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有关规定及制度汇编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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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科科长是进行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
地测科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其岗位职责如下:
1、积极配合煤矿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开展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按照《煤矿测量规程》,按时、准确完成地质测量各项工作任务。
3、建立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4、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5、建立健全各种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
6、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按时编制、提供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报批。
地质说明书要便于指导设计、规程的编制和指导生产。
8、及时安排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
9、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隐患。
10、负责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决措施。
11、及时发出巷道预透通知单和水害安全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采取措施。
12、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13、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地测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地测科副科长应积极协助地测科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
地测副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1、组织进行地质测量、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科长未在岗位时,地测副科长应根据安排承担科长职责,保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
3、在分工范围内,组织、监督有关人员完成分工。
4、按照分工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地质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按时向科长提交地质说明书等必须的资料。
6、按照分工及时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
7、按照分工随时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影响情况,及时发现隐患。
8、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落实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9、及时向科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
10、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三)地质组组长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完成全矿地质、水文地质和储量及三量管理工作,并组织业务学习,推广先进技术,开展技术革新活动。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
3、编写地质工作总结,组织编制各种地质说明书。
4、组织编制生产补充勘探工作设计、掌握全矿储量动态,审核上报地质资料。
5、负责组织年度、月度地质预报和年度、季度、月度水情水害预报的编制工作。
6、负责对专业有关原始资料、计算资料、成果台帐进行检查和总结。
7、负责根据生产接续安排组织进行年度和月度地质工作和钻探工程计划编制。
8、定期召开业务生活会,作好思想工作,协调组员关系。
(四)矿井地质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贯彻落实有关规程,负责全面搜集、整理各自负责区域内的矿井地质资料,要及时、准确、完整。
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地质问题。
2、编制井下所分管区域的补充勘探、井下地质钻孔和巷探工程的设计和验收工程质量及资料整理。
3、深入现场及时掌握井下采掘地点地质情况并及时对原始资料进行整理和填图,并对外提供相关地质资料。
4、井下收集的资料的整理,不迟于资料收集后的第二天,绘制在素描图上,对见到的地质构造及时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根据新资料修改其不符部分。
5、参与分析、研究矿井地质构造、煤岩层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情况,不断总结变化规律,开展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6、根据矿生产经营计划,完成年度、月度地质预报编写工作。
7、根据要求,对区域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编制相关采区、回采和掘进地质说明书。
8、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完成相关资料整理、图纸绘制和台帐、卡片的填写。
(五)矿井水文地质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有关规程、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及相关规定,按标准化要求完成相关水文地质工作。
2、根据年度生产计划,编制中长远矿井防治水规划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计划,并监督落实。
3、及时搜集掌握矿区附近降雨量,地面塌陷区积水情况,按时对巷道含水层、出水量、构造裂隙水、矿井涌水量进行观测,并整理分析,填写台帐,绘制相关曲线图。
4、根据计划编制探放水工程的设计,审查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检查验收工程质量。
5、编制矿井充水性图,第四系等原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等。
6、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7、定期分析研究井田水文地质特征及充水条件、存在问题,查明补给水源及影响正常生产的水文地质条件。
8、按规定及时发放出各种报表。
(六)“三量”及储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根据生产矿井地质勘探成果,进一步查清煤层的地质条件和煤质,对原有储量进行核定,提高储量级别和获得新的储量。
