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作用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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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作用Word格式.docx

在发展中国家赶超发达国家的过程中,技术引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通过引进技术,加快了技术进步,推动了产业的升级换代。

在我国引进技术的过程中,技术贸易固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通过直接投资所实现的技术转移却更为重要。

由于日本在应用技术方面居于世界领先地位,而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60%以上是制造业投资,所以,随着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发展,其先进的产品、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也随之传到了中国。

1995年,在华日系制造业企业设备投资中47.2%的设备来之于日本,技术与日本相同的企业占52.3%,技术比日本先进的企业占1.3%,其他企业的技术水平虽然比日本落后,但其大多数也都高于中国。

由于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特别是制造业投资的大多数项目都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设备,从而促进了中国制造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推动了产品的升级换代。

以家用电器产品为例,我国黑白电视机被彩色电视机取代,小屏幕彩色电视机被大屏幕彩色电视机取代,国产彩色电视机的国内市场竞争能力超过进口彩色电视机并形成一定的出口规模,只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

这与外国特别是日本在华电视机当地生产的发展与技术转移的扩大不无密切的关系。

3.扩大了贸易规模,改善了贸易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规模迅速扩大,并成为牵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而在扩大我国出口的过程中,包括日系企业在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无疑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997年,外商投资企业贸易进出口总值达1526亿美元,比1995年增长39.0%,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为47.0%,比1995年的39.0%提高了8个百分点。

其中,出口为749亿美元,比1995年增长59.7%,占全国出口总值的比重由1995年的31.5%提高到49.6%;

进口为777亿美元,比1995年增长23.5%,占全国进口总值的比重由1995年的47.6%提高到56.0%。

由于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重要目的之一,是为了利用我国廉价的劳动力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向日本返销并借以扩大对第三国的出口,在一些地区,例如在大连的主要日系企业出口比率还很高,足可见日商投资企业对扩大我国的贸易规模特别是扩大中日贸易规模也发挥了相当的作用。

1979年—1997年,中日贸易额由67亿美元增加到608亿美元,增加了8.1倍,其中就包含了日本对华直接投资迅速扩大的贡献。

由于日商投资企业从日本进口机械设备、优质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向日本返销当地生产的产品并借以扩大向第三国的出口,从而不仅推动了中日间的产业分工从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的转换,而且还改善了我国的贸易结构特别是出口结构。

根据前述日本通产省第六次“我国企业海外事业活动的基本调查”对部分在华日系制造业企业的调查(参见《第六次基本调查》第280页、281页,314页—315页,调查表略),1995年,向日本返销的主要制成品是电子设备、通讯设备用零部件396亿日元,家用电器259亿日元,服装249亿日元,电子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131亿日元,手表89亿日元,汽车零部件50亿日元,分别占向日本返销总额的26.3%、17.2%、16.5%、8.7%、5.9%和3.3%;

从日本进口的主要原材料和零部件是电子设备、通讯设备零部件660亿日元,汽车、摩托车零部件431亿日元,石油化工产品、塑料、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217亿日元,纺织品152亿日元,家用电器零部件82亿日元,玻璃、玻璃制品70亿日元,照相机、手表等精密机械零部件59亿日元,分别占从日本进口总额的34.6%、22.6%、11.4%、8.0%、4.3%、3.7%和3.1%。

1995年,中国对日贸易的出口商品结构是服装29.2%,机械机器14.4%,食品13.1%,金属制品6.1%,石油、煤炭5.8%;

进口商品结构是一般机械27.6%,电气机械(包括家用电器和电气机器)21.9%,金属及金属制品14.2%,钢铁10.7%,化工制品9.3%,纺织品10.8%。

由此可见,在华日系制造业企业与日本的水平分工已相当发达。

4.引进了先进的经营管理,培养了适应现代化企业需要的各类人才

世界各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现代化的技术和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是实现经济现代化的两个车轮,缺一不可。

因此,我国在引进外国直接投资时,不仅要引进外国先进的技术,而且要引进外国先进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

与此同时,由于国际直接投资是包括资金以及产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生产工艺、商标、商号、经营方式、经营方法、经营管理人才等各种经营资源的国际间转移,所以,各国企业在对华直接投资时除带来资金和技术外,还同时带来了其经营方式、管理方法经营管理人才。

