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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上重点突出,充分覆盖。

第09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贯彻生态商业的理念,使商业发展、人口流量、土地使用和自然环境容量协调发展。

第10条尊重商业规律的原则

正确把握商业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在准确的基础资料之上进行深入研究,实事求是地对淮安市市区的商业发展进行定位。

第11条技术进步的原则

本规划将充分考虑现代商业技术的新发展,通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促进淮安市商业的技术进步。

第四章规划发展目标

第12条总体发展目标

近期(到201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服务优质、人才齐备的商贸服务业体系框架,推进商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将淮安市建设成为联系苏南,辐射苏北的区域商贸中心。

远期(到2020年)基本实现商业现代化,使淮安市成为联系长三角,辐射淮海经济区的商贸中心。

第13条总量发展目标

近期(到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00亿元,其中市区达到200亿元,连锁商业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所占比重达到35%,以电子商务形式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所占比重超过3%;

市区商业网点营业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左右,基本达到人均拥有1.0平方米;

现有50%以上的食杂店被超市、便利店取代,多数传统百货店通过精品化、连锁化进行改造升级;

加快对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促进生鲜加强型超市的发展。

远期(到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00亿元,其中市区达到500亿元,连锁商业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所占比重达到65%以上,以电子商务形式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所占比重达到10%以上;

市区商业网点营业面积达到150万平方米左右,达到人均拥有1.2平方米以上;

商业中心区内的农贸市场基本被生鲜加强型超市取代。

第14条具体发展目标

近期(到2010年)

(1)市级商业中心商业网点营业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以上,区域商业中心商业网点营业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

(2)社区商业初步实现步行10分钟,可基本满足社区居民购物、餐饮、修理、家政服务等基本生活需求。

(3)每个重点中心镇基本商业网点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一般镇基本商业网点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

(4)符合标准的商业街达到15条,其中,规划新建6条,调整、改造5条。

(5)大型商业零售网点达到20处,其中,规划新建10处。

大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以上,达到人均拥有0.4平方米。

大型餐饮企业(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达到40处。

(6)各类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面积≥3000m2,不含农贸市场)总数达到22个。

其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群)达到3处,其中规划新建2处;

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群)达到4处,其中规划新建3处,其他商品交易市场(群)达到15处,其中规划新建7处。

(7)形成“一个物流园区、多个物流中心”的物流体系格局。

远期(到2020年)

(1)市级商业中心商业网点营业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以上,区域商业中心商业网点营业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

(2)大部分社区实现步行5分钟,可基本满足社区居民购物、餐饮、修理、家政服务等基本生活需求,提供较为完善的社区商业服务。

(3)每个重点中心镇基本商业网点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一般镇基本商业网点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

(4)根据城市建设和商业网点的发展,培育若干新的商业街(区)。

把已有的商业街(区)建成文化内涵深刻、特色突出、商流丰盈、业态清晰、业种结构合理、服务优质、游乐休憩设施齐全的一流商业街(区)。

(5)大型商业零售网点达到34处,其中,规划新建14处。

大型商业零售网点营业面积接近60万平方米,达到人均拥有0.5平方米。

大型餐饮企业(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达到50处,形成2-3家大型集团化连锁餐饮企业。

(6)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不含农贸市场)达到26处,其中规划新建4处。

(7)淮安市成为连接南北的物流结点城市和江苏省的物流枢纽城市。

第五章规划布局

第15条市区形成“一主、七区”的商业空间布局,即一个市级商业中心,七个区域商业中心,并根据需要建设若干社区(居住区)商业中心和重点中心镇商业区,加快发展一般镇的商业。

第一节市级商业中心规划布局

第16条淮海广场商业中心,以主城区组团的淮海广场为核心,以银川路、漕运路、人民路、丰登路等路段所包围区域构成市级商业中心。

新设商业设施应与已有商业设施之间形成差异化经营,以形成同业差异、异业互补的竞合局面,营造整个商业区的繁荣与繁华。

第17条规划设置(含已有商业设施,下同)市区购物中心1处,中高档百货店3处,大型超市1处,大型专业店4处(不可再设电器类大型专业店),商业街2条;