2、深入现场及时掌握回采工作面是否按设计开采,参与审查生产、设计、开拓方案,对违反设计或技术政策损失,要向总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
3、对开拓、准备、回采三个煤量必须按照三量划分范围的规定准确及时进行计算。
4、编制储量计算、损失量计算的各种图纸,完成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储量注销、转出、转入等相关工作。
5、掌握整理探煤厚的资料,按规定时间编写并上报各种报表。
6、负责填报工作面产量、损失量和资源回收率,对造成损失的原因和资源回收情况进行分析,并汇报矿总工程师。
7、掌握因各种原因丢弃煤柱,并汇报有关部门,以便于在安全、经济、合理的情况下进行复采,延长矿井寿命。
(七)探煤厚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领导下严格按有关规程作业,搞好业务保安,在探煤厚工作进行时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2、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探煤厚打钻过程中必须严肃认真,提供可靠煤厚资料,严格按规程和要求进行,不得弄虚作假。
3、探煤厚在业务上由地质组负责安排有关地点的煤厚探测工作。
4、煤层厚度探测的原始记录要准确、规范、整洁,及时上报各巷道煤厚情况、工作面煤厚情况,定期分析成果的准确程度。
5、对煤厚特殊地点(如顶煤太厚等),必须立即向科里及地质组储量管理人员汇报,以便下达预防丢煤通知单,保证煤炭资源不受损失。
6、负责按要求在地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比较简单的探放水和各种小构造的探查工作
7、负责妥善保管煤厚探测工具,确保煤层探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测量组组长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分管科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煤矿测量规程》和各种测量规范及上级有关规定。
2、组织并实施测量、相关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其符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3、按照分工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按照分工及时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
5、负责组织井下控制导线、采区控制导线、水准测量方案的正确实施。
6、负责重要贯通工程方案的编制、实测、检查和总结,确保贯通准确无误。
7、负责实施好每旬掘进工作面的收、验尺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报。
8、及时发出巷道预透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采取措施。
9、实施岩移观测站的设计、建站、定期进行观测,资料整理、分析和总结及应用工作。
10、组织原始记录、计算资料、成果台帐、图纸资料等的核算与建立归档工作。
(九)测量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分管科长、组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煤矿测量规程》和各种测量规范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测量问题。
2、对重要贯通工程测量方案进行编制、实测、检查和总结,确保贯通准确无误。
3、负责组织井下控制导线、采区控制导线、水准测量方案的正确实施。
4、根据施工作业规程,及时准确的挂设巷道中、腰线。
5、负责组织好每旬掘进工作面的收、验尺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报。
6、做好填图资料的整理及采掘工程平面图(1:
2000)的填绘工作。
7、及时发出巷道预透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采取措施。
8、实施岩移观测站的设计、建站、定期进行观测,资料整理、分析和总结及应用工作。
9、组织原始记录、计算资料、成果台帐、图纸资料等的核算与建立归档工作。
10、做好测量质量标准化工作,对测量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
11、负责测量仪器的定期检修工作,做到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十)测量技术工人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分管科长、组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煤矿测量规程》和各种测量规范及上级有关规定。
2、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和各种测量规范及上级有关规定作业,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3、参与重要贯通工程方案的编制、实测,确保贯通准确无误。
4、参与井下控制导线、采区控制导线、水准测量方案的正确实施。
5、根据施工作业规程,及时准确的挂设巷道中、腰线。
6、参与每旬掘进工作面的收、验尺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7、必须掌握测绘资料整理计算方法、图纸填绘及对算等项工作。
8、对测量仪器应定期检修、校正,做到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十一)绘图组组长岗位责任制
1、按时完成科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编制绘图专业的年、季、月的工作计划,使矿图和其它有图纸相配套,并制定措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并负责完成绘图专业年、季、月的工作总结。
3、负责按时组织上报交换图、保证交换图按时交换。
并及时更新本矿网络上电子版的采掘图和向煤业公司上传电子版的交换图。
4、负责组织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5、负责全矿地测图纸以及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完成全矿各类图纸的晒制和地测图纸打印工作。
7、负责绘图耗材的计划和管理工作,做好所用材料的节约工作。
8、负责妥善使用和保管好绘图器械和设备。
9、负责组织根据地质、测量资料的变化情况,及时填在图上
(十二)绘图员岗位责任制
1、按时完成好科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按照《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和《质量标准化标准》,填绘好年、季、月、的交换图上报工作。
保证交换图准确及时交换。
3、负责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相关的地测数据和资料。
但必须由科领导同意的业务委托书才能发放,发放图纸必须进行登记。
4、加强煤矿空间信息系统的管理,防止计算机病毒侵入和数据丢失,及时备份图形文件和数据,做好文件和数据的保密工作。
5、定期检查地测数据图形文件和图纸,保证出图的准确性。
完成好计算机成图的相关资料及备份和设备的保管工作。
6、绘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好各种矿图,为北皂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和资料。
