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13页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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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身份”:
该人当前的身份。
依照中央组织部部标ZB06-94/GRSF《个人身份代码》。
4.“是否在岗”:
对于个人身份为农牧渔民的,如果现在仍从事生产劳动,则此处填写“是”。
5.“专业技术职务名称”:
该人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或参加国家统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合格而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或该人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
6.“获得技术职务”:
途径该人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务)的途径。
7.“一线情况”:
系指在企业、农村生产第一线人员;
工作在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政党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等第一线人员。
8.“先模名人”:
系指近三年来由各级有关单位批准或命名授予称号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以及机关、军队和武警部队获嘉奖以上荣誉的人物等。
9.“加入中共日期”:
按党章规定该人加入中共的日期或被追认为中共党员的日期。
10.“转正日期”:
该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日期。
11.“转正情况”:
包含有按时转正、上年延长预备期今年转正、今年延长预备期等,此信息可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填写。
12.“加入类别”:
该人加入中共组织的类别,其中包含:
中共增员、新吸收为预备党员、恢复党籍等。
13.“发展类型”:
填写当年发展的预备党员的“推优”情况。
14.“任职方式”:
该党员任该职的任职方式是委任或是选举。
15.“任职状态”:
该党员当前是否在任该职务。
16.“连任届次”:
该党员连续任该基层党组织职务的届次数。
17.“职务类别”:
该人所任职务在相应的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中的职务类别。
18.“任职原因类别”:
该人任职原因的类别。
其中包括:
试用期满合格定职、聘用干部定职、转为干部定职等。
19.“任职变动类别”:
该人当前新任的该职务与原任职务的相对变动的类别划分。
20.“□”:
用于填写代码值,如“性别为男”,则方框中填写代码值“1”,其后加入代码的描述,如“男”,方便以后信息的校对。
三、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采集后,信息维护对应“人员基本信息集”,其中“学历”相关信息对应“学历信息集”、“专业技术资格”与“获得资格日期”对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称)信息集”、“离退日期”对应“离退信息集”中的“离退日期”;
“党籍信息”对应“中共党员党籍信息集”;
“党内职务信息”对应“中共党员任基层党组织职务信息集”;
“行政职务信息”对应“行政单位任职情况信息集”。
2.在采集“党内职务信息”时,本次主要采集本年内新任或结束任职的党内职务信息。
3.“发展类型”只对“预备党员”进行采集。
4.对于日期信息的采集,格式应为“YYYY-MM-DD”,如2019年6月24日,填写为“2019-06-24”,“参加工作日期”可采集到月份即可。
5.表示为斜体的指标:
指与本次统计无关采集项。
申请入党人员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本表主要采集本年度内申请入党人员的信息,此表由“单位基本情况信息”、“申请入党信息”以及“行政职务信息”三部分组成。
二、指标解释
1.“个人身份”:
2.“申请入党人员”:
系指凡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一般应书面)提出入党申请的人。
3.“是否在岗”:
4.“一线情况”:
5.“先模名人”:
系指近三年来由各级有关单位批准或命名授予称号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以及机关、军队和武警部队获嘉奖以上荣誉的人物等。
6.“最高学历”:
该人的最高学历。
7.“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8.“获得技术职务”:
9.“具备入党条件成熟程度”:
指入党条件成熟度为“发展对象”或“重点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或“一般培养对象”,此信息根据申请人员情况填写。
10.“□”:
用于填写代码值,如“性别为男”,则方框中填写代码值“1”,其后加入代码的描述,如“男”,方便以后信息的校对。
