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海洋与渔业局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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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上下年对比表
十七、债务支出明细情况表
十八、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九、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第三部分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组织拟定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规划,编制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规划、海岸线保护规划,实施海域使用权管理制度,受理、审查、审核项目用海申请,负责海洋经济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域使用权登记。
依法监督海洋设施建设、海底工程和其他海洋开发活动。
(二)负责组织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工作。
参与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及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和渔业防灾减灾工作,收集分析渔业灾情信息,指导渔业紧急救灾及灾后生产恢复。
(三)负责拟订养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资源、水生生物湿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指导水生生物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执法检查,按规定行使渔业船舶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负责渔业电信的监督管理。
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外渔事纠纷,负责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渔业生产结构和布局调整,落实促进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负责水产苗种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
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负责无公害水产品和水产品地理标志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水产养殖中的药物使用、渔用投入品使用、药物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
负责海洋与渔业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五)组织拟订全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的制度、措施,规范和流程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管辖海域内海监执法检查。
按规定权限调查处理海洋环境污染和渔业水域污染事故,依法组织开展全市渔业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负责调查处理渔船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协调遇险渔船抢险救助。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本级(机关)
2.丹东市渔政管理处
3.丹东市海洋渔业指挥部(丹东市水产种苗管理站)
4.丹东市海域管理处
5.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丹东渔船检验处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丹东渔港监督处
第二部分
(一)
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独立核算单位共6个,其中:
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5个,即市渔政管理处、海洋渔业指挥部(水产种苗监督管理站)、海域管理处、渔港监督处、渔船检验处、。
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总额是7827.37万元,预算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1204.27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193.5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9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结转339.6万元。
基本支出预算数1549.6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926.3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5.8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77.46万元。
与上年比较略有加。
生产性项目支出数6249.7万元,其中:
局机关项目支出预算57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项目260.6万元,海域使用金支出项目220万元,大东港港口建设项目5237万元);
渔政管理处项目支出预算38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项目6万元);
海洋渔业指挥部(水产种苗站)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财政拨款项目);
渔船检验处项目支出预算67.17万元;
渔港监督处项目支出预算70.43万元。
其他支出预算28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编制预算总额是2822.59万元,预算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1228.69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02.9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结转691万元。
预算的支出总额为2822.5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542.23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884.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7.04万元。
项目支出1053.36万元。
其他支出227万元。
2017年部门编制预算总额是2822.59万元,比2016年的7827.37万元减少5004.78万元,减少了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海域使用金收入)减少,由于项目用海的审批权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收费存在不确定性,2017年没有纳入部门预算。
(一)2017年本级预算编制具体情况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
2、基本支出预算总额1542.23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收入974.09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568.14万元。
其中机关运行经费201.16万元,主要包括:
其构成情况:
增加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人员增加车补支出。
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43万元,比2016年的84万元减少41万元,同比减少48%。
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持有量的变化,由上年的19台减少至2017年的9台,相应的公车运行费用减少。
招待费2.5万元,比去年的4万元减少1.5万元,同比减少37.5%。
3、上缴上级支出28万元。
4、生产性专项支出预算总额1053.36万元。
(二)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汇总情况
此次汇报材料中均含二级预算单位。
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单位4个,自收自支单位2个。
其中: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911.57万元;
丹东市渔政管理处895.8万元;
丹东市海洋渔业指挥部(水产种苗监督管理站)112.71万元;
丹东市海域管理处128.61万元;
丹东渔港监督处535.72万元;
丹东渔船检验处238.1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228.69万元,其中: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541.57万元;
丹东市渔政管理处445.8万元;
丹东市海域管理处128.61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02.9万元: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100万元;
丹东市渔政管理处119万元;
丹东渔港监督处445.72万元;
3.其他收入691万元,其中: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270万元;
丹东市渔政管理处331万元;
丹东渔港监督处90万元。
(三)预算支出总额2822.5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542.2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884.0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1.1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7.04万元,其中: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280.9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51.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6.9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4万元;
丹东市渔政管理处459.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45.7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2.8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1.12万元;
丹东市海洋渔业指挥部(水产种苗监督管理站)104.7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5.0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3.3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29万元;
丹东市海域管理处128.6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89.0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1.5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98万元;
丹东渔港监督处436.0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65.9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9.0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09万元;
丹东渔船检验处132.0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6.5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3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1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36.97万元,比上年的27.62万元增加了9.35万元增加33%,增加原因是公务交通补助增加。
支出构成: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差旅费2.1万元,取暖费5.5万元,公务交通补助17.5万元等项支出部份。
比上年的27.62万元增加了9.35万元增加33%。
2.项目支出预算1053.36万元;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530.6万元;
丹东市渔政管理处337万元;
丹东市海洋渔业指挥部(水产种苗监督管理站)8万元;
丹东渔港监督处99.66万元;
丹东渔船检验处78.1万元。
3.其他支出预算227万元: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270万元。
4、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639.65万元,其中: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295.7万元;
丹东市渔政管理处293.7万元;
丹东市海洋渔业指挥部(水产种苗监督管理站)3.85万元;
丹东市海域管理处2.7万元;
丹东渔港监督处40.85万元;
丹东渔船检验处2.85万元。
2017年政府采购639.65万元,比上年的464.6万元增加了94.95万元,增加20%。
随着各部门领导对政府采购工作认识的提高,对机关运行经费采购力度加大,如汽车用油、会议、培训、印刷及办公耗材等相应办理了政府采购。
(四)预算基础性工作情况
1、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库,生产性项目预算总额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项目25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项目125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2017年预算总额2822.59万元整体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3、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639.65万元,比上年的464.6万元增加了37%。
4、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我局没有政府性债务。
(二)
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共18张附表)
一、关于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2017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包括:
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等。
二、关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3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5万元。
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的84万元减少41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9.5万元。
主要原因是:
一是按照市政府公务用车改革的统一要求,各单位实有车辆均大幅度下降,由2016年的19台减少现在的9台,因此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出现较大比例下降。
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
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未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基本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事业运行(项):
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
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执法监管(项):
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
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与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岛和海域保护(项):
反映海岛和海域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和保护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