日本企业在对华直接投资中也带来了日本式经营方式。

由于中国和日本同属东方文化的国家,日本式经营方式在东亚和中国有很大的适应性,受到了中国企业的普遍重视,日本式经营方式中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方法,如全面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看板方式(准确、及时生产方式)、提案制度、大办公室办公方式等,已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运用。

特别是日商投资企业普遍实施日本式经营方式后,为更多的中国企业就近学习日本先进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日本式经营方式与中国传统的经营方式相结合,有力促进了中国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由于日方派遣人员中包括经营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他们长期与中方经营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一起工作、相互交流的结果,不仅加深了相互间的理解和信任,而且使中方经营管理人员很快掌握了日本式经营的方法和诀窍。

另外,由于50%以上的日商投资企业有研修制度并且选派经营管理人员和一般生产人员赴日研修,使他们有机会看到了外部世界,开阔了眼界,学到了本领,从而培养了适应现代化企业需要的各类人才。

不论这些人才继续在日资企业工作,还是转职到其他企业,都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

5.扩大了就业,提高了工资水平

1996年末,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已超过24万家,就业人数为1750万人。

关于日商投资企业数和就业人数,按前述日本三菱综合研究所的统计,在华日系企业1996年末为10510家,1997年末又增加到11620家;

按前述《东洋经济》对2400家在华日系企业的统计,其就业人数为457641人。

上述统计的虽不是日商投资企业及其就业人数的全部,但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在扩大就业方面的作用却由此而可见一斑。

由于日商投资企业的工资水平一般都高于当地的平均水平,因而对提高我国的工资水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特别重要的是,由于日系企业和所有外商投资企业企业一样,在工资分配方面不搞“大锅饭”和平均主义,而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给经营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很高的工资,从各方面吸引了许多人才,使当地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面临着日趋严重而激烈的人才竞争。

结果,当地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在乡镇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双重夹击下,为了稳定经营管理队伍、确保必要的工程技术人员,就不得不相应调整其工资分配制度,在克服“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弃“工资和奖金向一线倾斜”的流行做法,通过经营者年薪制和重奖科技人员等途径,逐步走出了多年来不能摆脱的脑体劳动工资倒挂的怪圈。

从这个意义上说,乡镇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起到了为国有企业工资改革打破迷津的示范作用。

6.加剧了国内市场的竞争,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技术进步

包括日系企业在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大量进入中国以后,使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方面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一部分企业由于抵敌不住日系企业的冲击,其产品已为日系企业产品所取代,其市场已被日系企业所占领,有的企业甚至被迫关闭停产了,这就是所谓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民族工业的冲击或打击。

外商直接投资虽然有冲击或打击我国民族工业的一面,但从培育竞争机制、不保护落后的角度看,外商直接投资也有促进我国民族工业发展的一面。

换言之,面临外商投资企业日趋激烈的竞争,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为了在竞争中求生存、图发展,就不得不加快企业改革和技术进步的步伐。

与此同时,我国企业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改组和联合也迅速发展起来了。

这种局面的出现,虽然是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结果,但包括日系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的竞争的压力,无疑是起到了一种催化剂的作用。

7.推动了行政改革和法制建设,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包括日系企业在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入我国以后,不仅对社会基础设施等投资的硬环境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且对包括政府办事效率、法律制度以及市场体系、市场机制等投资软环境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为了改善投资环境,更好的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我国坚持按国际惯例办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方向,不断深入地进行了行政改革,实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法制建设也日趋完备。

另外,包括日系企业在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带来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也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8.有助于引进外资的竞争,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管理

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多渠道吸引外资,发展和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和经济合作,是我国对外开放的基本战略。

与此同时,围绕抢占世界潜在规模最大的中国市场,各国企业也在明里暗里进行着投资方面的竞争。

日本多年来一直是对我国直接投资较多的国家,并且投资的履约率(实际投资额/协议投资额)高,1979年—1996年平均为52.1%,高于港澳的32.3%(1979年—1995年,下同)、台湾的39.3%和美国的38.1%。