1.采集信息时,统计与必填指标有: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所在支部、参加工作日期、个人身份、是否在岗、一线情况、先模名人、最高学历、毕业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资格日期、申请日期、申请标识、具备入党条件成熟程度、转积极分子时间、入党介绍人、行政任职机构名称、任职机构级别、职务名称、任职方式,其它指标可以选择采集。
2.“基本信息”采集后,信息维护对应“人员基本信息集”,其中“学历”相关信息对应“学历信息集”、“专业技术资格”与“获得资格日期”对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称)信息集”、“离退日期”对应“离退信息集”中的“离退日期”;
“申请信息”对应“申请入党人员信息集”,其中“培养联系人”对应“入党介绍人”;
3.在采集“行政职务信息”时,本次主要采集“最高行政职务”。
4.对于日期信息的采集,格式应为“YYYY-MM-DD”,如2019年6月24日,填写为“2019-06-24”;
“参加工作日期”可采集到月份即可。
5.个人身份包含在“乡镇农村人员”的,不填写“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在岗”填写“是”。
6.表示为斜体的指标:
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本表主要采集单位基本信息,此表由“单位基本信息”以及“年度情况信息”两部分组成。
1.“单位基本情况信息”:
此部分用来采集单位的基本信息。
信息采集完毕后,此内容对应的是单位管理中的“单位基本信息集”。
2.“年度情况信息”:
此部分用来采集单位的年度情况信息,内容包含有:
数据年份、在岗职工、从业人数、职工中工人、营业员、服务员数等,信息采集完毕后,此部分内容对应的是单位管理中的“年度情况信息集”。
3.“类型(单位/部门)”:
类型包含有:
单位、部门两种,根据所采集的单位类型选择填写。
4.“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即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系指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定合同;
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单位。
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其他单位。
5.“上级单位(部门)名称”:
指该单位(部门)的直接上级单位(部门)名称。
6.“单位所在政区”:
该单位所在地的当前国家政区名称。
7.“单位隶属关系”:
该单位按国家行政管辖系统的隶属层次。
8.“单位级别”:
其中包括省级、副省级、地厅级等,可根据单位情况填写。
9.“单位所属行业”:
该单位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10.“单位属性”:
是按党员所在法人单位的性质来划分的,其中的企业又是按单位的所有制性质和经济类型来划分的。
11.“单位分类”:
是党员所在单位的具体分类。
12.“企业类型”:
指企业是否是科技型企业。
13.“企业单位规模”:
指企业当前规模,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14.“□□”:
用于填写代码值,如“类型为部门”,则方框中填写代码值“UM”,其后加入代码描述,如“部门”,方便以后信息的校对。
1.对于“年度情况信息”本次只采集当年信息。
2.“单位基本信息”采集后,信息维护对应行政单位管理中的“组织(单位)基本情况信息集”;
“年度情况”对应“年度情况信息集”,其中在软件中输入“数据年份”时,填写统计年度即可,如填写“2019”。
组织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本表主要用于采集组织的相关信息,此表由“组织基本信息”、“中共组织领导班子届次信息”以及“组织授奖情况信息”三部分组成。
1.“上级组织名称”:
指该组织的直接上级组织名称。
2.“届次”:
产生该领导集体的党代会届次数。
3.“选举方式”:
选举产生党委常委或委员的方式。
4.“党代表数”:
系指在本年度内,任期已满的党的地方委员会换届时选举产生的党员代表。
5.“组织授奖情况”:
填写本年度内各级党组织授表彰情况。
6.“奖励机构”:
批准授予该党组织奖励的上级党组织名称。
7.“奖励类别”:
该党组织受到奖励的类别。
包含有:
全国先进党组织、省级先进党组织、市地级先进党组织、县区级先进党组织、基层单位表彰先进党组织。
8.“奖励原因”:
该党组织授奖励的原因。
9.“授奖机构级别”:
授予该党组织奖励的上级党组织的级别。
10.“年度情况汇总信息集”:
此信息集用于采集本年党员总数、上年底党员总数以及整建制划入其他单位上年底总数信息,其中“整建制划入其他单位上年底总数”指填报接收隶属于同一个党内统计汇总单位或同一个统计分工范围内,整建制划入的统计单位上年底统计的党员数。
“年度”:
指统计的年度,如做统计2019年的统计,此处填写为“2019-01-01”。
11.“党代表数”:
系指在本年度内,参加党的地方委员会召开的党委委员全体会议的委员人数或指在本年度内,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人数。
12.“□□”:
用于填写代码值,如“组织属性为党委”,则方框中填写代码值“11”,其后加入代码的描述,如“党委”,方便以后信息的校对。
1.“组织基本信息”采集后,信息维护对应党组织管理中的“组织(单位)基本情况信息集”;
“届次信息”对应“中共组织领导班子届次信息集”;
“组织授奖情况”对应“中共组织受奖情况信息集”;
“年度情况汇总信息集”对应“年度情况汇总信息集”。
