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235条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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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是否互相兼任。
0601
从事药品生产操作的人员是否经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上岗。
0602
从事原料药生产的人员是否接受原料药生产特定操作有关知识的培训。
0603
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培训,具有识别药材真伪、优劣的技能。
0604
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人员是否经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上岗。
0701
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是否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0702
从事生物制品制造的全体人员(包括清洁人员、维修人员)是否根据其生产的制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进行专业(卫生学、微生物学等)和安全防护培训。
0801
企业药品生产环境是否整洁,厂区地面、路面及运输等是否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是否合理。
0901
厂房是否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其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合理布局。
0902
同一厂房内的生产操作之间和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是否相互妨碍。
1001
厂房是否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1101
洁净室(区)的内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耐受清洗和消毒。
1102
洁净室(区)的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是否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
1103
洁净室(区)内是否使用无脱落物、易清洗、易消毒的清洁工具,其存放地点是否易对产品造成污染。
不同洁净室(区)的清洁工具是否跨区使用。
1104
中药生产的非洁净厂房地面、墙壁、天棚等内表面是否平整,易于清洁,不易脱落,无霉迹,是否有对加工品造成污染的可能。
1105
净选药材的厂房是否设拣选工作台,工作台表面是否平整、不易产生脱落物。
1201
生产区的面积和空间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1202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提取、浓缩、蒸、炒、炙、煅等厂房是否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
1203
原料药中间产品的质量检验有可能对生产环境造成污染时,其检验场所是否设置在该生产区域内。
1204
储存区的面积和空间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1205
储存区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成品的存放是否有能够防止差错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1206
原料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和储存用厂房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301
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等公用设施是否易于清洁。
1401
洁净室(区)的照度与生产要求是否相适应,厂房是否有应急照明设施。
*1501
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是否按规定净化。
1502
洁净室(区)的空气是否按规定监测,空气监测结果是否记录存档。
1503
洁净室(区)的净化空气循环使用时,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1504
空气净化系统是否按规定清洁、维修、保养并作记录。
*1601
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是否密封。
1602
不同洁净级别的相邻区域/房间之间是否有指示压差的装置,静压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603
非创伤面外用中药制剂及其特殊制剂的生产厂房是否能密闭,必要时有良好的除湿、排风、除尘、降温等设施。
1604
用于直接入药的净药材和干膏的配料、粉碎、混合、过筛等的厂房,门窗是否能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
1701
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是否符合药品生产工艺的要求。
*1801
洁净室(区)的水池、地漏是否对药品产生污染,无菌操作的100级洁净室(区)内是否设置水池及地漏。
1901
不同洁净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的人员和物料出入,是否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1902
10,000级洁净室(区)使用的传输设备是否穿越较低级别区域。
*1903
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是否设置缓冲设施,洁净室(区)人流、物流走向是否合理。
*2001
生产青霉素类等高致敏性药品是否使用独立建筑物,使用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其分装室是否保持相对负压,分装室排至室外的废气是否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分装室排风口是否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
*2002
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与其他类药品生产区域是否严格分开,使用专用设备和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
*2101
