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附件管理规定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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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位制度制定者
生产作业部、专业中心
审核部门
法律事务部、企业管理部、信息管理中心
解释权归属
签发日期
2012年1月29日
废止说明
原《安全附件管理制度》(中石化广州机〔2008〕
53号)同时废止。
生效日期
制定目的
贯彻国家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程、标准、规定,强化广州石化在用安全附件的管理,确保在用设备、管道的安全。
制定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2.《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
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
4.《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2003.6.1)
5.《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ZF001-2006)
6.《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中国石化压力容器管理规定、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适用范围
广州分公司、广州资产分公司各单位
约束对象
安全附件管理
涉及的相关制度
业务类别
所属层级
1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引用的相关规范标准均为有效版本。
1.2本规定适用于广州石化所有在用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机泵等)的安全附件的管理,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紧急切断阀、单向阀等。
1.3安全附件的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程、标准及本规定。
2职责与分工
2.1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设备副总工)
2.1.1组织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安全附件的安全使用。
2.1.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安全附件的全面管理工作。
2.1.3组织制定广州石化安全附件管理规章制度。
2.1.4检查监督广州石化安全附件检修调校。
2.1.5相关审批工作。
2.2机械动力部
2.2.1机械动力部是安全附件的主管单位,负责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
2.2.2负责广州石化安全附件更新、报废、修理、延期调校等报告的审批,以及安全附件调校压力变更的会签。
2.2.3督促各作业部按时检修、调校安全附件。
2.2.4负责广州石化安全附件年度校验情况汇总。
2.2.5组织各作业部建立健全广州石化安全附件档案台帐。
2.2.6参与安全附件事故(故障)调查、分析和处理,并督促预防措施的落实。
2.3生产调度部
2.3.1负责安全附件延期调校报告的会签。
2.3.2负责组织制定延期调校的安全附件监控使用措施及事故预案。
2.3.3负责安全附件调校压力变更申请的会签。
2.3.4监督安全阀前后截止阀启闭和铅封管理。
2.3.5参与安全附件事故分析、调查及处理。
2.4安全环保部
2.4.1负责安全附件管理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工作。
2.4.2负责安全附件延期调校报告及调校压力变更申请的会签。
2.4.3负责组织审定安全附件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2.5物资供应中心
2.5.1负责安全附件供应商资质审查。
2.5.2按设计图样及其它采购文件实施安全附件及其零部件的采购并对采购质量负责。
2.5.3组织到货验收并及时向使用单位提供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及设计部门规定要求的技术文件及资料。
2.6校验单位
2.6.1负责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
2.6.2负责分公司范围内安全附件按照相关规范实施检修和调试,检修调试后出合格报告给使用单位及机动部。
2.6.3每月5号前将上个月各单位安全阀调校明细表(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上报各作业部及机械动力部。
2.6.4更新的安全附件,应将随箱资料交回所用单位,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2.6.5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事故(故障)调查,现场处理,协助预防措施的落实。
2.7生产作业部
2.7.1负责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
2.7.2建立本单位安全附件台帐并及时更新。
2.7.3组织本单位所管辖安全附件的按期校验。
2.7.4负责安全附件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检修调校管理等工作,确保安全阀完好,包含校验合格牌及铅封的完好。
负责安全阀前后截止阀的开、关并做好记录。
2.7.5编制本单位安全附件年度调校计划及月度调校计划,相关报表的上报工作。
2.7.6安全阀调校报告按年度分装置分类整理归档。
2.7.7负责安全阀调校压力变更申请的上报及组织实施。
