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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5号报政府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以落实县委、县政府“商贸活县”战略为核心、以“电子商务示范镇(村)建设”为抓手,以电商人才和运营人才培养培训为重点,以促进长武特色产品品牌培育和线上销售为主旨,以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培育为载体,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为主、社会参与,突出特色、协同发展”的原则,多措并举,强化协调,扶持引导,创新思路,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镇镇有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村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形成县域有大电商企业引领、镇村有小电商网点支撑的电商经济新格局,不断提高电子商务在农产品网上销售和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参与度、贡献率,为推动县域商务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政策扶持。

充分发挥政府在指导电子商务经济发展中的宏观指导和示范引领作用,从平台搭建、体系网络建设、人才培训、经营主体培育、产品品牌培育推介、公共宣传氛围营造、县镇村物流配送补贴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制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企业、个人等经营主体建设以我县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为核心的网店,引导电子商务经济适度、科学发展。

(二)市场为主,社会参与。

突出企业、个体工商户、返乡创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创业经营群体在电子商务经济发展,县、镇、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设中的核心和主体作用,坚持企业和个人投资为主、政府扶持补贴为辅,整合金融、信贷等行业扶持政策向电商发展倾斜,充分发挥网络、物流等业态在电子商务经济发展中的资源配置作用,逐步形成市场引导为主、多群体共同参与、多业态协同聚集、县镇村协调发展的电子商务良性发展格局。

(三)突出特色,协同发展。

突出地域特色和区位优势,注重我县苹果、核桃、大枣等特色农产品,白酒、杂粮、面粉、食用油等地域农副产品,剪纸、刺绣、编织等传统手工艺品的网上销售。

同时注重同昭仁寺等文化旅游资源和长武特色小吃等区位优势资源的融合,坚持精细化开发,特色化发展,促进产业聚集。

对农村传统流通网络进行信息化改造,建设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平台,不断提高电子商务在促进长武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和服务群众生活供给中的作用。

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按照“以促进为主”的原则,立足产业,优化布局,整体稳妥的推进电子商务同县域经济协同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6年,我县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主要实施目标任务为:

建设镇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3个、建设村级电子商务示范点15个,建成3个电子商务示范镇;

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电子商务培训班10期、培训1000人;

鼓励和支持电商经营主体建设,力争培育发展电商经营主体20个;

扶持电商企业和经营主体进行长武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和推介,举办专题推介会1-2次;

按照县政府同京东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做好电商整体宣传氛围的营造。

基本实现县有特产馆和服务中心、镇有电商服务中心、村有电商服务点,农产品上行和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下行渠道畅通,镇村物流与电商融合发展的框架性发展格局。

四、实施内容

(一)镇(村)两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1、建设目标

扶持建设3个镇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5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服务中心和服务点必须依法登记注册),镇级服务中心规模面积不小于24平方米、村级服务点规模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重点扶持配置电脑、电视、LED显示屏、扫码枪、收银机、室内外牌匾、WIFI、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

达到建设标准统一、人员统一培训、突出地域特色、整体指导运营。

2、功能定位

通过扶持培育,将镇村服务中心(点)建设成为集生活必需品及生产农资线上购买,农产品网上销售,水、电、电话费代收收缴,镇村物流集散服务,票务代购,商品供需及劳务信息咨询发布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具体功能定位如下:

购物不出村:

即工业品下乡,通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等渠道享受网购、支付、查询、退换货、代收货、代发货等“一站式不出村”网络购物服务。

通过电子商务渠道解决售后服务问题,同时做好针对城市、农村市场适销对路的商品组织工作,实现从“买卖”到“卖买”的转变。

确保农村居民绝大部分生活必需品和工业品采购基本实现不出村。

销售不出村:

即农产品进城,依托京东服务中心、京东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等,实现“足不出村”农产品即可销往全市、全省、全省和全国各地。

生活不出村:

通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现缴纳水电气费、通信费等各种费用缴纳,开通汽车票、飞机票、火车票订送等便捷业务。

创业不出村:

一是通过培训鼓励农户自行通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特色农产品销售,提供包括仓储、配送、售后等一揽子支撑服务;

二是促进农村网商经营方式的转变,帮助农村青年返乡创业;

三是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电子商务培训,鼓励当地居民、返乡农民、留守妇女等开展网上创业,并结合需求共同开发电子商务培训教程,包括网店设计、农产品包装、店铺运营、网络代购等内容,帮助当地农产品实现从商品到网货的转变。

寄递不出村:

通过加密合理组织优化人员安排、搭载社会物流企业等措施,解决服务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确保用户购物、销售全流程打通。

3、方法步骤

在全县遴选3个镇、在确定的镇遴选15个村,扶持建设镇(村)两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计划在3个镇的临街便利位置各扶持建立一个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在符合开设条件的15个行政村,依托商店、小卖部、村活动广场周边等辐射能力强的区域各扶持建设1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

