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案例讲义第26集到第33集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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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
1、规划分析
规划分析应包括规划概述、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等。
通过规划分析,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对规划内容进行分析和初步评估,从多个规划方案中初步筛选出备选的规划方案,作为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的对象,并结合规划的不确定性分析结果,给出可能导致预测结果和评价结论发生变化的不同的预测情景。
2、现状调查与评价
通过调查与评价,掌握评价范围内主要资源的利用状况,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水平和变化趋势,辨析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和环境要素。
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按照一致性、整体性和层次性原则,识别规划实施可能影响的资源与环境要素,建立规划要素与资源、环境要素之间的关系,初步判断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确定评价重点。
并根据环境目标,结合现状调查与评价的结果,以及确定的评价重点,建立评价的指标体系。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系统分析规划实施对资源、环境要素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量化预测规划方案对确定的评价重点内容(受规划影响大、范围广的资源、环境要素)和对各项具体评价指标的影响,给出规划实施对评价区域的整体影响及其影响叠加后的综合环境效应,重点评价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质量达标与生态功能维系的综合性影响。
综合分析规划实施前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结合影响预测结果,评价规划实施给区域资源、环境带来的压力。
针对规划基础条件、具体方案两方面不确定性分析给出的不同发展情景,进行同等深度的影响预测与评价,为提出评价推荐的规划方案和优化调整建议提供支撑。
5、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
环境影响识别后建立的规划要素与资源、环境要素之间的动态响应关系,综合各种资源与环境要素依据的影响预测和分析、评价的结果,分别论述规划的目标、规模、布局、结构等规划要素的环境合理性以及环境目标的可达性,动态判定不同规划时段、不同发展情景规划实施有无重大资源或环境制约因素,详细说明制约的程度、范围、方式等,进而提出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和评价推荐的规划方案。
6、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是对规划方案中配套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估后,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推荐的规划方案实施后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而提出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方面的内容。
规划环境评价中拟定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的原则:
在拟定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时,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下列优先顺序:
(1)预防措施,用以消除拟议规划的环境缺陷。
(2)最小化措施。
限制和约束行为的规模、强度或范围使环境影响最小化。
(3)减量化措施。
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等降低不良环境影响。
(4)修复补救措施。
对已经受到影响的环境进行修复或补救。
(5)重建措施。
对于无法恢复的环境,通过重建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环境。
征求意见稿中:
减缓对策和措施包括影响预防、影响最小化及对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修复补救等三方面的内容:
1)预防对策和措施可从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划定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设定环境准入条件、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等方面提出。
2)最小化对策和措施可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污染控制设施建设方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实施方案等等方面提出。
3)修复补救措施主要包括生态建设、生态补偿、环境治理等措施。
7、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对于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规划,在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拟定跟踪评价方案,对跟踪评价的具体内容提出要求,以指导跟踪评价的实施。
第二十七讲
三、《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八条规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HJ463-2009)
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传统的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由于局限于建设项目层次,因此也暴露了许多缺陷。
建设项目处于决策链(战略、政策、规划、计划、项目)的末端,所以环评只能对具体煤矿项目进行环境方面认可或否决,并不能影响前期矿区总体规划的布局和决策,也不能指导政策或规划的发展方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的范围局限于单个煤矿项目,无法解决矿区开发建设活动中产生的间接影响、诱发影响、累积影响等,也难以全面考虑替代方案和减缓措施。
煤炭资源的开发是基础能源产业开发,必然带动产业链下游的电力、煤化工、以及矿区配套设施和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发展,而且一个矿区内可能相继开发多个煤矿和配套项目,因此,煤炭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往往是整个区域开发的综合影响。
解决这些缺陷的根本途径就是将环境影响评价由建设项目层次延伸到矿区总体规划层次,即开展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决策源头控制或减轻环境污染和损害,合理安排煤炭生产力的布局和开采顺序,使煤炭开采能在环境承载力的范围内有序、和谐的发展。
我国煤炭资源开发规划分为指导性规划和专项规划两类,指导性规划包括国家制定的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大型煤炭基地规划等三类,专项规划即为大型煤炭基地内的矿区总体规划,这些规划在不同层次上指导和规范各大型煤炭基地合理有序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
《环评法》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应属于煤炭资源开发专项规划。
