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2石门揭露K1煤层安全技术措施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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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1
35.5
1.5
2.0—0.02
4.0—0.00
6.0—0.00
8.0—0.00
10.0—0.06
0.05
无突出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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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2.0—0.04
4.0—0.01
6.0—0.06
10.0—0.02
0.02
根据我矿正在进行的煤与瓦斯突出性鉴定,设置在+990水平运输大巷和+1038车场的瓦斯压力和瓦斯解吸指标以及K1值的测定,各项参数均低于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临界指标值,可以确定该区域的K1煤层没有突出危险性。
具体见下表:
+1038回风车场
P11
17
56
27.7
1.2
2.0—0.01
4.0—0.03
6.0—0.01
10.0—0.12
P12
57
27
1.3
2.0—0.00
6.0—0.04
8.0—0.02
10.0—0.01
+990东运输巷
P5
20
50
30
P6
28.5
0.15
+990西运输巷
P7
21
36.8
P9
54
37.5
0.01
P10
40.5
2.25
0.03
四、通风系统
进风:
主平硐→+990运输大巷→轨道上山→+1082运输石门局部通风机→1082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
回风:
1082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轨道上山→轨道上山与回风上山第二联络巷→一区回风上山→回风平硐→主扇风机→地面
局部通风:
本工作面采用2台2×
30kw轴流式对旋风机(一用一备)、一路直径800mm的抗静电阻燃风筒供风,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双回路供电。
五、石门揭煤领导组织
为了确保+1082运输石门揭穿K1煤层的施工安全,矿成立石门揭煤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揭煤安全工作。
1.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
刘国选(矿长)
副组长:
温志高(总工程师)何光忠(安全矿长)刘广超(机电矿长)
成员:
李伦营(安全科长)宋占杰(通防科长)张浩然(通防副科长)
彭改绪(调度主任)刘昌(生产负责人)韩书亭(技术科长)
张忠剑(掘进二队长)高明亮(机电科长)崔晓宗(抽放队长)陈铎(监控室主任)刘纪川(瓦检员)刘少辉(瓦检员)
查明月(瓦检员)白春义(调度员)李珂(监控员)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管理、督察、指挥、协调、组织指挥工作,
揭煤领导小组在调度室设办公室,彭改绪任主任。
主要负责对各班掘进进尺和顶板探煤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协调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现场实施组
何光忠(安全矿长)
李伦营(安全科长)宋占杰(通防科长)
张浩然(通防副科长)韩书亭(技术科长)
安全科、通防科、机电科、技术科成员、矿山救护队及掘进队现场施工人员。
⑴现场实施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整个现场揭煤期间的安全、技术、指挥、协调等工作。
⑵掘进队队长对揭煤过程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并严格按防突措施执行。
⑶通防科正副科长对该区域的通风、安全防护设施、瓦斯、放炮管理负责。
⑷机电科长对该区域的机电设备的安装、检查(防爆性能、风电闭锁)负责。
⑸瓦斯检查员对该工作面瓦斯监测监控的安装、检查、校正负责。
⑹救护队负责揭煤期间的救护和现场待机值班工作。
⑺技术人员负责对防突措施的实施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进行地质预报。
⑻安监科负责对该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实施和巷道掘进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揭煤措施的贯彻落实
以上各科、队人员进入该工作面工作,必须由所属科、队的技术人员组织贯彻学习该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该工作面工作。
六、揭煤准备工作:
1、揭煤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通防科、安检科、调度室、技术科、机运队、掘进班组等单位对揭煤区域的通风系统、瓦斯管理、局部通风、隔爆设施、电器设备、巷道支护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否则,严禁揭煤。
2、技术科负责提供详细的地质剖面图,以指导探煤及揭煤工作。
3、安检科严格落实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4、机运队负责对揭煤区域及其回风系统内的电器设备进行全面防失爆检查。
5、通防科:
加强通风系统中的正反向风门的检查工作,确保其完好;
按规定在轨道上山和回风上山每隔100~1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数量不少于8个;
在石门掘进工作面迎头25m~40m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6、施工班组负责压风自救装置的看管,保持完好。
七、揭煤方法与探眼掘进
为确保安全揭煤,石门掘至巷顶距K1煤层底板真厚1.5m处停头,进行掏斜面工作,然后采用震动炮揭开煤层。
在此掘进期间,必须严格按以下施工措施执行。
