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硫化机B1400mm技术规范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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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硫化机B1400mm技术规范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输煤系统运量Q=2000t/h,线路水平总长度2892.91m。

东坡煤矿煤属富灰、特低硫~中硫、特低磷~低磷的弱粘结性气煤,目前主要作动力用煤。

2.2使用条件和原始数据

2.2.1环境条件

2.2.1.1气候类型

本项目地处晋北高寒地带,气候寒冷干燥,风沙大,属典型大陆性气候。

2.2.1.2气温

本区气温一般较低,以年温差与日温差大为其特点,年平均气温5.4~13.8℃,绝对最高温度34.5℃,绝对最低温度-27.4℃,年最高温差达61.9℃,一般日温差也在18~25℃以上。

2.2.1.3风向、风速、风压

本区每年有风时间约占全年总时间的70%,平均每年出现40天左右的大风,飓风天有2天左右,风沙日在29天以上,多集中于冬春季节,风向多为西北,最大风速可达21.7m/s,设计采用的基本风压为0.5KN/m2。

2.2.1.4降雨量

年降雨量为345.3~682.2mm,平均为426.7mm,多集中在七、八、九三个月,最大日暴雨量达44.5mm。

2.2.1.5设备使用环境

本技术规范书所列设备室内或走廊内,环境温度在-5℃~25℃间,空气流速≥0.5m/s。

2.3工程地质条件

当地土壤性质:

湿陷性黄土。

霜冻结冰期自十月下旬至次年四月,冻土深度在1.11m左右,最大可达1.31m。

本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属第一组,建筑场地类别应为Ⅲ类,该场地属建筑抗震一般地段。

2.4工作制度

输煤系统设计年工作日为330d,每日净工作时间16h。

2.5主要安全条件

东坡煤矿井属低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煤层易发生自燃。

 

3标准和规定

本技术规格书中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储存、验收应符合现行适用的中国最新版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或在国际范围内被接受的具有不低于中国国家标准和下列标准的标准。

3.1国际/国内采购设备遵循的共用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3.2国际/国内采购设备遵循的专用标准

MT/T978-2006《矿用隔爆型硫化机》

JB/T5216-2006《硫化机测力表》

HG/T3034-1999《平板硫化机》

HG/T3229-1999《平板硫化机检测方法》

GB/3836.1~GB/3836.3-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4技术性能要求

4.1设备总技术要求

4.1.1投标厂商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4.1.2所有设备必须按相应规范设计制造,在正常情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腐蚀、老化问题。

建设单位和招标方鼓励投标厂商提供优于本规格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4.1.3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所有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节能、环保、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对重要部件需取得买方认可或由买方指定,投标厂商应对外购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或验证,并对质量负责。

4.1.4鉴于东坡煤矿现有B=1400mm防爆硫化机多台,因此新购置防爆硫化机性能及设备参数应与现有设备相一致。

4.2防爆硫化机技术参数及具体要求

4.2.1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值

1

型号

LBD-1400(防爆)

2

硫化的胶带规格

mm

1400

3

升温时间

min

≤50

4

硫化标准温度

145

5

硫化工作压力

MPa

6

硫化工作电压

V

与东坡矿现有设备一致

7

总功率

kW

15.7

8

加热板有效平面尺寸

9

设备数量

4.2.2设备整体要求

1)硫化机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外购件等均应符合标准《矿用隔爆型硫化机》(MT/T978-2006)及其它相应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附有质保书或合格证;

硫化机的隔爆外壳的非金属材料、隔爆性能(隔爆结合面参数、隔爆外壳静动压试验、隔爆外壳的抗冲击性能等)、加压、加热、冷却装置等辅助设备采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GB/3836.3-2000)规定的要求;

硫化机用电缆应符合《煤矿用阻燃电缆》(MT818.5-1999)规定的要求,电缆引入装置应符合MT429或MT705规定的要求,电缆引入装置的夹紧及密封性能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GB/3836.2-2000)中附录D的规定,不应有任何影响防爆形式的损坏。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密封要求:

水压板装配后经1Mpa、保压120min的水压试验,应无渗漏现象。

4)电热板表面要平整、光滑,不得有明显的机械伤痕,局部膨胀和弯曲处不得有皱纹凹凸现象。

5)电控箱应灵敏、可靠、安全、指示灯显示正常。

6)硫化机的冷却装置应能在50min内使加热板自工作温度冷却到80℃以下。

7)加热板外壳厚度不得小于3mm。

4.2.3设备规格附表

名称

数量

交货期

DBL-1400防爆硫化机

2台

签订合同后个月

每台包括:

1.1

硫化器(机架、加热板、隔热板、水压板

及紧固件等)

1套

同上

1.2

夹紧机构

1.3

试压泵

1.4

高压软管

1.5

电缆

1.6

垫铁

1.7

电控箱

1.8

专用工具

质保期内必要的备件和易耗件

运行与维护技术手册

6套

4.2.4设备规范

供方应填写详细产品技术参数。

4.2.5供货范围

4.2.5.1一般要求

(1)供方所供的货物范围应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但不限于所列的设备。

(2)供方应提供详细的专用工具供货清单。

(3)供方应提供详细的备品备件供货清单。

4.2.5.2设备本体及成套范围的附属设备

每台设备至少应包括如下项目,但不限于此。

(1)设备本体。

(2)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和检修工具。

(3)随机技术资料。

4.2.5.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供方应提供一套设备及附件的安装、运行、维护和调整所必需的专用工具。

