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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新闻成因析文档格式.docx

由于肚子太大,家人不得不专门为她特制了一个小布兜,用来托住其腹部。

  真相:

正当各媒体记者为“超级孕妇”乔玉波腹中五胞胎的安危担心时,乔玉波却在松原一家宾馆悄悄邀请了长春电视台《城市速递》的记者和长春普济医院的李姓院长,当面自述怀有五胞胎一事是假的。

乔玉波躲到一边把肚子里的东西掏出来:

竟是三条棉被、十几件棉衣、毛衣、单衣、棉坐垫、帽子等物品,整整20件。

“用手拎一下,足足有七八公斤。

  2.利用新闻显著性,断章取义。

  截取新闻主体中的一句话,或是一点内容作为新闻标题,背离了文章的中心思想或在原有的事实基础上故意夸大,以至偏离了事实。

秦始皇兵马俑腐蚀严重专家担忧百年后变煤坑(2005年7月6日)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环境专家曹军骥忧心忡忡地说:

“如果现在还不采取任何措施加以保护,那么在100年内秦始皇兵马俑将会遭到严重腐蚀,届时,兵马俑坑看上去与煤田没有什么两样,将没有任何美学价值。

《新民晚报》报道:

“7月8日,记者终于见到了‘兵马俑百年之后将变成煤坑’的‘断言者’———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曹军骥。

曹军骥坚决否认自己曾说过这话,‘是媒体曲解夸大了我的表述。

’该篇文章见诸报端时,省略了曹军骥所说的各种前提条件,直接成了:

‘有科学家把一张光洁白纸放到兵马俑博物馆内。

24小时后,它已布满炭微粒,变得灰黑。

’而且还借用曹军骥的口说:

‘正是这些污染物令兵马俑失去光泽。

而那句危言耸听的‘兵马俑百年后变煤坑’的出笼,则是香港某媒体编辑在上版前,为了争噱头再次夸大记者所采写的内容。

  3.利用恐惧心里。

  近些年来,儿童案件备受关注,当听说有儿童受到残害的消息,作为家长的受众更是惶恐不安,看到这类新闻,往往是义愤填膺,纷纷助力转发,谴责之声不断。

殊不知内容的虚假性更令人愤怒。

兰州垃圾场惊现儿童残肢(2006年4月4日)

两条煮熟的儿童胳膊及碎肉、骨头掺杂着生姜、朝天椒等调料惊现兰州市城关区阳洼沟垃圾场!

记者获知这一消息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在垃圾场一蓝姓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来到垃圾场西北侧的一堆垃圾旁,在一个白色塑料袋旁,放着两条小孩胳膊,塑料袋里装有碎肉、骨头,以及生姜、朝天椒等调料,现场没有发现小孩躯体的其他部位。

办案人员从现场情况分析,这是一起杀人碎尸案,小孩被杀害后肢解煮熟,被害人年龄在5岁~8岁之间,性别难以确定。

经兰州市公安局民警广泛走访调查,最终核实:

两截人体上臂及碎片组织,系甘肃中医学院基础学实验室标本制作室于3月31日在制作人体标本时所切除的碎片,属于正常教学尸体标本。

被学院清洁工误将此袋当作生活垃圾清理,送到阳洼沟垃圾场倾倒,直到4月3日被拾垃圾的群众发现报警。

  假新闻之所以产生,并不断蔓延扩大,一个重要的原因往往是,权威、真实的信息的缺失,或者是事件的处理本身存在不透明和模糊、灰色的空间。

  如何抑制假新闻的产生

  1.加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

互联网的言论环境,是社会环境的反映,社会上有谣言产生的土壤,那就必定反映到互联网上来。

抑制假新闻的产生,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

  2.加大对不实新闻制造者的惩罚。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一条中就规定了网上发布的新闻必须是真实的。

而网上散布谣言者之所以如此猖獗,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不会受到惩罚。

如果加大惩罚力度,虽不一定能从根本上消除假新闻,但可以使之得到遏制。

-

  (作者单位:

曲慧雷蕾黑龙江东北网络台林彬彬大公报驻黑龙江办事处)

假新闻存在的原因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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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512: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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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假新闻”在我国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词语了,特别是“纸箱馅包子” 

横空出世,吸引国人的眼球。

在当今文明社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无稽之举呢?