⑴从现碛头恢复掘进起,掘至距K1煤层底板真厚1.5m处停止掘进,进行掏斜面工作。
在恢复掘进前,通防科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允掘通知’书,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掘进队才能恢复掘进。
并在掘进过程中,必须坚持先探后掘。
⑵探眼布置3个,在巷顶距两帮0.2m处各布置一个,倾角不小于30°
的仰孔,且尽量垂直于煤层;
石门中部布置一个,倾角不大于5°
。
探眼深度3.8m,各探眼方位与石门掘进方向一致,每次实施探眼后掘进平距不能大于1m。
⑶每班实施探眼情况,由当班队长(或值班长)向调度室汇报各探眼位置、深度、角度、孔内瓦斯等情况,调度室作好专题记录。
若探眼探见煤或瓦斯涌出异常,则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并向调度站汇报,调度室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通放科,经研究采取措施后再确定下一步的工作。
⑷实施探眼后,在每次放炮掘进前,均必须用炮泥将探眼封堵严实,严禁将其作为爆破孔。
2、掏斜面
⑴以石门巷顶为准,斜面岩柱保留真厚1.5m进行掏斜面工作。
掏斜面必须每班坚持“先探后掘”,探眼个数不少于3个,施工队人员必须听从跟班人员指挥。
⑵掏斜面由掘进队技术人员、地质人员、防突人员现场分别跟班,指挥掏斜面工作,掌握碛头瓦斯、地质情况和实施情况。
并根据现场探眼位置及深度,安排当班进度和炮眼布置位置,现场指挥布置当班斜面炮眼及炮眼深度。
⑶掏斜面原则上分2~3次进行,第一次从巷顶以下0.6m至巷底范围,第二次从巷顶以下1.2m至巷底范围,第三次则根据前两次掏斜面后的效果决定是否继续掏斜面,最后形成真厚1.5m的斜面岩柱。
⑷掏斜面跟班人员必须在现场向调度室汇报探眼位置、角度、深度以及斜面炮眼布置范围和深度、瓦斯等情况,调度室应作好记录备查。
⑸掏斜面前,必须准备足够数量的各种支护材料备用。
从第一次掏斜面起,每次放炮后斜面必须用木支架顺斜面托顶,每根开块料打上不少于二根支柱,并打紧打牢。
斜面托顶支柱不少于两组。
3、震动放炮
⑴斜面形成后,则实施震动炮揭开煤层,震动炮眼布置见震动炮布置图
⑵震动炮采用1~5段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正向装药结构,大串联一次起爆。
雷管不得跳段使用,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⑶雷管、炸药质量必须符合标准,施工队提前一天通知供应部门作好雷管的导通工作,电阻大小的测定。
雷管电阻以5Ω为准,正负误差不超过0.2Ω,严禁使用变质超期炸药。
⑷震动炮眼布置,顶板第一排炮眼开口点距巷顶距离不小于0.15m,且风锤安设平直,严防顶部炮眼爆破后引起巷顶煤层抽冒过高。
⑸震动炮眼装药前必须用炮泥将碛头所有的探眼及残眼封堵严实,炮眼底部先装0.1m的底泥,再正向装药,最后装入水炮袋和长度不小于0.5m的封泥,且填紧填实。
⑹震动炮眼装药前,施工队要备好足够长度的吹风管,将眼内煤岩粉排尽,以免影响放炮效果。
⑺放炮母线铺设由专职放炮员负责,接头必须擦净扭紧,并用绝缘胶布缠好,作好线路导通和电阻测定,母线不得与其它金属或导体相接触。
⑻起爆器材使用专用放炮器。
⑼放震动炮时,救护队在拉炮地点待机待令,炮响30分钟后经总指挥同意,现场指挥发令,救护队人员才能进入碛头,检查爆破效果及瓦斯和石门支护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备查。
⑽从第一次放震动炮起至石门巷底进入煤层顶板2m范围,均按震动炮措施执行。
⑾石门揭开煤层后,过煤门时炮眼布置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炮眼尽量打深,尽量减少震动炮次数。
4、揭煤方法
经区域检验无突出危险后,继续采用边探边掘,迎头距所揭煤层最小法距2.0m时,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再次进行突出危险性验证,确认无突出危险后,采用钻爆法、远距离放炮继续向前掘进。
5、爆破说明书
(1)炮眼布置图
(2)循环爆破材料消耗表
炮眼编号
炮眼名称
炮眼角度
装药量(kg)
封孔长度
起爆顺序
联线方式
水平(°
仰角(°
俯角(°
单孔装药量
合计装药量
1-2
掏槽眼
75-85
0.8
1.6
满填
串联
3
4
5-22
辅助眼
90
0.6
10.8
2
24-28
底 眼
85
3.0
23,29
30-45
周边眼
85-90
0.4
6.4
合计
6、施工技术措施
1、目前已进行了揭煤法线距离10m时的煤层定位探查、煤层瓦斯压力和瓦斯解吸.指标K1值的测定工作。
各项指标均无突出危险。
2、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最小垂距为5m时,由石门工作面向煤层施工4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板不小于0.5m的测压(预测)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等。
测压(预测)钻孔的孔径为ф75mm。
3、钻孔控制石门工作面轮廓线外2~4m,其中一个预测钻孔与石门掘进方向一致,预测钻孔深度以见煤层顶板为止,打完钻孔后,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用WTC钻屑瓦斯突出参数仪测定瓦斯解吸指标K1值;
测定完瓦斯解析指标后,在24h之内封好测定煤层瓦斯压力。
石门揭煤工作面预测钻孔布置见附图1。
4、效果检验:
采用150钻机、ф75mm钻头破岩进入煤层;
效果检验孔必须布置在措施孔之间。
5、钻进速度在均匀,速度控制在1m/min以内。
6、钻孔钻进煤层时,每2m测定一次K1值,采集新鲜煤样用1~3mm筛子筛分钻屑,用WTC钻屑瓦斯突出参数仪测定瓦斯K1值。
根据邻近道角煤矿的煤与瓦斯突出性鉴定结果和我矿已掌握的瓦斯压力情况,不再进行瓦斯压力测定。
7、瓦斯解吸指标的突出临界值,按下表中的临界值预测突出危险性。
预测时任一指标超过临界值时,该石门揭煤工作面就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可以采取远距离放炮、安全防护措施之后揭开煤层;
当预测为有突出危险时,则应及时制定补充防突措施。
8、施工过程中为准确控制巷道与煤层法线距离,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防管理部门探煤联系单要求施工探眼。
