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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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支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素质的教师队伍,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制度,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到2016年,全区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三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力争达到100%;
重度肢体、孤独症、脑瘫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85%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扩大教育规模,提升普及水平
1、做好摸底调查,实施分类教育。
建立残疾儿童少年网络实名登记制度,每年由区残联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情况报区教育局。
区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和专家、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筛查鉴定小组,定期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筛查,进行入学和康复治疗评估,然后分类安置。
对轻度残疾的安排到区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对中重度残疾的安排到市、区两级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
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有机会接受教育。
2、加快高明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利用闲置的原明城镇中心小学改造建设成高明区启慧学校,并将高明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高明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纳入其中,建成一所集教育、康复、养护、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特教学校,重点解决中度和部分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残疾人的康复训练,为仍未入学(园)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合适的康复和教育服务。
高明区启慧学校以招收智障学生为主,计划2015年9月正式开办,计划招收6个班,在校学生50人,以后逐年扩大办学规模,满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需要。
3、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
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细化随班就读学生入学安置,尽可能将所有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在普通学校就读,扩大随班就读规模。
每个镇(街道)选择一所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作为基地学校,建立教学管理、学习生活辅助等制度,实施随班就读学生发展性评估,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为其他学校提供示范。
有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要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校园改造工程。
今后新建学校要把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设计条件之一,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加强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的交流互助,积极实施回归主流和一体化融合教育,为学生今后融入社会和就业生活奠定基础。
4、加强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
加快全区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的建设,鼓励和支持有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普遍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
加强资源教室设备的使用培训,提高使用率,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质量和水平。
5、全面开展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对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2014年秋季学期,全区开展送教上门试点工作,2015年春季学期以后,逐步增加送教上门的学校和接受送教上门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
积极探索送教上门的方法,切实提高送教上门的质量。
6、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鼓励和支持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幼儿入园学习,开展残疾儿童随园保教试点工作,提高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入园率。
区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后,逐步推进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探索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满足残疾人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需求。
(二)加强指导研究,提升教育质量
1、建立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制度。
建立高明区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工作制度,以高明启慧学校和专业教师为依托,组建区级随班就读指导中心,负责指导随班就读学生的教学、辅导和管理,切实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指导。
2、探索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工作。
逐步建立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实施随班就读学生发展性评估,探索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模式。
推进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学业水平、缺陷补偿与行为矫正效果以及适应性能力进行单独评价的工作,促使普通学校按特殊教育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3、加强特殊教育研究组织建设。
区、镇两级教育局要配备兼职特殊教育教研人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制度化的教科研活动。
建立健全区普通学校与高明启慧学校定期交流活动的机制,加强融合教育研究,组织全区性公开课,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提升我区特殊教育水平。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质
1、落实编制,积极引进特殊教育教师。
落实《关于印发<
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编制标准暂行办法>
的通知》(粤机编办〔2008〕109号),引进一批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的教师,为启慧学校以及开展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普通学校配齐配足教职工,并纳入编制,确保学校正常开展教学和管理工作。
落实省、市制定的特殊教育津贴政策,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工作和送教上门的教师,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和职务(职称)的评定,并适当倾斜。
2、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水平。
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
引进特殊教育人才,作为我区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在管理和教学上为特殊教育提供实操经验和示范。
把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全面纳入教师培训规划和项目,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系统的培训课程,并组织教师参观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
到2016年,完成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特殊教育巡回指导教师的全员培训。
(四)建立投入机制,提升保障水平
1、加大特殊教育专项投入。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启慧学校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10倍拨付经费,聋哑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8倍支付;
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生,按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拨付经费。
公用经费分担比例和拨付方式与现行普通学校相同。
区财政要加大特殊教育专项投入,用于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镇(街道)要设立随班就读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学校无障碍通道建设以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补贴和工作补贴等。
将特殊教育纳入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解决启慧学校建设资金不足。
鼓励社会力量出资举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机构,落实扶持政策,并在结对帮扶、教师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研究制定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对接受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的学校进行补助。
2、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
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补助标准按不低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的1.1倍拨付。
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补助经费分担参照现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分担比例实施,区财政拨付标准不低于原标准。
3、健全特殊教育学生资助制度。
逐步建立残疾学生交通费补助制度,并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
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逐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资助标准。
镇(街道)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6周岁以下(含6周岁)残疾儿童。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政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
全区有关部门要把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作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将其摆上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充分发挥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领导机构的作用,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
(2)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方案实施
建立由区政府、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发规统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残联、区编委办和各镇(街)等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和解决特殊教育工作中的问题,协同推进特殊教育提升工作,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提升计划如期完成。
建立由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和专家、教师、家长代表参与的特殊儿童少年分类鉴定和入学安置机制,做好特殊儿童少年分类鉴定和入学安置工作。
(2)加强督导评估,确保完成计划
实行督导检查制度,把督导评估与日常教学结合起来,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责任督学内容。
配合市教育局2016年开展镇(街道)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工作,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和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等作为评估验收的主要指标,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各部门、各镇(街道)和实施特殊教育工作的学校要对照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提升计划完满完成。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责任单位领导
完成时间
1
做好未入学(园)残疾儿童摸底调查,进行筛查评估,实行分类教育安置
区残联
各镇(街道)残联、区镇教育局、区卫计局
每年5月前完成调查。
2
加快高明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开办启慧学校
区教育局
明城镇政府、区民政局、区残联、区财政局、区发规统局(发改)、区编办、区土建水务局(住建)、区代建中心
2015年完成
3
扩大普通学校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规模
各镇(街道)教育局、区残联
长期任务
4
加强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
2016年
5
开展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
区财政局、区残联、各镇(街道)教育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
2014年秋季开始;
6
积极实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各镇(街道)教育局、区残联、区卫计局
7
开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
区人社局、区残联
8
加强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工作
各镇(街道)教育局
2016年开始;
9
开展特殊教育质量检测评价工作
10
加强特殊教育研究组织建设,开展教研活动
11
落实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和相关优惠政策
区编办
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12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各镇(街道)教育局、区编办
13
加大特殊教育专项投入,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经费
区财政局
区教育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民政局、区残联
14
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政策
区教育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15
健全特殊教育学生资助制度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区残联、区教育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