应以商业零售为主,鼓励沿商业街设置专卖店、专业店、便利店和配套建设休闲娱乐设施;

适度设置餐饮网点和生活服务设施;

限制设置仓储式会员店和商品交易市场,基本建成以商业为主、商业与商务结合,集购物、商务、办公、休闲、娱乐、餐饮为一体的、功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档次较高的市级综合性商业中心。

第二节区域商业中心规划布局

第18条清河区域商业中心,现淮安汽车总站周边区域内。

对该区域商业中心现有的商品交易市场在规模、商品结构和档次等方面进行调整,引导部分商品交易市场实行商场化管理,适当引入专卖店、专业店,对其进行业态升级。

形成大型超市1处及若干专业店和批零兼营的商品交易市场。

适度设置为商品交易市场服务的便利店、餐饮店、生活服务设施;

限制设置仓储式会员店、农贸市场。

建成商业繁荣、交通便捷、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以中低档专业商品为主打特色,近期以批发为主,远期以零售为主、批零兼营的区域商业中心。

第19条规划在清浦区建设两个区域商业中心。

(1)清浦区域商业中心规划在清浦区的淮海南路与延安东(西)路交汇处周边建设清浦区域商业中心。

将清江蔬菜批发市场外迁,并在淮海南路、延安东(西)路交叉口的东北和西南地块改造中拓展商业发展空间,构筑清浦区域商业中心。

规划设置大型超市1处、大型专业店1处、百货店1处及若干专业店、专卖店等。

适度设置餐饮、休闲娱乐等综合服务设施,限制设置仓储式会员店、农贸市场。

建成以商业为主、规模适度、功能完善,满足周边居民消费的区域商业中心。

(2)城南区域商业中心规划在清浦区城南明远路与淮海南路交汇处西北角的商业用地上建设城南区域商业中心。

规划设置大型超市1处、大型专业店1处以及若干专业店和专卖店,适度设置餐饮、休闲等综合服务设施,限制设置仓储式会员店、农贸市场。

建成以商业为主、档次适中,基本满足城南区域居民和大学城师生日常生活需要的区域商业中心。

第20条淮阴区域商业中心,在黄河广场地区。

淮阴区域商业中心已有农工商大型超市、黄河娱乐城等商业、休闲设施,并正在建设黄河大厦五星级酒店。

除现有商业设施外,规划设置若干专业店、专卖店。

建成以大众化商品消费为主、休闲娱乐服务特色突出、功能配套相对完善的区域商业中心。

第21条规划在楚州区建设两个区域商业中心。

(1)漕运广场区域商业中心规划在以楚州城区组团的漕运广场为核心,韩信路、镇淮楼东(西)路、西长街、东(西)门大街所包围区域建设漕运广场区域商业中心。

漕运广场区域商业中心除对现有百货店进行调整改造外,应重点建设为旅游业服务的商业设施,不宜新建大型商业设施。

沿街适度设置专卖店、专业店、便利店等现代商业业态网点以及餐饮店、文化娱乐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

基本建成以旅游为主、商旅结合、功能完善、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区域商业中心。

表5.1区域商业中心区的网点配置规划表

名称

区位

已有设施

商业业态、业种配置

商业面积(m2)

清河区域

商业中心

现淮安汽车总站周边

汇通、汇丰两批发市场等

大型超市1处及若干专业店和批零兼营的商品交易市场等

220000

清浦区域

淮海南路与延安路交汇地区周边

清江蔬菜批发市场等

大型超市1处、大型专业店1处、百货店1处及若干专业店、专卖店等

50000

城南区域商业中心

淮海南路、明远路交汇处西北角

规划中

大型超市1处、大型专业店1处及若干专业店、专卖店等

淮阴区域

黄河广场地区

农工商超市、黄河娱乐城等

大型超市1处及若干专业店、专卖店、餐饮店等以及商务、娱乐设施

楚州漕运广场区域商业中心

漕运广场周边

淮安商场、供销大厦、苏源电器等

百货店2处及若干专业店、专卖店和旅游商业设施

30000

楚州新区区域商业中心

翔宇大道与楚涟路交汇地东北侧

大型超市1处、大型专业店2处、家居建材店1处及若干专业店、专卖店

开发区区域商业中心

铁路淮安火车站周边地区

商品交易市场(群)及物流园区等

1平方公里

(2)楚州新区区域商业中心规划在翔宇大道与楚涟路交叉口东北侧规划中的商业用地上建设楚州新区区域商业中心。

楚州新区区域商业中心规划设置大型超市1处、大型专业店2处、家居建材店1处及若干专业店、专卖店等。

适度设置餐饮、休闲、娱乐等综合服务设施;