根据规定,国家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煤炭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大型煤炭基地规划作为能源和自然资源开发指导性规划,属于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范围,而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范围,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3.1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内容如下:
1)概述与分析矿区总体规划的内容
2)分析评价拟议矿区总体规划方案与相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与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划、计划以及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性;
3)分析、评价矿区总体规划实施所依托的环境条件(包括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识别区域敏感环境问题以及制约矿区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敏感因素。
对已开发的矿区进行环境影响回顾评价。
4)预测拟议矿区总体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包括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和积累影响。
5)分析评价社会、经济及自然环境对矿区总体规划的实施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承载能力。
6)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7)对矿区总体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进行综合论证,提出环境合理的规划方案调整建议。
8)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9)制定矿区总体规划实施后环境监测、跟踪评价计划。
3.2环评工作程序
准备阶段:
收集各种资料(法律、法规、政策等)初步环境现状调查和环境问题初步分析,对规划方案进行初步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初步识别,筛选重点评价要素,确定评价范围,进行工作安排,编写大纲或实施方案)
正式工作阶段:
完成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监测等工作,对规划矿区环境现状进行分析,进行规划方案分析;
环境影响识别;
确定环境目
标和评价指标。
按照环境主题对矿区总体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提出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分析总结社会公众意见及建议,编写各专题报告。
汇总各专题评价结论,综合分析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的程度、范围,提出不良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对策和措施,筛选符合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的规划方案和替代方案,提出规划实施监测与跟踪评价计划,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跟踪评价:
对矿区总体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监测、评价检验,并及时将评价结果与结论反馈至规划主管或执行部门。
第二十八讲
3.3规划分析
1、规划概述
阐述矿区总体规划的编制背景、矿区位置及范围、规划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煤炭开发方案等。
2、规划内容分析
主要包括:
矿区位置和范围;
矿区煤炭资源赋存和开采条件及目前煤炭开发利用现状分析;
矿区井田(矿田)划分方案,矿井(露天矿)建设规模和建设顺序;
矿区煤炭洗选、加工及煤炭转化项目建设规划;
坑口发电厂及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建设规划;
矿区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矿区规划地面总布置;
矿区地面运输规划;
矿区供水、供电、供热规划;
矿区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总投资及技术经济分析;
3、规划目标的协调性分析
矿区总体规划目标与相关政策、法规的一致性分析;
与相关矿产资源规划符合性分析;
与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相容性分析;
与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规划的可持续性分析等。
4、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
现状调查
现状调查应针对规划矿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特征及矿区煤炭开采、产业结构配置的特点,按照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和效用性原则,有重点地进行调查。
当规划矿区附近存在重要的环境敏感区时,调查范围应扩大至规划矿区以外的一定范围,调查内容应包括环境、社会和经济三方面。
调查方法:
可采用资料收集法、现场调查法、现状监测法、卫星遥感解译和地理信息系统分析法等。
5、现状分析与评价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规划矿区社会、经济背景分析。
规划矿区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当前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分析。
环境敏感区分析。
识别规划矿区范围内及周边特殊生境、自然保护区、水源地、特殊人文和自然景观等生态敏感点,确定评价范围内可能受规划实施影响、反应敏感的地域及环境脆弱地带。
规划实施主要环境制约因素识别,确定受到规划影响后明显加重,并且可能接近、达到或超过区域环境承载力的环境因子。
通过以往历史资料及现状调查结果,进行矿区环境质量回顾评价和环境发展趋势分析。
根据矿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环境问题、生态压力的关系分析,评价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对规划的实施和评价区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
6、环境影响识别
6.1识别内容
环境影响识别的内容包括矿区现状环境制约因子的识别和对供选择的矿区总体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导致的主要环境、社会、经济影响识别,辨识可能受重大影响的各种因子,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识别清单。
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识别应贯穿整个规划的生命周期,识别规划在整个有效期间及矿区资源枯竭闭矿期的环境影响。
6.2识别方法
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识别方法一般有核查表法、矩阵法、网络法、专业判断法、GIS支持下的叠图法、层次分析法、情景分析法、生命周期分析法、系统流图法等。
6.3确定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