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呢?

笔者就有限的知识和资料所得做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

假新闻 

新闻法 

记者 

收视率 

诚信 

记者职业道德 

公众监督

我们生活于社会急遽变迁的时代。

有效的信息不待我们同意,甚至我们还无法理解时就已经改变了。

我们要即时获得信息,主要就是靠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杂志等等,凭着散布消息的本事,它已经成为我们工作学习日常生活的主要环节。

为什么我们每天都会或多或少的看电视、报纸、杂志等,为的不就是通过新闻报道、信息发布了解社会变化、国态民情、获得为自己做决策服务的有效信息吗?

但是,在我们阅读新闻报道时,并不应该像囫囵吞枣一样简单的读过去了事。

我们应该在读新闻时花费少许时间去思考一下:

这是真的吗?

并不是无事找事做,而是在当今社会,假新闻报道越来越多了起来。

客观事实,是新闻报道的第一要素,可以说,坚持新闻的真实性,是对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

有很多优秀的新闻记者为新闻的真实,不惜付出一切甚至牺牲生命,我们向他们敬礼。

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些不负责任的记者或者一些假记者,大行蝇营狗苟之事,不给钱不给写,给了钱胡乱写,胡乱写了就在一些人称“野鸡”报刊的假报刊上胡乱刊发,当你获得这些虚假信息没有求证而做出错误的判断,后悔莫及了。

假新闻产生原因

历年来,主动造假的行为在新闻业内已不是新闻。

每年都有评选的“XX年十大假新闻”公布于众,之所于还要评选,说明假新闻确实很多。

2007年的十大假新闻代表有:

1.兵妈妈认了176个兵儿子 

【刊播媒体】《杂文月刊》 发表时间:

2007年6月 

2.纸箱馅包子 

【刊播媒体】北京电视台,发表时间为2007年7月8日 

3.英皇高层证实功夫巨星洪金宝去世 

【刊播媒体】《现代快报》,发表时间:

2007年12月9日。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假新闻确如此泛滥,其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呢?

在新闻管理体制方面

自律体系缺失和作用失效使“假新闻”出笼失去了重要的约束。

作为强制性规范的法律不多,作为没有强制性的自律性规范也不多,由行业组织制定并执行的准自律和准法律的管理规范占了主导地位。

就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管理来说,目前我国的他律性(法律、政策、纪律、甚至口头传达的宣传精神等强制性)规范占了主导地位,而准法律或准自律性的规范几乎是一个空白。

这种传统的内容管理模式固然有其价值,但也有难以避免的缺陷——既缺少弹性更缺乏传媒的自我约束,“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可能是较突出的问题;

特别是,行业自律机制发展缓慢,公众在对新闻(尤其是广播电视节目)的监管中难以发挥作用。

收视率的鼓动

在传媒的运作机制方面,过分追求高“收视率”,也为“假新闻”的发生提供了“合理”的悖论逻辑。

现今的新闻业,无论是报纸、广播,还是电视,大都摆脱不了依靠“广告费”维持生存、获得发展的窠臼。

而收视率、阅读率就是给广告主与广告商作为其广告支出的参考,是媒体(电视台)争取广告商付出广告费的标准。

因而,收视率就成了调控频道和栏目编辑的指挥棒,成为一个挥之不去的既定标准。

于是,追求独家、追求轰动、吸引眼球成了媒体、栏目的第一要务。

过分追求高“收视率”不仅可能导致编辑导向和方针的扭曲,而且记者为寻求“奇闻异谈”造成了过度竞争,最终,部分记者为确保岗位安全选择以“造假”取得有卖点的“新闻素材”。