建成以现代新型零售业态为主、档次适中、功能较为完善,满足大众化消费需求的区域商业中心。

第22条淮安市开发区区域商业中心,在铁路淮安火车站周边地区。

规划设置商品交易市场(群)、物流园区等以及为物流园区配套的餐饮、娱乐、宾馆、展示等设施。

建成物流功能强大、集散作用明显、市场要素齐备的区域商业中心。

第三节社区(居住区)商业规划布局

第23条住宅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或人口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社区(居住区)应列入重点建设区域,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或人口规模达到1万人以上的社区(居住区)是建设的关键。

第24条居住区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金融邮电以及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如照相、洗染、家电维修、普通礼品店、音像制品店等网点的配套。

第25条社区商业中心,应按照人口规模相应配套建设商业设施,见表5-2。

表5-2人口规模与商业网点配置的对应关系

人口规模

商业网点配置要求

达到3000人

设置便利店、生鲜超市、书报亭、医药店、餐饮店等网点

达到5000人

增设综合超市、服务类店铺(如美容美发、照相冲印、洗衣、家电钟表及日用品维修、影碟影带出租等)等网点

达到2万人

增设中型超市、生鲜加强型超市、各类专业店(如服装店、医药店、家电店、书店等)等购物网点;

餐饮店、旅店等餐饮住宿网点;

文体娱乐场所等

在社区商业中心应限制设置百货店、大型超市、大型专业店、仓储式会员店、商品交易市场等大型商业设施。

第四节重点中心镇、一般镇商业规划布局

第26条规划每个重点中心镇设置中型超市2处;

鼓励沿主要街道设置专卖店、专业店、便利店、农资供应网点;

适度设置文化娱乐设施、餐饮网点和生活服务设施;

限制设置仓储式会员店、大型超市、百货店和购物中心。

在区位优势突出、产业特色鲜明的重点中心镇可设置商品交易市场。

一般镇商业主要设置超市、便利店、菜市场和餐饮、农资供应等网点。

第五节商业街(区)规划布局

第27条网点设置应以中小型特色专营店为主,注重多功能综合化,高档与大众化相结合。

(1)重点引导建设电子信息产品、通讯器材、家用电器、五金、文化用品、服饰、旅游纪念品和餐饮、食品等适合现代消费趋势的专业(特色)商业街。

(2)鼓励设置与商业街特色相关的专业店、专卖店;

适度设置为该专业配套服务的商业服务业,限制设置与该专业特点无关的业态和业种。

(3)主要商业街在建设中要注意向交叉的支路扩展,以商业街带动周边街区形成和谐的商业特色。

(4)对于新建商业街,首先,必须要具有网络化的交通;

其次,行业结构应合理,以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多方位的需求;

第三,找准商业街的风格和基调,营造独特的商业魅力;

第四,应具有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文化气息,注意商业街在商品的性能价格比、品牌知名度、目标顾客的消费特征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统一性,营造独特的商业文化氛围;

第五,必须突出整体协调性和人性化设计,体现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

第28条重点建设的商业街(区)规划要点

(1)东、西大街

东、西大街周边既有楚秀园、清晏园等园林建筑,又有周信芳纪念馆、苏皖边区政府旧址纪念馆、李更生故居、慈云寺等人文景观,应使之成为以独具特色的街区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构成的诚于中而形于外的独具魅力的集旅游、购物、休闲于一体的商业文化步行街。

规划设置东大街应为休闲购物为主的综合型商业街,西大街为服装、饰品专业型商业街。

(2)文庙新天地

文庙新天地在文化资源上得天独厚,在商业氛围上独领风骚。

因此,可通过打运河文化、餐饮文化、建筑文化等文化牌,把该区域规划设置成集餐饮、休闲、旅游、购物于一体的,类似于上海的城隍庙、南京的夫子庙这样的综合型的仿古街(区)。

