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传统产业西藏的农牧业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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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的传统产业西藏的农牧业Word格式.docx

低地农作物的种类多,农作物品种具有区域性特色,主要有:

稻谷、鸡爪谷、玉米、辣椒、大蒜、韭菜、冬见、黄瓜、扁豆等,还种植多种水果及经济作物,如;

香蕉、橘子、桃、梨、黑枣、杏、甘蔗等。

种植业中的四大作物:

青稞、小麦、油菜、豌豆皆属喜冷凉作物,特别是青稞只适宜该地带种植。

农作物的耕作制度一般随海拔不同而相应地发生种类更替变化。

青稞在西藏是普遍种植的作物,随海拔升高,种植面积不断加大,最后成为高寒地区的单一作物。

种植制度上也随海拔的升高发生显著变化。

总体来说,西藏的农区是西藏综合条件较好的地区,一般地势平坦,海拔较低,水资源丰富,既有利于农作物的种植、生产,也有利于种树种草,这就为农林牧各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奠定了基础,还有利于西藏目前的传统农业向立体、高效农业的转化。

二、高原主业--畜牧业

西藏畜牧业独具特色,源远流长,是我国传统的五大牧区之一。

在海拔4000~5000米的高原,蓝天与绿草相映,牛羊与流水齐鸣,千百年来藏民族纵横驰骋,经济生活的基础就仰仗畜牧业。

在西藏可以说没有纯农区,但一定有纯牧区。

西藏的畜牧业经济无论从经济结构中的比重、出口创汇的份额,还是从轻工业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有其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

如素有“世界屋脊的屋脊”之称的阿里,平均海拔4500米,被世人视为“地球第三极”。

阿里高原水草丰美,拥有4亿多亩广阔草场,牛羊成群,是西藏主要的牧区之一。

在丰富的畜产品中,当地盛产的山羊绒是国际市场的抢手货,被誉为“软黄金”。

近5年来,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阿里地区依靠国家和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先后投资7000多万元,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畜牧业基础设施;

完成新牲畜良种选育站20处,新修标准羊圈1.5万间,修建牲畜药池60座,草原围栏3万亩,无水草场开发打井181眼,修建羔宫4万多处。

目前,阿里地区白山羊数量已由5年前的90多万只增加到110多万只,一只山羊过去一年产绒最好的也只有148克,现在平均产线达222克。

全地区年产羊绒由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15万千克增加到目前的24.4万千克。

1999年,全地区的山羊绒销售收入达到3000多万元,占牧民人均收入的70%以上。

阿里的日土县、饲养绒山羊历史悠久,这里有世界著名的白绒山羊,经过长期自然和人工选育,品种不断得到优化。

经农业部鉴定,日土县的山羊绒品质创下了羊绒纯度最高、绒细度最细、绒毛单位面积毛束密度最高等几个世界之最。

畜牧业在西藏又分为农区畜牧业、草地畜牧业和城镇郊区畜牧业。

农区畜牧业,含半农半牧区和林区的畜牧业,其不仅是种植业的延伸,也是农畜产品加工工业的支撑点。

草地畜牧业是西藏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是藏族人民世代经营的传统产业,西藏有土地面积122万平方公里,其中草原面积近83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3,占全国草原面积的26%,其产品具有广泛的国际市场,并已成为出口创汇的拳头产品和主体产品,其出口额占全区出口额的80%以上。

城郊畜牧业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西藏现有建制市2个,建制镇31个。

在33个市镇中,10万人以上城市1个,万人以上的城镇6个,在市场经济化和城乡经济一体化的经济发展新阶段,城郊畜牧业已成为整个市场畜牧业经济的龙头和城镇经济、市场中心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西藏发展畜牧业其优势是拥有辽阔的牧场和丰富的水源,气温适宜。

经过近50年的努力,目前畜牧业正在经历着由靠天放牧向科技牧业转变,由依靠经验向靠科技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由带有浓厚的自然经济特点的畜牧业向市场经济畜牧业转变,牧民的生产和生活由游牧向定居、半定居转变、总之是由传统牧业向现代化转变,这也是西藏畜牧业未来发展的根本出路。

和平解放后农牧业的发展历程

一、解放初期的农牧业经济(1951-1959)

西藏1951年和平解放到1959年民主改革前,由于形势的需要,存在着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两种政权、两个社会制度的双重影响。

