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委托书范本.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660507 上传时间:2022-10-2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0.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单位委托书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单位委托书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单位委托书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单位委托书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单位委托书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单位委托书范本.docx

《单位委托书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单位委托书范本.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单位委托书范本.docx

单位委托书范本

单位委托书范本

单位委托书范本

(一)

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受委托人:

姓名:

北京松梅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方与一案中,作为我方的代理人。

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代为答辩和辩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等;

5、其它事项:

以下为对受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1、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

2、代为进行和解、调解、申请执行并收取执行款等。

3、其它: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北京松梅律师事务所电话:

*****单位委托书范本

(二)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人授权责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委托上述授权责任人作为我单位在日常管理上的全权代表,

代表法人签署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有效期为此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法人代表书面声明本授权作废为止。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和法人授权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

委托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法人授权责任人:

(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单位委托书范本(三)

委托方:

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因业务需要,特委托在其与(付款单位)的业务往来中,作为(款项)的收款代理人。

代收金额:

人民币拾万仟佰拾

元角分(¥)。

付款单位对以下受托方账号的付款行为即视为向委托方完成付款。

委托方委托收款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付款单位无关。

特此委托!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委托方签章受托方签章

日期:

日期:

借款纠纷民事起诉状

(一)

原告:

单XX,男,汉族,1986年8月2日出生,住所地:

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利一村X组XX户;

被告:

鲁X,男,汉族,1986年8月13日出生,住所地:

杭州市萧山区坎山三盈村X组X户,联系电话133****9650;

被告:

田XX,男,汉族,1987年3月6日出生,住所地:

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新安村X组;

案由:

追偿权纠纷

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

1、被告一立即归还保证款65000元。

2、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相应份额的清偿责任;

3、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8年10月13日,被告因生意需要,向他人借款65000元,该笔款由原告及第二被告作为连带担保人。

然而,由于第一被告并未及时偿还本息,导致债权人多次向原告催讨。

2018年4月份原告迫于压力,只能承担连带责任,全额清偿了该笔借款。

随后,原告多次向两被告追偿,但两被告均不肯归还,一直拖欠至今。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担保法》之相关规定诉至贵院,望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借款纠纷民事起诉状

(二)

上诉人(原审被告):

谭XX,男,汉族,19XX年X月11日出生,居民,住丰都县XX街道南天湖西路XX号6-1,公民身份证号码5123241XXXXXX12975.联系电话1399XXXX777.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吴X,男,汉族,19XX年X月24日出生,

居民,住丰都县XX街道新弯路XX号XX幢XX单元5-2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

上诉人于2018年5月2日收到丰都县人民法院(2018)丰法民初字第00681号民事判决书,并对该判决书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4条的规定,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

1、撤销(2018)丰法民初字第00681号民事判决书;2、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3、被告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借被上诉人103000元,证据不充分。

其理由如下:

1、被上诉人在法庭上并没有提供103000元借款的来源和支付借款的方式,虽然被上诉人提供了一张7万元的汇款依据,但该汇款单并不能证明是被上诉人将7万元汇给上诉人的。

2、实际上103000元是上诉人欠被上诉人重庆大溪沟工程给排水管等材料款,实际上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该工程质量问题至今还没有完工。

有在场人古宏搏等人证明。

3、如果不是重庆大溪沟工程给排水管等材料款,为什么在还款协议上载明要等重庆大溪沟工程款收到后支付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8条等的规定,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借被上诉人103000元,证据是不充分的。

二、假定103000元是借款,上诉人已经于2018年2月还款5000元,也只有98000元。

也不是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还要还款103000元是借款。

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还款5000元,是支付的利息,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

三、假定103000元是借款,一审法院判决“1万0元从2005年1月10日起至2005年5月10日前4个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

10

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从2005年5月11日起,按照约定的1.5%月利率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为止。

”证据不充分。

因为在借款时效以前借条上并没有约定利息,就算约定有1万元的利息,但该约定随借款主合同的时效而时效;在借款时效以后,2018年3月3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就借款达成了还款协议,约定利息从2005年5月11日起至还清为止。

有还款协议在案佐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故此,一审法院判决“万元从2005年1月10日起至2005年5月10日前4个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从2005年5月11日起,按照约定的1.5%月利率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为止。

”证据是不充分的。

四、假定103000元是借款成立,其中3000元借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3000元借条是在2018年4月3日出具的借条,在2018年3月3日被上诉人在写还款协议时,对3000元借款找上诉人要过,上诉人拒绝还款,但被上诉人说无所谓,可以不要3000元。

所以就没有写在还款协议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借款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故此,3000元借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偿还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谭XX

二0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借款纠纷民事起诉状(三)

原告一:

张XX,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原告二:

李XX,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上列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

颜宇丹,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一:

肖XX,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被告二:

赵XX,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清偿原告借款人民币XX万元及从2018年X月X日起至还清该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

2、依法判令被告清偿原告借款港币XX万及从2018年X月X日起至还清该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3、依法判令被告清偿原告借款港币XX万及自起诉日至还清该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

4、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原告一与原告二系夫妻关系,被告一与被告二系夫妻关系。

被告因经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于2018年年初向原告提出借款要求。

考虑到原被告的朋友关系及被告夫妻的实际困难,原告夫妻先后借给被告夫妻5笔款项,共计人民币XX万元、港币XX万元,具体如下:

2018年X月X日,原告一开出香港XX银行有限公司支票,票面金额港币XX万元,被告方从原告所在的东莞市XX镇取走支票,被告二对该支票予以签收;

2018年X月X日,原告二在东莞市XX镇从网上通过XX银行账户向被告二中国农业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XX万;

2018年X月X日,原告二在东莞市XX镇从网上通过XX银行账户向被告二XX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XX万元;

2018年X月X日,原告二在东莞市XX镇从网上通过XX银行账户向被告二XX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XX万元;

2018年X月X日,原告一向被告一开出香港XX银行有限公司现金支票,票面金额港币XX万元,被告一从原告所在的东莞市XX镇取得该支票,对该支票予以签收并签署了借款凭据。

2018年X月X日,原告一向被告一寄出《清偿债务通知书》,要求被告在收到通知书5日内清偿2018年X月X日借到的港币XX万元及利息,被告一于2018年X月X日收到该通知书,但至今未予清偿。

2018年X月X日,原告二向被告二寄出《清偿债务通知书》,要求被告在收到通知书5日内清偿2018年X月X日借到的人民币XX万元和2018年X月X日借到的人民币XX万元以及2018年X月X日借到的人民币XX万元及利息,共计人民币XX万元,被告二于2018年X月X日收到该通知书,但至今未予清偿。

原告夫妻与被告夫妻建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的合同履行地系东莞

市XX镇,原告夫妻屡次向被告夫妻追讨借款未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原告所请。

此致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具状人:

下面是2018优秀党员自我评价范例精编汇总推荐,由整理分享,希望内容对您有所启示和帮助。

1、想得多,学得少;说得多,做得少.学而不思则殆,思而不学则罔.在学和思之间,把握得不好,学得少,想得多,理论功底不够扎实.工作中,喜欢想办法、出点子、耍聪明,缺乏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精神和作风.工作困难面前,缺乏闯劲、韧劲,瞻前顾后,患得患失,总习惯从坏处着想,行动上按部就班,缺乏敢于打破常规、风风火火、大胆开拓的勇气和魄力.

2、自以为是,应变能力不强,灵活性不足.有观点、有思想,自以为是.自己认准的事理,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缺乏审时度势、随机应变的灵活,不善于吸取他人意见.

3、不善于团结同志.爱憎分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公共行政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