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低压配电箱招标文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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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招标文件:
图纸提供电子版。
四、投标资料费:
本次投标需缴纳投标资料费现金人民币3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应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支付形式:
支票或银行转账)。
未中标单位,在决标后15日内返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转做部分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汇入账户:
名称:
税号: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六、招标答疑:
请投标单位于2018年月日16:
00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至85112913。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月日14:
00时。
八、开标时间:
00。
九、开标地点:
一、技术规格、数量、使用位置明细表详。
二、箱体加工工艺和主要元器件的要求:
1、地排和零排须按图纸标明容量配置。
2、箱、柜体采用冷轧钢板制作,表面必须经过酸洗、磷化处理、静电喷涂。
配电箱体、箱门采用1.2mm厚冷轧钢板。
配电柜柜体、柜门采用2.0mm厚冷轧钢板,金属箱门须有保护接地。
3、配电箱、柜必须有回路编号,并在箱体底部、门和内芯上分别编上名称编号
4、配电箱、柜内的导线颜色严格按照国家规范相序规定装配,母线排相线编号贴色标,导线截面须与设计图纸进出线一致,铜母线的截面流量标准满足热稳定和动稳定的要求。
5、主要元器件要求:
招标方指定3个品牌供投标方选择报价(可任选其一并在箱体报价明细表中注明)
5.1双电源(一体式PC级):
杭州富自仪表工程有限公司HFATS系P列、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CAP1系列、深圳泰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BBQ系3列。
5.2塑壳断路器: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CM3系列、上海人民电器厂(上联牌)RMM系1列、上海良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NDM系2列。
5.3微型断路器: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CH1系列、上海人民电器厂(上联牌)RMC系1列、上海良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NDM系1列。
5.4浪涌:
厦门大恒、杭州鸿雁电力电气有限公司HY01-F系列、天津中力防雷CPM系列。
重要提示:
以上主要元器件投标方必须报价外,投标方也可推荐其他性价比高的(或长期合作)的品牌,作为第二报价(必须有详细报价明细表并注明推荐品牌及型号),招标方将作重要评标定标参考依据。
6、配电箱内铜排须镀复处理。
7、所有元器件必须为正品,附件必须选用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产品。
一、投标须知
1、投标费用
1.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2、投标样品:
甲方认为必要时投标方必须提供元器件样品。
3、投标报价的组成
3.1投标单位应依据招标内容(招标方提供的图纸及附件一)自行报价,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报价,并详细列出整个报价明细(需提供每个配电箱详细明细)。
3.2投标单位认为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或必须发生的费用应全部考虑在总报价中,一次性包干。
未在总报价中体现的,视作优惠。
3.3投标时,其设备和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必须按招标人明确的要求进行报价。
3.4投标单位根据上述要求编制完整的报价。
4、报价中有关费用处理
4.1运输费、到达指定地点的装卸费等费用自行考虑,列入总报价,未在总报价中体现的,视作全部优惠。
4.2涉及停产或断货的元器件不应出现在报价中。
4.3招标文件所附的清单与图纸不一致处需在招标答疑中提出。
4.4本次招标的部分箱体内含有消防漏电火灾监控系统元器件(分立式剩余电流探头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及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元器件(电压信号传感器)不报价,招标方已确定了厂家和品牌,但考虑此批元器件的安装成套费用。
(待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方牵头双方进行技术交底)
5、材料供应
5.1所有材料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材料采购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约定。
同时投标单位应按《投标须知》第2条投标样品的要求提供样品,以便招标单位检验对照。
所有材料应有合格证、质保单。
若使用假冒、劣质材料生产,招标单位有权制止使用,有权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
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由于使用劣质材料生产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负全责。
6、招标文件组成
6.1招标文件及附件;
6.2招标答疑;
6.2.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书面形式(包括信函、QQ、传真)通知到招标方。
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一投标方。
6.2.2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和中标后签订供货合同的有效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的投标,可视为废标。
7、投标书的递交与组成内容
7.1递交的投标书应一正贰副,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装袋密封。
投标书在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送达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书将不受理。
7.2投标文件说明
7.2.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7.2.2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3投标文件的组成
7.3.1投标书,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报价总表;
(5)单台柜分项报价表;
(6)未指明品牌元器件报价清单;
(7)投标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开关柜制造认可证书、资信等级证明、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方情况表及近三年的类似工程业绩等。
以上证明文件除后两项外,需提供原件。
7.3.2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方需提供下列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明:
(1)产品样本及技术规格书;
(2)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
(3)产品的供货范围及零部件清单;
其中:
零部件需说明制造商、原产地和价格;
(4)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
(5)投标方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零部件表;
(6)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7)质量手册或关于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体系的介绍;
(8)近三年来同类产品在杭州地区的销售业绩;
(9)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0)优惠条件投标方承诺给予招标方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设备价格、税金、运输、装卸、保险、指导安装、付款条件、技术培训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11)投标方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提出推荐和替代意见,但所提出的意见应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
(12)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若投标方不是元器件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
(1)成套商资格证明文件;
(2)元器件厂商出具的授权书;
(3)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7.4投标综合说明:
包括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工程业绩、对招标单位的要求和建议、对招标文件的确认意见、投标诚意及其他优惠条件、投标编制的有关说明等。
7.5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处理本次投标事项的全权代表委托书。
7.6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如投标书部分条款修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加盖印章,密封签印后递交给招标单位。
7.7对本次招标的质量承诺、奖罚措施。
7.8投标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8、开标
8.1本项目招标实行公开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开标。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全权代表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收据)参加开标,并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
9、审标、决标
9.1审标
9.1开标后,由招标单位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对投标书的内容进行全面审阅,经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人。
10、中标签约
10.1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天内,中标单位必须依照《合同法》及招标文件、询标纪要、投标书中的各项条款,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在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
10.2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书中的约定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十天内借故拖延或拒签合同者,招标单位将直接扣罚全部投标保证金,同时取消该单位的中标权,另选其他投标单位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招标单位对不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12、对未中标单位,招标单位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样品,但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也不予补偿投标费用,投标书一律不退还。
13、设备验收
13.1设备到场检验:
招标方依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以及有关验收规范国家标准,比照封存样品对到货设备进行检查。
13.2安装调试后设备的各项性能和指标参数应满足技术要求。
13.3设备的噪音必须达到环保及有关规范要求,保证通过相关的验收。
14、售后服务
14.1中标方须对设备提供至少24个月(自住宅集中交房之日起算,交付投入使用起开始计算)的免费保修期。
质保期外提供随传服务和长期跟踪服务、产品维修只按合同价收取材料成本费。
14.2中标方提供货物到达招标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和装卸服务。
14.3中标方应提供向招标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服务。
14.4中标方须提供下列服务:
交货后,在元器件不损坏的条件下,招标方提出的调换部分不符合实际使用需要的元器件,中标方只应收取或退还相关材料和元器件差额部分费用。
15、资料、文件的提供
15.1装配图和系统图:
要求制表列出设备所选用元器件的型号和数量。
15.2质量保证文件:
要求提供证明设备是经检验合格后出厂的质量保证文件。
16、在合同签订后,因设计变更须对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货物进行调整时,中标单位应无条件予以实施,因此产生的费用增加或减少应按投标书同等口径计算。
第四部分********项目低压配电箱、柜采购合同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需方委托供方提供西溪·
永乐城项目低压配电箱、柜的供货等相关的服务工作,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经协商一致,签定协议内容如下:
一、合同单价、总价、产品规格、型号
1、本合同总价为元()。
已包括完成供货及其他合同约定事项所需材料
费、设备费、技术措施费、运输费、装卸搬运费、就位费、机械费、操作培训费、保险费、服务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2、因设计变更引起配电箱(柜)的调整,原合同中有相同型号(回路数及元器件型号完全一致),按合同单价;
合同中无相同型号的配电箱(柜),但有相同元器件的,按合同中相同元器件价格;
无相同元器件的,由需方签证认可,但组价方式按配电箱(柜)的相应组价方式。
3、产品规格、型号、单价详见附件。
二、主要技术、材质及配件等要求
1、箱、柜体采用冷轧钢板制作,表面必须经过酸洗、磷化处理、静电喷塑。
配电箱体、箱门采用1.2mm厚冷轧钢板,配电柜柜体、柜门采用2.0mm厚冷轧钢板,金属箱门设有保护接地;
配电箱、柜有回路编号,并在箱体底部、门和内芯上分别编上名称编号。
2、配电箱、柜内的导线颜色严格按照国家规范相序规定装配,母线排相线编号贴色标,导线截面须与需方提供的图纸进出线一致,铜母线的截面流量标准满足热稳定和动稳定的要求。
3、配电箱内的导线截面、设计容量确定、导线颜色严格按照国家规范相序规定装配且与设计图纸进出线一致,并分别贴上黄、绿、红相位色标,N,PE母排搪锡不上色,分别贴上N或PE标志;
4、配电箱、柜防护等级为IP30;
地排和零排按需方提供图纸标明的容量配置;
配电箱内铜排须镀复处理。
5、配电箱内铜排须镀复处理,配电箱的总开关和各支回路开关的连接采用铜排,铜排的截面流量标准满足热稳定和动稳定的要求。
箱内导线连接严格按国家规范配线,做到安全、整齐、美观。
每只箱的电源总开关的进线在上方,下方为出线。
三、质量标准供方所供产品须同时符合但不限于此或不低于下述标准和要求
1、供方所供设备严格按照GB7251.1-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及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生产。
2.产品必须达到双方确定样品的质量标准。
四、质量保证
1、所有元器件必须为正品,附件必须选用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产品
2、供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供方应保证其产品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产品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对由于其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和故障负责。
对由于供方所使用原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需方损失,需方有权无限期追诉供方赔偿经济损失。
3、供方所提供的设备在质保期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无偿维修,质保期外终身保修。
4、本合同相关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为供方根据需方提供图纸确定。
在需方图纸未变更的前提下,如因供方审图失误,造成日后设备、配件需增补更换的,相关设备、配件费用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一旦发生因为供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客户投诉、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事故,由供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媒体曝光发生一次处罚5万元。
五、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1、产品随箱应附有下列资料:
1.1详细装箱单一式二份;
1.2产品合格证及检验记录一式二份;
1.3使用说明书(中文本)一式二份。
2、供方技术人员应免费培训需方工作人员,使需方工作人员能操作本合同所述的设备。
3、供方提供免费保修结束后两年内备品备件的不变价的服务。
六、交货方式
1、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
西溪·
永乐城项目工地,需方指定的地点(运输、装卸等由供方负责);
3、分批供货,供方按需方规定时间内将产品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4、产品到达需方现场并经现场验收合格的日期为产品的交货日期。
七、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供方应派合格的技术人员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免费指导安装和设备调试工作八、货物验收
1、由供方负责设备的开箱验收,需方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与验收(比照封存样品对到货设备进行检查);
2、在货物到达工地后,供需双方就货物的外观质量、型号、规格、数量、产地等按本合同要求进行全面检验,如发现与合同不符,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九、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