矿区总体规划所涉及的范围、内容及时间跨度较大,不确定因素较多,需要根据矿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发展要求,通过理论分析、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拟定符合矿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并在评价工作中进行调整、补充、完善。
环境目标
针对矿区总体规划可能涉及的重大环境问题、敏感环境因素和主要制约因素,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规划的环境目标。
7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
预测矿区总体规划实施后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带来的影响,根据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其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
7.1环境影响预测
预测内容
对矿区总体规划实施后产生的污染影响和非污染生态影响进行预测,包括规划实施直接的、间接的环境影响,积累环境影响以及可预见的诱发环境影响。
应重点关注规划实施对矿区及其周围特殊生境、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特殊人文和自然景观等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预测,以及规划方案影响下的矿区可持续发展能力预测。
主要预测内容包括:
a)矿区煤炭开采地表沉陷(露天矿挖损、外排土场占压)对土地、农业生产及自然生态资源的破坏及生态系统的变化趋势。
b)矿区煤炭开采、相关产业开发及矿区配套设施建设可能造成的区域水资源影响和破坏。
c)矿区规划实施导致“三废”排放量的增加可能造成的对区域大气、水体、固废及噪声等环境质量的影响及环境功能区划的变化趋势。
d)矿区开发所造成的土地、生物资源破坏、水资源破坏、移民搬迁及环境污染等导致的区域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
e)矿区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煤炭资源开发在时间、空间上的积累环境影响。
f)由于矿区煤炭资源开发可能带动的可预见的下游相关产业链的发展、煤炭就地转化、运输及城市规模的扩大所带来的间接及诱发环境影响。
7.2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分析与评价内容
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规划实施对矿区及其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
规划实施对矿区环境质量的影响评价。
规划实施的社会、经济、环境变化趋势分析与评价。
分析与评价方法
分析与评价方法一般采用加权比较法、专业判断法、层次分析法、趋势外推法、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法、环境承载力分析法、情景分析法等。
7.3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估
资源、环境承载力的评估是确定合理的矿区开发强度,制订矿区总体发展目标的重要依据和前提。
根据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的内容和环境影响特点,矿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a)矿区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
b)生态承载力分析
c)矿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分析
d)大气、地表水环境容量分析
d)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
8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8.1基本原则
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破坏减缓与修复、重建措施。
在拟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时,应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原则和下列优先顺序:
预防措施,用以消除拟议规划的环境缺陷。
最小化措施,限制和约束行为的规模、强度或范围,使环境影响最小化。
减量化措施,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等降低不良环境影响。
修复补救措施,对已经受到影响的环境进行修复或补救。
重建措施,对无法恢复的环境,通过重建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环境。
8.2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主要包括:
1)矿区煤炭开采沉陷(露天矿挖损与占压)土地的生态影响减缓、修复与重建措施及补偿机制。
2)矿区煤炭开采区域地下水资源破坏减缓与保护措施。
3)矿井水(露天矿疏干水)重复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和瓦斯综合利用措施。
4)矿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与补偿机制。
5)矿区“三废”排放污染防治措施、消减替代方案等。
9矿区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1)从生产技术与产品指标、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生态破坏与污染控制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以及矿区环境管理等五个方面,根据煤炭工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矿区总体规划清洁生产分析,提出矿区清洁生产产业准入条件。
2)运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3R”法则,以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闭环流动型煤炭矿区经济模式为目的,分析并提出矿区循环经济规划的基本内容和要点。
第二十九讲
其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陆上油气田总体开发规划》
按照环评法的要求,作为能源规划的一部分,油(气)田开发规划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具体包括:
规划概况(规划背景、内容和目标,规划实施进度、计划及方案等);
环境影响识别(影响主体和受体、影响程度、大小和范围等;
影响识别方法);
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的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时段的确定、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环境和资源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和方法,一般自然、社会和经济现状调查,环境质量现状及回顾性评价,生态现状及回顾性评价,资源状况调查与评价);
环境影响分析(内容与方法)、环境风险评价(源项分析、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布局合理性分析等);
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发展论证;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资源节约措施);
污染物排放总量及资源消耗控制分析;
规划符合性与协调性分析;
公众参与;
规划环境可行性综合论证及规划调整的建议;
困难与不确定性分析;
监测与跟踪评价。
2、城市总体规划
规划分析(规划概述;
规划协调性分析);
现状分析与评价(城市总体规划回顾性分析;
主要环境因子现状分析与评价;
区域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资源开发现状分析与评价;
主要行业资源环境效率评价);
环境影响识别(影响识别内容、影响识别重点、影响识别方法);