记者职业道德

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记者的道德问题。

新闻自由与法律并不冲突,只要在法制轨道上正常运行,新闻自由就可以得到保护。

但是自由,也要在道德的底线之内进行啊.有的新闻工作者为了服从组织需要达到某种政治目的,不顾客观真实,不记社会效果公开做虚假报道。

这种人大体分为两种,一种迫于政治压力,不得不做虚假报道;

还有一种动机不纯,善于趋炎附势,搞政治投机,为追逐个人的名誉地位或为了追求某种传播效果而刻意地去制造典型、搞虚假报道。

这些人就应该给予重击。

更重要的是近年来,新闻媒体影响力越来越强,社会上各行各业想出名、想赚钱、的人都不约而同的把目光放在新闻从业人员身上,于是一些新闻工作者的嘴变馋了,手变长了,心变贪了,他们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把新闻工作变成了谋取私利的一种手段,只要有利可图,有钱可赚,不惜编造假新闻。

为了抢新闻,新闻工作者道听途说、未经证实就制造或转载假新闻,这种极不负责的态度让人鄙视之!

杜绝假新闻的措施

假新闻的危害是巨大的,“纸馅包子”新闻播出后,一度引起了巨大的恐慌,有观众回想起“我也吃过朝阳区的包子啊”,大叫后怕。

虽然假新闻横行霸道于世,但是我们还是应当极力制止。

国家、新闻业、读者应该做些什么呢?

我认为根据假新闻事件的形成原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国家加大新闻法立法程度,运用成文的法律杜绝假新闻的出现。

法律是国家政府利用国家机器强制执行的,法律面前没有任何人高人一等。

假新闻的制造者就是抓住法律的漏洞,无视职业道德的存在,铤而走险。

万一失败,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我们如果制定了明文规定的强制执行的法律,规定假新闻一旦被发现,其制造者按程度罚款多少,几年之间或者永远不得从事新闻工作。

对新闻记者所属单位做出怎样怎样的处罚。

那么,我想记者为了自己的利益会远离假新闻,所属单位也会加大审核力度,监督所属记者新闻真实性等。

二、加大对新闻记者职业教育。

新闻事业蓬勃发展,新闻记者队伍不断扩大,这是件好事。

但是,人多必然层份复杂。

应该对每一位记者加强党纪国法、职业道德、做人原则等方面的教育。

新闻行业在国家甚或中有相当重要的作用,记者的社会地位也在提升。

作为一名记者,应该刚正不阿,实事求是的报道社会百态。

古人说,“荣于华衮,乃春秋一字之褒;

严于斧钺,乃春秋一字之贬。

”记者的笔,应该是一支有分量的笔;

新闻职业,尤需记者自爱和自重。

只有恪守新闻真实性,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新闻才能写得令人信服,记者才能当得堂堂正正,受到同行的尊重,受到群众的欢迎。

三、加大受众监督。

公众依靠媒体了解身边发生的事情,也依靠媒体对生活做出基本判断,更依靠媒体树立自己的权利意识。

而这一切的基础一旦被证伪,那么社会将失去起码的信任底线。

从某种意义上说,传媒假事件的恶劣程度,并不完全在于其编造手段的吊诡和离谱,而在于它愚弄了这个社会的现代化意识,愚弄了人们关注自身权利的信念。

因此,为了减少公众由于虚假新闻的危害,应该主动行动起来,大胆检举揭发假新闻现象,给假新闻有力的一击。

现代社会的我们已经被纷繁错杂的信息充斥大脑,难道我们还要被别有用心的烂记者制造的假新闻占据有限的空间吗?

我们大家应该行动起来,让假新闻没有生长的地方。

主要参考文献

1. 

