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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国古代乡贤文化组图

简述中国古代乡贤文化组图

“惟地方之事,官不得绅协助,则劝戒徒劳,绅不得官提倡,则愚迷弗信”。

“乡贤”一词,《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是:

“乡里中德行高尚的人。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一些在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中贡献力量的乡绅或乡贤之士,也都被称为“乡贤”,由此而形成了乡贤文化。

乡贤文化是根植于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

它曾为中国社会的稳定、中华文明的传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建设乡村、改善民生、谋利桑梓等方面的群体追求和故乡情怀。

清代乡贤事实上承担着宣讲圣谕的职责。

图为清光绪年间刊刻的《圣谕像解》。

古代乡贤是维系古代基层社会运转的主导力量

“乡贤”是本乡本土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深被本地民众所尊重的贤人。

在传统时代,他们被认同为乡土社会里德行高尚,且于乡里公共事务有所贡献的人。

通常来说,乡贤与乡绅即乡村绅士的概念具有较多的重合性。

古代社会乡贤的构成

“士大夫居乡者为绅”,具有功名身分、学品、学衔和官职而退居乡里者,是乡贤阶层的基本构成。

他们拥有高于平民的身分地位,退居乡村后成为乡村社区里具有社会-文化威权的阶层。

乡贤构成必备的条件是:

第一,在家世方面得有一个值得乡人景仰羡慕的经历,清白而没有劣迹。

第二,乡绅们照例有一份丰厚的财产,属于耕读之家。

其家族对地方社会有所贡献,尤其在维持地方风习,主持节令庙会,救助孤寡贫弱,推动地方公益事业方面赢得乡里声望。

第三,功名身分、官位职衔之外,有一定的年资,拥有乡族长老资历。

第四,借助功名身分和官职形成社会网络资源,可以为乡村社区争得更多的利益,并保障乡里免受差役吏胥扰害。

明清以来,虽然平民乡贤的所占分量渐有增长,但总体上乡绅仍然是构成乡贤的主体力量。

乡贤的地位是通过取得功名、学品和官职而获得的。

传统时代的身分等级制度是赋予他们拥有独特地位的制度性基础。

科举制度下,乡土绅士的身分具有双重性质,即“士”,读书求功名者,“仕”,为官或准备为官者。

士为“四民之首”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绅士是整个封建官僚或国家机器的社会基础。

科举制度以其具有外显标志和社会文化内容的“功名”身分,把社会力量的绅士同政治力量的官僚紧密结合在一起。

乡绅作为一个居于乡村领袖地位和享有特权的社会集

团,在维系正常社会秩序的官、绅、民三种力量中,使自身所扮演的角色更为重要也更为多样。

一般说来,乡绅们在乡土社区从事的地方社会活动主要有三大项:

1、地方学务。

乡绅大都是科举制度的受益者和热心支持者。

乡村社区兴办学务,修建各种社学、义学、族学甚至私塾,基本上都由乡绅们掌控。

2、地方公产。

属于乡村社区的公共财产、经济事业,通常官府并不直接参与管理,大多“以其事委诸绅士”。

由此,乡绅们“垄断了一县公产的经济命脉”。

地方的社仓、义仓以及族产、学产等公共财产,一向委诸乡绅们管理。

3、地方公务。

作为乡村社会中坚势力,乡绅们也是地方各项公共事务的主持和掌控力量,举凡道路修筑、桥梁构建、学宫营造,甚至寺庙修缮……即使是跨县区的大型水利工程,虽然由官员出面协调,“但是无论这些工程由官或由绅指导,在执行中总是绅士承担主要负担”。

乡绅们是政府在地方社会上的代理人,所谓“地方公事,官不能离绅士而有为”。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乡绅或乡贤始终是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的主导力量。

乡绅并不像官员那样拥有钦命的权力,却拥有基层社会赋予的“天然”权威。

各级官府是封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地方官代表皇权宰治属民,各地兴革大事或地方公务本。

在传统时代的”绅士把持政务“是官府应尽职责,却反而由.