另外,日本企业特别是日本的知名大企业按市场规则办事的意识强,注重维护企业形象,大都遵章守法,较少搞小动作,这种传统在在华日系企业中也得到了比较充分的体现。

日本投资和日系企业的上述特点,既有助于我国各地区、各部门在引进外资时货比三家,使外商在对华直接投资中形成竞争的局面,又有助于我国有关部门利用日商投资企业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减少某些外商投资企业浑水摸鱼、投机取巧的欺诈行为。

由于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的上述作用和影响,因而对扩大和加深中日经济关系具有积极的意义,越来越成为发展和加强中日经济合作的主要内容,受到了中日双方的重视和欢迎。

第二节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中的问题

尽管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发展很快并对中国经济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和影响,但根据本书的前述介绍和分析,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中日经济合作,也不利于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进一步发展。

1.投资的规模小

(1)投资比重小。

截止到1998年3月末,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共为20867亿日元(日本大藏省申报额),只占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2.3%。

鉴于中国仅次于美国,是日本第二大贸易对象国,1995、1996、1997年中日贸易额分别占日本对外贸易总额的7.4%、8.2%和8.4%,其中对华出口额分别占日本出口总额的5.0%、5.3%和5.2%。

足可见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比重显然是太低了。

另外,截止到1996年末,在我国实际利用的外国直接投资总额中,日本投资只占8%,位于港澳、台湾和美国之后,居第4位。

鉴于日本是中国最大的贸易对象国,1995、1996、1997年中日贸易额分别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20.5%、20.7%和18.7%,其中从日本进口额分别占中国进口总额的22.0%、21.0%和20.4%,也足可见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与中日贸易相比其规模是很不相称的。

(2)再投资的比重小。

如前所述,再投资不仅已成为美欧各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手段,而且在日本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日本企业对中国的再投资虽也迅速增加,但其规模却仍不能与对其它国家再投资相比。

在日本对华直接投资最多的1995年,在华日系企业的再投资额只占全世界日系企业再投资总额的5.0%,不仅大大低于美国日系企业再投资所占的44.3%,而且也大大低于东南亚日系企业再投资所占的19.0%。

鉴于1995年度日本对中国的直接投资额占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8.7%,高于对东南亚直接投资的8.0%,足可见只相当于东南亚1/4多一点的对华再投资规模实在是太小了。

(3)平均投资规模小。

截止到1997年3月末,日本对华直接投资每件平均为4.53亿日元,其中制造业投资为3.54亿日元,不仅大大低于对美国投资的12.0亿日元和16.7亿日元,而且也明显低于对全世界投资的10.0亿日元和9.1亿日元、对东南亚投资的6.7亿日元和5.9亿日元。

(4)在华日系企业资本金和资产规模小。

1995年,在华日系企业每家平均的资本金为6.49亿日元,总资产为14.22亿日元,不仅大大低于美国日系企业的21.93亿日元和101.49亿日元,而且也明显低于全世界日系企业的12.86亿日元、61.88亿日元和东南亚日系企业的7.23亿日元、39.57亿日元。

(5)在华日系企业生产销售规模小。

1995年,在华日系企业每家平均的生产销售额为14.85亿日元,其中制造业企业为13.83亿日元,不仅大大低于美国日系企业的171.68亿日元、美国日系制造业企业的143.55亿日元,而且也明显低于全世界日系企业的103.88亿日元、东南亚日系企业的56.01亿日元和全世界日系制造业企业的79.42亿日元、东南亚日系制造业企业的57.17亿日元。

(6)大型投资企业少。

无论资本金规模最大的企业(资本金超过100亿日元以上的企业),还是销售规模最大的企业(销售规模超过1000亿日元以上的企业),在在华日系企业中都是寥寥无几。

至于在华日系企业中销售额最大的庆铃汽车有限公司,其1996年39亿元人民币的销售额,也只分别相当于美国丰田汽车71.2亿美元的1/15、美国丰田汽车销售公司275.14亿美元的1/59。

2.投资发展的不全面

(1)非制造业投资发展滞后。

在日本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中,非制造业投资一直占很高的比重,截止到1998年3月末,非制造业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重为68.4%,大大高于制造业投资的29.7%;

在非制造业投资中,金融、保险业投资、不动产业投资、服务业投资和商业投资的比重分别为18.1%、13.3%、11.7%和10.9%,都超过了制造业投资的1/3或1/2以上(金融、保险业投资接近制造业投资的2/3)。

