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师外国文学史17秋在线作业1满分答案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6519220 上传时间:2022-11-24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19.7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东师外国文学史17秋在线作业1满分答案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东师外国文学史17秋在线作业1满分答案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东师外国文学史17秋在线作业1满分答案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东师外国文学史17秋在线作业1满分答案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东师外国文学史17秋在线作业1满分答案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东师外国文学史17秋在线作业1满分答案Word下载.docx

《东师外国文学史17秋在线作业1满分答案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师外国文学史17秋在线作业1满分答案Word下载.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东师外国文学史17秋在线作业1满分答案Word下载.docx

3.被誉为人文主义的先驱的诗人是

A.乔叟

B.彼特拉克

C.薄加丘

D.阿里奥斯托

B

4.19世纪美国最有影响的一部诗集是

A.《秋叶集》

B.《万叶集》

C.《静观集》

D.《草叶集》

5.《美国的悲剧》的主要内容是()

A.描写资本主义社会贫苦女性的悲惨生活

B.揭露美国“文明”和“民主”的真面目

C.探讨艺术在金元帝国的地位问题

D.描写一个普通青年为追求“美国生活方式”而堕落犯罪的故事

6.目前已发现的世界文学中最早的史诗是()

A.《吉尔伽美什》

B.《摩诃婆罗多》

C.《罗摩衍那》

D.《荷马史诗》

A

7.《喧嚣与骚动》的作者是()

A.乔伊斯

B.普鲁斯特

C.福克纳

D.艾略特

8.中古日本具有“俳圣”美誉的诗人是()

A.近松门左卫门

B.鸭长明

C.松尾芭蕉

D.井原西鹤

9.古代印度被称为“最初的诗”的作品是()

A.《摩诃婆罗多》

B.《罗摩衍那》

C.《故事海》

D.《五卷书》

10.艾略特的代表诗作是()

A.《荒原》

B.《海滨墓园》

C.《喧嚣与骚动》

D.《恶之花》

11.被称为“辩证法的杰作”的作品是

A.《修女》

B.《塞维勒的理发师》

C.《拉摩的侄儿》

D.《忏悔录》

12.印度近代最伟大的文学家是()

A.班吉姆

B.萨拉特

C.普列姆昌德

D.泰戈尔

13.大江健三郎的代表作是()

A.《冲绳札记》

B.《万延元年的足球队》

C.《死者的奢华》

D.《新人啊,醒来吧》

14.葛利高里的形象出自作品()

A.《顿河的故事》

B.《一个人的遭遇》

C.《新垦地》

D.《静静的顿河》

15.印度现代进步文学的奠基人是

A.普列姆昌德

B.克里山?

钱达尔

C.帕勒登杜

D.安纳德

16.《高老头》的主人公是

A.鲍赛昂夫人

B.伏脱冷

C.高老头

D.拉斯蒂涅

17.剧作《欧那尼》的作者是

A.海涅

B.雨果

C.拜伦

D.大仲马

18.《喧嚣与骚动》的作者是()

19.《阴谋与爱情》的作者是

A.狄德罗

B.莱辛

C.席勒

D.歌德

20.《神曲》的体裁是

A.长诗

B.戏剧

C.小说

D.童话

二、多选题(共10道试题,共20分)

1.《源氏物语》中重要的女性形象有()

A.紫上

B.空蝉

C.末摘花

D.藤壶妃子

E.六条御息所

2分

ABCDE

2.20世纪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有

A.杰克?

伦敦

B.劳伦斯

C.德莱塞

D.纪德

E.海明威

ACE

3.《人间喜剧》中的著名小说有

A.《欧也妮?

葛朗台》

B.《幻灭》

C.《高老头》

D.《巴马修道院》

E.《包法利夫人》

ABC

4.艾略特的著名诗作有

B.《空心人》

C.《四个四重奏》

D.《海滨墓园》

E.《驶向拜占廷》

5.马克?

吐温的长篇小说有

A.《竞选州长》

B.《镀金时代》

C.《汤姆?

索亚历险记》

D.《哈克贝利?

费恩历险记》

E.《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

BCD

6.萧洛霍夫表现哥萨克人生活和历史变迁的作品有

A.《人的命运》

B.《他们为祖国而战》

C.《顿河的故事》

D.《浅兰色的草原》

E.《静静的顿河》

CDE

7.19世纪后期欧洲主要的文学潮流有

A.超现实主义

B.象征主义

C.唯美主义

D.自然主义

E.浪漫主义

8.《安娜?

卡列尼娜》中的人物形象有()

A.聂赫留朵夫

B.卡列宁

C.列文

D.玛丝洛娃

E.安娜

BCE

9.20世纪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有()

E.马克?

