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强区建设规划纲要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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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基础

“十五”期间,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区的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人群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2006年我区人均期望寿命已达77.53岁,明显高于全国、全省水平。

孕产妇死亡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十五”期间的14.69‰下降到8.23‰。

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床位3.3张、执业医师(包括助理执业医师)2.63人、注册护士1.56人,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2.新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初步构建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体系和机制,提高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完成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了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加强了对传染病的防控力度,“五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99.53%,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234.75/10万。

爱国卫生工作水平提升迅速,改水改厕成效显著,成为杭州市首个实现卫生镇全覆盖的县(市、区)。

3.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高。

加大了医疗基础设施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强化重点专科建设和科研管理,注重中医药事业发展,深化卫生行风建设,卫生科技、教育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技能和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功能健全、中西医并重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

同时,随着卫生改革的逐步深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加快形成,卫生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4.卫生发展的外部环境不断改善。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确立,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医疗保健体系、卫生状况等问题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密切关注,卫生事业的发展越来越被各级党委、政府所重视。

我区提出的“走在前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和文化名区建设的总体推进,为加快卫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并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

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社会对卫生服务需求的深刻变化,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卫生工作已具有良好的基础并呈现加快发展的态势,为卫生事业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区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卫生发展任务艰巨。

当前,影响和制约卫生强区建设的主要因素有:

政府投入不足,卫生事业遭遇发展瓶颈;

农村卫生现状令人堪忧,优质卫生资源严重短缺,基础设施陈旧简陋,卫生人才匮乏;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的加剧,使现有公共卫生的管理手段和运作模式面临新的挑战;

疾病谱的改变和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使卫生工作面临双重疾病负担;

医疗保障、救助体系不健全,社会医疗保障水平不高,健康公平性问题比较突出;

卫生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卫生服务绩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建设卫生强区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卫生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以增强卫生公共服务能力为方向,构建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服务水平为重点,提高卫生服务绩效水平;

以增强卫生整体创新能力为先导,全面提升卫生综合实力;

以增强卫生文化和谐能力为主题,大力培育卫生人文精神,为加快建设文化名区和富裕和谐现代化萧山提供有力卫生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惠利于民。

从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出发,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科学配置卫生资源,重点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倾斜,使全区人民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坚持统筹发展,卫生公平。

从改善健康公平出发,强化公共财政支撑功能,促进城区卫生资源向农村延伸;

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创新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进卫生公平,实现卫生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卫生事业的统筹发展。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发,充分发挥区、镇两级政府在制定卫生政策、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消除健康差异中的主导作用。

同时,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成员参与,使社会全体成员既成为受益主体,也成为行动主体。

4.坚持强化基础,稳步推进。

从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出发,立足区情,着力解决当前卫生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务求实效。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全区基本建立起卫生资源配置优化、卫生设施和技术在同一层级领先、卫生队伍素质优良、运行保障机制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全区人民基本形成良好的卫生保健意识,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超过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创建成为卫生强区。

2.具体目标

健康素质指标:

全区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8.5岁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在15/10万以下;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10‰以下;

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低于220/10万。

公平与保障指标:

政府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在5%以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率超过95%,年度人均筹资额度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7%;

无害化户厕比例累计达65%以上;

杭州市级以上卫生镇覆盖率达100%。

卫生资源配置指标:

每千人执业医生数(包括助理执业医师)2.5人以上;

每千人医疗床位数3.2张以上;

每千人注册护士数大于2人;

城镇15分钟内、农村30分钟内可达医疗机构的比例达到95%;

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用血需要,成份输血率达99%以上。

卫生服务指标:

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达50%以上;

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健康档案率达90%以上;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免费体检率达到85%以上;

本地周岁儿童“五苗”全程正规接种率达95%以上;

糖尿病人和高血压病人系统管理率分别达85%和70%以上;

婚前健康检查率达60%以上;

产前筛查率达90%以上;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

三、重点建设工程

(一)农民健康工程

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制度,落实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普遍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加快推进卫生城乡一体化。

1.优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让农民看得起病

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级财政支出能力以及农民经济承受能力,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到“十一五”期末年度人均筹资额度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

继续优化社会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标准,基本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落实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预防少生病

保护农民基本健康权利,全面落实面向农民的3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健全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制度,建立动态、连续、综合的健康档案,不断提高体检质量,完善体检后续服务。