社会结构中,在官、绅、民三种社会力量中,乡绅阶层是官与民之间发生联系的中介:

“惟地方之事,官不得绅协助,则劝戒徒劳,绅不得官提倡,则愚迷弗信。

乡绅是相对独立于官吏体系之外的非正式权力。

地方官可以任免和指使区长(镇长)、村长,却不能直接行使权力于乡绅。

地方上这些有名望的乡绅在很大程度上是制约官权在乡土社会行使的力量;县官到任后首先要去拜访乡绅,以便与他们建立融洽的关系,获得他们的认可和支持。

官府在征收赋税或执行其它公务时,也必须征得他们同意才能付诸实施。

而当官府权力与乡土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他们就会通过自己的社会网络和资源以各种方式施加压力,以保障乡土社会利益。

乡绅并不像官员那样拥有钦命的权力,却拥有基层社会赋予的“天然”权威。

在实际生活中,权力拥有者和行使者常常发生分离,皇权并不能直接深入到乡村社区。

一个属于朝廷命官的知县,要顺利地完成属下的各项公务,重要的依靠力量就是乡绅。

面对幅员广阔而又相互隔绝的乡村社会,只有借助于乡绅阶层这一社会文化权威力量,国家的统治才能延伸到乡土社会底层。

所谓“世之有绅衿也,固身为一乡之望,而百姓所宜矜式,所赖保护者也。

”虽然“士绅在政府机构中没有官职”,。

这种对社区政治的影响力是”县长必须考虑士绅的意见“但.

任何村长或一般区长都不可能具备的。

作为乡土社会一个重要的社会文化权威阶层,地方官必须与乡绅合作,这是“知县们在当地得以顺利履任的一个极为主要的因素”。

乡绅阶层是享有教育和文化特权的社会集团,居于维系封建社会文明的中心位置。

以社会文化权威而不是以法定权力资格参与传统时代政权的运作,乡绅阶层便集教化、治安、司法、田赋、税收、礼仪诸功能于一身,成为地方权力的实际代表。

在以“士农工商”简单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农耕社会里,技术知识及其进步是微不足道的。

社会秩序的维系和延续依赖于“伦理知识”。

因此,无论社会怎样动荡变乱,无论王朝如何起落兴废,维系封建社会文明的纲常伦理中心却不曾变更。

然而,居于这个社会文明中心位置的却恰恰是乡绅阶层。

在传统农耕社会里,乡绅阶层是唯一享有教育和文化特其耆老望重必当维持风化,其绅士居乡者,“权的社会集团。

者,亦当感劝闾阎,果能家喻户晓,礼让风行,自然百事吉祥,年丰人寿矣。

”如何使一个幅员广大而又彼此隔绝的传统社会在统一的儒学教化下,获得“整合”,使基层社会及百姓不致“离轨”,是任何一个封建王朝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清王朝在乡村社会中,每半月一次“宣讲由十六条政治—道德准则组成的‘圣谕'的目的,是向百姓灌输官方思想”。

然而,这一带有“宗教”形式却毫无宗教内容或宗教情感的活动仅仅依靠地方官却根本无法实行。

乡绅们事实上承担着宣讲圣谕的职责。

“十六条圣谕”以“重人伦”、“重农桑”、“端士习”、“厚风俗”为主旨,成为农耕时代浸透着浓郁的东方伦理道德色彩的行为规范。

它的内容是一个古老民族文化在那个生存方式中的基本需求: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弥盗贼,解仇愤以重身命。

”重要的是,反复向村民百姓宣讲这一规范的是乡绅。

他们拥有文化,拥有知识,成为农耕时代一个文明得以延续发展、社会秩序得以稳定的重要角色。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农村为主体的社会,每个地方都有自己乡贤,他们或以学问文章,或以吏治清明,或以道德品行而闻名。

这些最容易引起当地人们的认同感,增强了地方.

社会的凝聚力。

他们中有的人走出家乡,在外面发达之后,仍然与家乡保持密切的联系,并关注家乡的发展,为家乡出谋划策。

即便是没有担任过官职的乡贤,他们在地方上也以其特有的身份、地位,维持乡间社会的礼仪和秩序,教化乡里,为一方百姓造福。

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顾炎武将这种由乡绅担任的“官”称为“小官”,西周的乡遂官、秦汉的乡亭官、隋唐的里坊官、明清的保甲官等以及各地宗族大户的家长,大致都可以归纳在顾炎武所言的“小官”之列。

如今在媒体和现实中逐渐走红的名词“乡贤”,在古代更为通常的说法是“乡绅”,他们在中国古代基层社会中的地位不可低估。

乡绅不是一个阶层或阶级,因为在乡绅这个集团中有致仕的缙绅,在宦海中他们有的曾贵为将相;也有落第的读书人,虽不乏见识但郁郁不得志;有富甲一方的地主商贾,也有衣食勉强温饱以耕读为业的白丁;有年高德劭的族长耆老,也有奋也有求仕未能遂愿的文,发有为的青年才俊;有避世的隐士

人……这些政治地位悬殊、经济状况不一的人,究竟是靠什么获得“绅”的美誉,跻身于乡绅集团?