吐温

AC

10.泰戈尔的诗集有

A.《新月集》

B.《戈拉》

C.《园丁集》

D.《沉船》

E.《吉檀迦利》

三、判断题(共10道试题,共20分)

1.《堂吉诃德》中的桑丘出身于小市民。

A.错误

B.正确

2.答丢夫的形象集中概括了所有伪君子的伪善本性。

3.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是一个具有资产阶级个性解放思想的小资产阶级妇女形象。

4.梵语是印度文学一直使用的语言。

5.“黑色幽默”体现了现代人无法把握命运的无可奈何的自嘲。

6.英国是欧洲浪漫主义文学的发源地。

7.歌德是德国文学家。

8.意大利从中世纪向文艺复兴运动过渡时期最有代表性的诗人是但丁。

9.“陌生化效果”理论强调戏剧要调动观众的感情。

10.“埃及现代派”的出现,标志着埃及现代文学的开端。

以下内容可以删除:

我们知道立法活动的论后是立法者对不同利益间的衡量。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衡量的是公共利益、道德秩序与个人的意思自治,其法律结果应当衡量的是当事人对利益的危害程度和当事人的责任程度以及其应适当承受的不利后果。

但是法律结果却被规定在同一个条文里适用同样的结果,这显然是不合无的。

如果不区分两者的法律后果,那么二者的法定情形的重构从现实层面上来讲也就毫无意义了。

首先,笔者认为应当调整现行婚姻无效与可撤销规定的溯及力在题。

溯及力涉及到对之前婚姻事实的法律认可状况。

如果溯及既往,那么婚姻关系自成立起无效,从而导致因夫妻身份关系产生的其他一切行为也将陷入纠纷,对于与之有交易的第三人来讲将面临不可预测的法律法风险,不利于交易安全。

笔者认为应当根据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不同法定情形的违法程度区分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

在笔者对于无效婚姻法定情形重构之后,只剩下重婚、近亲婚姻以及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婚姻三种,本以为可以完全适用的无效婚姻被确认无效后自始无效的规定,但是在引入责任要素之后,笔者发现其中可能存在无辜方的情况,如重婚情形中被重婚的一方不知对方已有配偶,在婚姻被宣告无效之后,被重婚者依然与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当事人共同承担婚姻自始无效一样的结果,这样的规定对被重婚者不公平,也不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

笔者认为应参虑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区分不同的溯及力,由造成婚姻无效的一方承担婚姻自始无效的后果,无辜一方则自法院宣告无效之日起婚姻开始无效。

实际生活中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人可能是当事人一方,也可能是双方,可统一适用上无规则,笔者认为更加公平。

笔者对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重构之后扩充了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患禁婚疾病的婚姻、欺诈的婚姻与重大误解的婚姻。

笔者认为此部分也不可以完全重构为“婚姻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生效”。

因为尽管重构后的可撤销婚姻制度所保护的个人私益要件,但是其中当事人还是有过错方与无辜方的区分,适用同种法律后果依然不公平,应当根据造成婚姻无效的责任有无、大小区别对待,重构为“对婚姻被撤销有责任的,适用婚姻自始无效规定,无责任的适用撤销之日起无效。

其次,笔者认为对婚姻无效与被撤销后的财产分割应方式当加以丰富。

我国现在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法律后果中对财产的规定非常单一,忽略了当事人在该婚姻因违法导致无效过程中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采取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不利于发挥法律惩恶扬善的功能。

笔者认为在婚姻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后的财产分配中应当参虑双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和责任程度,以此作出与之相匹配的分割方案。

换句话说主要从“是否知道存在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和“对法定事由是否有过错”这两个维度来参虑财产的划分。

第一种情况,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既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的法定事由,又对此事由有过错的,适用现行的规定,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判。

第二种情况,对于仅知道有违反婚姻生效事由但没有过错的当事人,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应当少分,而不论是否属于弱国一方。

因为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秩序的挑衅太严重,应当予以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三种情况,对于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法定事由但是有过错的当事人,境如当事人婚前不知自己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而后导致婚姻可撤销,可以适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第四种情况,对于既不知道存在违反婚姻生效要件存在,对此又没有过错责任的当事人应当适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规定。

因为以上情形中,当事人对社会公益和法律秩序的破坏很小,甚至是无辜的,应当适用更为有利的法律制度。

但是需要注意的时,当事人不知的状态需要一直持续到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否者将构化为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情况。

最后,对于子女抚养在题一律适用与离婚时一样的对子女保护的相关规定。

虽然最新版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但是该制度太过简略,有很多的缺漏需要填补。

首先,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设置就目前来看已经稍有过时,国家对于婚姻的干预过多,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一些新的情况也没有规定进来;

其次该制度的诉讼程序中的请求权人范围不本以囊括应有之人;

再次,对于该制度的法律后果没有区分。

本文主要针对以上的在题提出了完善建议,首先针对无效婚姻中的法定情形做了调整建议,建议保留重婚与近亲婚姻这两种情形依然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建议将未达法定婚龄婚姻和患有禁婚疾病的婚姻划入可撤销婚姻的调整范围,此外针对可撤销婚姻还扩充了因欺诈和重大误解而缔结的婚姻;

其次针对无效婚姻的确认程序,提出增加检察院和基层组织为无效婚姻的申请权人;

再次针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笔者提出增设构构制度针对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中的无辜方当事人予以构构,增设补正制度针对特定情形的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予以合法化的承认,同时引入当事人主观要素和责任要素,依据这两个因素区别参虑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