通过卫生镇街创建,加快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改水、改厕、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生态、人居环境,减少疾病发生。

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区农村主要卫生指标居于全国前列,市级以上卫生镇街达到全覆盖,国家级和省级卫生镇街创建有新突破。

3.加快推进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便农民看病

按照总体规划、逐年投入、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区财政补助、镇街安排、卫生院自筹等途径筹措资金,加快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在三年内完成卫生院“新七件”医疗设备配置,同时基本完成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的改扩建或迁建。

医疗用房、公共卫生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每千服务人口100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不少于8亩,硬件设施和设备配置达到或超过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

区财政按照规模适当、两级分担、分类补助的原则,根据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设规模和所在镇街经济实力,给予总投资60%以下的补助。

(二)公共卫生提升工程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医疗急救、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和报告,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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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提升区级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十一五”期间适时启动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工程。

进一步健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在“十一五”期末达到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

根据需要配好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执法的必要装备。

2.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重点控制艾滋病、肝炎、血吸虫病、麻风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流行和蔓延。

加强艾滋病综合干预防治,实施“四免一关怀”等策略,推进美沙酮替代维持治疗。

完善结核病项目管理,以镇街为单位DOTS覆盖率达100%。

强化职业卫生监管,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率达到90%以上。

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努力控制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疾病发病和死亡的上升趋势。

3.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增强基层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在各镇街设立专职卫生监督员、助理卫生监督员。

继续加强《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

严格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岗前培训教育,提高执法水平。

加大公共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对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卫生的监督。

4.抓好妇幼保健和精神卫生工作

深入贯彻《母婴保健法》,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规范管理,探索建立以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妇幼保健模式,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健全妇幼保健工作网络,全面实施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提高服务能力。

加强精神心理卫生工作,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三)强院专科名医工程

按照科学配置、优化存量、发展内涵的原则,打造一批服务品牌好、专科门类全、医疗环境优、人员素质高、综合实力强,能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医疗服务群体,形成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二级医院为骨干的现代化医疗服务体系。

1.做强一批综合性医院

加快实施区第一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确保在2008年投入使用;

加快实施浙江萧山医院二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区第三人民医院病房楼项目、区中医院门诊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尽快实施区第四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改变目前区级医院用房紧张、就医环境差的面貌。

坚持医疗机构公益性质,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和医德医风建设,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鼓励医疗机构与国内外名院、名校建立合作关系,提高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2.做精一批重点专科

按照错位发展、“名特精优”的要求,建设一批定位明确、特色明显、技术精良、实力雄厚的特色医疗群。

重点做精做强中医骨伤科、微创外科、心血管科、妇产科、肿瘤外科、中医眼科、精神科、皮肤科等在本地区享有较高声誉的特色专科。

3.打造一支名医队伍

培养一批德技双馨,具有较高水平和地区影响力的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名医。

建立、完善名医管理和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名医传、帮、带等作用。

(四)社区健康促进工程

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在全区建成服务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1.基层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一体化

建立区镇两级共建共管的卫生院管理体制。

集中力量在每个镇街办好一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全区村规模调整实际,适时调整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推进撤室(村卫生室)建站(社区卫生服务站),鼓励以中心延伸方式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各类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一体化管理,实行命名标识、业务管理、人员培训、药品配送、业绩考核“五统一”,形成更高标准的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社区服务网络。

开展镇街卫生服务中心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实行收入与支出分配脱钩的运行机制,探索在新的运行机制实施后内部管理的新模式。

2.基层卫生队伍建设专业化

实施农村基层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研究制订政策措施,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区级医院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鼓励基层医护人员安心在镇、村卫生机构工作。

推进区、镇两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上挂下派”培养锻炼。

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岗位培训力度。

到2010年,全区所有卫生院医护人员要全部达到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质,95%以上人员经过全科医生或全科护士岗位培训。

按照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社区责任医生的标准,建立社区责任医生队伍,夯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网底。

3.基层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化

建立和完善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慢性病管理制度,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

努力实现基层卫生服务功能的转变、服务模式的转变、医务人员知识结构的转变、用人分配制度的转变和政府投入机制的转变。

落实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职能。

开展区级医院与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对一”对口帮扶,加快建立区域医疗、预防保健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技术指导和服务、人才培训和支持、业务双向转诊等方面的有效合作机制,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健康进家庭”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