把淮安市市区现有的花鸟市场进行归并,在文庙新天地形成花鸟、古玩、字画交易区。

把大闸口美食街与文庙新天地的餐饮网点建设统一考虑,做大做强该街(区)的餐饮业。

考虑到周边停车场地的不足,这一街(区)应建设足够的停车设施。

(3)淮海商业街

银川路东、淮海花园区的淮海商业街已初步具备步行商业街的条件。

清河区应加强对淮海商业街的招商力度,把淮海商业街建设成一条休闲步行街。

(4)银川路

借助汇通出版物市场的影响力,将银川路建设成一条类似于上海福州路那样的文化用品一条街。

(5)漕运广场

位于楚州区。

以漕运广场为核心,周边历史人文景观丰富,是外地游客到淮安的必游之地。

漕运广场周边已形成服装、鞋帽为主的经营特色,今后应突出这一特色。

对附近的上坂街功能进行调整,规划设置成特色旅游品一条街。

(6)明清商业街

鼓励设置商业文化氛围较浓的商品销售网点,形成“一店、一品、一故事”的格局,规划设置成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观光、旅游为一体的品牌仿古商业街(区)。

(7)东门大街、西长街

鼓励设置特色餐饮网点,规划设置成餐饮美食街(区)。

(8)钵池山路

位于淮安市开发区。

鼓励设置超市、便利店等商业业态,适当增加美容美发、影视文化、综合修理以及辅助就业等服务业设施,建成购物、餐饮、休闲街(区)。

(9)幸福路步行街、北京东(西)路

位于淮阴区古黄河与盐河之间的区域。

规划将幸福路建成一条以休闲为主的步行商业街,与黄河广场和古黄河绿化风景带形成一体;

规划设置北京东(西)路建设成一条以现代商业业态(超市、便利店)为主,金融、文化等服务功能完善的综合型商业街。

第六节餐饮业规划要点

第29条巩固和提升现有的餐饮特色街,鼓励餐饮企业向餐饮特色商业街汇集。

餐饮特色商业街要注意引进龙头企业和老字号餐饮企业,以带动餐饮特色商业街的整体发展。

第30条打造餐饮名牌企业,培育发展1至2家集团化连锁的餐饮企业,把这些企业建成开发挖掘淮扬菜的基地和淮扬菜厨艺人才培养的基地。

第31条建设好大众化的餐饮网点,推进放心早(晚)餐工程。

第七节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布局

第32条新建商品交易市场要适度发展产地市场(一级市场),控制建设销地市场(二、三级市场);

适度发展批发市场,控制建设零售市场;

适度发展专业市场,控制建设综合型市场。

第33条市级商业中心区以及主城区的清河区、清浦区应控制新建综合商品交易市场,推动和鼓励现有商品交易市场调整、改造,提高商品档次和服务质量;

提高经营组织化程度,实现市场化经营,商场化管理。

第34条在城市建成区边缘或交通枢纽地带,结合各区域产业特点、区位条件和现有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的状况,推动和鼓励培育一批规模大、功能全、辐射广的基地型、区域性专业批发市场。

第35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1)城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清江蔬菜批发市场整体搬迁,规划在城南柯山路适当位置设置城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利用现清江蔬菜批发市场的品牌,形成新的以蔬菜、水产、果品、粮食、肉类等交易为主的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2)淮安国际农贸城在淮阴区黄河东路以南、合肥路以西的区域建设一处以蔬菜、水产、果品、粮食、肉类等交易为主的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3)中山门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楚州区应将现中山门农贸批发市场搬迁至城区边缘,扩大营业面积,建成一处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第36条农贸市场

淮安市中心片区农贸市场应按照《淮安市中心片区农贸市场规划(2001-2020)》进行建设,并积极探索对农贸市场进行超市化改造,与生鲜超市的建设相协调。

在《淮安市中心片区农贸市场规划(2001-2020)》所列农贸市场外,新建居住区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和《淮安市中心片区农贸市场规划(2001-2020)》所规定的农贸市场服务半径的要求设置农贸市场。