7、将生产中地质、测量资料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填绘在图纸上,以便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8、完成好全矿各类图纸的晒制和地测图纸打印工作。
9、妥善保管好绘图的器械和设备。
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继续在图纸的美化上下工夫,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
二、安全生产联系制度
(一)、地测与设计、施工、回采等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会议等制度进行。
(二)、设计部门需要地测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
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测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质部门,地质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
2、采区设计所需地测资料至少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测部门,地测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两个月交付。
3、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五天内提交。
4、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测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地测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5、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测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6、重要巷道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测量部门提供设计图纸,并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测量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三)、与施工的业务联系
1、地质部门必须向施工区队提供回采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2、巷道见构造和地质异常时,生产部门必须通知地质部门,地质部门应及时到现场观测分析,必要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测量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也应及时通知测量部门
4、矿上各区队都应建立班组长延线制,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偶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测量部门进行检标。
5、施工部门在测量给线,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测量部门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单位。
6、巷道掘进在透巷或进行入危险区时,测量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等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和矿有关单位。
7、巷道进尺、收尺,应由施工单位配合测量部门进行,并以测量的数据为准
(四)、与回采的业务联系
1、地质部门须向回采部门提供回采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
2、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应以实际测量的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3、回采工作面进度,应由回采单位配合测量部门进行,并以测量的数据为准。
4、对回采工作面的各种停采线,由测量部门根据设计在现场标定出来,其它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五)、地测部门有下列权限:
1、对不考虑地质条件,不按技术政策规定乱采乱掘的错误做法,有权提出意见,并有权向上级业务部门或领导反映,在参加审查有关采掘设计方案时,地测人员有权保留意见。
2、与生产技术部门之间产生分歧意见,在本单位得不到妥善解决时,可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对违反设计要求或不按地测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施工,可能造成返工浪费或安全隐患的采掘工程,有权阻止,并报请领导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4、对违反开采程序采取不正确的开采方法,造成资源大量丢失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反映,反映无效有权越级上报。
5、在参加审查储量报损等会议上,有权保留意见并拒绝在审查文件上签字。
三、地测工程质量和事故分析制度
1、煤矿地质测量所有技术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原煤炭部颁发的有关规程执行。
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都必须重做或补做。
如发生地测事故,要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态度出发,实事求是,认真追查落实。
2、地测部门对向设计、施工、回采等部门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负责重解释或重新调查。
3、每个掘进工作面,都要及时编录、整理,如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使生产正常进行。
4、经常分析研究周围已采工作面资料,结合现工作面的地质情况,预报未开拓区的地质变化,每季度末对该季度内的地质预报的准确程度做一次全面总结,为下一季度地质预报提供借鉴。
5、每一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都要认真进行采后总结工作,对提供的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准确程度做出评价。
6、送巷过程中,如发现所送巷道与地质变化不相适应,将要造成废巷时,应及时向生产部技术人员和总工程师反映,及时纠正错误。
7、掌握工作面的地质变化规律,经常分析研究工作面有无影响回采的各种地质隐患,若有应及时提出补救措施。
8、根据巷道设计方案和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结合通风、运输、排水采煤方法等,分析设计方案是否有利于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并提出修改意见。
9、地质人员要从地质角度分析全部需要贯通的巷道在贯通范围内有无构造等变化,防止贯通事故发生。
10、测量外业观测、内业资料计算从起始数据、原始资料、成果计算到填图、绘图必须经过严格的校核或对算,未经校核的资料图纸不准使用。
11、测量原始资料与成果计算,必须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239条、240条规定执行。
