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讲义Word下载.docx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讲义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讲义Word下载.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专家
中国会计学会副秘书长
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中国审计学会理事
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会计师协会理事
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CERM证书认证(中国)委员会委员
概述
●第一节关于准则的总体介绍
●第二节其他鉴证业务的定义与目标
●第三节承接与保持业务
●第四节计划与执行业务
●第五节利用专家的工作
●第六节获取证据
●第七节考虑期后事项
●第八节形成工作记录
●第九节编制鉴证报告
●第十节其他报告责任
第一节关于准则的总体介绍
●一、本准则的制定背景
●二、本准则的规范目的、主要内容、框架结构
●制定背景
◆执业环境的不断变化
◆受找责任范围的扩大
◆会计市场的激烈竞争
◆国际趋同的需要
●二、本准则规范目的、主要内容、框架结构
●本准则的规范目的:
Ø
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鉴证业务
界定其他鉴证业务的范围
指导注册会计师区别两种不同保证程度的其他鉴证业务
明确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鉴证业务的一般要求
●本准则的主要内容、框架结构:
●本准则共10章77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承接与保持业务
第三章计划与执行业务
第四章利用专家的工作
第五章获取证据
第六章考虑期后事项
第七章形成记录
第八章编制鉴证报告
第九章其他报告责任
第一十章附则
第二节其他鉴证业务的定义与目标
●一、其他鉴证业务的定义
●二、其他鉴证业务的范围
●三、其他鉴证业务的目标
●一、其他鉴证业务的定义
(1)
●涵义:
除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业务之外的鉴证业务。
⏹
(1)凡是满足鉴证业务的定义,并且不是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与审阅业务的业务,均属于其他鉴证业务的范畴;
⏹
(2)其他鉴证业务的鉴证对象相对“特殊”;
⏹(3)其他鉴证业务的鉴证对象信息不是历史财务信息。
●一、其他鉴证业务的定义
(2)
●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审阅业务的其他鉴证业务之间的关系
鉴证业务
●国外的其他鉴证业务类型主要包括:
⏹网誉认证
⏹系统鉴定
⏹养老金鉴证
⏹风险评估鉴证
●我国的其他鉴证业务主要包括:
⏹内部控制鉴证
⏹预测财务信息审核
●不属于其他鉴证业务的业务:
⏹执行商定程序
⏹代编财务信息
⏹税务咨询和管理咨询
●两类其他鉴证业务
⏹“合理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
⏹“有限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
●合理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的目标: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此作为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有限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的目标:
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以此作为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有限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的风险水平高于合理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的风险水平。
第三节承接与保持业务
●一、承接与保持业务时必备的条件
●二、注册会计师获取责任方声明书
●三、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四、签订业务约定书
●五、业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承接或保持的其他鉴证业务,除了要具备鉴证业务应具备的五项特征之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鉴证对象由预期使用者和注册会计师以外的第三方负责;
●
(2)在初步了解业务环境的基础上,未发现不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要求的情况;
●(3)确信执行其他鉴证业务的人员在整体上具备必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责任方声明书的作用
可以表明该项其他鉴证业务存在适当的三方关系;
可以明确责任方自身的责任,是鉴证业的三方关系人理解各方责任的基础;
以书面形式出具,载明责任方对鉴证对象的具体责任,避免因责任界定不清而引发分歧。
●无法获取责任方声明时,注册会计师的对策;
⏹获取其他支持,以明确责任方责任;
⏹考虑放弃该项业务。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在某些情况下,鉴证对象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可能超出注册会计师通常具有的专业胜任能力。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利用专家工作或拒绝接受业务委托。
●在承接或保持其他鉴证业务之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其他鉴证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业务约定书。
●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可能因鉴证对象特征和保证程度的不同而存差异。
●当委托人与责任方不是同一方时,业务约定书的性质和内容可以有所不同。
●一般地,其他鉴证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下列订方面:
✧
(1)其他鉴证业务的目标;
✧
(2)责任方的责任;
✧(3)采用的标准;
✧(4)鉴证范围,包括指明在执行其他鉴证业务时遵守的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5)鉴证工作的安排,包括出具鉴证报告的时间要求;
✧(6)鉴证报告格式和对鉴证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7)由于测试的性质和鉴证的其他固有限制,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重大错报可能仍然未被发现的风险;