2.7.8安全附件台帐的更新及上报,提出安全附件延期检验报告和相应的监控运行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2.7.9安全附件出现事故时,立即组织处置并按规程报告相关单位,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阀
3.1.1安全阀的前期管理
3.1.1.1在用设备安全阀型号和规格的选用,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确定。
3.1.1.2使用单位及物资供应中心必须选购持有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安全阀。
3.1.1.3安全阀出厂必须随带产品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应符合“容规”第150条的要求,并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牌。
3.1.1.4物资供应中心采购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必须要求安全阀制造企业提供如下证明给使用单位及机动部:
所用弹簧按照GB/T12243-1989《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标准进行了强压处理或者加温强压处理,并且同一热处理炉同规格的弹簧取20%(但不得少于4个)测定规定负荷下的变形量和刚度,其变形量和刚度的偏差不大于10%。
3.1.1.5使用单位不得领用无出厂质量证明书及牢固金属铭牌的安全阀。
3.1.1.6新安全阀或备用安全阀在安装之前,应按设计提供的定压参数进行定压调试,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
3.1.2安全阀的校验、维护与使用要求
3.1.2.1各作业部等使用单位必须逐台建立安全阀档案卡(表格格式见附件5.1)并建立安全阀台帐一览表(表格格式见附件5.2),每年12月份将本单位安全阀台帐更新后上报机械动力部一份。
3.1.2.2由使用单位在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安全阀调校计划(表格格式见附件5.3),每月将本单位调校使用情况报机动部(具体填报附件5.4“安全阀机动月报表”),要求书面及电子表格各一份,书面报表还需主管设备部长签名。
3.1.2.3每年12月底,将本单位没有按期校验的安全阀清单及没有校验的原因,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上交机械动力部,书面形式需经主管部长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1.2.4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一般不大于该压力设备的设计压力。
设计图样或者铭牌上注明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也可以采用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确定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压力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确定。
3.1.2.5对易燃、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介质的在用设备,应在安全阀的排放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3.1.2.6安全阀进出口截止阀的结构和通径尺寸应不妨碍安全阀的正常泄放,且截止阀必须保持全开并加铅封,每年必须检查其铅封的完好情况。
截止阀应结合装置大修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锅炉安全阀应铅直安装,并应装在锅筒(锅壳)、集箱的高位置;
在安全阀和锅筒(锅壳)之间或安全阀和集箱之间,不得装有取用蒸汽的出汽管和阀门。
3.1.2.7在装置(容器)运行情况下,在用安全阀进行离线调校时,应以安全为前提,在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经落实和装置运行平稳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安全阀的拆装。
3.1.2.8运行中起跳的安全阀,必须重新定压,并由使用单位分析原因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机械动力部、生产调度部和安全环保部。
3.1.2.9运行中安全阀发生严重泄漏,需关闭截止阀处理时,使用单位应报安全环保部、生产调度部、机械动力部后及时组织检修及校验,并应制定相应处理方案及应紧措施。
3.1.2.10安全阀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使用并更换:
A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密封不严且无法修复;
B安全阀的阀芯与阀座粘死或弹簧严重腐蚀,或弹簧弹力不够;
C安全阀选型错误。
3.1.2.11安全阀的校验周期
(1)安全阀一般每年最少应校验一次。
在用锅炉的安全阀一般应在锅炉运行状态下进行。
(2)对于压力容器上使用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当满足《检规》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时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检验周期,但最长不超过5年。
(3)对于压力管道上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经使用经验证明和检验单位确认可以延长检验周期的,其检验周期可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执行《管规》第五十八条。
(4)凡是满足《检规》第十七条及《管规》第五十八条,检验周期延长的安全阀,需由各作业部提出延期申请及相应证明资料报机动部、安环部、生调部会签,检验单位确认并经设备副总工批准后方可延期。
