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本级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意见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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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对考生抽签情况进行核对,并在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3.考试。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出具意见后可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10天左右的双休日或节假日进行。
考试实行抽二选一的方法,即在四个类别中,考生选择两个类别各抽取一个项目,然后自行取舍,最后确定其中的一项作为考试项目。
2011年3月底~4月上旬,由市教育局根据各校抽签汇总情况,组织测试人员到校考试。
免考学生信息由学校统计后上报区教文体局,经区教文体局审核后于考生抽签前再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考生平时成绩由学校统计后上报区教文体局,区教文体局汇总后于5月10日前上报市考试院,联系人:
朱磊,联系电话82087270。
五、计分办法
体育学业考试满分为30分,计分采取平时体育锻炼成绩与现场体育选考成绩相加的办法。
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成绩分为二个等第,平时体育锻炼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为10分,未达良好为8分。
平时体育锻炼成绩包括日常体育课学习质量、学生参与阳光体育活动情况和参加“体育艺术2+1”项目中取得的考评认定成绩,平时体育锻炼成绩由学校负责测试。
现场体育选考成绩满分为20分。
六、成绩确认
1.现场体育选考成绩由测试组当场公布。
由测试教师填写成绩单,将选考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现场选考结束后,学校张榜公布选考成绩,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布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测试机构查询、核对。
七、有关规定
1.经批准免试或选考成绩、平时成绩合计总分不满15分的以15分计入总分。
2.选考场地由学校负责布置,测试组复核,跳绳绳子(必须带有计数器)、篮球、排球由学生或学校自备,往返跑测试仪、握力器材、篮球运球标志杆由测试组提供。
3.为了确保测试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市教育局设立初中体育学业考试举报电话:
82068901,82082548。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嘉兴市本级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平时成绩登记表
附件2:
嘉兴市本级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免考学生信息表
附件3:
嘉兴市本级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评分表
附件4:
嘉兴市本级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抽签登记表
附件5:
嘉兴市本级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规则与要求
嘉兴市教育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学校(盖章):
年月日
编号
报名
姓名
成绩
体育教研组长签名:
校长签名:
注:
此表由学校填写后报区教文体局,区教文体局汇总后于5月10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
学校(盖章)年月日
九年级学生数
参加考试人数
免考人数
免考学生具体信息
班级
报名序号
免考原因
此表由学校填写后报区教文体局,区教文体局汇总后于2011年1月抽签前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嘉兴市本级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评分表(男)
项目
20
19
18
17
16
15
14
13
12
11
10
9
8
7
6
5
2.46
2.42
2.38
2.34
2.30
2.26
2.22
2.18
2.14
2.10
2.06
2.02
1.98
1.94
1.90
1.88
10往返跑
9.8
10.0
10.2
10.4
10.6
10.9
11.2
11.5
11.8
12.1
12.4
12.7
13.0
13.3
13.6
13.9
0.79
0.75
0.72
0.68
0.64
0.63
0.62
0.60
0.59
0.56
0.54
0.51
0.49
0.47
0.45
0.42
铅球(3kg)
10.40
10.10
9.80
9.50
9.20
8.90
8.60
8.30
8.0
7.70
7.40
7.10
6.80
6.50
6.20
5.90
180
174
168
161
154
147
140
133
126
119
112
105
98
91
84
77
1000米
3:
40
45
50
55
4:
00
05
25
30
35
11.9
12.8
13.2
13.7
14.3
15.1
15.8
16.4
17.4
18.3
19.6
20.8
21.6
22.9
24.1
25.8
39
37
33
29
27
23
未达上限均按下限计算。
嘉兴市本级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评分表(女)
1.97
1.93
1.89
1.85
1.81
1.77
1.73
1.69
1.65
1.61
1.57
1.53
1.49
1.45
1.41
1.37
10.8
11.0
11.4
11.7
12.0
12.3
12.6
12.9
13.5
13.8
14.1
14.4
14.7
0.57
0.50
0.46
0.44
0.43
0.41
0.40
0.38
0.36
0.35
0.34
0.32
6.90
6.70
6.30
6.10
5.70
5.50
5.30
5.10
4.90
4.70
4.50
4.30
4.20
193
186
179
172
165
158
151
144
137
130
123
116
109
102