2.填写“届次信息”时,如果该组织本年换届,则填写本届届次信息与上届届次信息,否则只填写本届届次信息即可。
3.“组织授奖情况”只采集本年内的奖励情况。
4.对于日期信息的采集,格式应为“YYYY-MM-DD”,如2019年6月24日,填写为“2019-06-24”。
本年度增加党员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本表采集的是各级党组织管理的增加的党员情况。
“本年度增加”系指在统计年度内,发展党员、恢复党籍和从本统计、汇总单位以外调入等增加的党员。
1.“增加时间”指发展党员、恢复党籍人员的加入中共日期,或调入党员党籍到达本级党组织的时间。
时间填写的格式为:
YYYY-MM-DD。
如2019年4月15日填写为2019-04-15。
2.“增加类别”中“发展党员”系指当年发展的党员;
“恢复党籍”系指当年办理恢复党籍手续的党员。
相关代码解释:
“本级汇总单位内整建制划入的其他单位上年底总数”系填报接收隶属于同一个党内统计汇总单位或同一个统计分工范围内,整建制划入的统计单位上年底统计的党员数。
整建制划入的单位本年发展的党员和由其他单位调入的党员,接收单位仍按照本年内“发展党员情况”和“本年内增加”情况填报。
不包括从其他统计单位的部分非统计单位整体调入的党员,以及跨汇总单位、跨统计分工范围整建制划入的党员,这部分党员填在“本年内增加”中的相应栏。
“发展党员”系指当年发展的党员。
“军队、武警转来”系指从军队、武警转业、复员回地方的党员和军队、武警之间调入的党员。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入”系指从“党内统计年报表原则规定”的“分工”中所列的其他省级汇总单位调入本省级党内统计汇总单位的党员。
“本省内其他市(地、州)调入”系指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其他市(地、州)调入本单位的党员。
“本市(地、州)内其他县(市、区)调入”系指从本市(地、州)内的其他县(市、区)调入本单位的党员。
“本县(市、区)内其他系统单位调入”系指从本县(市、区)内直属的其他单位、城市街道、镇、乡调入本单位的党员。
3.“增加原因”系指恢复党籍、提前入党时间、漏采、外单位调入。
(1)恢复党籍系指经过县及以上党委审查批准、入党时间为1937年7月6日以前的党员。
(2)提前入党时间系指经过县及以上党委认定,入党时间更改至1937年7月6日以前的党员。
(3)漏采系指上年应填报而实际上未采集的党员。
(4)外单位调入系指从其他省级党内统计汇总单位调入的党员。
4.“原个人身份(V3HE)”该人员原来的身份。
5.“备注”填写有特殊情况的信息或对有重名的人员信息进行标志。
6.“□”:
用于填写代码值,“□”下填写该代码的名称。
如“性别”项,则查看代码表或代码手册,在代码表中查知“男”的代码编号为“1”则在方框中填写代码值“1”,“□”下填写代码名称“男”。
1.“增加时间”、“姓名”、“增加类别”为必填项。
本年度党员奖励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本表采集党员受奖励情况信息集。
1.“奖励日期”:
受奖励的时间。
日期填写的格式为:
如2019年4月15日,可填写为“2019-04-15”。
2.“奖励机构”指给与奖励单位的名称。
3.“奖励机构级别”:
指给与奖励的单位的等级类别。
4.“备注”:
填写有特殊情况的信息或对有重名的人员信息进行标志。
5.“□”:
1.本表在信息维护时对应党员奖励信息集。
2.“姓名”、“奖励日期”、“奖励类别”为必填项。
本年度党员处分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本表采集本年度党员受处分的情况。
二、指标项解释
1.“处分机构”指给与受处分党员处分的机构名称。
2.“党内处分(V1PH)”:
党内处分指所受到的处分类别。
“党内处分”中个别代码解释:
“退党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系指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退党除名、劝退和劝退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组织处理的党员。
不包括原限期改正错误现给予以除名的人数。
“原限期改正错误现予以除名”系指在上年度工作中被限期改正错误,本年度予以除名的党员。
3.“处分原因”指所受处分的缘由。
4.“备注”填写有特殊情况的信息或对有重名的人员信息进行标志。
1.日期填写的格式为:
如2019年4月15日填写为2019-04-15。
2.处分信息集不含在评议中受到的处分。
3.本表在信息维护时对应党员处分信息集。
本年度民主评议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本表采集党支部当年开展或结束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情况。
民主评议包括去年开展,今年结束的,跨年度结束评议工作的情况,只采集本年度中党员受表彰和受组织处理情况。
1.“评议开始日期”指开展民主评议的起始日期。
2.“评议结束日期”指结束民主评议的日期。
3.“评议状态”指民主评议进行到的程度,包括评议结束,评议未结束和上年开展本年结束评议。
4.“评议结果”中代码解释:
“表彰党员”系指党组织对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进行书面表扬的情况。
“授予优秀党员称号”系指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