避孕药品生产厂房与其他药品生产厂房是否分开,是否装有独立的专用空气净化系统,生产性激素类避孕药品的空气净化系统的气体排放是否经净化处理。
*2102
生产激素类、抗肿瘤类化学药品是否与其他药品使用同一设备和空气净化系统;
不可避免时,是否采用有效的防护、清洁措施,清洁程序是否经过验证。
*2201
生产用菌毒种与非生产用菌毒种、生产用细胞与非生产用细胞、强毒与弱毒、死毒与活毒、脱毒前与脱毒后的制品和活疫苗与灭活疫苗、人血液制品、预防制品等加工或灌装是否同时在同一生产厂房内进行。
*2202
生产用菌毒种与非生产用菌毒种、生产用细胞与非生产用细胞、强毒与弱毒、死毒与活毒、脱毒前与脱毒后的制品和活疫苗与灭活疫苗、人血液制品、预防制品等贮存是否严格分开。
*2203
不同种类的活疫苗的处理、灌装是否彼此分开。
*2204
强毒微生物操作区是否与相邻区域保持相对负压,是否有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排出的空气是否循环使用。
*2205
芽胞菌制品操作区是否与相邻区域保持相对负压,是否有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排出的空气是否循环使用,芽胞菌制品的操作直至灭活过程完成之前是否使用专用设备。
*2206
各类生物制品生产过程中涉及高危致病因子的操作,其空气净化系统等设施是否符合特殊要求。
*2207
生物制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某些特定活生物体阶段的设备是否专用,是否在隔离或封闭系统内进行。
*2208
卡介苗生产厂房和结核菌素生产厂房是否与其他制品生产厂房严格分开,卡介苗生产设备要专用。
*2209
炭疽杆菌、肉毒梭状芽胞杆菌和破伤风梭状芽胞杆菌制品是否在相应专用设施内生产。
2210
设备专用于生产孢子形成体,当加工处理一种制品时是否集中生产,某一设施或一套设施中分期轮换生产芽胞菌制品时,在规定时间内是否只生产一种制品。
*2211
生物制品生产的厂房与设施是否对原材料、中间体和成品存在潜在污染。
*2212
聚合酶链反应试剂(PCR)的生产和检定是否在各自独立的建筑物中进行,防止扩增时形成的气溶胶造成交叉污染。
*2213
生产人免疫缺陷病毒(HIV)等检测试剂,在使用阳性样品时,是否有符合相应规定的防护措施和设施。
*2214
生产用种子批和细胞库,是否在规定储存条件下专库存放,是否只允许指定的人员进入。
*2215
以人血、人血浆或动物脏器、组织为原料生产的制品是否使用专用设备,是否与其他生物制品的生产严格分开。
*2216
使用密闭系统生物发酵罐生产生物制品可以在同一区域同时生产(如单克隆抗体和重组DNA制品)。
*2217
各种灭活疫苗(包括重组DNA产品)、类毒素及细胞提取物,在其灭活或消毒后可以与其他无菌制品交替使用同一灌装间和灌装、冻干设施。
但在一种制品分装后,必须进行有效的清洁和消毒,清洁消毒效果是否定期验证。
*2218
操作有致病作用的微生物是否在专门的区域内进行,是否保持相对负压。
*2219
有菌(毒)操作区与无菌(毒)操作区是否有各自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来自病原体操作区的空气是否循环使用。
*2220
来自危险度为二类以上病原体的空气是否通过除菌过滤器排放,滤器的性能是否定期检查。
使用二类以上病原体强污染性材料进行制品生产时,对其排出污物是否有有效的消毒设施。
2221
用于加工处理活生物体的生物制品生产操作区和设备是否便于清洁和去除污染,能耐受熏蒸消毒。
2301
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和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或处理等生产操作是否与其制剂生产严格分开。
2302
中药材的蒸、炒、炙、煅等厂房是否有良好的通风、除尘、除烟、降温等设施。
2303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提取、浓缩等厂房是否有良好的排风及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等设施。
2304
中药材的筛选、切片、粉碎等操作是否有有效的除尘、排风设施。
2401
产尘量大的操作区是否有防尘、捕尘设施。
2402
产尘量大的洁净室(区)经捕尘处理难以避免交叉污染时,其空气净化系统是否利用回风。
非无菌药品空气洁净度级别相同的区域,产尘量大的操作室是否保持相对负压。
2501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是否经净化处理,符合生产要求。
2601
仓储区是否保持清洁和干燥,是否安装照明和通风设施。
仓储区的温度、湿度控制是否符合储存要求,并定期监测。
取样时是否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2701
洁净室(区)内的称量室或备料室洁净级别是否与生产要求一致,是否有捕尘设施,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2801
实验室、中药标本室、留样观察室是否与生产区分开。
2802
生物检定、微生物限度检查是否分室进行。
2901
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是否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他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
3001
实验动物房是否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实验动物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002
用于生物制品生产的动物室、质量检定动物室是否与制品生产区各自分开。
*3003
生物制品所使用动物的饲养管理要求,是否符合实验动物管理规定。
3101
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是否符合生产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是否便于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是否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3102
灭菌柜的能力是否与生产相适应,是否具有自动监测及记录装置。
3103
生物制品生产使用的管道系统、阀门和通气过滤器是否便于清洁和灭菌,封闭性容器(如发酵罐)是否用蒸汽灭菌。
3201
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是否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药品发生化学反应或吸附药品。
3202
洁净室(区)内设备保温层表面是否平整、光洁、无颗粒性物质脱落。
3203
与中药材、中药饮片直接接触的工具、容器表面是否整洁、易清洗消毒、不易产生脱落物。
3204
与药液接触的设备、容器具、管路、阀门、输送泵等是否采用优质耐腐蚀材质,管路的安装是否尽量减少连(焊)接处。
3205
过滤器材是否吸附药液组分和释放异物,是否采用已禁止使用的石棉过滤器材。
3206
设备所用的润滑剂、冷却剂等是否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3207
