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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

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

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一般规定与旧的特规不一致,国务院裁决

地方性法规、规章不一致,同一机关制定,由制定机关裁决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国务院提出意见,认定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不一致,国务院裁决

授权指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全国人大委员会裁决

6、备案审查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30天内,报机关备案

5、建设行政监督管理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民事商事关系是民事商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社会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6、法人:

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发的代表人是自然人

法人分类:

企业法人:

其分离、合并或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非企业法人:

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有法人资格

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成立之日起有法人资格;

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的法人资格

7、施工单位、勘查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都具有法人资格,建设单位一般也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8、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

1、法人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9、项目经理部:

非常设的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10、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具有独立决定权利)

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11、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

又称意定代理、任意代理

2、法定代理:

无、限制民事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其监护人

3、指定代理:

按照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知道行驶代理权

12、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

1、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

2、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他人

3、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13、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能够独立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的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14、建设工程代理行为:

多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的前面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承担我是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15、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以上建设工程代理主要情况)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16、委托代理可以单方取消,不必以对方同意为前提,以通知到对方时,代理权即行消灭

17、委托人或者受托者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意外,应当赔偿损失

18、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们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19、委托代理转托他人代理(复代理)应事先取得被代理人同意

20、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被代理人追认(知道不否认视为同意),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否则有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1、无权代理:

1、自始XX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

被代理人追认则无权代理转化为有权代理

22、表见代理:

代理有效,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构成要件:

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客观条件)

2、须本人存在过失(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的意思或行为)

3、须相对人为善意(主观条件)

23、代理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责任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3、代理人和第三方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代理人和第三方负连带责任

4、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5、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违法或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行为违法不反对,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4、物权:

权利人依法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力,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5、物权特征:

1、物权是支配权2、物权是绝对权3、无全是财产权4、物权具有排他性

26、物权种类:

1、所有权:

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占有权:

对财产实际掌握、控制的权能(是使用权的前提条件)

使用权:

对财产的实际利用和运用的权能(不包括收益权)

收益权:

收取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

处分权:

对财产进行处置,决定财产在事实或法律上命运的权能(是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所有权的内容的核心)

分析题A、根据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对托运人的财产享有占有权

B使用权不能包括收益权,有时所有人不行使使用权,也享有收益权

2、用益物权:

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包括: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3、担保物权:

27、土地所有权: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耕地承包期30年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土地除规定外属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农民集体所有

28、建设用地使用权:

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可以采取出让、划拨(国家严格控制)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上面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出让

29、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1、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合同

2、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附着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30、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登记机关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31、地役权:

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他人不动产:

供役地自己不动产:

需役地

32、地役权的设立:

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应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3、利用目的和方法

4、利用期限

5、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解决争议方式

土地上已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3、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依法登记、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无效,法律另规定除外。

国有资源,所有权可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签有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34、动产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5、物权的保护(可合并适用)

1、物权归属、内容发生争议:

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无权占有不动产或动产:

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3、妨害物权或可能妨害物权:

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4、造成不动产或动产毁损:

请求修炼、重做、更换或恢复原状

5、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

请求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36、债权相对内涵:

(相对权)

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37、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1、合同:

合同之债,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

2、侵权:

1、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可追偿

3、因其他责任人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4、从建筑物中抛掷或掉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除证明自己不是侵权的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无因管理:

4、不当得利:

38、建设工程债常见种类:

1、施工合同债:

施工合同义务:

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

完成施工任务:

建设单位:

债权人;

施工单位:

债务人

支付工程款:

建设单位:

债务人;

债权人

2、买卖合同债:

主要是材料设备买卖合同

3、侵权之债:

施工单位施工活动产生的债权

39、建设工程主要知识产权:

1、著作权:

包括邻接权

2、工业产权: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

40、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期限性

41、专利法保护对象:

发明创造:

发明(最主要保护对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

1、必须是一种能够解决待定技术问题做出的创造性构思

2、必须是具体的技术方案

3、必须是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

实用新型:

必须具有一定的形状或者结构

外观设计:

1、是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

2、是对产品外边所作的设计

3、具有美感

4、是适合于工业应用上的新设计

42、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条件:

新颖性(申请前6个月)、创造性、实用性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新颖性、富有美感、适于工业应用

43、专利期限:

20年

44、专利申请:

1、请求书

2、说明书及其摘要

3、权利要求书

专利申请日:

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45、专利审批:

1、初步审查和公布申请:

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布

2、实质审查:

三年内3、专利权的授予:

公告之日生效

46、商标注册申请:

向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5份、黑白墨稿1份

47、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批准:

1、初步审定和公告:

2、异议程序:

公告起3个月,商标人不服15日内申请复审

3、核准注册

48、商标有效期:

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

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宽展期6个月

49、建设工程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

1、文字作品:

投标文件、工作报告、招标文件

2、建筑作品

3、图形作品: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结构的地图、示意图

50、著作权主体:

单位作品:

单位

职务作品:

作者,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2年内,不他用

职务作品作者署名权: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造,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51、著作权保护期: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作者终身及其死后50年,

3、公民合作作品:

最后死亡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号

4、法人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50年。

截止于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号,创作完成50年内未发表,不受保护

52、建设工程专利权纠纷:

人民法院自接受申请48小时内裁定,最多延长48小时,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5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

一万以上100万以下赔偿

侵犯建设工程著作权和商标权:

50万以下赔偿还应包括权利人制止侵权行为的开支

54.、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的行政责任:

需承担行政责任的是假冒专利

专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20万以下罚款

55、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的行为: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称、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56、使用未注册商标,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处以通报或罚款:

1、冒充注册商标的

2、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标志的

3、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57、侵犯建设工程著作权的行政责任

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处以罚款

58、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

1、假冒注册商标罪: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销售金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59、侵犯专利权的刑事责任: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60、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承担其民事责任。

61、担保方式:

保证(工程最常用)、质押、抵押、留置、定金

62、保证:

建设活动中,保证人往往是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证书)

63、保证合同的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

4、保证的期间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部完全具备以上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64、保证的方式:

一般保证:

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履约。

对保证方式没约定时也采用

65、保证人资格:

具有代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

以下组织不能成为保证人:

1、国家机关,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

66、保证担保的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

约定不明确,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67、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担保种类

1、施工投标保证金:

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2、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三人信用保证;

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书

3、工程款支付担保:

招标人提供,银行出具保函

68、抵押权:

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讲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可作为抵押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盒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不得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下列财产抵押,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成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2、交通运输工具

3、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提供主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69、抵押担保的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或合同约定

70、质权:

质权是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对特征

动产质押:

没有限制

权利质押: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71、留置:

必须依法行驶,不能在合约产生留置权

72、定金: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订金之日生效,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

73、保险:

危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前提,保险合同以保险单的形式订立。

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

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74、保险索赔:

索赔证据:

保单、建设工程合同事故照片、鉴定报告、保单规定的证明文件

75、建设工程险种: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机器损坏险、机动车辆险、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程监理责任保险

76、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

1、业主或工程所有人,2、承包商或者分包商,3、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

保险责任范围:

自然事件,意外事故(包括火灾和爆炸)

除外责任:

1、设计错误

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和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

3、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

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施工机具失灵引起的

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6、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标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

9、保单生效前的损失

10、保单终止前,签发完验收证书、验收合格、实际占有、使用、接收的部分

第三者责任险:

1、第三人人身死亡、疾病、财产损失

2、因上述原因支付的诉讼费用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其他费用

77、安装工程一切险

保险期限:

运抵工地之日起,应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超过加保费),旧设备不不无考核期

78、保险代理人:

保险公司的人

保险经纪人:

投保人的人

79、法律责任:

违宪法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国家赔偿责任

80、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可单独也可合并适用)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81、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

返还财产:

折价返还:

参照无效合同中的约定价款;

按当地市场价、定额量结算

修理,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82、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6、行政拘留

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83、刑罚:

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直接责任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重大责任事故罪:

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恶劣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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