《新闻学概论》 

邵志择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3.8

2.《舆论监督与社会正义》 

王梅芳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5

3.《“纸包子”事件引发大陆媒体整风》, 

《凤凰周刊》,2007年 

第24期 

4.《浅析“纸馅包子”事件折射出的传播危机》 

李燕楠 

人民网—传媒频道

再谈假新闻的成因

汤天明

假新闻的成因这个问题,由于关系到假新闻的源头,进而关系到假新闻的最终遏制途径,向来是假新闻研究的重头戏,以致被人认为是不再有新意的课题。

但是经过仔细的分析不难发现,众多学者对于假新闻成因的探讨,大部分还是停留在现象上的,往往成为一种简单的罗列。

有人曾经发表了一篇名为《新闻失实的原因与防止措施》(刘保全作,《当代传播》2003年第一期)的文章,指出了假新闻的十五个成因;

《中外假新闻大曝光》和80年代中国新闻出版社出版的《新闻失实论》也对假新闻的成因进行了现象上的分类论述,导致人们一提到假新闻的产生,就自然地跳进了这些研究所设置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法制不健全”、“有偿新闻”之类的窠臼中去了。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现象是丰富的、易变的,而本质则相对稳定,因此光靠在现象上进行探寻,是永远无法穷数假新闻的成因的。

况且,随着时代的变迁以及新闻传播自身的一些变化,假新闻的成因也随之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可以断言,社会生活愈加丰富,假新闻的成因在现象上也就越多。

鉴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换一种思路来研究假新闻的形成,下面,就来谈谈我的一些理解。

一、新时期媒介自身的变革给了假新闻以可乘之机

中国媒体在改革开放之后一直处于不断的改革之中,内容有新闻报道方式方面的,也有媒介运作体制方面的,还包括新闻意识、新闻思想的变革,长远地看来,这些改革极大地有利于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但无法否认的是,由于中国的新闻改革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导致中国的新闻事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异化现象,假新闻借助媒介变革扩大生存之机便是一例。

首先,新闻报道方式的变革、新的报道方式的出现,为假新闻提供了更多的载体。

譬如图片报道大兴其道,本是因为这种报道方式现场感强,可信度高,然而这一点恰恰被造假者所利用,用“移花接木”等手段制造出来的假新闻照片层出不穷;

暗访、介入式采访中使用的一些引导手段,改变了事物发展的原有面貌,本质上也是一种造假,甚至有违法之嫌;

说新闻方式的出现,加入了大量“说者”的自我判断与个人观点,如江苏电视台的《南京零距离》,然而,水平再高的人也会有知识上的盲点、记忆上的盲区,一些与真实情况不符的东西就在这种盲点与盲区中不知不觉地产生。

要说报道方式中最易成为假新闻载体的,当数“大特写”,我们经常会接触到这样一种现象,一篇大特写,有名有姓,绘声绘色,曲折离奇,看得兴奋之时,嘎然而止,冒出一句“人物均为化名”,究竟是真是假,读者何从考证?

还有,某些报纸由于正规国际稿件的缺乏,大量启用一些自由撰稿人翻译的国外稿件,其中很大一部分内容就是“大特写”,其实这些自由撰稿人的英语水平往往值得怀疑,加上他们没有经过新闻专业的培训,不懂新闻规律,在翻译时常常添油加醋,使假新闻得以产生。

其次,媒介运作方式在当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最为明显的就是资金的来源打破了国家计划拨款的计划经济模式,改为主要通过广告费自筹资金,由于广告的巨大利润,媒体在经济利益面前一旦把社会效益置于次要地位,假新闻就极其容易产生,新闻界风靡已久的“有偿新闻”,便是绝佳的例证。

报纸上经常看到整版整版的对某企业的介绍,如同神话一般,其实有些就是媒体在收受了“版面费”之后进行的造假行为。

而媒介运作中竞争机制的引入,导致部分媒体过分追求新闻的时效性和可读性,淡化了对事实的考证,忽视了对新闻规律的尊重,也是假新闻生成的重要源头。

此外,当今时代,媒体日益渗透进人的生活之中,影响几乎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一些利益集团正是看上了媒体的这一优势,想尽办法利用媒体为自己牟取经济利益,其中就包括蓄意制造假新闻,他们有的通过收买记者和编辑的方法,有的则在媒体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提供虚假线索和信息,诱导媒体作出虚假报道。

