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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月琴女士民政事務總署灣仔民政事務處高級聯絡主任(大廈管理)

卓偉嘉先生教育局高級學校發展主任(灣仔)1

黃建新先生廉政公署東港島辦事處高級廉政教育主任

梁展強先生香港警務處警民關係主任(灣仔區)

李佩珍女士社會福利署東區及灣仔區助理福利專員3

丁家芬先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灣仔區副康樂事務經理2

機構代表

劉丹娜女士聖雅各福群會復康服務高級經理

劉妙珍女士聖雅各福群會服務發展高級經理

吳雯賢女士聖雅各福群會眾膳坊中心主任

關志康先生香港醫護學會義務行政總監

謝潔女士香港醫護學會執行幹事

彭思華先生香港生產力促進局企業管理顧問

秘書

黎綺靜女士民政事務總署灣仔民政事務處行政主任(區議會)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

開會詞

主席歡迎各委員及政府部門代表出席灣仔區議會屬下社區建設委員會第九次會議。

第1項:

通過灣仔區議會屬下社區建設委員會第八次會議記錄

1.經盧天送委員動議,孫啟昌議員及李均頤議員和議,會議記錄獲得通過。

資料文件

第2項:

灣仔區議會屬下社區建設委員會行動清單

(社區建設委員會第6/2009號文件)

2.委員參閱及備悉文件。

第3項:

社區建設委員會屬下工作小組的進度及委員會活動報告

(社區建設委員會第7/2009號文件)

3.委員參閱及備悉文件。

第4項:

二○○九/二○一○年度撥款予社區建設委員會的灣仔區議會撥款使用情況

(社區建設委員會第8/2009號文件)

4.委員參閱及備悉文件。

第5項:

聖雅各福群會「雅聚天地—地區支援中心」簡介

5.主席歡迎聖雅各福群會復康服務高級經理劉丹娜女士出席會議,並請劉女士介紹中心服務。

6.劉丹娜女士向委員介紹「雅聚天地」的服務內容:

(i)中心獲社會福利署資助,於二○○九年一月成立;

(ii)以「以人為本」為服務理念,希望達致平等、機會及共融的健樂精神;

(iii)為服務對象為在社區生活的殘疾人士、殘疾人士的家人及照顧者,以及其他公眾人士;

(iv)以灣仔及港島東區為主要服務區域;

(v)為殘疾人士及其家人或照顧者提供支援服務,包括提升殘疾人士的家居及生活技能,以及協助他們融入社區,例如提供康樂、社交、個人發展訓練;

並提升其家人或照顧者照顧殘疾人士的能力,以及協助他們紓緩壓力,例如提供家居護理及支援服務、假期照顧,並為五個嚴重肢體傷殘人士提供日間中心護理及支援服務;

(vi)主要服務對象為介乎6至59歲的弱能人士及其家人,但不包括精神病復康者;

(vii)有服務需要的人士,可透過社工轉介或自行申請服務;

假若中心未能為申請者提供適切的服務,便會將個案轉介其他機構進跟;

以及

(viii)服務收費由10至150元不等。

(余國棟委員於四時二十分出席會議。

7.各委員對本議題有以下提問及意見:

(i)委員認為服務可以紓緩家長照顧殘疾人士的壓力,並特別欣賞中心提供假期照顧服務,讓家長得到適當休息。

另外,委員詢問這項服務的使用率;

(ii)查詢中心如何向外界宣傳服務;

(iii)查詢中心會否向有經濟困難的申請家庭提供援助,例如豁免收費;

(iv)建議增設親子活動,加強殘疾人士與家長的雙向溝通;

(v)查詢中心如何評估會員適宜參加哪種活動;

(vi)中心是否具備設施方便輪椅使用者及患視聽障礙人士使用服務。

8.劉丹娜女士就委員的提問有以下回應:

(i)機構已於數年前提供類似的支援服務,至今年年初獲社會福利署撥款重組服務,因此家長早已得悉服務的存在,加上家長之間普遍會互相通報服務消息,因此不擔心他們不知悉有此服務。