供方提供的备品备件数量和种类应满足设备的常规维护及连续运转一个大修期(≥3年)的需要。

备品备件按随机备品备件和满足3年需要的备品备件分别提供,并单列报价。

推荐设备3年商业运行(包括首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不计入投标总价。

供方应提交买方一份备件备品清单,如系外购件,则应注明这些备品备件的规格、性能、材料、制造厂家及验收标准等。

4.2.5.4供货设备材料清单

供方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规范书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供方仍须写明,并在执行合同时无条件补足。

规格和型号项中,供方应详细填写设备技术参数,

5质量性能保证和检验、验收

5.1工厂检验

5.1.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设备应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采用的标准及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卖方应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检验、试验和验收试验的项目、步骤及验收准则,并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交买方,以供买方审阅并提出意见。

5.1.2供方在设备加工过程中必须按有关工厂标准进行检验、试验,不合格品不得进入后续工序。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5.1.3各部件组装前,应进行零件检查,不合格零件不允许组装。

组装过程中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所有检查项目的结果必须满足有关要求。

5.1.4出厂前检验应邀请需方代表参加,并对必要的部件进行试装试运,需方代表对试运的见证并不表示可以免除供方在后续工作中的责任。

5.1.5各项检验活动,供方均应向需方提交检验报告。

某项检验不能满足标准、规范及性能要求时,供方应自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5.2性能试验验收

5.2.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5.2.2整机性能的试验验收工作在设备使用现场进行。

5.2.3性能试验的时间:

带式输送机安装前。

5.2.4性能验收试验由业主主持,供方参加。

试验大纲由业主提供,与供方讨论后确定。

如试验在现场进行,供方要按技术要求有关条款要求进行配合;

如某些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供方提供。

5.2.5性能验收试验

设备安装完成后,供方在业主配合下进行试运转,并进行所有必要的试验来证实设备情况良好,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5.2.6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业主为主编写,供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

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48小时内,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6油漆、包装、运输和储存

6.1油漆、包装、运输

6.1.1设备油漆、包装和运输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最新版本中的规定要求。

6.1.2每个设备箱应至少包括二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质量检验证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6.1.3设备的外包装上应清楚地标明:

出厂编号、总共箱数及箱号、发货站或港、到货站或港、发货单位、到货单位、出厂或装箱日期以及设备运输、贮存保管要求的国标通用标记。

6.1.4较大型及较重的设备都要装有便于移动的滑动部件及吊钩,吊钩装有起吊点,并且在外包装上标明设备重量及重心、起吊点(未拆去外包装)。

6.1.5设备的接管、法兰表面应加以保护,以免损伤接头部位。

6.1.6设备及外包装有禁焊标志。

6.2储存

卖方应根据包装箱内所装物品的特性,向买方提供安全保存方法的说明。

7产品技术文件、资料和图纸交付

供方应提供下列文件和图纸,但不限于此:

产品合格证(包括主要外购件);

主要用材的质量检验书;

安装要求及安装质量标准;

设备总装配图和主要部件组装图;

设备基础图及有关的接口资料;

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运行和维护技术手册6套。

7.1一般要求

设备、技术资料提交应该准确及时,信守合同。

7.2资料提交的具体要求

7.2.1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一套完整、详尽的关于储存、验收、安装、调试、运行及维修等方面的技术资料,如果需方认为供方所供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供方补充,供方应无偿提供所需要补充的技术资料。

7.2.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应包括各设备和零部件的检验、试验、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数据、说明书、有关图纸以及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其它技术资料。

7.2.3供方提供技术文件的范围也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其它部分的要求。

7.3对供、需双方所提供的资料,均应加盖公章或标识进行确认,并注明“经办人”。

7.4设备图纸、资料清单及提交时间、份数

7.4.1总的要求

供方在本技术协议签字后7天内应提供满足设计施工图设计要求的文件及图纸。

7.4.2最终版图纸应注明供方、需方的订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

7.4.3供方应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上应注明“东坡煤矿至刘家口选煤厂带式输送机输煤系统”名称。

7.4.4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应作出明显的标记。

7.4.5说明书尚应包括下列部分:

现场拆卸和组装;

特殊部件的现场大修;

备品备件的标识,包括制造厂编号和使用场合的标识。

7.4.6每个部件所用的说明书应随部件一起包装运输。

7.4.7说明书内应包括一本说明材料和设备、设备零件变更的通知单。

7.4.8供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应包括本附件中所要求的。

如需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的本附件以外的资料,供方应及时无偿的提供。

7.4.9供方提交给需方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7.4.10提交文件份数及清单

卖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6份文件,其中提供给设计单位1份,需方单位5份。

同时提供给设计单位和业主电子版文件各一份。

文件清单如下:

1)最终版的设备外形尺寸、总装图、相关的主要技术数据。

2)按需方格式要求的电气控制装置的全部接口资料。

3)设备安装、维修最大其重件的名称及质量。

4)设计、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

7.4.11随机提供的文件清单

·

卖方应在图纸的适当位置表示出供货分界线。

检查与试验报告。

图纸应标明随每项部件所供给的一切附件,而且应标明每个部件的制造厂家、型号、参数和容量。

产品(包括主要外购件)合格证。

供需双方一致通过的“变更”文件及证明。

整套设备的运行与维修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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