生产用模具的采购、验收、保管、维护、发放及报废等是否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设专人专柜保管。
3208
生产过程中是否避免使用易碎、易脱屑、易长霉的器具,使用筛网时是否有防止因筛网断裂而造成污染的措施。
3301
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是否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
3401
纯化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是否有防止微生物滋生和污染的措施。
*3402
注射用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是否有防止微生物滋生和污染的措施,储罐的通气口是否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储存是否采用80℃以上保温、65℃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存放。
*3403
储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是否无毒、耐腐蚀,管道的设计和安装是否避免死角、盲管,对储罐和管道是否制定书面规程,规定清洗、灭菌周期。
*3404
生物制品生产用注射用水是否在制备后6小时内使用;
制备后4小时内灭菌72小时内使用。
3405
水处理及其配套系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是否能确保供水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
3501
生产和检验用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适用范围、精密度是否符合生产和检验要求,是否定期校验,是否有校验合格标签。
3601
生产设备是否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3602
生产设备是否定期维修、保养。
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的操作是否影响产品的质量。
3603
干燥设备进风口是否有过滤装置,出风口是否有防止空气倒流的装置。
3604
生物制品生产过程中污染病原体的物品和设备是否与未用过的灭菌物品和设备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3701
生产、检验设备是否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专人管理。
3801
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是否制定管理制度。
3802
原料、辅料是否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开存放。
*3901
物料是否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制品规程或其他有关标准。
3902
原料、辅料是否按批取样检验。
*3903
进口原料药、中药材、中药饮片是否有口岸药品检验所的药品检验报告。
4001
中药材是否按质量标准购入,产地是否保持相对稳定,购入的中药材、中药饮片是否有详细记录。
4002
中药材、中药饮片每件包装上是否附有明显标记,表明品名、规格、数量、产地、来源、采收(加工)日期。
4101
物料是否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是否按规定入库。
4201
待验、合格、不合格物料是否严格管理。
*4202
不合格的物料是否专区存放,是否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4301
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是否按规定条件储存。
4302
固体原料和液体原料是否分开储存,是否有防止挥发性物料污染其他物料的措施;
炮制、整理加工后的净药材是否使用清洁容器或包装,净药材是否与未加工、炮制的药材严格分开。
*440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药材)是否按规定验收、储存、保管。
*4402
菌毒种是否按规定验收、储存、保管、使用、销毁。
4403
生物制品用动物源性的原材料要有详细的验收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动物来源、动物繁殖和饲养条件、动物的健康情况等信息。
4404
用于疫苗生产的动物是否属清洁级以上的动物。
4405
是否建立生产用菌毒种的原始种子批、主代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系统。
4406
种子批系统是否有菌毒种原始来源、菌毒种特征鉴定、传代谱系、菌毒种是否为单一纯化微生物、生产和培育特征、最适宜保存条件等完整资料。
4407
生产用细胞是否建立原始细胞库、主代细胞库和工作细胞库系统。
4408
细胞库系统是否包括:
细胞原始来源(核型分析、致瘤性)、群体倍增数、传代谱系、细胞是否为单一纯化细胞系、制备方法、最适宜保存条件等。
4409
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是否按规定验收、储存、保管。
*4410
毒性药材、贵细药材是否分别设置专库或专柜。
4411
毒性药材、易燃易爆等药材外包装上是否有明显的规定标志。
4501
物料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贮存期内使用,到有效期时,是否按规定复验;
储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是否及时复验。
*4601
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是否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字相一致。
印有与标签内容相同的药品包装物,是否按标签管理。
*4602
标签、使用说明书是否经质量管理部门校对无误后印制、发放、使用。
4701
标签、使用说明书是否由专人保管、领用。
4702
标签、使用说明书是否按品种、规格专柜(库)存放,是否凭批包装指令发放,是否按照实际需要量领取。
4703
标签是否记数发放,由领用人核对、签名。
标签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是否与领用数相符。
4704
印有批号的残损标签或剩余标签是否由专人销毁,是否有记数,发放、使用、销毁是否有记录。
4801
企业是否建立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有各种防止污染措施,并由专人负责。
4901
是否按生产要求和空气洁净级别制定厂房清洁规程,内容是否包括:
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4902
是否按生产要求和空气洁净级别制定设备清洁规程,内容是否包括:
4903