4.外来人口卫生服务本地化

充分发挥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优势,为外来人口提供孕产妇系统管理、常住儿童系统管理、免疫接种、重大传染病患者救治等服务。

尤其要加强流动人口的传染病监测管理,落实流动人口月报表制等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相关办法与措施,提高流动儿童一类免疫制品覆盖率。

(五)科教兴卫工程

1.发展重点学科

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考评、扶优扶强、优胜劣汰的重点学科管理机制。

加强重点学科创新能力建设,整合形成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的医学重点学科群。

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加大中青年医务人员和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

强化专科特色,提高临床医疗技术水平。

到2010年,全区创建国家级专病专科2个,省级专病专科5个,市级专病专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市级重点学科1个。

2.优化人才队伍

创新医学教育模式,大力发展医学继续教育。

积极鼓励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选送一批青年骨干到国内外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学习深造。

健全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加大人引进力度,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到2010年,卫生系统拥有博士生30名,硕士生350名,本科生1500名,大专及以上人员占总人数的70%,高级职称占总人数的9%,中级职称占总人数的50%。

建立博士后工作站1~2个,有计划地输送到国外进修培训人员超过50名。

40岁以下管理干部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其中30%以上持有专业和管理双重学历。

3.提升医学科研

积极开展医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加大对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

“十一五”期间完成医学科研项目50个以上,其中国家级立项2项,省级立项10项,市级立项15项,区级立项23项;

科研水平达到省内先进以上,其中国内领先在20%以上,国内先进在50%以上;

科研成果获奖率省级达10%,市级达20%以上,区级达70%以上。

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院内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率达45%以上。

4.打造“数字卫生”

实施“数字卫生”建设工程,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整合卫生信息资源,构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完成覆盖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信息管理网络建设,建立四大数据库和六个应用系统,即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数据库、卫生监督数据库、卫生资源数据库、医疗业务数据库,以及疾病监测预警系统、卫生应急指挥系统、资源保障系统、专家咨询系统、公众交流系统、业务管理系统。

实现卫生政务电子化、医疗服务网络化、卫生管理数字化,提高全区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四、主要保障措施

卫生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为实现各项工作目标,建成卫生强区,必须配套各项保障,解决有钱办事、有房办事、有人办事问题,营造有利于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领导,为卫生强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对加快卫生发展、建设卫生强区重要性的认识,把卫生强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卫生强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协力促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局面。

要加强规划和指导,推进卫生强镇(街道)的创建,并把其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和考核,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建设卫生强区的目标、政策、措施和行动落实到位。

(二)深化改革,为卫生强区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在总结现有体制、机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制定政策、严格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

要理顺管理体制,明确镇级政府在区域卫生发展中的责任。

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当地卫生事业发展纳入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明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重要设备添置、开展公共卫生和社区服务所需必要经费、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提供等方面应承担的主要职责。

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境外资本、民资从事公益性医疗活动,扶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健康发展,形成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三)制订措施,为卫生强区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结合卫生发展实际,制订相应的卫生政策,确保人、财、物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对卫生资源总量、结构、功能的宏观调控,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担、社会捐助的共济性医疗保障机制,逐渐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继续发展和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和完善以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等为主要对象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

完善对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及其从业人员待遇的财政补偿方式。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健全医疗服务监督评价机制。

(四)加大投入,为卫生强区建设提供财政保障

确保各级政府对卫生的投入逐年增加,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卫生事业经费占政府财政支出比例达5%以上。

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标准达到杭州老城区水平。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相联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动态增长机制。

明确区级公立医疗机构财政补助项目和补助标准,明确区、镇两级政府对卫生院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大型设备购置等方面补助标准,并落实补助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强教育,为卫生强区建设提供思想保障

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培育特色医院文化,提高卫生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防并举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行业不正之风。

继续加强平安创建工作,保障医疗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各个方面的安全。

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为全面完成“十一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创建卫生强区营造良好的氛围。

卫生强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建设卫生强区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发挥主力军和参谋作用,按照本《纲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制订卫生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并会同其他部门出台具体政策意见。

各镇街及宣传、财政、人事、发改、国土、建设、公安、文化、科技、人口计生、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农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卫生强区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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