第37条生产资料批发市场

(1)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在淮阴区、楚州区、清浦区设置三个向周边农村供应化肥、农药、农用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综合生产资料市场。

淮阴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设在丁集镇,楚州区和清浦区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结合在一起建设。

(2)新港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在新港码头区域规划建设一处以砂、石、水泥、墙体材料(如砖、加气混凝土、粉煤灰砖(砌块)等)、钢材、木材、PVC管材等建材交易为主的生产资料批发市场。

(3)南方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对南方建材市场和海口路南侧的钢材市场进行改造调整,形成统一的建材批发市场。

(4)淮安汽车城位于淮安市开发区,在三亚路、翔宇大道、汕头路和合肥路区域内建设一处占地450亩的汽车交易市场,以整车交易为主,引入多家4s店,整合翔宇大道沿线的汽车配件市场。

同时在汽车城内建设淮安二手车交易市场。

第38条其他商品交易市场

(1)汇通、汇丰市场(群)重点对现状进行改造,控制规模,转变经营方式,调整经营布局,优化经营品种,培育特色功能区,提高经营档次。

对汇通、汇丰市场(群)中功能分区和经营面积进行调整。

鼓励在市场周边的区域,发展为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金融、餐饮、休闲、信息等服务的网点。

(2)苏北市场位于淮阴区,交通条件较好,向北辐射的腹地比较大,重点对现状进行改造,加强管理,提升档次。

(3)台州商城建设中的台州商城位于淮阴区铁路北站南侧。

在交通方面,北有火车站,南有汽车站,十分便捷。

台州商城应利用中心城区商品交易市场调整的机会,承接部分功能,并开辟新的经营领域。

(4)飞跃商贸城位于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南接汽车站,东南临物流园区、铁路货场,东接铁路淮安站和宁连一级公路、京沪高速公路,交通条件优越,且规划区内场地宽阔,有很好的发展空间。

重点引导建设面向郊区、农村和外地的中低档小商品、服装、鞋帽等的小商品市场,鼓励利用产业优势建设电器与电子配件市场、化工塑料机电市场等专业市场,形成大型综合市场。

(5)淮安国际商贸城位于楚州区,在城西干道西侧、翔宇大道南侧区域内建设一处大型的区域性批发市场,形成以轻纺针织、日用百货、家居建材、小商品等交易的市场群,并配套发展仓储运输业、餐饮住宿业、娱乐业等设施。

(6)新淮安汽车总站市场(群)位于清浦区,将新淮安汽车总站的大量人流与物流相结合,在淮海南路以西、柴米河以南、枚皋路以北区域内建设一处生活用品交易市场(群)。

第八节旧货市场规划布局

第39条鼓励在城乡结合部和城区的乡镇发展中小型旧货市场,适度设置旧货维修、改造和加工网点。

(1)西园旧货市场在西园广场的东南角规划设置一处生活用品旧货市场,与该处的农贸市场统一规划建设。

(2)城南旧货市场在城南的工业新区东面的商业用地上,规划设置一处以旧生产资料交易为主的旧货集散市场。

(3)淮阴区旧货市场、楚州区旧货市场在淮阴区汽车北站附近和楚州区汽车站附近各规划设置一处较大规模的生活用品旧货市场。

第九节物流业规划布局

第40条淮安物流园区在海口路南、铁路以东规划建设综合物流园区,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并留有余地,考虑未来发展。

第41条物流中心规划在新港、铁路淮安北站、淮安新长途汽车总站、武墩等处附近建设物流中心。

第42条淮安市物流业的具体规划将通过淮安市物流专业规划予以落实。

第六章规划实施措施

第43条淮安市市区商业网点规划是淮安市市区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应列入市区发展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期实施。

第44条在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在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建筑设计、开发建设等方面必须按照本规划和《淮安市商业分级设置规范》、《淮安市商业零售业态规范》及国家的相关规范执行。

第45条建立听证会制度。

凡在市区改造和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零售商业设施和1万平方米以上的批发市场须履行听证或会审程序,增加决策的科学性。

听证会由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部门联合组织召开。

大中型商业零售网点建设完成后,不得随意改变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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