另外,中心的託管及接送服務廣受家長歡迎,但各服務的實際使用率,需待年底評估服務成效後,才可提供有關數據;

(ii)歡迎各社區人士隨時到中心做義工,以推動傷健共融精神;

(iii)如果申請家庭出現財政困難,中心可以豁免部分收費,申請者不會因為經濟問題而影響他們接受服務的機會;

(iv)歡迎委員提出增設親子溝通活動的建議,中心會研究有關建議的可行性;

(v)中心會評估每位弱能人士的能力及需要,為他們度身訂造合適的服務。

此外,中心可以安排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及心理學家為他們提供各種康復訓練及意見;

(vi)中心的基本施設可供輪椅使用者及患視聽障礙人士使用。

如果中心發現其他機構(例如傷健協會),可以提供更合適的服務,便會轉介他們到這些機構。

9.主席總結說,希望透過是次簡介,讓各委員掌握更多社區資源資訊,以便轉介有服務需要的人士到聖雅各福群會接受服務。

(劉丹娜女士討論此項議題後,於四時三十五分離席。

第6項:

聖雅各福群會「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簡介

(社區建設委員會第9/2009號文件)

10.主席歡迎聖雅各福群會服務發展高級經理劉妙珍女士及眾膳坊中心主任吳雯賢女士出席會議,並請兩位向委員介紹「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

11.劉妙珍女士向委員解釋「食物銀行」與「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的分別。

前者乃聖雅各福群會於二○○三年首辦服務的計劃名稱;

後者則是去年底機構獲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撥款資助計劃後的官方名稱。

12.劉妙珍女士及吳雯賢女士向委員介紹文件,並補充以下資料:

(i)去年社會福利署撥款一億元推行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聖雅各福群會屬其中一間營辦機構,主要服務香港島、荃灣、葵涌、東涌、青衣及離島區人士;

(ii)低收入人士的定義為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MMDHI)的55%,其儲蓄資產不超過兩個月的基本開支。

為確保資源用得其所,機構會嚴謹審查申請人的資格;

(iii)雖然「眾膳飯堂」位於港島西營盤,不過為方便有需要人士,位於灣仔石水渠街的聖雅各福群會四樓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亦會處理申請及派發食物。

同時,中心亦與逾百間伙伴機構合作,申請人可以在其他福利機構申請服務及領取食物,以減低他們的交通費用。

13.主席補充說,全港共有五間非政府機構參與社署的「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除了聖雅各福群會,還有東華三院、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香港婦聯有限公司及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在各區推行援助服務。

               

          

14.各委員對本議題有以下提問及意見:

(i)查詢申請人數是否設有限額;

(ii)查詢中心與其他機構的合作情況,以及有多少個食物派送點;

(iii)查詢中心每次派發食物的份量。

此外,又詢問中心會否因應申請人的宗教信仰而提供合適的食物。

舉例說,尋求政治庇護人士可能因為宗教信仰而不吃以豬肉製成的午餐肉罐頭,中心會怎樣處理這些個案,當中有沒有遇到困難;

(iv)委員擔心申請人因為透過轉介機構申請援助,而延遲領取食物。

他詢問轉介機構是否如眾膳坊一樣,向申請者作出服務承諾。

15.主席有以下意見及提問:

(i)從傳媒報導得知有中產人士領取食物,可見社會出現了問題,因此她非常支持政府、商界及民間組織攜手合作,援助有食物需要的人士;

(ii)不少商場設有捐款箱或食物收集箱,她擔心有人會魚目混珠,她希望社署可以加強監察;

(iii)由於五間機構在不同地區推行計劃,她希望各機構可以加強協調,以免有申請者重覆申請服務,濫用社會資源;

(iv)長遠來說,她希望政府加強扶貧及脫貧工作,同時她希望委員會可以在這方面作進一步討論;

(v)查詢社署或眾膳坊是否設有食物捐贈站,以及有沒有統一標記方便市民識別。

16.吳雯賢女士就委員的提問有以下回應:

(i)文件顯示的12至24人是最初運作眾膳坊時的數字。

自中心獲得社署資助後,服務人數不設任何限制,而社署預計每區至少服務一萬人以上,截至今天中心已為九百多人提供服務,仍有足夠資源支援有需要人士;

(ii)居住香港島的申請人,除了可以到聖雅各福群會各服務單位領取食物,亦可選擇到北角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社署轄下的東柴灣、西柴灣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東區尤德醫院的精神科及普通科,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科灣仔及東區辦事處、中區街坊福利會、明愛香港仔社區服務中心等地方領取食物;

(iii)中心以方程式計算每位受助人的食物量,因應受助人通常需要體力勞動,所以每人每星期可領取三公斤白米、七個麵及七個罐頭;

一歲以下嬰兒,則每星期可以領取大裝奶粉一罐。

如果家長認為奶粉份量不足夠,社工會因應個別情況酌情增加份量;

(iv)尋求政治庇護人士不屬於短期食物援助計劃的服務對象,如果他們需要援助,可以直接到國際社會服務社尋求協助;

至於不屬尋求政治庇護的南亞裔人士,如果他們因為宗教或身體需要而不吃某種食物,中心會配合他們的需要;

(v)除了罐頭食物外,中心亦會向申請者派發新鮮食物券及新鮮蔬菜及肉類,但需要視乎派發機構是否具備冷藏設施保存食物;

(vi)眾膳坊正於領匯轄下三十多個商場設立食物收集箱,並已透過傳媒及機構網頁宣傳活動。

市民如有懷疑,可以致電聖雅各福群會或登入網站查詢;

(vii)如果申請人透過眾膳坊的伙伴機構申請服務,則社工可以即時評估申請人。

如申請人符合資格,便可即時獲發食物。

即使申請人透過其他福利機構轉介申請,只要帶齊所需的證明文件,機構職員可以即時轉介申請。

此外,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也存備一至兩天食物供申請人領取。

暫時未有任何個案因轉介過程而受到拖延。

17.主席呼籲各委員支持計劃,以及踴躍捐贈食物予有需要人士。

(劉妙珍女士及吳雯賢女士討論此項議題後,於五時正離席。

第7項:

香港醫護學會「優質長者服務」計劃簡介

(社區建設委員會第10/2009號文件)

18.主席歡迎香港醫護學會義務行政總監關志康先生、執行幹事謝潔女士及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顧問彭思華先生出席會議,並請謝女士向委員介紹優質長者服務計劃。

19.謝潔女士向委員介紹文件及派發計劃的宣傳刊物,並補充以下資料:

(i)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的專業顧問及註冊護士所組成的專業團隊,將以實地評審的形式,從日常營運及專業護理的角度評核申請機構;

另外,專業團隊亦會對機構進行突擊探訪;

(ii)由督導委員會負責日常營運,其職責如下:

●推行及管理計劃;

●定期檢討相關評核準則;

●批核「優質長者服務」資格。

有需要時,並會暫停、終止或撒銷有關資格;

●處理上訴(如有)。

(iii)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為評核團隊作專業培訓;

(iv)成立顧問團為計劃的管理、執行、評核及策略發展等相關事項提供意見;

(v)介紹申請程序,以及處理投訴及違規方法。

(伍婉婷議員於五時十分離席。

20.各委員對本議題有以下提問及意見:

(i)有委員指出安老院之間存在競爭,擔心有院舍利用投訴及違規機制中的「任何理由被投訴」而逼使其他經營者被暫停或終止「優質長者服務」資格;

他續查問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收到投訴後,會用多少時間調查個案;

(ii)委員詢問每年進行突擊訪查的次數;

又問是否由不同的評核員訪查同一間院舍;

(iii)委員詢問學會為合資格的院舍機構提供培訓的詳情,既然學會已收取每間機構每年萬多元的行政費,會否為他們提供培訓優惠?