“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系指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被党的基层组织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党员。
5.“处理情况”中代码解释:
“退党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系指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退党除名、劝退和劝退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组织处理的党员。
不包括原限期改正错误现予以除名的人数。
“原限期改正错误现予以除名”系指在上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被限期改正错误,本年度予以除名的党员。
6.“备注”填写有特殊情况的信息或对有重名的人员信息进行标志。
7.“□”:
1.“评议结果”是“授予优秀党员称号”、“受表彰的”、“合格”、“基本合格”之一的“处理原因”和“处理情况”不必填写。
“处理原因”和“处理情况”是在民主评议中受到处分时填写的。
2.本表项均为必填项。
本年度减少党员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本表统计本年度减少的党员信息情况,包括评议出党、处分出党、停止党籍等类别的人员。
1.“减少时间”:
指党组织关系离开本党组织时间或脱离党籍时间。
2.“入党日期”:
指加入中共党组织时间,即成为预备党员时间。
3.“转正日期”:
指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间。
“入党日期”、“转正日期”在信息维护时对应中共党员党籍信息集。
4.“评议结果”:
指代码表中的“基本不合格”,“不合格”,“未评定”三者之一。
“不合格”系指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被党的基层组织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党员。
5.“处理情况”“党内处分”“转出类型”只能从代码表中选择。
个别代码解释:
“退党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系指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退党除名、劝退和劝退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组织处理的党员。
6.“评议出党”和“处分出党”在信息维护时分别对应民主评议信息集和党员处分信息集。
7.“停止党籍”:
指由于出国或去港澳台定居等原因,当年办理停止党籍手续的党员。
“停止原因”可以填写出国或去港澳台定居等。
信息维护时“停止党籍”、“转出类型”信息维护时对应党员减少情况信息集中的党员减少指标项。
8.“死亡原因”:
可详细填写,也可简单地填写为“因故死亡”或“去世”等。
对应党员减少情况信息集中的党员减少指标项中的“死亡”代码。
9.“转出”:
指从本单位内调走,转往其他单位。
“转出类型”指调离本单位后的去向。
10.“备注”:
11.“□”:
1.“评议出党”“处分出党”“停止党籍”“转出”“死亡”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中一项,不能重复填写。
本年度流入党员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本表采集各级党组织接受管理的外来流动党员信息。
有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负责采集。
“流入人员”系指接收流动党员,指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要求,接受管理的外来务工经商或外来临时工作的党员,不包括因工作关系调入的人员。
1.“加入中共日期”指成为预备党员的时间。
2.“转正日期”指转为正式党员的时间。
“加入中共日期”、“转正日期”信息维护时对应中共党员党籍信息集。
3.“流入类型”指根据流动党员所拥有的证件进行分类。
“持证流动”指各级党组织接受的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流动党员。
“转入组织关系”指各级党组织接受的转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
“开具党员证明信”指各级党组织接受的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流动党员。
1.除“现任职单位”、“现单位性质”两项外都是必填项。
本年度流出党员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
本表采集各级党组织管理的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外出流动党员”系指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中所属的离开所在党组织“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的党员。
1.“流出类别”指根据流动党员所拥有的证件进行分类。
相关代码解释:
“持证外出”系指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党的组织关系,持党组织签发的《流动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