从对各国家和地区的情况看,1997年3月末,在日本对美国的直接投资总额中,非制造业投资占69.6%(不动产业投资21.4%,服务业投资16.9%,金融、保险业投资13.8%,商业投资13.1%),制造业投资占29.2%;

对欧洲投资的上述比重分别为73.6%(金融、保险业投资34.7%,商业投资15.3%,不动产业投资13.8%,服务业投资6.7%)和23.7%,对东南亚投资的上述比重分别为49.5%(矿业投资22.9%,金融、保险业投资6.9%,服务业投资4.6%,商业投资4.3%、,不动产业投资4.2%)和49.3%。

相比之下,1997年3月末,在日本对华直接投资总额中,非制造业投资只占35.9%,大大低于制造业投资的61.0%;

在非制造业投资中,服务业投资、不动产业投资、商业投资和金融、保险业投资的比重只分别为14.2%、5.0%、4.1%和0.4%。

(2)汽车工业投资发展滞后。

在日本对外制造业直接投资中,电气机械工业投资、汽车工业投资、化学工业投资和钢铁、有色金属工业投资是四大主力投资。

尽管从统计数字方面看日本汽车工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额不及电气机械工业,但若从日本汽车工业海外生产、销售的规模看,那么汽车工业投资无疑是日本对外最大的制造业投资,其再投资额远远超过了各种统计所公布的投资额。

在日本对华制造业直接投资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不仅是电气机械工业投资,1997年3月末占对华投资总额的16.4%,而且松下、日立、东芝、三洋电机、日本电气等主要电气机械工业厂商都已在中国发展了当地生产,并对中国家用电器工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相比之下,汽车工业投资、化学工业投资和钢铁、有色金属工业投资却只占很小的比重,只分别占5.7%、5.0%和3.1%。

其中,日本汽车工业不仅对华直接投资规模不大,而且丰田、日产两大汽车公司还都未在中国进行汽车的当地生产。

(3)相关企业的投资发展滞后。

在日本企业的生产销售中,以大企业为中心的系列承包关系和集团内贸易占有重要的地位。

因此,当大企业发展海外生产时,与其有系列承包关系的企业(多为中小企业)也往往随之向海外投资,这乃是海外日系企业提高当地生产比率的重要途径。

从在华日系制造业企业1995年的采购情况看,当地采购、从日本进口和从第三国进口的比例各为29.1%、49.1%和21.8%;

其中,当地采购比例不仅大大低于美国日系制造业企业的59.4%,而且也明显低于全世界日系制造业企业的47.2%和东南亚日系制造业企业的37.9%。

由于当地采购包括从当地企业采购和从当地日系企业采购,所以,在华日系制造业企业当地采购的比例低,除我国工业水平低、国内企业尚不能生产出符合日系企业需要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外,当地有系列承包关系的日系企业少,也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4)投资偏重于沿海的少数地区。

1997年末,日商投资企业的87.9%分布在沿海地区的12个省、直辖市;

其中,上海市19.8%,辽宁省17.3%(大连市11.1%),江苏省11.1%,山东省8.2%,北京市7.5%,广东省6.2%(深圳市2.2%),天津市6.1%,浙江省5.5%。

相比之下,内陆地区的19个省、区、直辖市只占12.1%;

其中,吉林省2.8%,黑龙江省1.6%,湖北省1.3%,河南省1.2%,陕西省0.8%,重庆市0.7%。

日商投资企业不仅高度集中于沿海的少数地区,而且其所占比重近年来还呈提高的趋势。

1994年—1997年,沿海地区12个省、直辖市的日商投资企业由8204家增加到10218家,增加了2014家,所占比重提高了1.2个百分点;

内陆地区19个省、区、直辖市的日商投资企业由1254家增加到1402家,只增加了148家,所占比重下降了1.2个百分点。

3.技术转移的水平尚须提高

(1)技术比日本落后的投资的比重高于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投资。

尽管日本对华直接投资的大多数项目都带来了先进的技术,但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日本已淘汰了的落后的技术。