21.關志康先生就委員的提問有以下回應:

(i)「優質長者服務」屬自負盈虧的計劃,目的是鼓勵長者服務業界提升服務水平。

他指出,計劃由具備公信力及多年評審經驗的香港生產力促進局作獨立評審及調查,希望可以藉此協助市民識別優質長者服務機構,同時讓參與機構獲得市民認同。

當遇到具爭議性的投訴,督導委員會會作最終裁判,而有關委員會是由對長者服務業有認識的獨立人士組成,當中並沒有業界代表,以避免利益衝突及矛盾。

因此,他相信委員會可以作出中立和不偏不倚的裁決;

(ii)不方便透露突擊探訪次數,但評核員會透過電話查詢等方法,不定期審查參加計劃院舍的員工服務水平,希望員工透過正面鼓勵,時常注意服務水平;

(iii)評核員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的全職員工及註冊護士組成,職員均具備大學學位或以上學歷,所以相信他們具備應有能力,能不偏不倚審查機構。

計劃的評核準則以顧客為本,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會從營運機構的系統、員工、環境及產品範疇作出評核;

(iv)因應全球經濟條件轉變及收取各方意見後,學會決定從善如流,計劃將每間申請機構的每年行政費用由14,800元減至9,800元,並尋求其他財政資源補貼不敷之數,以鼓勵更多長者服務機構參與計劃;

(v)培訓方面,學會經常為院舍員工舉辦不同的訓練課程和講座,例如探討「醫護人員在醫療疏忽需承擔的責任」、「處理個人資料的注意事項」等課題;

不少訓練屬免費性質,即使收取費用,也是象徵性收回成本。

22.彭思華先生就委員的提問有以下回應:

(i)一般來說,當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收到香港醫護學會轉介投訴個案後,會在一個月內完成調查並向學會提交報告;

(ii)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會視乎投訴事件的嚴重性,採用不同的調查方法。

如果事件屬輕微性質,被投訴的機構可以在調查過程中保留「優質長者服務」資格。

如果經調查後證明事件屬實,會交由督導委員會決定是否暫停、終止或撒銷該機構的優質資格。

如果事件屬嚴重性質,則被投訴的機構可能被要求即時終止優質資格,要待完成調查並證實清白後,才獲恢復資格;

(iii)突擊探訪方面,生產力促進局除了為評核員安排突擊探訪訓練外,亦同時安排聖約翰救護機構為他們提供醫療知識訓練,讓他們具備各方面的專業知識,從而公平地進行評審。

23.主席認為計劃的原意是好的,由於屬新的服務標準,她希望當計劃運作一段時間後,再檢討成效。

(黃楚峰議員、關志康先生、謝潔女士及彭思華先生討論此項議題後,於五時三十五分離席。

報告事項

第8項:

2009年活動計劃集思會摘要

(社區建設委員會第11/2009號文件)

24.委員參閱及備悉文件。

討論事項

區議會撥款申請

(社區建設委員會第12/2009號文件)

25.主席請委員留意置於桌上的撥款申請文件。

主席續說,今次共收到六份地區團體與委員會合辦活動的撥款申請及一份委員會主辦的撥款申請。

26.經委員討論後,同意合辦或主辦以下活動:

文件編號

計劃名稱

申請機構

申請款額(元)

建議撥款額(元)

第12/2009號之附件一

「同心抗逆、擁抱家庭」計劃之愛心滿載灣仔園

循道衛理灣仔長者服務中心

10,000

會後補註:

撥款及常務委員會於二○○九年五月五日的會議上,通過此撥款申請,詳情請參閱撥款及常務委員會第26/2009號文件。

第12/2009號之附件二

「君子為求、勇創人生」男士服務計劃2009

40,000

撥款及常務委員會於二○○九年五月五日的會議上,通過此撥款申請,詳情請參閱撥款及常務委員會第27/2009號文件。

第12/2009號之附件三

躍動全城齊抗逆之社區活力計劃

循道衛理長者體適能中心

60,000

撥款及常務委員會於二○○九年五月五日的會議上,通過此撥款申請,詳情請參閱撥款及常務委員會第28/2009號文件。

第12/2009號之附件四

灣仔社區無障礙設施調查計劃2009

香港傷殘青年協會

59,373

備註:

區議會撥款6,373元及勞工及福利局撥款53,000資助是項計劃。

撥款及常務委員會於二○○九年五月五日的會議上,通過此撥款申請,詳情請參閱撥款及常務委員會第29/2009號文件。

第12/2009號之附件五

灣仔青年講場

浸會愛羣社會服務處灣仔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

31,000

(1)項目IV

(1)—歷奇訓練日營以及IV(5)—領袖訓練營歷奇訓練津貼的開支超過了撥款準則的開支上限,申請團體希望申請豁免;

(2)經委員會討論後,建議申請團體修改以下項目:

●向參加者酌量收取訓練營費用;

●縮減部分非必要的開支,例如取消「認識社區篇」租用旅遊巴士,改用步行方式參觀灣仔區;

●邀請警察歷險會合辦歷奇訓練營。

(1)秘書處已於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向委員傳閱經修訂的撥款申請(社區建設委員會文件第13/2009號),申請的撥款額由原來60,000元縮減至31,000元,並獲委員會通過合辦申請;

(2)撥款及常務委員會於二○○九年五月五日的會議上,通過此撥款申請,詳情請參閱撥款及常務委員會第32/2009號文件。

第12/2009號之附件六

2009-2010年灣仔區大廈管理証書訓練課程

24,000

(1)項目(a)—宣傳海報、(e)—宣傳橫額以及(g)—嘉賓紀念品(主禮及講者)的開支超過了撥款準則的上限,需要申請豁免;

(2)委員會同意向撥款及常務委員會申請豁免。

撥款及常務委員會於二○○九年五月五日的會議上,通過此撥款申請,詳情請參閱撥款及常務委員會第30/2009號文件。

第12/2009號之附件七

和諧共融慶回歸2009

銅鑼灣協進會有限公司

經委員會討論後,建議申請團體修改以下項目:

(1)增加「響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周年」為活動目的。

撥款及常務委員會於二○○九年五月五日的會議上,通過此撥款申請,詳情請參閱撥款及常務委員會第31/2009號文件。

其他事項

第10項:

《灣仔無障礙設施調查報告書2006》資料光碟

27.主席報告,秘書處接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通知,表示署方存有七隻《灣仔無障礙設施調查報告書2006》的資料光碟,署方希望委員會授權他們在公共圖書館向公眾人士展示及借閱有關光碟。

由於報告書版權屬灣仔區議會及香港傷殘青年協會共同擁有,因此需要兩個機構共同簽署授權書。

28.委員會同意授權香港公共圖書館使用有關資料光碟。

(會後補註:

秘書處已於二○○九年四月六日將聯合簽署的授權書交回香港公共圖書館。

29.主席希望圖書館可以展示區議會及所有委員會已出版的其他刊物,並建議由秘書處與圖書館跟進。

秘書處已於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送交十六本《灣仔區婦女服務需要調查報告書》予香港公共圖書館。

30.主席建議,將來委員會出版具參考價值的刊物,可以主動聯絡圖書館,以便公眾人士借閱書籍。

社會福利署:

金融海嘯之《逆地‧打氣》分享會

31.社會福利署李佩珍女士向委員會簡介署方回應金融海嘯的活動。

鰂魚涌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銅鑼灣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將分別於二○○九年四月十七及十八日,舉辦兩場免費「金融海嘯之《逆地‧打氣》分享會」,由不同講者分享經驗,以鼓勵港人積極面對逆境。

李女士呼籲各委員向身邊朋友或街坊推廣活動。

32.主席呼籲各區議員踴躍借出位置,讓社會福利署懸掛宣傳橫額及海報單張。

主席又補充說,國民教育工作小組將於下次會議討論配合社署回應金融海嘯的活動。

第11項:

下次會議日期

33.主席宣布,下次的委員會會議日期為二○○九年六月二日(星期四)下午四時正。

議事完畢,會議於下午六時十分結束。

灣仔區議會秘書處

二○○九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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