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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保障

 经费保障

 技术储备与保障

 培训和演习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各类具体工作预案的制定

附则

 名词术语和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时间

 

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我市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疫情对我市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市直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

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

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甘肃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涉及重大动物疫情(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庆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在年年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中列入的优先防治的国内动物疫病和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工作。

疫情分级响应

Ⅰ级疫情(高度危害疫情)

下列疫情列为Ⅰ级疫情管理:

()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猪水泡病、新城疫、羊痘、炭疽等严重危害畜牧业安全生产的一类烈性传染病在短期内呈暴发态势的,疫点和发病数量较多、疫情涉及个以上乡(镇)的;

或疫点数量少、发病面不广,但是发病数量特别大的(牲畜在头以上,家禽在只以上);

()本市从未发生过的动物疫病,如疯牛病、小反刍兽疫等;

或病原变异,有新的菌毒株引起的重大动物疫病,且呈流行态势的;

()本市己消灭的动物疫病,如牛肺疫、牛瘟、马传贫、马鼻疽等;

()突发的具有重要公共卫生影响的人畜共患病,发生面较广,有可能呈现暴发态势并对人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如炭疽杆菌病、狂犬病等;

()呈暴发流行的对畜牧业危害严重的其他二、三类动物疫病;

()区域特殊情况需要列入Ⅰ级疫情管理的。

Ⅱ级疫情(中度危害疫情)

下列疫情列为Ⅱ级疫情管理:

()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新城疫、羊痘等一类传染病在短期内呈流行态势的,疫点数量和发病数量较多、疫情涉及个以上乡(镇)的;

或疫点数量少、发病面不广,但是发病数量较大(牲畜在头以上,家禽在只以上),且呈流行态势的;

()本市从未发生过的动物疫病,或病原变异,有新的菌毒株产生的重大动物疫病;

()本市已消灭或新发生的动物疫病;

()突发的具有重要公共卫生影响的人畜共患病,在局部地方发生,有可能对人的健康造成影响的;

()呈暴发流行的二、三类动物疫病;

()区域特殊情况,需要列入Ⅱ级疫情管理的。

Ⅲ级疫情(一般危害疫情)

下列疫情列入Ⅲ级疫情管理:

()在、Ⅱ级程度以下的,呈散发的一类动物传染病;

()在、Ⅱ级程度以下的,具有公共卫生意义的人畜共患病;

()在本市已经消灭又重新发生的动物疫病;

()特殊情况需要列入Ⅲ级疫情管理的。

应根据发生疫情地区的疫情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密切保持与疫情发生地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组织做好本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开展对养殖、运输、屠宰和市场环节的动物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防止疫病的发生、传入和扩散。

()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护能力和意识。

()按规定做好公路、铁路、航空交通的检疫监督工作。

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疫情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

针对不同的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一些重大人畜共患病,应急处置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

疫区内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至少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较大突发动物疫情由市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并向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本市动物疫情的监测分析预警和封锁解除的风险评估、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分析、防治技术指导、疑难疫情的确认等工作;

制定疫情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监测以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的监测。

并将监测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及时向市兽医局及上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定期向有关防治对象发布预警公告,督促其采取防范措施。

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全国和省上疫情通报,周边疫情发生的情况以及本市动物、动物产品流动情况,对疫情发展态势作出评估,提出预警公告和对策措施。

根据市政府决定负责向社会公布疫情,其它任何单位不得向社会公布动物疫情。

.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在小时内报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同技术专家组人员赴现场会诊,确认为疑似病例后应在小时内上报省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省及国家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诊病例的,在接到省上的确诊通知后,市防重大办应在小时内通知疫情发生县,并上报市政府及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对当地群众和各种渠道反映的信息,市、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小时内必须进行检查,确保不漏掉任何可疑情况。

.技术专家组负责动物疫情发生后,对疫情疫源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预警预防行动

疫情预防分为一般预防和紧急预防。

一般预防为常规性预防和疫情预警时预防;

紧急预防在Ⅲ级以上疫情时开展。

一般预防措施

()市兽医局应当根据国家确定的强制免疫病种以及本市疫病流行的动态制定动物疫病预防计划,市人民政府督促县(区)、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全面实施免疫标识管理制度,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的稳步提高。

()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要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对检出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要依法督促有关单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处理。

()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要按照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对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疫病风险评估分析,严格实施准调制度,严禁从疫区调入动物及其产品。

()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配合支持动物卫生监督所做好动物检疫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未经检疫以及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上市交易、经营和使用。

规范动物饲养,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单位和个人的防疫活动。

紧急预防措施

()在疫情发生后,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注射。

()在疫情发生后,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严格落实封锁措施,关闭疫区内的牲畜交易市场,禁止疫区动物、动物产品交易和流通。

()对疫点、疫区或受威胁区进行全面消毒。

市兽医局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立即按要求采集病料样品在实验室确诊,市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能确诊的,送省级实验室确诊。

疫情预警级别及发布

市兽医局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立即按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市级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送省级实验室确诊。

