线规划环境敏感点保护一览表

规划敏感点

规划住宅用地R21

路西,162m

路西,170m

(3)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周围现状主要河流为婴儿港,位于拟建道路的北侧(隔申花路),道路未跨越河流。

第三章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3.1废气

经预测,道路下风向CO、HC、NO2预测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运营后对两侧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3.2废水

工程建成后采用雨污分流制,道路雨污管网的建设,可提高沿线地区生活污水截污率,道路路面径流基本不会对沿途经过的水体造成影响。

3.3噪声

由预测结果可知,道路建成后营运近期,道路交通噪声对道路西侧申花单元R22-09地块小学敏感点第一排建筑的最大昼间贡献值为52.0dB,叠加本底值后为58.8dB,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营运中期,道路交通噪声对道路西侧申花单元R22-09地块小学敏感点第一排建筑的最大昼间贡献值为55.3dB,叠加本底值后为59.7dB,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根据道路拟建址声功能区划,道路拟建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D号路为城市支路,两侧执行2类区标准。

根据预测,中期D号路距离道路红线3m处能达到2类标准。

3.4社会影响分析

本项目道路工程的建设可以促进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的实施,促进市政雨、污水系统建设,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居住环境质量,有着积极的社会环境影响;

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带来土地资源利用形式改变等负影响。

3.5生态环境影响

道路的建设将清除原有地表植被,由于裸露的路面热容量小,反射率大,蒸发耗热几乎为零,下垫面温度高,升温快,粉尘和二氧化硫含量高,形成一条“热浪带”。

这些都将造成道路小环境的改变,局部小气候恶化。

由于该地区原有的生态系统结构简单,功能单一,且并无珍稀濒危物种存活,又受人为活动影响严重,因此道路的建设和破坏将改变绿色植物的空间布局,对该区域的生态环境的影响并不显著,不会改变整个区域的生态格局。

减轻这种不良影响的主要办法是种植行道树以及绿化。

道路建成后将实施合理的绿化进行一定的生态补偿。

第四章污染防治措施

4.1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阶段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类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水、气、噪声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进展情况,“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确保本环评提出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和治理设施能落到实处。

表4-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项目

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生态

(1)采用绿化补偿措施补偿因道路建设消失的半自然生态系统,合理选用道路行道树树种。

(2)道路施工尽量减少人为对河道的干扰,保持其原有自然水生生态环境。

(3)对于开挖的表层土壤,不能堆砌在道路沿线,应合理利用,可作为城市绿化用土。

(2)施工期向环卫部门租用流动公共厕所,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周边现有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严禁随意排入沿线河道,保护沿线水域环境。

减少生态影响。

废气

(1)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

(2)该项目临时堆场设置在项目用地范围内,不额外占用其它土地。

临时堆场应定时洒水、并进行遮盖,并尽量远离居民集中区路段设置,若必须在靠近居民集中区路段设置,则应在靠居民集中区一侧设置临时施工屏障。

(3)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做到对施工便道和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抑制道路扬尘污染。

便道的设置也应尽量远离居民集中区一侧。

(4)工地内应当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m范围内的整洁。

(5)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6)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车辆,应加盖斗篷,密封运送,防止起尘。

(7)沥青虽不在现场拌和,但用卡车运至筑路现场时,由于沥青温度较高,要求采用封闭式运输,减少沥青挥发对运输沿线大气环境的污染。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限值。

废水

(1)施工营地、建材堆场等应与河流、沟渠等地表水体保持一定距离,确因工程建设需要而临时堆放在水体附近的一般建筑材料,必须设篷盖,必要时设围栏。

(2)要求施工单位向环卫部门租用流动公共厕所,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周边现有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

严禁施工人员随地大小便,污染沿线水体环境。

(3)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沉淀池,将泥浆废水及施工车辆洗涤废水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部分上清液可回用,严禁施工废水直接排入环境地表水体,施工泥浆水必须严格按照《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施。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噪声

(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以及夯扩机、蒸汽桩机、锤击桩机等应禁止其入场施工。

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0)中的有关要求。

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许可证》。

噪声声级高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

00~6:

00)应停止施工,同时应采取临时性的降噪措施,如加装隔声板、隔声屏障等。

(3)对开挖路基路段或在人员密集路段,两侧应设置彩钢板作为防护装置,既起噪声防护作用又可起一定的安全防护作用。

(4)根据《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确定工程施工场界,为此,应合理安排施工场地,避免在集中居民生活区附近设置施工场地。

(5)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应调整作业时间,如错开上下班高峰时间,防止对原有交通造成干扰。

夜间施工时,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

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固废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至用土单位指定地点作妥善处理,清理的淤泥应干化后作为绿化用土。