在乡村选择相对年轻、思维活跃、熟悉电子商务的经营店主,通过培训,使其熟识电子商务知识,做为村级服务点的人员来源和智力保障。

对每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统一标配形象标识和设备配置,按统一风格进行装修装饰,门头、牌匾建设特征醒目,应有“长武县XX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XX镇XX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等字样,并以镇为单位统一进行编号,对室内统一进行布局分工,便于更好的进行宣传和开展电子商务服务工作。

4、时间要求

力争2016年底前,完成3个镇级服务中心,15个村级服务站的建设。

5、实施及验收

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建设由县商务办牵头,有条件的镇、村申报实施,采取“县级补贴、镇级扶持、个人投资、独立运营”的思路由所在镇组织进行建设。

原则要求镇级服务中心建设总投资不超过10万元、每个村级服务点建设不超过5万元;

建成后,经过县商务办验收,县级补贴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到镇,由各镇发放到经营者。

县级补贴额度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

(二)电子商务人员培训

1、培训目的

为加快长武县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的有效落地,提高政府、物流、涉农企业、合作社、大学生、农民等各行业人员应用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的能力,由县商务办采取集中与分散、线下与线上培训结合等方式,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回乡创业,提高农村居民对互联网的应用能力,实现长武县电商人才本土化。

2、培训对象及内容

开展面向基层政府机关、村民委员会、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的电子培训。

重点培训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信息员等有志立足农村、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创业的人员。

具体培训内容为:

(1)、对县、乡(镇)、村干部等开设以“互联网+”、电商趋势分析、县域电商发展政策及机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及成功案例分析等课程为主的引导式培训。

(2)、针对村民开设以电商发展形势、农产品网销、网络购物、网上交易、网络平台使用、网络安全等相关课程为主的普及式培训。

(3)、针对有电商创业意愿的人员开设电商(微商)交易平台的店铺注册、网店设计装饰、运营管理及推广、客服服务等课程为主的电商创业基础、进阶、精英等教程培训。

(4)、针对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信息员开设以代购代销、在线支付、多平台销售、物流软件应用、农村信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农产品销售技巧、信息员授课技能等内容为主的技能培训。

(5)、开展其它类型的相关培训。

3、培训要求

(1)、培训根据人员结构,区分类别和层次,按计划、分阶段进行。

(2)、培训备案资料应有培训总体方案、授课通知和授课组织单位情况、每次培训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简要培训大纲、培训人员名册及签到名册(包括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3)、对每次培训授课将进行现场录像、拍照及经过审核的培训方案及培训组织过程监管的证明材料。

(4)、要有与培训机构签署委托培训协议或下达培训任务的相关文件。

(5)、授课人员为具有网店实操、运营业绩资历的讲师或有相关资格认证的专家担任。

(6)、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1000人。

4、培训计划

(1)高级管理层培训计划:

以现场授课+游学的方式,对项目所涉及的县级行政、镇村级行政部门管理层人员进行电子商务思维、县域农产品与农资电商模式分析、电子商务与农业信息化有机结合等内容的培训,并根据省市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省、市县进行学习,培训30人次。

(2)乡村信息员(推广员)培训计划:

分别对遴选的各村级服务站信息员、配送员、网店经营者,进行网店经营基本技能和技巧的培训,培训300人次。

(3)基层创业群体培训计划:

培养回乡创业大学生电子商务实际操作运营能力,包括美工、营销、客户服务等,引导大学生到农村进行电商创业,培训人次100人次。

培训村级服务站工作人员及本村村民,以会议授课及电商从业人员现场互动交流的方式,推广普及互联网在农村的应用,培养农民应用互联网技术的能力,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才,支持农村有条件的劳动力开展电商创业。

培训300人次。

(4)开展其他方式的学习培训计划:

创造条件,组织有关部门、相关电商企业赴武功、山阳、泾阳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当地电商发展先进经验,促进我县电商发展壮大。

5、培训时间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6、组织实施及扶持方式

电商人员培训,由县商务办总体负责,采取政府部门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举办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全县性的培训由县商务办组织实施;

推广员及基层创业群体培训可由相关部门、镇办、电商企业组织实施。

县商务办对相关部门、镇办、电商企业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培训班举办单位进行适度补贴。

县商务办进行补贴的培训班标准为:

聘请有专业资质或实践经验卓著的电商人才进行培训,培训时长不低于8小时(8个课时,不含组织参观、座谈交流),培训人数不低于30人。

补贴方式及要求:

培训举办单位在协调筹备期向县商务办提出书面报告及具体培训安排,经审核符合要求后由举办单位组织实施。

培训结束后,举办单位向县商务办提供本文件“培训要求”所需的有关资料原件,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补贴。

培训补贴资金实行打包补贴,其中推广员的培训,按照实训人数,每人每次补贴不超过100元;

基层创业群体培训每人每次补贴不超过50元。

扶持资金用途为讲课人员报酬、讲义资料及有关书籍购置费用。

(三)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参加各类展会

支持县域内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点“走出去”参加各类展会,对参会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补助。

对经县商务办组织参展的县内电子商务企业,参加由国际权威机构、国家部委、国家权威行业协会及机构、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各类国际、全国性、区域性有影响力的展会,企业租用展位费予以50%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8万元/户;