据南京《金陵晚报》(2003年4月29日《这是一起惊心动魄的诈骗闹剧,深圳首富20亿从何而来》)报道,涉嫌诈骗20亿元而被捕的深圳泰明集团老总彭海怀,培植了一个说假话制造假新闻的“记者兵团”,并称之为“战无不胜的特种部队”,在这群记者的吹捧之下,泰明成了“华南最有实力的企业”,彭也成了“中国南方最有实力的企业家”,彭也因此跨入了政界。

这种利益集团介入假新闻制造的现象,使得假新闻背景日趋复杂,在防范上的难度也有很大增加。

最后,网络传播的出现,成为新媒体环境下假新闻传播的主要渠道。

网络是一种双向传播的媒体,打破了传统媒体传受分明的局限,传者与受者的界限甚至变得模糊,加上聊天室、BBS、新闻组等网上工具的出现,传统的把关人理论在网络时代受到了挑战,每天数以万计地涌上网络的信息,根本无法进行把关,由受者跃为传者的网民,由于素质上的参差不齐,更易出现故意造假、传假、信假现象。

目前对网络假新闻的研究论文数量攀升,正是这一新的“传假”渠道出现并危险日渐增加的结果。

二、社会心理永远是假新闻的广阔市场

任何新闻最终的对象都是受众,假新闻也是如此,如果没有人爱看,假新闻也不会如此猖獗,陈力丹在《假新闻何以泛滥成灾》一文中指出:

“随着受众兴趣逐渐转向社会新闻,即使记者编辑主观上有正确引导的意图,但往往经不住精彩“事实”的诱惑。

”,“当生活的深层意义被高密度、快节奏的物质性内容填平之时,以真实、现在完成时态的面貌出现的有意思的新闻,便为受众提供了一种精神上的刺激或松弛,赋予一种现实感很强的生活意义”。

仔细分析一下假新闻的构成,可以发现,除了某些利益集团为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蓄意造假之外,基本上所有的假新闻都是在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即使是为了利益而蓄意造出的假,也往往要披上猎奇的“皮”,这一点其实无庸多言,更为重要却往往被人忽视的是:

假新闻难于防范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社会心理造成的。

首先,如上所述,受众爱读此类新闻给了媒介造假无穷的驱动力,形成了受众爱看——媒体刊载——发行量上升——继续造假这样一个恶性循环。

而这个循环的起点,正是受众的一种猎奇心理。

其次,对待假新闻的社会心理给了造假者无穷的胆量。

现在的假新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其特定的指向的,给真实的人、真实的地点加上莫须有的事件,这类假新闻往往触及到当事主体的名誉权等权利,容易引发新闻官司,因而数量相对较少,更多的假新闻是第二类--无特定指向的,即并没有指向特定的人或特定的地点,即使有人名,也注上“均为化名”,既无从考证,又不牵涉到具体人的实际利益,纯属“看着玩的”,比如《45年前的恋人从死亡名单上走来》一文曾是前些年为许多媒体刊载的一长篇“纪实”通讯,文中讲述了黑龙江省海林市胜利乡一位叫王家政的战斗英雄与长沙姑娘许燕的生死恋情。

此文颇为煽情动人。

后经《黑龙江日报》记者纪秀英的调查,发现该篇“纪实”通讯纯属“纪虚”,不但许、王其人其事均属虚构,连海林市也无胜利这个乡。

但在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消闲娱乐的阅读心理的主宰下,受众一般不会刻意去探寻这类新闻的真假,即使被揭发出是假新闻,也往往会因为与己无关而漠视不理,虽然曾有桂运波诉《知音》一案,但毕竟只是极为可贵的少数例子。

对此,李普曼曾经指出:

人们通常只接受感兴趣的新闻,即使有疑问,他们就用其他一些标准而不是正确的标准来判断.在这里,他们所阅读的题材在他们看来很难区别于小说的。

真实的准则是不适用的。

如果这种新闻与他们的成见相符,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接受它。

三、中国的一些传统思维方式是假新闻的又一成因

伊拉克战争进行期间,法国某小报曾经刊登过一条惊天大新闻:

美国入侵法国,虽然民众都知道这是假的,但还是争相传阅,这种情况在中国就不可能发生。

无论假新闻出现频率有多高,中国民众向来是信任媒体的,就像他们向来信任政府,持有“政府皆善”的青天意识一样。

没有多少民众会有一种强烈的维权意识。

那些故意造假的记者,大多是怀着一种“不怕你不相信,你不相信我也不怕”的钻空子心理的。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媒体可以说是毫无自由可言,以致林彪、四人帮之流狂妄叫嚣“新闻要为政治服务”,文化大革命期间,他们正是利用新闻这种他们看来是工具的东西大肆造谣,翻开那时的报纸,假新闻可以说是比比皆是。

时至今日,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和新闻改革的步伐都在稳步进行,但是新闻与政治的关系似乎仍然没有完全理顺,新闻为政治服务的观念还是有一定的市场。

4月初期,在非典已经蔓延至全国的状态下,媒体对“中国是安全”的这句不负责任的话进行了大肆渲染,不仅构成了假新闻,而且酿成了严重的后果,对于这起全国性的“假新闻症候群”,我们不应该给予媒体太多的指责,他们其实饱受了在政府面前的无奈。

而让认欣慰的是,政府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正在抓紧制定,希望这部法律文件的诞生,能为以政府为主体的“政治假新闻”划上一个句号。

最后,新闻道德教育的缺失,导致部分记者职业道德素质低下,为新闻制造了大量的造假主体。

假新闻猖獗到如此地步,与新闻学教育的一些缺失不无关系。

考察当前的记者队伍构成,可以发现“科班”出身的新闻从业者占了很大一部分,即使不是正规新闻院系出来的,也不同程度地受到过新闻学基础知识的训练,假新闻所折射出的记者职业道德素质低下现象,不难让人想到新闻学教育中的一些缺陷。

一些新闻院校过分强调新闻专业技能的训练,忽视了新闻伦理道德的系统教育,据笔者所知,目前相当一部分新闻院系没有开设新闻伦理学这门专业课程,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一些论述,只是零星地散布于新闻学基础理论、新闻采访和写作等课程之中。

而新闻专业的大学生们也过早地把自己投入到了媒体的实践中,部分新闻从业者身上的“恶习”也就有了更多的机会对这些大学生“先发制人”、“先入为主”,一些实习生热衷于“赶场子”、“拿红包”,不能不让人怀疑他们热衷实习的目的。

大力加强新闻职业道德教育,是我国新闻学教育的当务之急。

偷拍(CANDIDCAMERA)

一种拍片方法,指在真实状况中拍摄真实的人物,而被摄影者并不知道有人在拍摄他们。

非正常的拍摄方式。

利用事先设置好的掩体或用特殊摄影机不让被摄对象发现的拍摄方法。

偷拍要注意不能侵犯肖像权。

故事片用它的目的是为了得到真实自然的效果,新闻片是为了不让被摄对象发现。

比如拍摄违法乱纪等曝光事件。

如《秋菊打官司》。

偷拍与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偷拍在当今新闻报道中,已似乎成为了一种“疾病”,多数新闻记者都喜爱使用这中拍摄新闻的方式,有的记者已经达到不偷拍就不拍的程度,因为他们觉得偷拍是一种对于他们报道新闻和对于新闻事实来说,是一种一事实原则,能够获得最真实,最原始的材料,最能够说明事实,而不可争辩。

因为那就是铁的事实。

闻偷拍是一种能够获得最真实,最原始材料的新闻采访方式。

而偷拍常常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特别是被认为是不符合职业道德,记者就受到来自社会方方面面谴责是一片一片,而没有多少人看到,记者背负了那么多谴责却是一颗为社会公德说话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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