12、所有测量记录薄和成果台帐均应有校核签字,取消或重算部分要加以说明,在备注栏绘出必要的草图。
13、施工测量前,应熟悉设计图纸,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核对图上的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几何关系及设计与现场是否相否等。
当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同时对标定工作所需要的测点及其成果也进行检查。
14、次要巷道的是常测量可用罗盘和半圆仪进行,但应以经纬仪点为起始点。
巷道每掘30——200米必须用经纬仪跟测,主要巷道开口后4—8米左右,应用经纬仪标定,测出开口给线的方位角,并计算出给线的偏差值,当偏差值超限时,应及时纠正。
15、单位工程结束后,实际标定值都应与设计资料比较,计算偏差是否在误差允许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
各单位工程完工后要提交书面总结。
16、因地质测量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补救措施。
损失无法挽回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报公司处理。
四、资料定期分析和保管制度
为较好地完成地测部门的基本任务,及时准确、可靠提供业务范围地测资料,做到从地测技术上指导采掘工程的正确性,特制定如下制度:
1、地测人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收集现场资料,并做到及时整理、分析、计算、核对、核算。
2、每周组织一次工作汇报会,由科长或工程师主持,对汇报资料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对重新作出推断、评价的结果填写好记录。
3、特殊情况及时分析,如见到构造立即分析,分析结果及时填写报告单,通知有关部单位。
4、对资料应妥善保管,严格借阅制度,不得丢失。
5、地测部门按要求向外呈报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报表等必须按时要求经分管科长批准,方可呈报。
6、向矿外提供图纸必须无坐标数字及标题栏,技术部门所需的断层资料,必须事先写好委托书,总工签字,安协商时间提供。
7、地测有关业务联系和通知必须有工程师把关,有关领导批准才能提交。
8、地测专业档案管理资料,必须由专人保管,借阅时:
矿内借阅,须科长批准,矿外借阅,须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相应办理借阅手续,否则,任何人不准提供和借阅。
五、设备、工具使用、维修、保管制度
(一)、仪器装箱、取出和搬运过程中有关规定: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放在平坦的地方,不准用手提,怀抱着开箱。
2、仪器下井、上井搬运前,首先要检查仪器背带是否牢固,箱子是否结实、锁牢,搬运时严防碰撞。
3、仪器长途运输时,一定要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装车时严防倒置,作业人员乘坐汽车携带仪器时,应将仪器固定在车内前面,并看管好,防止碰撞、丢失。
(二)、仪器工具使用过程中有关规定:
1、观测者必须熟悉仪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按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操作时应手轻,心细,动作稳。
2、如仪器发生故障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以防出现偏差。
(三)、仪器和工具的维修、保管:
1、全体人员要有主人翁的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精心爱护各种仪器、工具。
2、为加强对仪器的使用与保管,设立仪器台账。
仪器台账内容包括购买时间、价格、型号出厂编号、精度指标、检修时间、项目、地点等。
3、各种仪器要定期检校,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仪器应存放于干燥、通风良好而温度变化不大的房间里,仪器箱内应放干燥剂,而且要有专人定期检查。
5、仪器与工具在搬运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损坏和丢失零件时,当事人必须在当天内写出具体说明,一式二份,交科长和仪器保管人员以便查明原因,视损坏情况作出处理。
6、本组人员未经科长同意,不得随意把仪器、工具转借他人使用。
7、因责任心不强,使用保管不善,损坏和丢失仪器、工具,要分析追究当事者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当事者处罚或处分。
个人使用的工具损坏丢失由本人负责。
六、安全隐患分析排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业务保安,进一步做好地测安全隐患分析排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测量规程》等规程、规定,特制定地测安全隐患分析排查制度。
1、成立分析排查领导小组,地测副总工程师任组长,负责组织隐患分析排查及组织治理措施落实。
地、测付科长及地测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进行专业内的隐患分析排查及制定治理措施。
2、每月末依据采掘工程接续,结合现场施工及地质条件对下月度、季度或年度采掘工程进行隐患分析排查。
3、分析排查重点为贯通、过老巷、钻孔、断层、含水层、排水系统等,排查分专业进行排查记录,要求具有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排查问题、危害程度及治理措施、落实人。
4、汛期前必须对地表积水情况、地表泄水条件、各井口及钻孔维护情况进行排查,防止汛期地表水影响生产。
5、参加分析排查的人员应严格、认真、实事求是,分析应科学、严谨、符合规程规定要求,排查应结合生产接续和现场全面、多方位。
6、分析排查记录以年为单位统一存放,便于查找。
7、上述规定如有不足之处,随时补充修正。
七、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1、地测专业提出来的水平、采区及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必须经分管地测技术的负责人审批,经分管科长批准签字后报分管副总和总工程师审批。
2、储量管理提出的月损失量报表、季未三量报表、年未矿产量报表及各类煤柱储量必须经科长审批后方准报出。
3、水文地质提出的月水情预报,防治水工程设计及计划必须经分管科长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才能提交或报出。
4、地质组提出的井上下钻探工程计划,工作面前方地质情况预报,须经分管科长审查后签字报出。
5、所有上报的图纸,如矿井充水性图、年末储量图、矿井避灾路线图等均应经工程师或分管科长审查后,才能提出或报出。
6、各类煤柱计算及压煤资料,须经地测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查后上报。
7、制图员在绘图后,由专业组组长审核后方可描图。
描图后应由熟悉现场和资料的专业技术人员最后会审,确定无误,方可晒图或对外提供。
八、图纸的审批、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
1、地测资料是煤矿生产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存,防止丢失与外泄。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打印、复制,不得以电子文档等形式在网上传递或者用移动硬盘、U盘、软盘等拷贝出。
因工作需要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