由于农奴制的生产关系没有彻底改变,西藏经济的基础产业--农牧业发展缓慢。

种植业还处于极其落后的状况,除了农田灌溉较为普遍处,一般都很少施肥,农具原始,管理粗放,作物品种单调,生产水平相当低。

国家对整个西藏经济实行了一系列帮助扶持政策,如无偿发放农具,免费为牲畜防治疾病,发放无息贷款以及救济款、救灾款,国家组织收购西藏畜产品,昌都地区还颁布了废除乌拉制度等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牧业生产的恢复,使生产下降的趋势得到缓解。

当时进藏部队的垦荒生产和进行的必要的经济建设,对西藏农牧业生产的影响更是深远的。

进藏部队从1951年冬季开始在各地开荒生产中取得的丰富经验,对藏族群众起到了传播生产技术的示范作用,因而农业总产值缓步上升。

1952年,全区粮食平均亩产只有140斤,1958年也只有158斤。

1958年民主改革前夕,牲畜总头数只比1952年增加13.3%。

总体来说,这一阶段西藏主要是执行和平解放《十七条协议》,暂时保密封建农奴制的社会制度。

由于旧的生产方式的严重束缚,农牧业生产发展极为缓慢。

但是又由于新的生产方式注入于古老的产业中,特别是交通设施的兴修和进藏部队在西藏的开荒生产,对西藏传统的农牧业开始有了冲击和促进。

二、农牧民个体所有制发展时期(1959-1965)

1959年,西藏反动上层悍然撕毁《十七条协议》,发动了全面武装叛乱。

西藏地方政府被中央政府宣布解散,并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的职权,西藏进入了民主改革时期,推翻了封建农奴制度,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在农牧区,变农奴主所有制为农牧民所有制,发展了农牧业生产互助组。

农牧民第一次成为自己的主人,有了自己的财产,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因此劳动积极性倍增,劳动热情大大提高。

考虑到西藏当时刚刚经历民主改革,中央为西藏专门制定了“稳定发展”方针,并颁布实施了“26条”、“30条”和“边境10条”等政策,这些政策对于稳定农牧民个体所有制和安定民心,促进农牧民休养生息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各级人民政府为贯彻“26条”和“30条”做了大量工作,如发放扶贫贷款,提供各种生产工具,优价收购畜产品等。

仅1959-1963年国家对西藏的农牧业投资达5240万元,扶持农民发展生产。

在农区执行“26条”政策,主要是整顿、巩固、提高互助组,大办农业、大办粮食,政府通过贷款、贷粮等多种办法扶持贫苦农民,解决他们缺少口粮、耕畜、农具和种子等生活及生产上的困难等;

并改造农具,大力推广新式步犁,兴修水利,垦荒造田,改造低产田,扩大耕地面积,增施肥料,选育和推广优良品种等。

这些措施使广大农民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是对西藏传统农业的第一次也是规模前所未有的一次更新和改造,使种植业蓬勃发展,粮食产量逐年上升。

而“30条”成为指导当时畜牧业和整修牧区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起到了相当好的作用。

由于建立各级畜牧业管理机构,发放大量牧业长期无息贷款,优价收购畜产品;

培训技术人员,防治牲畜疫病;

建立种畜场,进行品种选育和改良;

加强牲畜的饲养管理,重视保护母畜和幼畜,提倡分群分类放牧,强调“全配、全怀、全生、全壮”;

发动群众大修棚圈,贮草备料,防灾除害;

成立草场管理委员会,保护草场,合理利用草场;

各地牧民协会加强对牧业生产的指导和监督等使西藏牧区焕发出从未有过的生机。

这些大量的工作使农牧业生产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

这一时期在中央“稳定发展”方针和自治区工委的“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大办牧业、农牧并举、多种经营”的决策精神鼓舞下,农牧区很快掀起了互助生产和“爱国增产保畜”运动的高潮,迎来了农牧业连续6年的增产丰收。

到1965年,西藏粮食产量由1959年的36581万斤,增加到58145万斤;

农业产值也由4591.2万元增加到8304万元,分别增长58.9%和83%,年均分别增长9.8%和13.8%。

牲畜由1959年的955万头发展到1965年的1701万头;

畜牧业产值也由9478.8万元增加到18323.8万元,分别增长78.1%和93.3%,年均分别增长13%和15.5%。

1965年,农业总产值为3.38亿元,较1959年增长82.70%,年均增长10.62%,比民主改革前7年平均增长速度高10.52个百分点。

这一阶段,由于贯彻中央政府为西藏制定的“稳定发展”的方针,使农牧业得到较好的发展,也是西藏农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阶段之一。

三、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1965-1978)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成立,标志着西藏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造的新时期。

