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证券嘉泰210兴义桔丰大道资产管理计划尽调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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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M<300万

9.5%

300万≤M<1000万

10.0%

M≥1000万

10.5%

8.资产管理目的:

委托人为有效运用资金,基于对管理人的信任,通过资金管理计划合同设定双方的资金委托管理关系,委托人将其合法资金委托给管理人,由管理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将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受让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兴义市人民政府约7.17亿元的应收账款债权,该应收账款由兴义信恒承揽的“兴义市桔丰大道道路工程项目”所形成,资产管理计划从中实现资产管理收益。

9.资金用途:

用于兴义市丰都新区道路工程项目的建设。

10.还款来源:

第一还款来源:

兴义市政府按照项目代建协议约定支付的还款资金;

第二还款来源:

融资方兴义信恒(AA)的综合现金流。

11.还款保障措施:

(1)应收账款质押:

融资方持有的人民币7.17亿应收账款债权委托转让给本资产管理计划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

(2)政府支持文件:

兴义市政府对应收账款出具债权确认书,同时兴义市政府安排市财政局对本次融资还款出具财政函。

二、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2.1兴义市概况

兴义市位于贵州省西南部,地处黔、滇、桂三省(区)结合部中心地带,是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和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位于南(宁)贵(阳)昆(明)经济圈的中心,地理区位优越,素有“三省通衢”之称。

全市总面积2915平方公里,市区面积70余平方公里,现辖8个街道办事处,17个镇,5个乡,364个村委会、18个社区居委会。

兴义市东与本省安龙县接壤,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的西林、隆林两县隔江相望,西与云南省曲靖市的罗平、富源两县毗邻,北与本省兴仁县,普安县和六盘水市盘县连接,南盘江横贯市境,历史上就是三省毗邻地区的商业集散地和通衢要塞。

兴义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全国县域经济发展潜力百强县市(全国第46名)、全国县域经济竞争力百强县市(贵州省唯一入围县市)。

[

2.2兴义市区域经济和财政实力

兴义市经济总量近年来持续增长,2014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82.83亿元,比上年增长16.1%。

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29.21亿元,增长6.6%;

第二产业增加值106.67亿元,增长17.4%;

第三产业增加值146.95亿元,增长16.7%。

全市人均生产总值为35861元。

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0.3%、37.7%和52.0%。

与上年比,第一、三产业比重分别上升0.2、2.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下降3.1个百分点。

2014年兴义市实现工业增加值93.23亿元,较上年增长16.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96亿元,同比增长18%。

表1兴义市财政状况(单位:

万元)

科目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一般预算收入

245700

273192

305789

税收收入

140696

168208

228933

非税收入

105004

104984

76856

基金收入

189619

337903

249709

土地出让金

180982

329705

238197

其他

8637

8198

11512

上级补助收入

172636

279161

293540

返还性收入

10975

87291

75818

一般转移支付

70144

89877

100816

专项转移支付

91517

101993

116906

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

3639

3635

3946

地方可控财力

611594

893891

852984

资料来源:

兴义市财政局

伴随兴义市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该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长迅速,2014年兴义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0.58亿元,较上年增长11.93%,全年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22.89亿元,增长36.10%,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4.87%。

三、融资方情况介绍

3.1企业基本概况

融资方名称

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年4月26日

注册地址

兴义市桔山办民族风情街20-5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56,200万元

出资方式

货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何正翔

营业执照号

522301000134943

组织机构代码证

59418842-5

贷款卡号

-

税务登记证

522301594188425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市政公共设施投资及管理;

对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进行运营管理;

非金融性投资运营及管理;

道路改造、建设;

土地开发整理;

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投资发展特色农业产业;

工业基础设施、能源、交通的投资及管理;

投资咨询服务;

教育产业投资;

文化传媒投资及管理;

酒店投资及管理;

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机械设备、装饰材料、建材材料的销售。

兴义信恒系经兴义市人民政府出具《七届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委会议纪要》(兴府常议【2012】9号)、《关于兴义市博大弘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成立兴义市信恒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兴府通【2012】50号)文件批准于2012年4月26日成立。

经多次增资和股权变更,兴义信恒目前的唯一股东为兴义市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注册资本为56,200万元,现持有注册号为52230100013494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兴义信恒是兴义市基础设施建设及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资建设主体、兴义市国有资产的综合运营平台,主要从事市内城市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行业的经营投资、以及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工程车辆销售及售后服务、民爆用品销售及配送业务。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5)京会兴审字第04030001号),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兴义信恒资产总额为1,238,697.48万元,负债总额为513,598.1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25,099.29万元。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881.84万元,净利润28,747.68万元。

3.2企业股东情况

公司的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为兴义市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出资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3.3企业历史沿革

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根据2012年2月18日、2012年4月16日兴义市人民政府出具《七届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委会议纪要》(兴府常议【2012】9号)、《关于兴义市博大弘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成立兴义市信恒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兴府通【2012】50号)文件批准,由兴义市博大弘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并于2012年4月26日在兴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兴义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2012年4月23日,黔西南智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智注验字【2012】第2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4月20日公司已收到兴义市博大弘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首次以货币缴纳的注册资本200万元。