确诊结果应立即报农业部,由农业部发布预警级别。

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奖励

对参加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追认为烈士。

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灾害补偿

按照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灾害补偿的规定,确定数额等级标准,按程序进行补偿。

抚恤和补助

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

根据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

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救灾救济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协调农口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农牧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工商局、商务局、财政局、农牧局、兽医局等单位组成,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兽医局,市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组建协调督查组、信息情报组、技术专家组、物资保障组、扑杀预备队,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指挥部统一指挥,按分工各尽其职,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具体职责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管理,指导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置工作;

()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为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出台提出建设性意见;

()协调安排指挥部和各办事机构的有关活动;

()向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传达指挥部领导的批示和工作指示;

()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宣传活动。

●协调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副秘书长担任,农牧、财政、公安、发改、工商、商务、卫生、交通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主要职责:

()督促检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县(区)、乡(镇)指挥部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

()提请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查办相关失职、渎职行为;

()督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物资储备的到位和使用情况。

●信息情报组:

组长由市兽医局负责人担任,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疫情信息;

()经授权通报疫情信息;

()向指挥部报告疫情处置动态和进展。

●技术专家组:

组长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担任,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人以上),受指挥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委托,主要职责:

()对疑似疫情的会诊;

()疫情封锁、控制、扑灭技术方案的制定;

()为指挥部领导提供重大防控技术决策咨询和参谋;

()负责动物疫情发生后的疫源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

()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技术攻关。

●物资保障组:

组长由市财政局副局长担任,发改、交通、农牧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员参加,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

()制定防疫物资储备方案;

()协调、监管防控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和资金的使用。

●扑杀预备队:

扑杀预备队队长由市农牧局分管畜牧兽医的副局长担任,抽调公安、武警、工商、农牧、卫生、交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疫点、疫区的封锁;

()染疫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

()病害动物、动物产品、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疫点、疫区的消毒;

()疫区内与扑灭疫情相关的治安维护。

发生疫情的县(区)、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扑疫预备队临时成员,负责辖区内上述工作的落实。

市人民政府对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市人民政府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群防群治”的防治机制。

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要协调指挥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落实,动员全社会的防疫资源和力量,在最短时间内高效、快速、有序地扑灭疫情。

部门职责

●农牧部门

()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制定紧急疫情处理方案,组织本系统技术人员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做好疫情的监测和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迅速做出全面评估。

()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监督、指导对疫点内易感动物的扑杀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

()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

()提出处理疫情时用于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扑杀补贴等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组织对防疫人员,参与疫点、疫区及其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负责监督落实省设六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进出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宣传部门: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教育群众积极配合防疫人员做好疫情处理和免疫,市政府新闻办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出面辟谣,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

●财政部门:

负责筹集、分配应急防疫专项资金和应急防疫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年将应急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交通部门:

负责优先运送扑灭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配合农牧(兽医)部门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和疫区封锁及交通主干线的消毒工作。

●公安部门:

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易感动物的扑杀,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武警支队:

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动物扑杀工作。

●工商、商务部门:

根据对疫区的封锁情况,加强对疫区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管理,加大对违法经营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封有关产品并协助销毁。

●卫生部门:

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市级人民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级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讯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交通运输保障

市运管部门要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间监测,作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

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工作。

治安保障

市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物资保障

市兽医局应按照计划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药品、疫苗、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

经费保障

市财政部门为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市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市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充分利用已经认证的重大动物疫病实验室,开展动物疫病诊断技术、防治药物、疫苗等的研究,作好技术和相关储备工作。

培训和演习

市兽医局要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系统培训。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各类具体工作预案的制定

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辖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名词术语和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

重大动物疫情:

是指陆生、水生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导致动物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可能对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具有重要经济社会影响和公共卫生意义。

我国尚未发现的动物疫病:

是指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生过的动物疫病。

我国已消灭的动物疫病:

是指牛瘟、牛肺疫等在我国曾发生过,但已扑灭净化的动物疫病。

暴发:

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疫点:

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划定为疫点,疫点一般是指患病畜禽类所在的畜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

疫区:

以疫点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疫区,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和交通等因素。

受威胁区:

疫区外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受威胁区。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庆阳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联络名单

单位

分管领导

职务

手机号

联系科室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市政府

秦华

指挥长

秘书四科

任会军

科长

许建宇

副指挥长

农牧局

赵自元

办公室

张小雷

副主任

宣传部

马海英

副部长

网管科

徐远

财政局

俄向军

副局长

农财科

徐爱军

公安局

杨俊峰

指挥中心

崔潇

主任

发改委

卢占钧

农村经济科

王彩云

工商局

康建华

市管科

张勇寅

商务局

张翰

市场监管科

方春梅

武警支队

吕林平

副政委

政治处

朱永辉

交通局

白凯军

李林峰

卫生局

程同心

医政科

吴佳伦

主任科员

兽医局

郭宗弟

局长

防疫监督科

王生文

备注: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传真:

邮箱:

庆阳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部门及职责

统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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