是否按生产要求和空气洁净级别制定容器清洁规程,内容是否包括:
5001
生产区是否存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是否及时处理。
5002
在含有霍乱、鼠疫菌、人免疫缺陷病毒(HIV)、乙肝病毒等高危病原体的生产操作结束后,对可疑的污染物品是否在原位消毒,并单独灭菌后移出工作区。
5101
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是否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
5201
工作服的选材是否与生产操作和空气洁净级别要求相一致,且不得混用。
洁净工作服的质地是否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物。
5202
无菌工作服的式样及穿戴方式是否能包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5203
不同空气洁净级别使用的工作服是否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消毒或灭菌,是否制定清洗规程。
5204
100,000级以上区域的洁净工作服是否在洁净室(区)内洗涤、干燥、整理,必要时是否按要求灭菌。
5301
洁净室(区)是否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人员数量是否严格控制,对临时外来人员是否进行指导和监督。
5302
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包括维修、辅助人员)是否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5303
在生物制品生产日内,生产人员是否按明确规定的方法去污染处理后,由操作活微生物或动物的区域进入其他制品或微生物的操作区域。
5304
与生产过程无关的人员是否进入疫苗类生产控制区,进入时是否穿着无菌防护服。
5305
从事生物制品生产操作的人员是否与动物饲养人员分开。
5401
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是否化妆和佩带饰物,是否裸手直接接触药品,100级洁净室(区)内操作人员是否裸手操作,不可避免时手部是否及时消毒。
5501
洁净室(区)是否定期消毒;
消毒剂是否对设备、物料和成品产生污染,消毒剂品种是否定期更换,以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5601
药品生产人员是否有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是否每年至少体检一次。
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是否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5602
生物制品生产及维修、检验和动物饲养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是否接种相应疫苗并定期进行体检。
5603
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口者和对生物制品质量有潜在的不利影响的人员,是否进入生产区进行操作或进行质量检验。
*5701
企业是否有验证总计划,进行药品生产验证,是否根据验证对象建立验证小组,提出验证项目,制定验证方案,并组织实施。
*5702
药品生产验证内容是否包括空气净化系统、工艺用水系统、生产工艺及其变更、设备清洗、主要原辅材料变更。
*5703
关键设备及无菌药品的验证内容是否包括灭菌设备、药液滤过及灌封(分装)系统。
5801
生产一定周期后是否进行再验证。
5901
验证工作完成后是否写出验证报告,由验证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
6001
验证过程中的数据和分析内容是否以文件形式归档保存,验证文件是否包括验证方案、验证报告、评价和建议、批准人等。
6101
企业是否有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记录。
6102
企业是否有厂房、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等制度和记录。
6103
企业是否有不合格药品管理、物料退库和报废、紧急情况处理等制度和记录。
6104
企业是否有环境、厂房、设备、人员等卫生管理制度和记录。
6105
企业是否有对人员进行本规范和专业技术等培训的制度和记录。
6201
企业是否制定产品生产管理文件,包括:
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批生产记录等,其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6301
企业是否制定产品质量管理文件,包括:
药品的申请和审批文件;
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操作规程;
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
批检验记录等。
其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6401
是否建立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批准、撤销、印制及保管的管理制度。
6402
分发、使用的文件是否为批准的现行文本。
已撤销和过时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是否在工作现场出现。
6501
文件的制定是否符合规定。
*6601
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的修订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
6602
生物制品是否严格按照《中国生物制品规程》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工艺方法生产。
6701
产品是否进行物料平衡检查。
物料平衡计算结果超出规定范围时,是否进行调查,在得出合理解释、确认无潜在质量事故后,再按正常产品处理。
6702
中药制剂生产中所需贵细、毒性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按规定监控投料,并有记录。
6801
批生产记录是否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
*6802
批生产记录是否保持整洁、无撕毁和任意涂改现象。
批生产记录填写错误时,是否按规定更改。
批生产记录是否按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批生产记录是否保存三年。
6803
原料药的生产记录是否具有可追踪性,其批生产记录至少从粗品的精制工序开始。
*6901
药品是否按规定划分生产批次,并编制生产批号。
7001
生产前是否确认无上次生产遗留物。
7002
是否有防止尘埃产生和扩散的有效措施。
*7003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