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1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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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管理责任主体

基层施工队为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施工队主要负责人为本队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工程质量。

施工队必须严格按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由于施工队未严格按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而造成返工的一切费用由施工队自理。

2、质量保证机制

基层施工队必须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技术员为副组长,副队长为兼职质量检查员的基层工程质量管理小组,开展全员质量管理,将质量目标按工序和工种进行量化和分解,强化工程质量自控能力。

一、总则

1、为加强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我矿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及考核办法。

2、永久支护材料必须使用专业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临时支护材料为本单位自制的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许可。

3、日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技术部门会同安全部们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旬检记录或月末验收记录备查,原则是谁验收、谁负责。

4、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

5、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敲帮问顶工具和质量检测工具。

6、掘进工作面现场必须按要求悬挂“五图一书”。

二、标准

(一)一般规定

1、工作面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所有的支护材料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实验报告,且符合设计要求。

3、巷道开口必须先加强支护经验收后方可开口,加强支护方式有:

加密锚索、架U钢棚及抬棚等,要求由技术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顶板破碎松软处、有淋水处、交叉口处均必须采取补强支护措施。

5、巷道必须定期检查,对支护性能下降或失效处及时维修。

(二)锚网喷支护工程(主要巷道)

1、巷道特征

(1)巷道中心偏差:

偏移±

100mm为合格,偏移±

50mm为优良。

(2)规格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项次

项目

合格/㎜

优良/㎜

1

斜井、平硐、巷道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主要巷道

0~+150

0~+100

一般巷道

-50~+150

无中线测全宽

-50~+200

0~+20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30~+150

无腰线测全高

-30~+200

2

硐室

中线至任一邦距离

机电硐室

0~+80

非机电硐室

-20~+100

(3)井巷掘进坡度偏差:

±

1‰为合格,±

0.5‰为优良。

2、锚杆支护

⑴锚杆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

安装牢固,托盘基本密贴壁面,不松动。

优良:

安装牢固,托盘基本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

⑵锚杆的抗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最低值不小于设计的90%。

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

每300根锚杆或300根以下,取样不得少于1组;

设计或材料变更,应另取一组。

每组不得少于3根。

锚杆抗拔力标准:

顶锚杆抗拔力为50KN,帮锚杆抗拔力为50KN。

⑶锚杆锚固剂及装药量符合设计要求(每孔锚固剂数量为2卷)。

⑷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允许偏差(㎜)

间距、排距

100

锚杆孔深度

0~+50

3

锚杆与岩层层理(井巷轮廓线)角度偏差

≤15°

4

锚杆外露长度

0≤螺帽以外≤50

⑸巷道两帮底部锚杆距巷道底板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3、菱形金属网支护

(1)菱形金属网必须用锚杆托盘、钢带(顶网与顶网)压茬,网与网必须实现搭接,搭接宽度不得少于100mm,网必须紧贴煤(岩)壁,严禁空帮或空顶。

(2)网扣间距不大于200mm,联网绑线采用不小于16#的铁丝双股连接,拧接不少于3圈,并使被连接的两网片之间绷紧。

网中严禁有浮石。

(3)顶锚网加钢带支护时,钢带在顶网外侧且顶锚杆必须穿过钢带。

4、预应力锚索支护

⑴、锚索钻孔方向应符合以下规定:

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3°

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2°

⑵、锚索安装深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不小于设计深度95%。

不小于设计深度。

锚索安装深度必须符合设计或作业规程要求。

⑶、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预应力的最小值不小于设计的90%。

预应力不小于设计值。

锚索预紧力不小于80KN。

⑷、锚索的抗拔力不小于100KN。

⑸、锚索锚固剂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每孔装锚固剂数量为4卷)。

⑹、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

孔距

孔深

锚索外露长度

≤200

⑺正常施工条件下,锚索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值,工作面顶板较破碎时,锚索必须跟到迎头。

5、喷浆支护

(1)喷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喷层厚度不小于设计90%;

喷层厚度不小于设计。

(2)表面平整度和基础深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面平整度(限值)

≤50

基础深度

≤10%

6、水沟、沟槽

水沟、沟槽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位置

50

上沿标高

20

深度

30

宽度

5

壁厚

不小于设计10

(三)U型可缩性钢支架(U钢棚)支护工程

⑴巷道中心偏差:

⑵巷道宽度偏差:

①中心至任一帮距离0~+100为合格,0~+80为优良。

②无中线测全宽-30~+100为合格,-20~+100为优良。

⑶巷道高度偏差:

①腰线至顶梁底面、底板距离-30~+100为合格,0~+100为优良;

②无腰线测全高-30~+100为合格,-20~+100为优良。

⑷井巷掘进坡度偏差:

2、可缩性金属支架

(1)可缩性支架架设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允许偏差

搭接长度

-30

-40

卡缆螺栓扭矩

≤5%

支架间距

支架梁扭矩

≤80

≤100

卡缆间距

6

底梁(柱窝)深度

-20

(2)水平巷道支架的前倾后仰偏差±

(1m垂线不大于17㎜)为合格,偏差±

0.5°

(1m垂线不大于9㎜)为优良。

(3)倾斜巷道支架的迎山角偏差+1°

,不得退山为合格;

偏差+0.5°

,不得退山为优良。

3、架间背材

(1)网与网必须搭接,搭接宽度不得少于100mm,网必须紧贴煤(岩)壁,网与煤壁间严禁夹木料,严禁空帮或空顶。

(3)撑(拉)杆和垫板的位置、数量,在一个检查点中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应超过2处为合格,全部符合设计要求为优良。

(4)背板安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80%以上的背板背紧背牢,背板排列位置和数量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全部背板背紧背牢,背板排列位置和数量均符合设计要求。

(5)木鞋安设必须做到:

位置要正、材质符合规程要求

三、考核

A、处罚种类

1、立即或限期整改;

2、罚款;

3、停工整改;

4、验收扣尺

B、考核程序

1、检查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段队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2、施工段队的行为符合罚款条件的,检查人员有权提出罚款,但必须报技术部主管领导,并出具统一的罚款单;

3、因工程质量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检查人员有权立即停止工作面作业,要求施工段队立即整改,并报告公司调度室和技术部主管领导。

C、考核细则

一般规定

1、掘进工作面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的或不按规程作业、擅自修改支护设计的,罚款200元并停止作业,进行整顿。

2、作业现场未悬挂“五图一书”的,罚款200元;

“五图一书”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罚款200元。

3、巷道开口前未加强支护的,罚款500元并停工整改,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4、施工段队没有使用作业规程设计规定的支护材料,发现一次对施工段队罚款200元。

5、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或永久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罚款200元。

6、掘进工作面没有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空顶作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7、掘进工作面不配备敲帮问顶工具的,罚款100元。

8、掘进工作面没有敲帮问顶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9、掘进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护电缆、管路、机电设备的,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0、巷道断面成型差,超欠挖、中心或腰线偏差长度超过2m的,每处罚款200元。

11、沿煤层底板掘进的巷道,巷道底板距煤层底板超过±

500mm的,罚款200元(遇特殊地质情况,经有关技术领导认可的除外)。

12、顶板破碎松软处、有淋水处、交叉口处未采取补强支护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

13、巷道贯通作业不符合规程规定(一般巷道20m,综掘巷道50m)或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200元。

14、巷道施工中片帮、冒顶没及时进行处理留下安全隐患的,罚款200元,并立即整改。

15、巷道支护性能下降,支护失效严重,未及时维修处理或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并立即停止掘进作业,进行维护。

16、巷道维修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未按作业规程执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7、金属网连接扣数量少于作业规程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8、金属网未按要求搭接和压茬的,每处罚款100元。

19、金属网没有紧贴煤壁,造成空帮或空顶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采取补强措施。

20、采用不少于2股且直径不低于16#的铁丝进行联网,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锚网喷支护工程

1、井下使用不合格锚索、锚杆、钢带、网或失效锚固剂的,对施工段队罚款100元/根、片或支。

2、采用不合格托盘(木托盘)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

3、采用锚网加钢带支护时,锚杆未穿过钢带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4、锚网巷道,两帮底部锚杆距巷道底板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5、锚网支护工作面不配备质量检测工具的,罚款200元。

6、锚杆扭矩达不到规定的,每处罚款50元;

每紧固一圈,加罚50元。

7、按设计缺失锚杆的,每缺少一根罚款100元。

8、锚杆失效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9、锚杆的抗拔力试验每300根做一组(3根),如果不合格,罚款200元,并再做一组试验,如果还不合格,技术部会同施工段队现场办公,提出补救措施,所有施工费用完全由施工段队承担。

10、锚索预紧力或拉拔力检查,每10根抽检一个,如果不合格,罚款200元,并在该组里再抽检一根,如果还不合格,罚款500元,同时对该组所有锚索进行检查,技术部根据检查结果提出补救措施要求施工段队整改,所有施工费用完全由施工段队承担。

11、锚索距工作面距离超过规定的,停工整改,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12、锚固剂使用数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没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3、锚杆、锚索外露长度超过规定的每根罚款20元。

14、锚杆、锚索间排距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15、沙石质量不合格的,罚款200元。

16、喷射混凝土支护规格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200元.