经2012年4月12日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兴义市信恒城市投资公司筹建工作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兴府专议【2012】131号)、2012年8月6日兴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变更兴义市信恒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出资人的通知》(兴市财资字【2012】14号)文件批准,兴义信恒股东由兴义市博大弘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

2012年8月13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2012年11月8日兴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决议》批准,同意以货币形式向兴义信恒增资1,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1,200万元。

2012年11月13日,黔西南仁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仁会验字【2012】第33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11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兴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

2012年11月15日,公司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2013年1月17日兴义市人民政府《七届市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纪要》(兴府常议【2013】4号)、2013年1月27日兴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

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请求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

的批复》(兴市财资字【2013】8号)文件批准,兴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兴义市博大弘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形式向兴义信恒增资20,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变更为21,200万元,股东变更为:

兴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占6%,兴义市博大弘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占94%。

2013年1月29日,贵州诚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黔诚隆<

验>

字【2013】A01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3年1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兴义市博大弘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

2013年2月6日,公司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2013年5月25日兴义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及增资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兴府专议【2013】98号)、2013年5月27日兴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及增资的批复》(兴市财资字【2013】56号)文件批准,兴义信恒股东决定将兴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出资的1,200万元股权、兴义市博大弘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20,000万元股权划转到兴义市博大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为:

兴义市博大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兴义信恒100%股权。

另外,兴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划拨20,000万元至兴义市博大基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用于兴义市博大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形式向兴义信恒增资20,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21,200万元变更为41,200万元。

2013年5月28日,黔西南盘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盘注验字【2013】A17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3年5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兴义市博大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0,000万元。

2013年5月30日,公司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2013年8月28日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市信恒城投公司注册资本金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兴府专议【2013】163号)、兴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兴市财资字【2013】103号)文件批准,兴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向兴义市博大基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拨款15,000万元,用于兴义市博大基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向兴义信恒增资15,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41,200万元变更为56,200万元。

2013年8月29日,黔西南仁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仁会验字【2013】第05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3年8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兴义市博大基本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5,000万元。

2013年8月30日,公司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2013年12月12日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信恒城投公司出资人变更有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兴府专议【2013】250号)、兴义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市信恒城投公司股权划转的批复》(兴市财资字【2014】47号)文件批准,兴义信恒股东变更为兴义市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持有兴义信恒100%股权,2014年7月29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4企业组织架构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下列决定时,采取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职工董事1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股东书面决定产生。

分别由何正翔、伍乾贵、王天荣、王祖江、蒋乐担任。

董事任期三年(注:

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由何正翔担任。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5人,其中职工监事2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监事由股东书面决定产生。

分别由杨正云、李英、王家贤、李仕龙、龙燕燕担任。

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监事长一人。

监事长由股东委派,由杨正云担任。

公司目前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3.5企业业务情况

兴义信恒是兴义市政府重点支持和打造的综合性国资公司,接受市政府委托对兴义市的重大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管理、运营;

另外,兴义信恒旗下拥有多家业务市场化、发展势头良好的一级子公司。

兴义信恒在兴义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民爆用品经销等行业占据龙头地位。

兴义信恒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主要为:

兴义信恒接受兴义市人民政府委托,承担兴义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

项目竣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兴义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投入使用。

兴义市人民政府与兴义信恒就完工项目签订收购协议,向兴义信恒支付项目投资成本及投资收益。

兴义信恒保障性住房业务的模式主要为:

接受兴义市人民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并与兴义市人民政府签订委托代建协议,约定款项支付条款。

兴义信恒负责保障房项目的具体建设工作,兴义市人民政府依照项目相应的委托代建协议向兴义信恒定期支付代建投资额及投资回报。

房地产开发业务模式:

兴义信恒通过子公司兴义市桔山新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对外销售取得相关收入。

民爆用品销售模式:

兴义信恒通过子公司贵州省兴义市物资总公司提供民爆用品的销售和配送服务,取得相关收入。

工程车辆销售模式:

兴义信恒通过子公司兴义市支援重点工程物资公司提供工程车辆等销售和售后有偿增值服务,取得相关收入。

建筑垃圾处置业务:

兴义信恒通过子公司兴义市信恒城市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建筑弃土材料回收业务,取得相关收入。

兴义信恒是兴义市政府重点支持和打造的综合性国资公司,作为兴义市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主体,主要负责承担市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等工程;

此外,兴义信恒旗下拥有多家具有市场化业务、经营状况良好的一级子公司,主营业务多元化程度较高,发展前景乐观。

2012年-2014年,兴义信恒主营业务稳步增长,发展良好,主营业务及相应收入如下(单位:

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基础设施建设收入

83,446.33

47,246.49

房地产开发销售收入

1,392.00

3,833.65

848.60

民爆用品销售收入

1,991.89

7,232.49

1,231.43

工程车辆销售收入

1,616.82

1,956.91

建筑垃圾处置收入

189.00

合计

88,636.04

60,269.54

2,080.03

3.6公司财务分析

兴义信恒2012-2014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

财务数据

2014年度/末

2013年度/末

2012年度/末

资产总计

1,238,697.48

578,416.99

21,446.37

流动资产合计

1,205,988.09

546,359.94

14,297.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709.39

32,057.05

7,148.58

负债总计

513,598.18

153,047.22

7,815.87

所有者权益合计

725,099.29

425,369.77

13,630.50

营业收入

88,881.84

60,676.37

2,224.77

营业成本

75,970.23

50,855.45

1,490.86

利润总额

29,745.63

15,607.78

48.29

EBITDA

32,718.63

15,993.72

118.58

净利润

28,747.68

14,807.41

23.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811.48

-136,715.90

-1,018.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7.18

-4,941.86

2,136.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102.66

155,314.65

1,200.00

兴义信恒2012-2014年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

3.89

157.81

4.32

存货周转率

0.11

0.25

0.19

总资产周转率

0.10

0.20

总资产报酬率

3.16%

4.94%

0.11%

净资产收益率

5.00%

6.75%

0.17%

毛利率

14.53%

16.19%

32.99%

资产负债率

41.46%

26.46%

36.44%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1,238,697.48万元,负债总额为513,598.1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25,099.29万元。

2012-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224.77万元、60,676.37万元、88,881.84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3.81万元、14,807.41万元、28,747.6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0.65万元、14,793.06万元、28,747.62万元,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520.44万元。

2014年末兴义信恒的资产负债率为41.46%。

从短期偿债能力来看,公司2012-2014年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83、10.81、3.77,速动比率分别为0.81、1.98、0.72,短期偿债指标处于较好水平。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系对政府部门的应收款项、存货中正在投资建设的项目,资产质量较高,发生资产减损的可能性较小,流动性良好。

发行人流动性较为充裕,可有效抵御短期的还款压力,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公司2012-2014年年底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6.44%、26.46%、41.46%,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

公司根据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特点,通过与项目建设周期相匹配,合理安排营运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调整债务结构,满足投资周期较长的建设资金需求。

公司2012-2014年EBITDA分别为118.58万元、15,993.72万元、32,718.63万元,2013-2014年EBITDA保障倍数9.49倍、2.21倍,说明公司的自身盈利能力较强,兴义政府对公司的支持力度较大,能够有效保障利息的偿付。

从上述财务数据可以看出,发行人资产规模较大,财务状况良好;

同时,公司整体负债保持稳健水平,变现能力较强,财务结构较为合理,盈利能力较强,能够保证本期资管计划按时还本付息。

3.7公司信用分析

征信查询: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月:

兴义信恒无不良贷款记录,有1笔100万正常贷款和1笔2.8亿的关联企业质押担保。

发债情况:

兴义信恒于2015年6月5日获得联合资信给予的AA评级,国家发改委已受理其发企业债,2015年11月26日拿到企业债发行批文。

四、用款项目情况介绍

4.1用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兴义市丰都新区道路工程项目

2.项目位置:

兴义市丰都新区

3.项目建设内容:

城市主干道兴丰大道、B4路、东南换线支线、机场南路、桔丰大道、东南环线,长77.263公里。

新建与以上道路配套的给水、排水、燃力、电力、电信等综合管网和路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环保工程、消防设施等配套工程。

4.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为407211.57万元

5.项目工程安排:

2013年5月立项,工程建设期为5年,目前完成了桔丰大道等部分工程。

4.2用款项目合规情况

序号

批文名称

编号

取得情况

1

立项批复

兴义发改字【2013】168号

已取得

2

环评批复

兴市环审【2013】117号

3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兴市发改字【2013】344号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兴规字(2013)第1-015号

5

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兴规字(2013)第1-027号

6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兴规字(2013)第1-012号

五、主要风险及风险防范措施

5.1风险概述

(1)投资标的偿付风险:

兴义信恒作为第一还款债务人,其经营情况直接关系到资管利益能否实现,所以项目存在债务人到期无力偿付资管计划资金本息的风险;

(2)政策及市场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内部控制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及外部事件给资管财产带来损失的风险;

(3)管理与操作风险:

资管产品存续期间,由于管理人等经营管理失误,使资管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一定风险;

(4)不可抗力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资管计划财产遭受损失;

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等超出受托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对资管计划财产的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5.2风险防范

(1)对于本资产管理计划项目,我司作为管理人,将履行勤勉、尽责、忠诚的契约性基金管理责任与义务,严格按照资管合同规定的财产运用的范围管理运用资管财产:

我司与委托人签署《资管合同》及《风险申明书》,我司委托东吴证券与融资方签署《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我司与保管银行签署《保管协议》,我司与资金监管方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我司将严格按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履行相应义务,且一旦发生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我司也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尽早履行向各方的通知义务,并将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限度地防范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2)我司作为管理人,在资管文件中向委托人已充分揭示潜在风险,明确向委托人提醒影响该资管产品收益和本金损失的各种潜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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