1995年,在在华日系制造业企业中,虽然技术与日本相同、比日本先进的企业超过了50%以上,但技术比日本落后的企业仍占43.5%。

这一比重不仅大大高于美国日系制造业企业的14.7%,而且也明显高于全世界日系制造业企业的31.6%和东南亚日系制造业日企业的38.3%。

另外,有不少日商投资企业的生产设备是从日本已停工的工厂、生产线拆迁过来的,其中不乏陈旧过时的设备。

上述事实说明中国乃是日本向海外转移其淘汰的、落后的技术和设备的重要场所。

(2)部分产品跟不上中国市场变化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中国引进技术加快了产品更新换代的步伐,所以有些日商投资企业的产品虽然在投资开始时具有先进的技术水平,但很快就被更新换代的产品所取代。

例如,松下与中国华录合资的的大连松下华录有限公司,是一个生产录像机关键件的大型投资,由于是录像机生产技术的全面转移,因而受到了中国各方面的密切关注和高度赞扬。

然而,由于VCD影碟机开发成功并以其价格优势而迅速普及,录像机就丧失了大部分市场。

尽管录像机还有很多可开发利用的功能,但大连松下华录的产品刚刚投放市场就由畅销产品变成了滞销产品的事实说明,在技术进步日新月异、产品更新换代周期大为缩短的今天,在日本已经过时的技术在中国也没有多大的生命力。

(3)环境保护标准偏低。

日本是世界环境保护先进国,其环境保护技术居于世界领先的水平。

因此,海外日系企业的环境保护标准的高低,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日本对外技术转移的水平。

1995年,在在华日系制造业企业中,虽然有43.9%的企业不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但在56.1%需要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企业中,遵守执行中国环境标准的为36.4%,未达到中国环境标准的为4.3%。

上述比重不仅大大高于美国日系制造业企业的5.9%(遵守执行美国环境标准)和1.0%(未达到美国环境标准),而且也明显高于全世界日系制造业企业的18.9%(遵守执行各国的环境标准)、1.0%(未达到各国的环境标准)和东南亚日系制造业企业的25.9%(遵守执行东南亚各国环境标准)、1.0%(未达到东南亚各国的环境标准)。

相比之下,遵守执行日本环境标准、制定高于日本的环境标准、制定高于中国而低于日本的环境标准的企业各为10.8%、6.5%和2.2%。

上述前2项比重不仅大大低于美国日系制造业企业的35.1%和11.2%,而且也明显低于全世界日系制造业企业的23.4%、11.6%和东南亚日系制造业企业的20.3%、13.2%;

上述第3项比重虽略高于美国日系制造业企业的1.5%(高于美国而低于日本的标准),但仍低于全世界日系制造业企业的4.6%(高于各国而低于日本的标准)和东南亚日系制造业企业的13.2%(高于东南亚各国而低于日本的标准)。

由于日本企业对有环境保护问题的投资项目大多采取了说得过去的态度,没有坚持环境保护的高标准,因而必然降低其对华直接投资的技术水平。

(4)劳动生产率低。

由于在华日系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或生产零部件等中间产品的企业,因而不仅经营规模小,而且劳动生产率也很低。

1995年,按附加价值额计算,在华日系企业人均劳动生产率为4100万日元,其中制造业企业为3600万日元,不仅大大低于美国日系企业的92500万日元和38900万日元,而且与东南亚日系企业的11400万日元和9400万日元相比,也只相当于其1/3多一点。

4.当地经营中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1)日商投资企业经营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日本通产省1996年调查的24个问题中,在华日系企业认为问题较多的依次是:

基础设施不完备11.1%(有问题的企业数/多项选择回答企业总数,下同),通货膨胀昂进10.3%,流通渠道不完备10.1%,强化税收政策9.9%,劳动力的质量和数量7.5%,承包系列不完备7.0%,销售竞争激烈6.8%,政策变动4.7%,外汇筹措限制4.7%。

最近恶化的问题是:

强化税收政策22.8%,通货膨胀昂进13.3%,销售竞争激烈12.2%,政策变动8.1%,劳动力的质量和数量7.1%,流通渠道不完备7.0%,基础设施不完备6.7%,当地合作伙伴关系4.2%,外汇筹措限制3.4%,承包系列不完备3.1%。

上述问题除通货膨胀昂进在1996年后由于物价稳定而基本解除外,其他问题都需要进一步解决。

其中,由于家用电器等产品的国内市场饱和、国产家电等产品的竞争力提高,销售竞争近年来进一步加剧了。

另外,从1996年4月1日起,我国在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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