2、配电箱(柜)全部供货完毕,到场初步验收合格,支付至实际到货总价的60%,计元;
3、通电验收合格,总包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到结算总价的95%,计元;
4、余款5%,计元,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并经需方和物管公司确认无质量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进度款支付的必要前提条件:
1、手续完备如进度款支付申请各相关部门已审核等;
2、按合同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材料验收合格、交付验收合格等报审资料;
3、按需方要求提供真实、足额的发票。
十、履约保证金
1、供方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需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价的10%,计元,该保证金用于供方违反本合同时需方据以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
该履约保证金的构成如下:
30%作为供货时间保证金,40%作为质量保证金,30%作为工程配合、资料、售后服务保证金。
2、需方对供方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等违约情形,有权扣除供方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供方的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2.1、除不可抗力及需方原因外的延期供货、延期验收、交付进度滞后以及消极怠工
2.2、产品存在瑕疵、材质等不符合要求、产品质量及性能验收达不到相关质量标准
等;
2.3、工程配合、资料提供、售后服务未达到本合同及供投标文件承诺等;
2.4、违反文明标化、出现生产事故、违反成品保护要求、违反需方现场管理规范等;
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清算与退还:
本合同履行期间,需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供方的工程产品质量、供货周期、售后服务等进行核查;
项目交付后,经清算后无其他应扣违约金的,余款在项目交付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十一、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供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需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
1、产品质量责任
1.1在产品的保修期内,凡货物在开箱、安装、调试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供方免费负责处理,直至产品符合质量和使用要求。
供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直接经济损失;
1.2无论是在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满后,一旦发生设备故障,供方在接到需方或物业管理部门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派人前往现场,如供方售后服务不及时或寻找借口故意拖延修理,未能按时提供维修服务,需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费用在质保金或货款内直接扣除,同时进行1000元/次的罚款,在保修金内相应扣除。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须由供方承担。
1.3供方应负责与供电局的协调工作。
保证本工程验收合格和正常供电。
为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如不能验收合格、按时通电,需方有权向供方追究相应责任,并要求供方按合同总价100%赔偿需方经济损失。
2.逾期交货
2.1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每延期一天须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1000元,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2.2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逾期交货违约金达到合最高限额时供方仍不能交货,视为不能交货,需方可解除合同;
2.3供方最终不能交货,应向需方偿付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合同终止;
2.4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不在此例。
十二、知识产权
供方须保障需方使用其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三、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合同修改
1、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一致后由双方签署修改合同书;
2、除非需方对货物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供方不得对合同提出修改要求。
十五、合同解除与终止
1、需方在供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解除、终止合同或部分合同:
1.1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或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设备;
1.2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
1.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供方收到需方的通知后2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在需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供方对已交货部分的货物应负有产品质量责任。
供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被终止部分。
十六、争议解决
1、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如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发生的争议,应尽量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协商不成的,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七、禁止商业贿赂
1、在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谈判、签定合同及实际履行过程中,供方不得向需方工作人员赠送物品、现金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需方工作人员好处或利益;
2、若供方违反上述承诺,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签署的一切合同,因合同解除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负责全部赔偿。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在供方交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公函等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陆份,需方执肆份,供方执贰份,同等有效。
供方:
日期:
附件一
: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
织的(招标项目名称和投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设备进行投标。
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a.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b.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各肆份;
c.其他投标文件各叁份,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
2、投标设备及安装工程的总投标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
7、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授标给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以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配电箱(元器件)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品牌、产地及系列
例如KT-MX
⋯
元器件小计
成套费
税金、利润
箱体价格(含税金、利润)
注:
1、各配电箱(柜)分别报价。
2、相同型号(元器件、回路数均相同)只报一个。
3、元器件、铜牌等各类材料需写完整的型号、规格、铜牌按KG
或m计算。
配电箱清单报价
配电箱编号
规格
楼号
合计
台
元
分别提供配电箱、柜及电表计量柜两大类总价
附件四
元器件名称
品牌及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