对企业参展展品购置、宣传资料设计印制、宣传APP开发设计、展位布置等其它宣传推介费用进行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每次;

单次补贴企业参展往返交通费补贴50%,最高补贴资金额度单次不超过3000元/户。

对经县商务办组织,县内企业参加由省级厅局、市级人民政府及以下机构主办的展会参展费用实行打包补贴,原则补贴额度不超过总参展费用的30%,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

(四)实施发展电子商务奖励

以年度为单位,对县域内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在县域内依法注册、法人或负责人需为本县户籍)进行奖励:

一是对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进行奖励。

支持县域内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开展长武本地特色农(副)产品(苹果、核桃、黄花菜、豆类、谷物、花椒、蜂蜜等农产品及面粉、白酒、食用油、锅盔、麻花等特色农副产品,剪纸、刺绣等手工艺品)线上销售,对每年单品(分农产品、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三类)年线上零售额排名全县前3的企业、个体户分别给予一定额度奖励(具体额度依年终总体销售情况及专项资金情况确定)。

同时,支持跨境电商,跨境销售地方特色产品按销售额1美元给予0.03元人民币奖励(补贴总额不超过6000元)。

二是对开建网店进行一次性扶持奖励。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为主体开设的网店(除镇办推荐建设的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外),自依法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满一年以上、且在已满一年以上的第一个年度“对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进行奖励”中申报扶持奖励的,对年度线上营业额排名全县该类网店前30位的网店经营者进行一次性奖励扶持,每个网店奖励2000元。

为了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对网店店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每个网店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是对网店运营情况进行扶持奖励。

以年度为单位,对户籍在我县并在我县依法注册登记的网店,开设网店满一年以上、从第一个满一年的年度开始,对年度内线上营业额100万以上(其中农产品上行营业额不得低于总营业额的30%,下同)、200万以下的,奖励2000元;

营业额2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奖励3000元;

4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奖励4000元;

500万以上的,奖励5000元,并优先支持申报省级电子商务类、商贸流通类扶持项目。

四是支持镇村级电子商务示范点进行我县地域特色农产品包装的设计研发。

对镇村级电子商务示范点设计制作的我县地域特色农产品包装,经审核后,符合要求的,依其年度线上销售数量为基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原则对单个包装给予的补贴额度不超过制做金额的10%、且最高不超过0.5元。

(五)支持电子商务宣传推广

按照年度县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10%的比例设立电子商务宣传推广资金,用于电子商务宣传和推广,制作招商手册、专题宣传片、电子商务APP、媒体宣传、氛围营造、组织开展外出推介等。

(六)电子商务专项工作经费

按照年度县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20%的比例设立电子商务专项工作经费,用于课题调研、邀请智囊团制定发展规划、组织培训、检查验收、电商统计、组织学习和观摩及日常运转费用支出。

五、资金概算

资金来源为长武县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2016年长武县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县级预算总资金为100万元。

六、时间安排及实施进度

(一)启动阶段

1、组织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情况摸底调研。

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学习考察,为开展综合示范工作打好基础。

2、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上报县加快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同意后,由商务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3、利用新闻、网络、广播等各类媒体渠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综合示范综合示范工作相关政策、重要目的和意义

等,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

1、组织项目申报。

按照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和引导本县有关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对扶持奖励类项目进行申报,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镇办,对镇村电子商务示范点建设进行申报。

经县商务办组织评审并报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县商务和财政部门下达项目和资金补助计划指标后,各实施主体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2、加强检查指导。

根据计划安排,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按计划督促项目承办主体推进项目实施,做好示范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抓好责任落实,确保示范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3、组织项目验收。

项目承办主体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提交验收申请,收到各项目承办主体验收申请后,严格按有关程序和实施方案,组织对项目实施进行评估验收,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补助资金。

(三)绩效评估

按照统一要求,对示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缺补漏,根据绩效评估指标,开展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估,接受社会绩效评价验收。

(四)总结推广

在充分总结电子商务综合示范综合示范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大力宣传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成果,选取工作典型和经验推广实施,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全县电子商务综合示范示范成果,安排下年度全县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县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在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办)统筹协调实施,负责项目计划制定、验收及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等,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督检查。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农牧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团县委、妇联、供销联社、果业中心和各镇办等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协调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工作的开展。

2、整合资源,优化环境。

县级相关部门加大对相关行业领域资金、政策的争取,全力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从财政、金融、土地、工商登记、税费、市场监管、网络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制约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障碍和瓶颈,有效整合县域内的资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创业,积极培育一批网商,支持物流企业全面实施物流体系建设,扶持电子商务发展,优化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3、细化措施,精心实施。

根据年度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各项目承办主体要制定好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细化工作目标与任务,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倒排时间进度,确保方案落地、项目落实。

要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4、强化监管,确保安全。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在县商务办设立“长武县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专账”,按照《长武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专人审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在支持的关键环节。

县委督查室、财政局、审计局、商务办等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5、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广告牌、各种节会等宣传媒介,加大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宣传力度,普及宣传电子商务知识,传播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提升全民电商意识,在全县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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