机动部将延期校验情况书面告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1.2.12安全阀的调校
(1)生产作业部每月10日前编制下月到期安全阀的调校计划(表格格式见附件5.3),报机械动力部批准后委托调校施工单位实施调校。
(2)安全阀应由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进行校验。
安全阀经校验后,由调校单位加铅封并出具安全阀调校报告给使用单位机动部各一份。
铅封的正面上部打印校验单位的代号,下部打印校验年份的后两位数,铅封的反面打印校验的月份。
铅封处还应该挂有标牌,标牌上应该有校验机构名称,校验编号,安装的设备编号,整定压力和下次校验日期。
(3)锅炉安全阀进行热态调试时,要求就地压力表精度等级为0.5级。
调试前,应校对就地压力表与控制表盘压力表压力读数的误差,安全阀校验以就地压力表读数为准。
锅炉安全阀校验时,要求严格控制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
(4)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的定期校验原则上应该在校验室进行,进行拆卸有困难时,可每两个周期内进行一次校验室校验和一次在线校验。
但安装在介质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不允许进行在线校验。
在线校验必须在保证人员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校验时应有使用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人员在场。
杠杆式安全阀和静重式安全阀一般不宜在校验室校验。
(5)安全阀定压时,生产作业部安全员必须参加定压监督检查并签名确认。
3.1.2.13安全阀前后截止阀的开、关由所在装置操作人员负责。
安全阀前后截止阀开启后加铅封由装置工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流程如下:
安全阀调校前,装置设备员通知检安公司综合车间→检安公司综合车间联系装置当班操作工→当班操作工关闭安全阀的截止阀并在截止阀上挂“本阀门已关闭”的标识牌(具体格式见附件5.5“阀门关闭状态标识牌及说明”)→检安公司综合车间调校完安全阀后通知当班操作工→检安公司综合车间安装安全阀→当班操作工通知装置工艺员并打开其前后截止阀,取下“本阀门已关闭”标识牌并在操作日志中做好记录→装置工艺员确认截止阀全开后加铅封并在《安全阀前后截止阀铅封记录表》(见附件5.6)上,做好记录。
对于安全阀的前后截止阀不按要求加铅封或者铅封损坏后未及时补加铅封的,发现一个考核扣罚责任单位200元。
《安全阀前后截止阀铅封记录表》台帐未按要求及时记录的,每项考核扣罚责任单位100元。
3.1.2.14在用设备操作条件变更后的安全阀管理
在用设备操作条件变更,但仍在使用的安全阀必须重新核定开启压力,经设计部门重新核算,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生产调度部、安全环保部、机械动力部会签,经分管副总经理或设备副总工批准,并重新按变更后的整定压力定压调试,合格后才能使用,同时更新安全阀台帐和安全阀档案卡。
严禁任意变更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3.1.2.14已开启或压力超过整定压力与允许误差的上限值之和未开启的安全阀、经修理或更换部件的安全阀,都必须重新校验。
3.1.2.15对于由于装置长周期运行无法按期调校的安全阀,必须办理延期申请。
每月由作业部编写下月到期无法检验安全阀的延期报告(附监控运行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经生产调度部、安全环保部、机械动力部主管部长会签,并由设备副总工批准后方可延期一年。
对于安全阀超期未校又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的责任单位,由机动部按照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3.1.3安全阀的后期管理
在用设备停用或降为常压设备使用时,应及时注销安全阀档案卡和安全阀台帐一览表。
3.2爆破片
3.2.1爆破片必须由具有爆破片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并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3.2.2每购进一批同规格、同材料的爆破片要进行爆破试验,且每批不少于二片,验证所购爆破片是否满足允许的爆破范围。
3.2.3爆破片的设计爆破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爆破片的最小设计爆破压力不得小于该容器的工作压力。
当设计图样或者铭牌上标注有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时,爆破片的设计爆破压力不得大于压力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
3.2.4容器上装有爆破片时,必须保证爆破片破裂后的泄放量应大于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严禁任意变更压力容器爆破片的设计爆破压力,如确需修改时,应以书面形式向机械动力部、安全环保部、生产调度部会签,并经分管副总工批准后方可变更。
必要时应先由压力容器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校核。
3.2.5对于在用设备与爆破片之间装有截止阀或爆破片进出口均装有截止阀时,其截止阀的结构和通径尺寸应不妨碍爆破片的正常泄放,且截止阀必须保持全开并加铅封,需定期检查。
3.2.6对易燃、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介质的在用设备,应在爆破片的排放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3.2.7爆破片应定期更换,更换期限按装置检修周期确定,对于超过爆破片标定爆破压力而未爆破的,必须立即更换。