✧(8)责任方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9)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鉴证对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10)责任方对其作出的与鉴证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11)注册会计师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12)其他鉴证业务的收费,包括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13)违约责任;
✧(14)解决争议的方法;
✧(15)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公章等内容。
●业务变更的合理理由,只有当存在这些理由时,注册会计师才能同意这一变更:
⏹
(1)业务环境变化对预期使用者的需求产生影响;
⏹
(2)预期使用者对该项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
●不合理的变更理由:
如果有迹象表明,业务变更要求与错误的、不完整的或者不能令人满意的信息有关,注册会计师不应认为该变更是合理的。
●其他鉴证业务的变更通常涉及到业务保证程度的变化;
●保证程度的不同将对证据收集程序产生影响;
●当保证程度较高的业务变更为保证程度较低的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关注,不应忽视其他鉴证业务变更前获取的证据。
第四节计划与执行业务
●一、计划工作的作用与内容
●二、计划工作应当考虑的因素
●三、计划工作时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四、了解鉴证对象和其他业务环境事项
●五、评估鉴证对象的适当性
●六、评估标准的适当性
●七、重要性
●八、鉴证业务风险
●九、有意义的保证水平
●一、计划工作的作用和内容
●其他鉴证业务的计划工作包括总体策略和具体计划。
●总体策略包括:
业务的范围、重点、时间安排和实施。
●具体计划包括:
拟执行的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选择这些程序的理由。
●计划工作的性质和范围因被鉴证单位的规模、复杂程度以及注册会计师的相关经验等情况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二、计划工作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
(一)业务约定条款
●
(二)鉴证对象特征和既定标准
●(三)其他鉴证业务的实施过程和可能的证据来源
●(四)对被鉴证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包括对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了解
●(五)确定预期使用者及其需要,考虑重要性以及鉴证业务风险要素
●(六)对参与业务的人员及其技能的要求,包括专家参与的性质和范围
●
(一)计划工作的持续性
●
(二)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三)对风险和证据收集程序的考虑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鉴证对象和其他业务环境事项,以便为在下列关键环节作出职业判断提供重要基础:
⏹
(1)考虑鉴证对象特征;
⏹
(2)评估标准的适当性;
⏹(3)确定需要特殊考虑的领域;
⏹(4)确定重要性水平,评价其数量的持续适当性,以及性质因素;
⏹(5)实施分析程序时确定期望值;
⏹(6)设计和实施进一步的证据收集程序;
⏹(7)评价证据,包括评价责任方口头声明和书面声明的合理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需要了解鉴证对象及其他的业务环境事项的程序,并考虑这种了解是否足以评估鉴证对象信息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
●
(1)鉴证对象可以识别;
●
(2)不同的组织或人员按照既定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合理一致;
●(3)注册会计师能够收集与鉴证对象有关的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提出适当的鉴证结论。
●只有当对业务环境的初步了解表明鉴证对象适当时,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承接其他鉴证业务。
●在承接业务后,如果认为鉴证对象不适当,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报告。
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解除业务约定。
●在业务承接或保持阶段,注册会计师需要对鉴证对象的适当性进行评估。
●注册会计师在计划阶段评估是对承接或保持阶段评估的补充和深入,也是降低鉴证业务风险时必要应对措施。
●
(一)适当的评估标准应当具备的特征
●
(二)对标准评估结果的处理
●(三)注册会计师对于不同标准的考虑
●适当的评估标准应当具备的特征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估用于评估或计量鉴证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
●适当的标准应当具备下列所有特征:
●
(1)相关性
●
(2)完整性
●(3)可靠性
●(4)中立性
●(5)可理解性
●对标准评估结果的处理
●只有当对某项其他鉴证业务环境的初步了解表明使用的标准适当时,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承接该项其他鉴证业务。
●在承接其他鉴证业务后,如果认为使用的标准不适当,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报告。
●注册会计师对于不同标准的考虑
●标准类型
⏹公开发布的标准
⏹专门制定的标准
●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当与预期使用者的需求相关时,公开发布标准才是适当的。
●存在公开发布的标准,但需要使用专门制定的标准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鉴证报告中指明:
⏹
(1)使用的标准不是公开发布标准;
⏹
(2)使用的标准仅供特定的预期使用者使用,且仅适用于特殊目的。
●不存在公开发布标准,需要专门制定标准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专门制定的标准是否会导致鉴证报告对预期使用者产生误导。
●注册会计师应当尽可能使预期使用者或委托人确认专门制定的标准符合预期使用者的目的。
●如果未获得对专门制定标准的确认,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该情况对评估既定标准适当性的影响,以及对鉴证报告有关信息的影响。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要性的情况:
⏹在确定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评价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错报时。
●在考虑重要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并评价哪些因素可能会影响预期使用者的决策。
●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综合数量和性质因素考虑重要性。
●鉴证业务风险是指在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提出不恰当结论的可能性。
鉴证业务风险通常体现为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
●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的考虑受到具体业务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受鉴证对象性质、所执行的是合理保证还是有限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的影响。
●重要性与鉴证业务风险之间存在反向关系。
●在确定鉴证程序后,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接受更低的重要性水平,鉴证风险将增加。
●注册会计师应当选用下列方法将鉴证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
(1)如有可能,通过重新深入评估业务环境、鉴证对象性质和责任方的书面声明内容,降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并支持降低后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
⏹
(2)通过修改计划实施的鉴证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降低检查风险。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该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水平。
●在有限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中,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应当至少足以使注册会计师获得某种有意义的保证水平,以此作为注册会计师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的基础。
●当注册会计师获取的保证水平很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的信息时,这种保证水平是有意义的保证水平。
●有意义的保证水平:
⏹
(1)弹性概念;
⏹
(2)增加业务对象的信任程度。
第五节利用专家的工作
●一、需要利用专家工作的情形
●二、利用专家工作的主要领域
●三、确定是否利用专家应考虑的因素
●四、利用专家工作的基本要求
●五、了解专家的工作
●六、评价专家工作
●在收集和评价证据时,对于某些其他鉴证业务的鉴证对象和相关标准,可能需要运用特殊知识和技能。
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
⏹
(1)了解被鉴证单位及其环境;
⏹
(2)组建适当的项目组;
⏹(3)确定重要性和鉴证业务风险;
⏹(4)评价标准的适当性,或者建立标准;
⏹(5)对其他专家的工作进行复核和测试;
⏹(6)对责任方内部专家的工作进行复核和测试。
●注册会计师利用专家工作的领域主要包括:
⏹
(1)对特定资产的评估;
⏹
(2)对资产的数量和实物状况的测定;
⏹(3)需要特殊技术或方法的金额测试;
⏹(4)未完成合同中已完成和未完成的计量;
⏹(5)涉及法律法规和合同的法律意见。
●三、确定是否需要利用专家工作时应考虑的
●在确定是否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
(1)项目组成员对所涉及事项具有的知识和经验
⏹
(2)根据所涉及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和重要性确定的重大错报风险
⏹(3)预期获取的其他证据的数量和质量
●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
●应有的关注;
●确信专家已经充分了解本准则,能够按照具体业务目标开展工作;
●实施质量控制程度,明确专家的工作责任,以确保其遵守本准则;
●充分参与鉴证业务、了解降评价专家工作。
●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专家所承担的工作。
●尽管并不期望注册会计师具备与专家相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足够的知识和技能,以实现下列目的:
(1)界定专家工作的目标,并将其与鉴证业务目标相联系;
(2)考虑专家使用的假设、方法和原始数据的全理性;
(3)考虑专家发现的问题和得出结论的合理性。
●六、评价专家的工作
●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确定专家的工作是否符合其他鉴证业务的目标。
●在评估专家提供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
⏹
(一)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包括专家的经验和客观性。
⏹
(二)专家使用的假设、方法和原始数据的合理性;
⏹(三)专家发现的问题和得出结论的合理性及其重要性。
●
(一)评价专家的专用胜任能力
⏹
(1)专家的专业资格
⏹
(2)专家的经验和声望
⏹(3)专家的客观性
专家是否受雇于责任方;
专家与责任方存在关联关系
◆如果对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或客观性存在疑虑,注册会计师应当与责任方和委托人交换意见,并考虑能否通过专家的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实施追加的程序,或利用其他专家获取证据。
●
(二)评价专家使用的假设、方法是否适当和一致
●专家应对其工作结果负责,包括对其选择的假设和方法的适当性、合理性及其运用负责。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评价专家选择的假设和方法是否适当和合理,是否与以前期间一致。
●如果存在责任方对专家职责范围作出规定的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中通常会有专家拟使用的说明,注册会计师可以核对专家实际使用的假设和方法与书面是否一致。
●(三)评价专家使用的原始数据是否适当具体情况
●原始资料是专家工作的基础,原始资料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专家工作结果的适当性。
●在考虑专家使用的原始数据是否适合具体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实施下列程序:
(1)询问专家为确信原始数据是否相关和可靠而实施的程序;
(2)复核或测试专家使用的原始数据。
●(四)考虑专家工作的结果与其他审计证据是否相符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专家的工作结果与注册会计师对被鉴证单位的了解和实施其他程序的结果是否相符。
如果二者不符,或认为专家的工作结果不能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采取下列措施:
⏹
(1)与被鉴证单位和专家讨论。
⏹
(2)实施追加的程序,包括聘请其他专家对前任专家的工作予以证实。
⏹(3)出具非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六节获取证据
●一、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二、注册会计师获取证据的过程
●三、鉴证业务风险难以降低至零的原因
●四、不同保证程度的其他鉴证业务对于证据收集的不同要求
●五、责任方声明
●一、获取责任方声明的一般要求
●注册会计师在必要时应当向责任方获取声明
⏹责任方声明包括书面声明和口头声明。
责任方对口头声明的书面确认,可以减少注册会计师和责任方之间产生误解的可能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责任方就其按照既定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出具书面声明,无论该声明作为责任方的认定能否为预期使用者获取。
⏹如果无法获取该项书面声明,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工作范围受到限制的程度,考虑出具保留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鉴证报告,并考虑是否需要对鉴证报告的使用作出限制。
●二、针对责任方声明的程序
●注册会计师针对具有重大影响的责任方声明的程序
⏹
(1)评价责任方声明的合理性及其与其他证据(包括其他声明)的一致性;
⏹
(2)考虑作出声明的人员是否充分知晓所声明的特定事项;
⏹(3)在合理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中,获取佐证性的证据;
在有限保证的其他鉴证业务中,考虑是否有必要寻求佐证性的证据。
●责任方声明不能替代合理预期能够获取的责任证据
●责任方声明作为来自被鉴证单位内部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有限,不能替代注册会计师合理预期能够获取的其他证据。
●如果某事项对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产生重大影响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且对该事项无法获取在正常情况下能够获取的充分、适当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已从责任方获取相关声明,注册会计师应将其视为工作范围受到限制。
第七节考虑期后事项
●一、注册会计师对期后事项的责任
●二、对截至鉴证报告日事项的考虑
●三、确定对期后事项的考虑程度的影响因素
●责任的界定: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截至鉴证报告日发生的事项对鉴证对象信息和鉴证报告的影响。
●与财务报表审计中考虑期后事项的比较
财务报表审计中的期后事项是指:
“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事项以及审计报告日后发现的事实”。
具体包括三个时间段:
(1)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
(2)审计报告日至财务报表报出日
(3)财务报表报出日后
●鉴证对象可能是发生在某个时期内的事项,也可能是发生在某个时点上的事项。
相应地,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时期信息,也可能是时点信息。
⏹
(1)鉴证对象具有时期性:
从鉴证对象信息涉及期间的终点,到鉴证报告日止。
⏹
(2)鉴证对象具有时点性:
从该时点到鉴证报告日。
●注册会计师对期后事项的考虑程度,取决于这些事项对鉴证对象信息和鉴证结论适当性的潜在影响。
●在某些其他鉴证业务中,由于鉴证对象性质特殊,注册会计师可能无需考虑期后事项。
例如,在某项其他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需要对某一时点的回报率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提出结论,发生在该时点和鉴证报告出具日之间的事项不会影响到鉴证结论,因此,注册会计师无需考虑这些事项。
第八节形成工作记录
●一、注册会计师对于工作记录详略程度的把握
●二、工作记录的要求
●一、对工作记录详略程度的把握
●
(1)记录与重大事项相关的证据收集程序和性质、时间和范围。
工作记录应当能够体现证据收集程序的轨迹,尤其是与重大事项相关的证据收集程序。
●
(2)需要运用职业判断的重大事项,记录其推理过程以及相关结论。
●(3)对于难以运用职业判断的事项,记录得出鉴证结论时已获取的有关事实。
●(4)记录执业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考虑到的所有重大事项。
●
(1)记录注册会计师考虑的所有重大事项
●
(2)工作底稿的编制和保存范围:
从未曾接触该项业务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例如其他注册会计师)的角度进行判断。
第九节编制鉴证报告
●一、总体要求
●二、鉴证报告的内容
●三、保留结论、否定结论和无法提出结论
●
(一)编制鉴证报告的总体要求
⏹
(1)注册会计师应当判断是否已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鉴证结论;
⏹
(2)考虑所有与鉴证对象信息相关的证据;
⏹(3)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鉴证结论。
●
(二)短式报告和长式报告
⏹
(1)短式报告:
基本内容
⏹
(2)长式报告:
除包括基本内容外,还包括:
对业务约定条款的详细说明、使用的标准、在特定方面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相关建议。
●二、鉴证报告的基本内容
●
(一)标题;
●
(二)收件人;
●(三)对鉴证对象信息(适当时也包括鉴证对象)的界定与描述;
●(五)适当时,对按照标准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存在的所有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六)必要时,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七)责任方的界定,以及对责任方和注册会计师各自责任的说明;
●(八)按照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的说明;
●(九)工作概述;
●(十)鉴证结论;
●(十一)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
●(十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