资源利用与环境容量分析(水资源利用及水环境容量分析;
大气环境容量分析;
土地资源利用分析;
能源利用分析;
生态承载力分析);
环境影响分析与预测(城市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的环境影响分析、城市空间结构与布局的环境影响分析、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的环境影响分析、近期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环境风险分析)、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目标的可达性和合理性、城市功能定位的合理性、城市发展规模的合理性、城市空间结构与布局的合理性、规划近期建设内容的环境合理性、规划环境合理性评价结论);
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规划调整建议、对其它相关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议、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
评价技术方案的编写要求、环境影响文件的编制要求、环境影响篇章的编写要求。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1规划分析
3.1.1规划概述
简要介绍规划编制背景及主要内容,说明各类用地可供给量、需求量并分析其供需形势;
对各供选方案中各类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进行对比,构建其土地利用类型转移矩阵。
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分区图,图件要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的相关要求一致。
3.1.2规划协调性分析
3.1.2.1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相关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3.1.2.2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资源开发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土保持规划、林业发展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和森林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和区划的协调性。
3.1.2.3规划协调性分析应遵循以下原则:
a)低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满足高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
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资源开发规划、交通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c)规划协调性分析应从规划目标、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开发时序等方面入手。
3.1.3规划方案初步筛选
初步分析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环境合理性,对各供选方案进行筛选,找出符合相关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的规划方案,作为推荐方案。
3.1.4规划不确定性分析
a)从能够预测、评价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规划方案中需要具备但没有具备、应该明确但没有明确的内容,明确规划产业结构、规模、布局及时序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变化情况。
b)针对规划不确定性分析结果,将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设置不同情景,用以预测、分析和评价不同情景下规划阶段性目标的可达性及其环境影响。
3.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土壤环境质量
a)分析规划区土壤类型分布特征,说明其污染物背景值及污染程度等情况。
b)选取有毒化学物质(如残留农药、POPs物质)、重金属(镉、汞、铬、铅、铜、锌)、非金属毒物(如砷、氟等)等污染因子,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c)说明不同土地分区的主要土壤污染源,分析土地污染问题与土地利用方式、布局之间的关系与联系。
水环境质量
a)说明规划区饮用水源地的分布情况及其环境保护要求,附饮用水源地分布图。
b)评价规划区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超、达标状况,附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c)分析规划区用水强度、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水体环境质量等与土地利用方式之间的直接和间接关系,总结因土地利用方式变化引发的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
环境空气质量
a)评价规划区环境空气质量的超、达标状况。
b)分析规划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环境空气质量等与土地利用方式之间的直接和间接关系,总结因土地利用方式变化引发的大气环境问题。
第三十讲
3.3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明确各类生态用地的规模和分布情况,评价其能否满足维系区域生态功能的要求,给出生态功能区划图。
3.4环境影响识别与环境目标、指标体系确定
3.4.1环境影响识别
3.4.1.1环境影响识别应包括影响因子识别、影响范围识别、时间跨度和影响性质识别等方面,不仅要识别直接的、短期的、可逆的影响,还应识别间接的、累积的、永久的影响。
3.4.1.2环境影响识别重点内容包括:
规划目标和方针对区域主导生态功能及环境质量整体状态的影响;
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重要用地类型及重点开发区域的规模与布局调整,对区域主导生态功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环境质量及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直接、间接影响及其可能导致的环境风险;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保护等重大工程,对生态系统、环境质量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等。
3.4.1.3环境影响识别可选择使用核查表法、矩阵法、叠图法、系统流图法和层次分析法等。
3.4.2环境目标
3.4.2.1保护各类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完整性,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及其生态服务功能。
3.4.2.2控制土壤、水和大气环境污染,维持环境质量不降低。
3.4.2.3土地利用方式能够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区域自然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3.4.2.4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维持高质量食品和其他产品的有效生产力。
4.林业规划
对于指导性的林业专项规划,编写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
对于非指导性的林业专项规划,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
4.1环境影响减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