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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阜南县方集镇中心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安徽省阜南县方集镇中心小学,;住所地址为:

方集镇方集居委会,邮政编码为:

236303;

  第三条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

  第四条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方集镇内适龄儿童。

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个班级。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

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基础。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三个面向”为指导,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挖掘每位师生的潜能,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乐教、学生愿学、家长满意、具有地方特色的学校。

  第七条【师生发展目标】

  学生培养目标为:

通过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存善心”、“行善事”、“说好话”、“做好人”,同时有着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心理品质,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成为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

  教师发展目标为: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队伍建设。

以激活教师主动和谐发展的内驱力为主要策略,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八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校训:

诚信做人,踏实做事

  校风:

文明勤奋进取和谐

  教风:

乐教善导求实敬业

  学风:

勤学善思求真创新

 第九条【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管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后勤等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职权】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居委会、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党团组织】学校接受中国共产党方集镇中心学校党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等组织的作用。

   第十三条【工会与教代会制度】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

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中层管理机构】学校设置校长室、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分块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五条【其他常设机构】学校建立校长办公会议,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小组,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价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六条【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档案室,设立档案员,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

各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平安校园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食卫品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

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十八条【办学监督】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九条【教育教学管理架构】学校建立健全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领导、组织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

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学科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条【德育管理】学校实行精细化的德育管理。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全面负责,教师人人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学生公民素养的培养,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基础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通过强化中小学生的基础道德教育,切实推进小公民道德建设;坚持开展礼仪教育,提高学生文明素养。

  学校以全面实施素质化教育为抓手,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学生社团文化建设,充分挖掘每位学生的潜能。

  第二十一条【班级管理】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

班主任要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群体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二条【课程管理】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学校每年举办运动会、文艺汇演、各种比赛等活动。

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科技、艺术、文体培训,开展创造发明活动。

  第二十三条【教学管理】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

  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制度,加强教学管理。

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

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制度。

学生期末学习成绩评定,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结合。

不按考试成绩、学生名次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

  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严格禁止学生整班订阅教辅材料,倡导教师分层设计校本作业。

作业布置要求做到精选和点评。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

  严格控制测验次数,每学期末进行统一监测。

完善监测的内容、方法。

  第二十四条【课堂管理】教师课堂教学主要功能就是引导学生如何学。

教师的日常教学要以引导学生“学”为出发点。

突出“导”和“学”两个关键字。

导学材料必须具有引导学习和突破问题的功能,要体现出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要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从而生成学生的学习能力。

  第二十五条【体育健康教育管理】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大课间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田径运动会。

积极开展冬季长跑运动,让学生在运动中增强身体素质。

  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积极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校园卫生情况。

加强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实施禁烟。

  第二十六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学校建立心理辅导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学校认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确保对全校师生开放,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

并通过个别辅导与跟踪,电话、网络等辅导方式协助学生解决问题。

  学校还对全校教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主题班会等方面特定的团体与个别心理辅导的作用,同时将心理辅导与学科教学相渗透,坚持课堂教学融入学生学习心理理论,在坚持心理活动课的同时将学科教学与心理教育相结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

   第二十七条【信息技术管理】学校大力提倡电脑、网络、电视、录像等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运用,建立校园网和教学资源库,大力推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的互动方式的变革,以信息技术为纽带,科学管理学校,规范制度建设、科组建设、创新教研模式、引导教师实践、深化反思机制,从而促进学校及教师教学行为、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第五章学生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入学】凡被本校招收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

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九条【学生权利】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学生义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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