3.2.8各作业部应建立爆破片台帐(表格格式见附件5.7)并在每年12月5日上交电子表格及书面打印各一份(打印的需设备部长签名)到机械动力部。
3.3压力表和测温仪表
3.3.1在用设备上的压力表和测温仪表的校验和维护管理应符合《容规》、《蒸规》及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
3.3.2压力表和测温仪表的安装要求应按《容规》、《蒸规》的有关要求执行。
3.3.3压力表(含新启用的压力表)和测温仪表由使用单位划定警戒红线并送到仪控中心校验,校验合格后应加铅封。
仪控中心应及时将校验合格证交使用单位,并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压力表和测温仪表的校验周期,各单位计量部门应按有关法规和《计量管理制度》执行。
3.3.4压力表的选用
3.3.4.1选用的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必须与在用设备内的介质相适应。
3.3.4.2设计压力小于1.6MPa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得低于2.5级,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6MPa压力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的精度不得低于1.5级。
3.3.4.3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5~3.0倍,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mm。
3.3.5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
3.3.5.1无压力时,压力表指针不能回零或超过压力表允许的误差。
3.3.5.2表面玻璃破裂或刻度模糊不清。
3.3.5.3铅封脱落、损坏或超期的。
3.3.5.4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
3.3.5.5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
3.4液位计
3.4.1在用设备用液位计应符合《容规》、《蒸规》及有关标准和规定。
3.4.2根据压力容器的介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和温度选用液位计。
3.4.3液位计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其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应有明显的标记。
3.4.4液位计在安装使用前应进行液压试验,设计压力小于10MPa压容器用液位计应进行1.5倍液位计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
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压容器用的液位计,应进行1.25倍液位计公称压力的液压试验。
3.4.5盛装0℃以下介质的在用设备上。
应选用防霜液位计。
3.4.6用于易燃、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液化气体压力容器上应有防止泄漏的保护装置。
3.4.7液位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停止使用:
3.4.7.1玻璃板(管)有裂纹、破碎。
3.4.7.2阀件固死。
3.4.7.3出现假液位。
3.4.8对大型在用设备还应有集中控制的设施和液位报警装置。
3.4.9液位计应实行定期检修制度,检修周期与大检修或压力容器检验周期同步,但不应超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
压力容器上的玻璃管(板)等液位计应以能看清液位为准,并划有警戒红线,如有模糊不清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清洗或修理,自动控制液面计应灵敏可靠。
3.5其它安全附件
3.5.1紧急切断装置在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时应当从压力容器上拆下,进行解体、检验、维修和调整,做耐压、密封、紧急切断等性能试验。
检验合格并且重新铅封后方准使用。
3.5.2压力容器及其接管所用紧固件、密封件应符合相应标准。
采用特殊要求的紧固件、密封件应建立紧固件、密封件规格表和更换记录,并定期更换。
3.5.3应加强腐蚀严重的压力容器接管的检查。
3.5.4建立单向阀台账并定期检修维护。
4检查与考核
4.1本规定的监督、检查按《中国石化炼化企业设备检查细则》执行。
4.2机械动力部根据以下指标对安全附件使用单位进行考核:
安全附件台账准确率100%;
安全阀定期检验率97%。
4.3安全附件不按规定申报检修调校或检修调校、使用不合理,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使用单位领导及主管人员的责任。
4.4新安装安全阀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要追究订货单位、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人员责任,并根据情节扣奖和给予处分。
5附件
5.1安全阀档案卡
5.2安全阀台帐一览表
5.3安全阀调校计划表
5.4安全阀月报表
5.5阀门关闭状态标识牌及说明
5.6安全阀前后截止阀铅封记录表
5.7爆破片台帐
5.8安全阀的前期管理、检修、调校流程图
5.9安全阀调校周期及延期调校流程图
5.10爆破片管理流程图
5.11压力表和测温仪表管理流程图
5.12液位计管理流程图
5.13紧急切断装置管理流程图
主题词:
安全附件管理规定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办公室2012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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