95
88
800米
14.8
15.5
16.6
17.7
19.2
20.6
21.4
22.6
23.9
25.5
27.1
27.8
28.8
29.9
31.2
34
32
28
24
22
21
嘉兴市本级2010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抽签登记表
班级:
负责人:
姓名
性
别
抽签项目
考试项目
考生
签名
班主任签名
此表前四栏由学校填写,第五、第六栏由抽签组填写,抽签完成后由考生当场签名。
此表一式二份由抽签组和学校各自存档。
嘉兴市本级2010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规则与要求
一、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
专用橡胶垫、皮尺、扫帚等。
(2)考试要求:
考生不穿钉鞋,两脚自然开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
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和小跳动作。
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试场地。
丈量身体最近着地点后沿至起跳线的垂直距离。
每人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最远一次有效成绩。
三次犯规无成绩者按照《嘉兴市本级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意见》中“有关规定”之第一条执行。
二、4×
20×
2平坦水泥路面,电子往返跑测试仪。
采用站立式起跑,起跑时两脚不能触及其他物体。
考生听到起跑信号后,立即用手按键计时起跑,跑到前方10米处再按键折返。
完成4×
10米往返跑后,考生用手按键停表跑出场地。
测试器显示考生所跑时间。
考生有两次测试机会,两次犯规无成绩者按照《嘉兴市本级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意见》中“有关规定”之第一条执行。
三、握力指数
电子握力器、电子称等。
(2)考试方法:
考生两脚自然分开成直立姿势,两臂自然下垂。
一手持握力器全力紧握,此时身体保持直立,肘关节不能弯曲。
握力器不能触及身体、衣服和其他物体。
每人测试两次,以最优有效成绩为考试成绩。
两次犯规无成绩者按照《嘉兴市本级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意见》中“有关规定”之第一条执行。
四、推铅球
平坦土质场地,投掷圈直径2.135米。
铅球落地区角度为40度。
质量3千克的铅球、皮尺、小铁旗等。
考生在投掷圈内,单手握球从静止姿势开始,原地或滑步均可,须单手从肩上出球,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
每人连续试投三次,以最优有效成绩为考试成绩。
球出手后,脚不得踏圈、线(或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触圈外地面。
离开投掷圈必须从后半圈走出。
丈量成绩以球落地点后沿至投掷圈内沿之间的距离为准,丈量尺须通过投掷圈圆心。
五、1分钟跳绳
干净、平整场地(篮、排球场)。
短绳、秒表等。
考生先用胶带固定手腕和绳柄,听到“预备—开始!
”的信号(同时开表)后,然后用单(双)脚跳跃,同时双手摇动跳绳,每摇动一回环算一次,每人一次测试机会,以1分钟累计所跳的有效次数作为成绩。
犯规无成绩者按照《嘉兴市本级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意见》中“有关规定”之第一条执行。
六、800米、1000米跑
25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考前须准确丈量。
跑道上须标有明显的起、终点线。
地面平坦、结实、不滑。
考生不穿钉鞋,用站立式起跑,抢跑三次者犯规无成绩。
每组考生须佩带字迹醒目的小号码(号码布由测试组提供)。
每组考生跑完全程后,应在终点集中,由测试组当场宣布考试成绩。
无故不集中者,责任自负。
七、篮球运球
测试场地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后5米设置两列标志杆,标志杆距同侧边线3米。
各排标志杆相距3米,共5排杆,全长20米,并列的两杆间隔1米。
测试器材包括秒表(使用前应进行校正,要求同50米跑)、发令哨、30米卷尺、标志杆10根(杆高1.2米以上),篮球若干个。
测试用球应符合国家标准,由学校或考生自行准备。
考生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出发口令后,单手运球依次过杆。
发令员发令后开表计时,考生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
每名受试者测两次,记录其中有效成绩最好一次。
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测试中篮球脱手后,如球仍在测试场地内,受试者可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不停表。
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
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测试区域、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
八、排球垫球
在坚实、平坦的场地或排球场上进行,测试区域为3米×
3米。
测试用球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由学校或考生自行准备。
考生在规定的测试区域内原地将球抛起,个人连续正面双手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达到规定的高度,球落地即为测试结束,按次计数。
考生每次垫球应达到的高度,男生为2.24米,初中女生为2米。
每名考生测试两次,记录其中有效成绩最好的一次。
测试单位为次。
测试过程中如出现以下现象均只作为调整,不计次数:
采用传球等其他方式触球、测试区域之外触球、垫球高度不足等。
为方便判定垫球高度,可将排球场的球网调整到相应的高度,或者在测试区域外相距0.5米处插两根标杆,标杆顶端用橡皮筋或标志线相连,将标杆调整到相应的高度进行判定,测试时通过比较垫球的高度和球网或标志线的高度进行判定。
主题词:
体育学业考试实施意见
抄送:
省教育厅,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学院。
共印10份
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2010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