西藏社会主义改造分两个阶段完成。

第一个阶段,为试办人民公社阶段;

第二阶段,为建社阶段。

到1975年底,在全区1929个乡(不含阿里地区),共建立1921个人民公社。

至此,西藏基本上完成了对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把农牧民个体所有制转变成农牧民集体经济,使广大农牧民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

西藏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是在全国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的大背景下完成的,因而也深受全国整体模式的影响。

其农牧业合作化的总体进程,某本上遵循了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实现了由临时合作、季节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牧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农牧业合作社的逐步过渡。

这一过程开始于1959年取得平叛斗争和民改的胜利,一直到1975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总共用了15年的时间。

这是西藏广大农牧民群众从封建农奴制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深刻而伟大的历史性转变。

这一阶段农牧业发展分为两个时期,前期由于受到极“左”路线的干扰,没有完全坚持“稳定发展”的方针,工作中也出现了“左”的思想和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问题,以至于造成西藏经济发展的不良后果。

致使农牧业不能保持在前阶段稳定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健康发展。

特别是1970年后,西藏大部分公社照搬了内地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组织形式,脱离了西藏农牧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产生了管理上的“一哄而上”,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

如在1967年至1972年期间,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西藏的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的影响,农田水利建设放松,许多新的农业技术被废弃。

在对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脱离西藏实际,照搬内地人民公社的作法,不少地方一哄而起,一步登天,搞穷过渡,割资本主义尾巴,这些都极大地挫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致使粮食产量连年下降,1972年比1966年下降8%。

畜牧业在基本上还是“靠天养畜”的条件下,走“一大二公”,致使畜牧业生产发展缓慢而不稳定,一些地区草畜矛盾更加突出。

1972年,牲畜总数比1965年仅增长了1.7%,牧业产值仅增长13.02%,每年平均增长2%。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具体在1973年至1978年期间,是西藏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时期。

这一阶段,中央对西藏也增加了大量的财政支援,使西藏农牧业在总体上还是有很大的发展。

由于增加了对农牧业的投入,大力进行了农田水利草场基本建设,农牧业生产条件有了改善,良种的推广,耕作制度的改进,以及各级干部和农牧民的艰苦奋斗,每年都有8万~10万劳动力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使农牧业生产又得到较快的发展。

据统计,至1977年6月,西藏全区共修建梯田、园田、台田100多万亩,修建水塘5000多个、水渠2000余条,总长达5000公里,建成农村小水电站160座,装机6100多千瓦。

从1972年开始,西藏大面积推广高产作物冬小麦,并逐年扩大种植面积。

农业机械由国营农场逐步推广到农村,机耕机播面积大幅度增加,化肥得到广泛应用,由于各方面投入量的增加,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

1977年,全区粮食首次突破5亿公斤大关。

畜牧业也从1973年开始,情况有了好转。

1973年和1978年曾召开了全区第三次和第四次牧区工作会议,确定了牧区“以牧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调整了一些牧区工作政策,落实社员自留畜,开始纠正单纯追求牲畜头数的牧业生产指导思想,提出了调整牧业生产结构和畜牧群结构,大搞草场基本建设。

改善牧业生产条件,并在农区积极发展养猪业,坚持开展绵羊品种改良和牲畜疫病防治,提倡科学养畜等等。

这些措施,使这一时期畜牧业得到较大的发展。

牲畜总头数从1973年的2025万头(只)发展到1979年的2349万头(只),主要畜产品产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肉食增长30%,绵羊毛增长27.4%,奶类增长38.3%,畜牧业产值增长27.3%。

但是,这一阶段西藏农牧业基本上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农村生产力水平不高,生产经营方式落后,农牧民商品观念较差,农村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的状况仍没有得到完全改善。

另外,由于西藏在现代意义上的工业是在和平解放后才逐步发展起来的,与农牧业本身缺乏各种产业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因而农业的发展在相当程度上还缺乏产业链条中的前后向推动与拉动。

这样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西藏农村经济以后的发展。

四、改革开放新时期(1978年至今)

这一阶段,随着全党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中央始终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并提出加快发展农业,并召开了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

针对西藏经济发展的实际,对西藏农村实行了休养生息的“宽、优、特”政策,在农区实行了“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

在牧区实行了“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的政策。

“两个长期不变”政策的实施,符合西藏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同时,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农村经济主管部门在新的形势下,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在资金、技术、人员和物资等方面积极支援农业,使西藏农牧业生产始终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

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集体经济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乡镇企业开始起步,农村经济结构开始发生变化。