也就是说,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乡绅,最典型的特征究竟是什么呢?

从许多地方志和族谱中,我们可以发现乡绅在各自居住的地方兴利除害的善举,比如修路办学、抚恤孤老、救济贫穷、维护乡民(家族成员)的利益、制定乡规民约及家法族规等等。

乡绅的存在与作为,确实可以使所居之区域内邻里和睦、安居乐业,使“老有所养,壮有所用,少有所长”。

甚至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乡绅就是当地居民的主心骨。

乡民遇有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大事时,以请到乡绅主持为荣;乡民进行买卖交易时,契约上若有乡绅做“保人”,心里就会踏实;在乡民利益受到威胁时,乡绅甚至可以组织乡民与匪、霸对抗,与官博弈。

刘邦深知乡贤父老势力在民间的巨大影响力和反秦战争中的巨大作用,于是在汉立国之初,急于将乡贤父老纳入.

到政府的控制范围中来。

汉武帝出击匈奴搞得致民穷财尽,户口减半,汉朝依旧生存下来,与乡贤自治的维护大有关系。

民间负担沉重的秦汉社会秦国邻里自治微弱迅速灭亡

秦汉的基层统治,首要任务是进行户籍、田籍的登记与管理。

秦汉的赋税即是按照土地和人口征收的,户口、田数准确与否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税役摊派的重大问题,故而对于基层政府来说,核实户口和田数是头等重要的大事。

登记之后,就是进行赋税和徭役的摊派。

秦汉赋税繁苛,政府向农民征收的赋税主要有按户籍征收的算赋、口赋、户赋和按田籍征收的田租、刍藁税等,前者以人丁和财产为主要征收标准,后者则是按照土地数量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的。

汉代基

本沿袭了秦代的征收方式和数额。

算赋和口赋是按照人口缴纳的税种。

除了按照人口征收以外,还有针对商人而设的算缗,即向车、船、货物等征收算赋。

除了税收还有劳役。

秦代兵役徭役繁重,已经不能用《汉书?

食货志》所称商鞅所定的数额来形容了,《食货志》云:

“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秦帝国的徭役和兵役征发无度直接导致了其崩溃。

汉代也基本继承了秦代的兵役、徭役制度。

上期《重读乡贤》也提到,战国开始,政府都致力于创建以小农家庭为主的基层社会,在他们的努力之下,秦汉社会的家庭一般是五口之家。

这样的小家庭型社会有利于政府管理,却十分脆弱。

战国时的李悝就指出:

一个供养五口之家的农夫,种田以百亩计可岁收150石,除纳税15石、5人一年的口粮90石外,余45石。

每石30钱,得1350钱,祭祀用钱300,5人一年衣物1500,则入不敷出,尚有450钱的差额。

这还未将疾病死丧以及政府的苛捐杂税算入,何况还有自然灾荒。

战国如此,秦汉如何呢?

秦代因赋役繁重导致天下溃叛。

汉代赋役基本沿袭比秦代,对于每个五口之家来说,赋税也十分沉重,而且基层小吏巧立名目,甚至强取豪夺,也,但从贾谊的文字中依”之治“常使民不聊生。

汉文帝时号称.

旧可以看出民间负担沉重之极: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

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四时之间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

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当具。

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

”但是,汉代在天下赋役依旧沉重的情况下,却实现了长治久安,没有像秦代一样短命而亡,这是为什么呢?

汉朝吸取秦朝灭亡教训:

重用三老乡绅倡导孝悌,实现统治长治久安400年

秦代短折,其基层控制模式不健全是重要原因之一,其里行政职能结构的不完善,是其主要缺失,体现在只有从上而下的控制,忽视打击底层自发的自治,将乡里父老等乡贤的活动空间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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