17、喷射厚度超过规定的,罚款200元。

18、表面平整度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200元。

19、基础深度不符合规定的,罚款200元。

20、混凝土喷射厚度达不到设计规定或作业规程规定值的,每处罚款200元。

金属支架支护工程

1、金属棚净宽、净高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50元。

2、棚梁腿亲口不严密的,每处罚款100元。

3、梁腿搭接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4、棚前倾后仰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50元。

5、支架梁扭矩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50元。

6、倾斜巷道金属棚迎山角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50元。

7、支架间距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50元。

8、撑(拉)杆和垫板不符合要求超过两处的,每处罚款20元。

9、背板不合格超过20%的,罚款200元。

10、柱窝深度小于设计30%的,每处罚款50元。

11、底梁深度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50元。

一、奖金的来源

1、井巷工程质量奖金。

2、井巷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各类罚款。

二、奖金使用办法

1、用于在井巷工程质量达标方面做出成绩的个人、班组及单位。

2、奖金做到专款专用,由安全、生产技术部门(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分配报矿领导审核后发放。

3、奖罚标准及额度按照矿有关规定执行。

三、奖罚管理细则

1、奖励原则每月进行一次,由安全、生产技术部门(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根据井巷工程质量旬检月验情况拟定奖励方案,报矿领导批准。

2、施工队负责施工的各巷道井巷工程质量月末总评(旬检月验成绩按比例汇总)全部达到90分以上的,该队可得全额质量奖金;

有一条巷道工程质量月末总评达不到90分,按比例扣除该队该巷道所分配的全额质量奖金;

巷道工程质量月末总评达不到80分,对基层施工队质量管理小组成员罚款2000元。

1、跟班安全员和现场队(班)长要坚持班前、班后检查验收制度。

2、各岗位职工要认真执行安全质量工作标准,并对本人施工质量负责,对本人所施工的每一架棚,每一棵柱班后都应在棚、柱上签名。

3、经现场带班矿领导或跟班安全员和队(班)长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要立即整改,并承担损失。

4、队(班)长现场交接班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1、安全员及现场队(班)长,对本队(班)的工程质量负责,并要加强监督检查。

2、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都必须认真组织分析,除追究施工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跟班安全员、现场队(班)长的责任。

3、因检查不细致、不到位或管理失误而发生事故,要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

4、对处理不合格品而投入的工力、物力、财力一律由施工相关人员负责。

1、检查验收组织:

(1)矿检查验收小组:

组长:

矿长

成员:

安全副矿长(安全、通风科长)、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其他有关部门人员

负责井巷工程质量的指导、检查、验收和考核。

(2)生产作业单位检查验收小组:

生产副矿长

分管技术员、安全员、队(班)长、电钳工

负责井巷工程质量的日常指导、检查、验收和考核。

2、检查验收形式:

(1)矿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2)生产作业单位每旬进行一次动态检查,按井巷工程质量标准达标的上报矿进行验收。

3、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

以煤矿安全管理标准规定及相关规范为依据,并以矿划分的区域为检查范围,现场逐项考核,并查阅有关资料。

4、奖惩规定:

(1)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三定表,要求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2)验收结果与经济奖罚挂钩,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责任者进行奖惩。

对验收上档次、出精品的队(班),给予奖励;

对验收差的队(班)给予罚款。

在检查过程中连续三次最差的队(班),撤销队(班)长职务。

1、为使管理标准化保持经常,达到文明生产,生产作业单位管理班子对井巷进行分区域管理,发现问题连锁考核。

2、主要职责:

(1)质量达标。

(2)文明生产,按章作业。

(3)隐患排查。

(4)规程措施落实对号。

(5)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6)牌板管理。

3、具体划分原则:

(1)安全通风科负责工作面、各巷道料场、水沟、风机、风筒、水幕、道岔、牌板等进行日常管理。

(2)机电科负责机电设备安装和维修管理。

(3)生产技术科负责检查规程措施落实情况。

(4)对施工地点按段划分到各队(班),各队(班)长是本段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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