1、农区经济稳步发展

随着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逐步深入,西藏的农业生产进入了稳定发展时期。

1988年以来,自治区曾两次召开全区农牧业生产会议,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三个方面作出了重大决策:

一是进一步强调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提高认识,加强对农业的领导。

地、县、乡三级实行“三级承包制”和主要行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

二是深化农区改革,坚持土地归户、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的政策,开展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1988年11月,在日喀则地区召开了全区农业技术工作会议。

确定了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并实行技术示范、技术承包和强化组织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同时成立了西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自治区农业局、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生产的发展和各地的实际情况,系统地归纳了十项农业适用技术。

并确定林周、江孜、贡嘎、日喀则4个县(市)为全区科技示范县(市)。

三是增加投入,改善生产条件。

特别是对农田水利建设实行重点倾斜,投资主要集中于9个商品粮基地县,除搞好新建项目外,对原有大部分农田水利设施进行了全面的维修和配套。

与此同时,大幅度增加了化肥施用量。

由于采取了以上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保证了近几年来农业生产的稳定高产,使全区农业生产结束了长期徘徊的局面,开始了稳步向前发展的态势。

在1998年,粮食总产量达85万吨,比1959年增加3.4倍。

1999年粮食总产量已达92万吨。

2.牧区经济发展迅猛

西藏畜牧业从1979年至1983年的这一时期里,主要是围绕贯彻1980年中央召开的第一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开始了牧区的经济体制改革。

一方面清除“左”的影响,放宽政策,使牧民群众得以休养生息,免征牧业科税,取消对畜产品的统派购,恢复集市贸易,鼓励牧民群众发展家庭副业,允许牧民进城经商或从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经营活动,允许牧民增加自留畜。

据统计,这一时期全区自留言增加了2倍。

另一方面,大力探索和实行各种形式的牧业生产责任制,初步调动了牧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1984年,中央召开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加快了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在坚持草场公有制不变的基础上,实行“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的政策。

同时实行以家庭经营为主、市场调节为主的政策,全部放开畜产品市场和价格,继续免征牧业税至1990年。

提出了“以牧为主,牧农结合,因地制宜,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商品生产”的农牧业生产方针。

在畜牧业生产的指导思想上,由单纯追求牲畜数量转变为数量与质量并重,调整农牧业生产布局和畜牧业内部结构,努力增加畜产品商品率,提高牧业经济效益。

与此同时,中央和自治区还用一定的财政投资,大搞以草场建设、牲畜疫病防治、品种改良为主要内容的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

由于采取了这一系列重大举措,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从1984年至1989年,牧业产值增长了60.23%,每年平均增长3.85%。

畜产品产量也大幅度增加。

1999年,肉类产量达13.5万吨。

1990年以来,自治区召开了全区第五次牧区工作会议,在全面、深入总结前12年畜牧业发展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安排了畜牧业发展的“八五”计划和“九五”设想,为把西藏畜牧业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逐步向社会化、区域化、专业化和现代化过渡,开拓了一个新的起点。

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

截至2000年,全区粮食、油菜总产分别比1978年增长88%和4倍;

畜牧业在牲畜总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全区肉、奶产量分别比1978年增长2倍多和1倍多;

农业总产值增长11倍。

“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全区蔬菜地面积达5万亩,品种达60余个,年产量17万吨,渔业产量1800吨,部分重点城镇旺季蔬菜自给率达70%。

这20年,是西藏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的20年,也是广大农牧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改善的20年。

西藏主要农畜产品由过去的长期短缺变为总量基本平衡,部分地区出现品种性、结构性的供大于求。

同全国一样,西藏农牧业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战略性结构调整的新阶段。

农牧业经济发展政策

从毛泽东、邓小平到江泽民,历代领导人一直牵挂着西藏的经济发展。

西藏从和平解放直到今天,一直都受到党和国家从政策上给予的关怀和照顾,其农牧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国家给予相应的政策指导。

一、“进军西藏,不吃地方”--解放初期的政策

20世纪50年代解放军进军西藏时,中央提出了“进军西藏,不吃地方”的政策,并由此揭开了新型农牧业的序幕。

为了贯彻“进军西藏,不吃地方”的政策,中共西藏工委和西藏军区决定,要在西藏各地开展大规模开荒生产运动。

从1951年10月到1952年11月,驻藏人民解放军就开荒14000多亩。

据不完全统计,收获青稞38万公斤、蔬菜98万公斤,1953年继续扩大开荒面积到4万多宙,收获粮食150多万公斤,蔬菜300多万公斤,这就减轻了进藏部队后勤运输的压力,减少了在市场上的采购。