(3)建筑拆除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当地城建部门规定的垃圾堆放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不然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避免二次污染。

2、营运期

本项目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表4-2。

表4-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加强道路的清扫,增加洒水次数,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

减少大气影响。

营运期水污染防治主要是环卫部门要做好路面清洁工作,防止生活垃圾随降水进入雨水管网。

做好污水管道的日常维护,保证道路两侧区域的污水顺利进入污水管网,在污水处理厂得到处理。

减少废水影响。

(1)采用低噪声路面材料,从源头降低道路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在道路设计阶段将行车道集中到道路中部、降低路面坡度、设置绿化带等,减少机动车噪声对道路外界的影响。

(3)在道路两侧预留的绿化带种植吸声量较大的乔木、灌木、草地等,起到降低噪声、吸附尘粒、净化空气的作用,也可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可有效降低人的感觉噪声级,减小主观烦恼度。

(4)交通管理部门宜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降低交通噪声。

(5)路政部门宜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

在道路两侧人行道合理位置设置分类垃圾筒,收集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对于道路路面翻修时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加以综合利用,作为建筑垃圾合理处置。

4.2环保投资费用估算

本项目道路估算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8.5万元,占工程总造价的17%,具体环保工程投资见表4-3。

表4-3建设项目环保投资分析

环保项目

措施内容

数量

金额

(万元)

备注

噪声防治

低噪声路面材料,多孔隙疏水沥青

800m2

/

8万元费用已计入主体工程内,相比采用普通沥青增加的投资

限速、禁鸣标志牌

2处

费用已计入主体工程内

水污染防治

项目部临时营地设临时厕所

1处

类比估算,建设初期实施

设置临时沉淀池

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

约160m

环境空气

污染防治

施工期:

洒水车

1辆

5

按5万元/辆估算

彩钢板防护

50m

0.5

生态建设

临时施工场地复绿

弃方清运

道路绿化建设

160m

环保直接投资总计

8.5

不计主体工程费用

第五章公众参与结论

公众参与是评价预防、减轻或补偿项目各种环境影响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的重要措施。

通过向公众介绍本工程概况,让公众充分了解项目的建设所存在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影响,进一步对建设项目提出建议和要求。

该项目公众参与采用发放调查表和公示两种方式,向项目拟建址周边的居民、单位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及污染状况,收集建设项目周围广大民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意见与要求。

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5.1公示调查结果

项目于2012年10月10日~2012年10月23日及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14日期间在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方家埭社区公告栏进行了为期10个工作日的两次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为基本建设情况、污染排放和防治措施等,并同期进行社会调查。

在公示期间,无人与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无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的建设提出反对或其它意见

5.2个人调查结果

此次公众参与调查表共发(个人)放50份,回收50份。

本次被调查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汇总如下:

80%的公众了解或有所了解该项目的建设;

大部分的被调查者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或很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为其生活带来便利;

公众对于项目建设期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噪声和扬尘,对于营运期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废气、噪声和废水;

94%的公众赞成该项目的建设,6%的公众持无所谓的态度,被调查人中无人持反对意见。

5.3团体调查结果

该项目公众调查表(团体)共发放20份,回收20份。

本次被调查团体的意见与建议汇总如下:

由统计结果可见,75%的受访单位认为当地环境质量较好或还可以;

90%的受访单位了解或有所了解该项目的建设;

90%的受访单位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或很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发展;

80%的受访单位认为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很有利或者有利;

对于项目建设期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主要集中在噪声和扬尘,对于营运期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噪声和废气;

100%受访单位支持该工程的建设,无单位反对。

第六章审批原则符合性分

6.1规划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道路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申花单元,根据《杭州市拱墅区申花规划管理单元(GS05)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了该条道路的位置、走向等;

同时根据杭州市规划局出具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0100201200230号),项目用地性质为道路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6.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杭州市2011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

该工程的建设可解决申花单元的内部交通问题,为道路沿线地块开发配套,提高区块通行能力,并形成对外的通道,改善城市支路网结构,加速区域范围内各种资源的整合,加速产业的发展;

且该项目是获得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同意建设(杭发改投资[2007]438号、杭发改投资[2012]137号)。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6.3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杭州市主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5),项目拟建址位于拱墅城区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Ⅰ1-10105D04),属优化准入区。

该项目为道路建设,属于基础设施,不违背相应小区的建设开发活动准入条件。

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功能要求。

根据监测和评价结果,对照杭州市主城区大气、水、噪声等功能区区划要求,本项目拟建地块均符合当地的环境功能区要求。

6.4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

根据预测评价,建设单位应切实按本环评的要求做好各项环境保护的工作,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投资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做到达标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不会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6.5符合环境质量功能要求

根据本环评分析,该项目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在采取本环评中提到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不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