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轨施工安全技术交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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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站场、区间及其附近施工或行走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听从指挥,注意防护人员所发信号,及时避让。
2)不得在双线路的线路中间、铁路中心或轨面上行走;
横越铁路时,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确认两端无走行车辆时,方可快速通过。
3)铁路线附近堆放的接触轨器材不得侵入线路限界。
1.2接触轨施工安全措施
1.轨枕打孔作业时,检查钻孔水钻及钻头性能良好,如遇轨枕配筋密集部位须两人以上配合操作。
2.安装胀锚螺栓前,检查C20混凝土抹平层凝固及强度达到标准,调整胀锚螺栓所用锤具牢固可靠,防护手套、防护鞋穿戴齐全。
3.导电轨吊装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周围的障碍物进行调查了解,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向全体人员交底。
4.施工用的路料及施工后废弃物必须堆码整齐,且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5.隔离开关、避雷箱、避雷器、回流箱、均流箱沿线路施工前,施工负责人提前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以便相互配合,避免冲突。
避雷箱接地极基坑开挖时,如遇有塌方一定要采用防护板四面支撑,同时基坑线路侧应有防止道床污染的措施,保证路基及道床的稳定。
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电缆、管道等设施应尽量避开,如无法避开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报告施工负责人和相关单位,妥善进行处理。
6.基坑开挖作业坚持两人以上,坑内作业时坑上必须有人防护。
开挖基坑应采取防止行人坠落的防范措施。
1.3高架段施工安全措施
1.接触轨高架段施工时,作业人员须带好安全帽,配好工具袋,谨防高空坠物。
与地面人员传递料具应用绳索系牢,严禁抛掷。
2.遇有雷雨、大雪、浓雾或风力在六级及以上等恶劣气候时,停止在高架桥上施工作业。
3.高架段施工,遇有电力线干扰时,作业人员、工具材料的任何部位距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1.4吊车作业安全措施
1.利用吊车、运输车辆将接触轨转装到接触轨运输作业车组上,吊装时不准将接触轨成捆绑扎吊装,如包装符合吊装要求,可整箱吊装,吊装时不得使用钢丝绳而应用专用尼龙或布制吊装带。
运输作业车组将接触轨运输至施工现场,用平板车上专用吊臂沿线布放接触轨。
2.起吊过程中安全事项
1)在吊臂、吊件活动范围内的下方不得有人。
2)吊臂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暂时停留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并设专人监护。
3)吊件严禁在人身或起重机驾驶室上空越过。
4)工作人员不得随吊件长降或在吊件上调整绑扎绳。
5)起吊速度应缓慢、平稳、不得骤起骤落。
6)工作结束后,起重机各部份应恢复原状。
1.5轨道车及轨道小推车运输安全措施
1.轨道运输车出行前须取得行车调度命令,车上所运材料必须堆码整齐,牢固,不得超载、偏载,应有在运行过程中防止所运材料飞出的措施。
2.轨道推车上道前与行车调度取得联系,得到命令方可抬入道上,且有四人以上操作。
运输物品必须堆码整齐,牢固,不得超载、偏载。
推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冬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做好机械车辆防冻、防滑工作,提前做好进入冬季施工用燃油、润滑油、防冻液等准备工作。
2.做好人员冬季施工的防寒保暖工作,戴防寒安全帽,穿防寒衣、防寒靴,控制连续作业时间,定时取暖。
3.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模板、混凝土构件等存放符合安全要求,并加强管理。
4.如路面遇有积雪的情况下,汽车应加挂防滑链。
5.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防止煤气中毒。
3雨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中遇雷雨天气时,严禁在高大建筑物等易受伤害的地方避雨和逗留。
2.场地内要设排水沟,排水口处不允许堆积杂物,做到有组织排水,以保证水流畅通。
3.库房要密闭,不渗水漏雨。
库房内地坪要高于室外地坪。
4.各种施工车辆在雨季行驶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送料、接工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4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前,根据施工项目,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人员均认真贯彻执行夜间施工安全措施,安质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缺陷的料、具及时更换。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3.施工前派专人对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并确认完好,对所使用的车辆确认运转正常,工作状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4.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力量,统一指挥,保证通讯设备、器具状况良好,确保防护措施的落实。
防护人员之间采用呼唤应答制。
5.夜间作业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负其责。
施工负责人应经常与防护人员保持通讯联系。
6.夜间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5交通安全保证措施
1.汽车司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进行操作驾驶。
严禁无证驾驶或驾驶与准驾车辆不相符合的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遇有机关、军营、企业、学校、村镇等要减速慢行。
3.车上装载物品必须堆码整齐,牢固,不得超载、偏载,严防在运行过程中物品飞出车外。
4.车辆停稳后才能上下车,车辆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不得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6防火、防暴、防盗措施
1.遵守我标段制定的防火安全措施,严守安全操作规程。
2.注意生产生活用电、用气的安全,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在节假日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纵火破坏。
3.定期对消防器材设备进行维修与保养,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知识培训,提高灭火能力。
4.及时组织人力,消除“三库”库内库外的杂草以及易燃物,严禁在库内外放火烧荒,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热褥,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
5.节假日坚持领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做好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机房、仓库、工棚等重点部位要加锁并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
6.仓库、工棚及集体宿舍应有防火负责人和消防器材、用具及标志。
使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时,应站在上风方向,并带好防毒面具。
7.施工中需用汽油、苯、丙酮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和其它用途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事故处理应急措施
7保证人身安全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商,明确每次施工作业的范围和内容,求得相关单位的协助和配合。
2.在开工前对全体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各施工人员必须熟知相关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施工要求和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3.合同工、民工要有职工带领,且不得担任安全防护员、带班人员,不得单独使用和操作作业车辆。
4.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作业施工区段的两端,必须按要求进行防护;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明显标志及防护设施;
施工中遇有设计未考虑,但又必须采取特殊防护措施时,报业主审批,并组织实施。
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任意拆动,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
6.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戴安全帽,传递工具、材料应使用绳索,严禁抛递。
7.作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在工地、驻地及职工宿舍张贴醒目的安全生产图片和标语,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8.各工种的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施工要求和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严禁酒后操作,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9.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10.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
11.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任意拆动,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
8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采用绝缘线的临时低压线路,对地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5米,通行车辆的地方不得小于5米,电气设备和电动机具外壳应接地。
2.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及元件,均应采取防雨措施。
3.电动机具和照明设备必须通过开关或插座接电源。
严禁将线头直接插入插销座或直接挂在灯头上,严禁一个开关接多台电动设备。
4.临时用电设备选用的空气开关、胶盖开关及熔丝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
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5.施工用的配电箱的底边距地面不得小于1.5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加锁。
配电箱内的每个开关应标明回路,配电箱及箱内设备应完好无损。
6.普通照明灯不得当作移动式手提作业灯使用。
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应采用防爆灯或投光灯。
7.电灯开关应接在火线上,使用螺丝口灯头时,灯头的丝扣应接在地线上。
8.工地临时用电设备,应有专人维护和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装或检修,检修时应断开电源。
9.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每天检查,照明用电每天检查一次,加工线路每天检查两次,并做好记录以备查。
检查时发现绝缘不良有漏电情况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检修时,不得少于二人,并做好防护工作。
10.工地临时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拆除,如保留电线时,应切断电源后,用绝缘胶布将线头包好。
天津地铁3号线供电系统安装工程2标段
天津站——小淀停车场
接触轨安全技术交底
批准:
审核:
编制: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天津地铁3号线项目经理部
二0一0年九月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