在西藏地区恶劣的生态环境下,进藏官兵发扬南泥湾精神,开展了大生产运动,使西藏农垦业得以兴起,不仅解决了部分粮食自给和全部蔬菜自给,使当时十分严峻的给养问题得以解决,而且进藏部队在各地开荒生产取得的丰收经验,也对藏族群众起到了传播生产技术的示范作用,可以说进藏部队在西藏开荒生产,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

1952年7月1日,进藏部队在拉萨西郊的荒滩上创建了西藏第一个国营农场--拉萨七一农场。

8月1日,八一农场也相继成立。

1953年,西藏工委在七一农场筹建了西藏第一个农业科研机构--拉萨农业试验场,为西藏栽培优良青稞、小麦品种和新的蔬菜品种、建立苗圃等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农牧业为主的产业政策

“以农牧业为主”、“农牧并举”、“以农牧业为基础”是西藏几乎在经济发展的各个时期都提出的政策。

20世纪60年代初,为了贯彻中央“稳定发展”的方针,西藏工委和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深入农牧区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农村中若干具体政策的规定》(即“26条”)和《牧区若干政策》(即“30条”),

“26条”的主要内容是:

稳定农民个体所有制,使农民安心生产;

认真办好互助组,五年不办合作社;

大力开展爱国生产运动,积极扶助发展农村手工业和副业生产,活跃农村经济;

以1960年核实的常年产量为计算基础,计征爱国公粮,五年不变,增产不增税,农户存粮备荒;

坚决保护农村劳动力,加强农业生产。

“30条”的主要内容是:

稳定牧民个体所有制和牧主所有制,至少五年不办牧业合作社;

认真贯彻“牧工牧主两利”政策,允许雇用牧工和出租牲畜,发挥牧工生产积极性和牧主经营积极性;

大力开展爱国增产保畜运动,认真办好互助组,积极发展生产;

广泛开展自由交换,允许自由借贷,活跃牧区经济;

实行轻税政策,四年内增收不增税。

这个政策经过自治区筹委会协商通过,作为正式文件下达执行。

这个政策稳定了刚刚当家作主的农牧民的民心,使农牧民真正休养生息,第一次享受自己为自己劳动的劳动成果,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农牧民生产的积极性,农牧区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

西藏较完整的农业产业结构政策应当追溯到1981年,当时提出“全区经济工作的顺序应当是:

牧业、农业、商业、交通、工业及其他。

”由于当时各级领导的主要任务是解放思想和转变观念,加之缺少具体的实施措施,使这项政策实际上没有得到贯彻执行。

1985年,西藏提出“以农牧业为基础,以旅游业为中心,以教育、交通、能源为重点,理关系,打基础,带动其他行业全面发展”的产业结构政策,这项政策从总体上提出了西藏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具有西藏特色,体现了产业倾斜发展的战略意图,从而确定了农牧业作为西藏产业中的重中之重的地位。

1990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设想),提出了今后西藏经济的战略重点是:

必须重视农牧业为基础的战略地位;

继续抓好能源、交通、邮电通信;

重点发展有地方特色的加工、矿业、旅游业和内外经济贸易,并进行组织实施。

至此,西藏自治区的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确定下来,成为引导西藏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

改革开放以来,西藏出台的一系列经济政策体现在产业组织方面,主要意图都在于增强农牧业产业的竞争意识和提高竞争素质,逐步实现农业产业行为的市场化,并通过改革生产关系、技术进步、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轻税免税和休养生息等具体措施的实施,促进了农牧业的发展。

三、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

为了使西藏农牧民能够更快地富裕起来,使西藏的农牧区经济有一个良好的发展基础,1980年3月,中央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指出,必须从西藏实际出发,放宽政策,采取特殊政策让西藏的农牧民得到休养生息,逐渐改善生活。

西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在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一系列休养生息、治穷致富的具体政策,这些政策可以概括为“放、免、减、保”四字方针。

“放”即放宽政策,尊重队、组、户的自主权;

“免”即免征农牧业税收,取消一切形式的派购;

“减”即减轻农牧民群众的负担;

“保”即保证必要的供应。

中央对西藏农牧民实行免征农牧业税的政策,使农牧民得到充分的休养生息,极大地激发了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

1984年2-3月,中央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针对西藏经济发展的实际,对西藏农村进一步实行了休养生息的特殊优惠政策,即在农区实行“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在牧区实行“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

这是中央在总结1980年以来西藏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西藏的特殊性进行了再认识所制定的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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