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临界指标值
△h2(Pa)
K1mL/
(g•mm1/2)
煤层瓦斯压力(MPa)
煤层瓦斯含量
(m3/t)
突出危险性
干煤≥200
湿煤≥160
干煤≥0.5
湿煤≥0.4
≥0.74
≥8
有突出危险工作面
干煤<200
湿煤<160
干煤<0.5
湿煤<0.4
<0.74
<8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八、爆破揭煤安全措施
1、通防科必须对该掘进工作面安排专职瓦斯检查人员。
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脱岗、漏岗。
2、瓦斯检查员要负责掘进工作面的风筒管理,风筒发生脱节、破损、中途漏风等问题,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3、工作面应备有长短节风筒,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迎头不得大于5m。
4、瓦斯检查员应在现场进行交接班。
5、瓦斯检查员每小时应对工作面的瓦斯情况进行常规性检查。
每次检查的结果都应记录在检查手册上,并向调度室汇报。
6、当发现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出现异常或瓦斯浓度忽高忽低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面的所有工作,将人员撤至全风压进风流的避难所中,并通知回风流中所有的工作人员撤离,同时向调度室汇报。
7、施工单位每完成一个循环,在下一循环打眼工作开始前必须用5m钻杆在工作面迎头垂直岩层层面至少打一个探孔,确认工作面与煤层的间距不小于5m,方准开始打眼工作。
8、打探眼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进行不间断的瓦斯浓度测量,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做进一步的观察和检测。
9、探眼钻进时,应注意是否有顶钻、吸钻,有无钻孔内瓦斯涌出的情况,发现有上述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进行检查确认并向调度室汇报等待处理。
10、如探孔探到煤层或是有大量瓦斯涌出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工作面电源通知调度室、通防科和有关领导。
通防科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派防突员到现场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1、突出危险性预测钻孔的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措施执行,并遵守煤与瓦斯突出性防治规定执行。
12、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可掘进至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2m(最小法向距离为急倾斜煤层2m,其他煤层1.5m,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增加法向距离),再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
若经验证仍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则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用远距离放炮揭开煤层;
否则,必须采取或补充工作面防突措施。
13、一次性震动放炮揭穿煤层时,回风系统内必须的切断电源,井下所有可能受影响人员必须撤到地面。
14、一次性震动放炮揭穿煤层时,回风井口及其附近20m内严禁有人工作,50m内严禁进行电、气焊等产生明火的工作。
15、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及其人员发现有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工作面所有人员,切断巷道内及回风流中电源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16、当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爆破。
17、工作面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8、对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器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至1.0%以下是方可恢复供电。
19、局部通风机因帮停止运转,必须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通风机。
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20、通防科必须按规定安装2台瓦斯监控探头,一个安装在距迎头不大于5m处,另一台安装在距1082运输石门回风出口10m~15m内,探头安装距巷顶不大于300m,距巷帮不小于200mm。
21、爆破揭煤时必须采用毫秒雷管,雷管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严禁雷管跳段使用。
石门揭煤时必须一次性全断面爆破。
若放炮未能一次全断面揭开煤层时,继续放炮仍然按照揭煤爆破规定执行,且必须加强支护,设志人检查瓦斯和观察迎头情况,发现有突出预兆,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22、揭煤爆破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有矿山辅助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待命,在接到所有警戒都安设好,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撤出,掘进工作面和回风流中电器设备停电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
23、揭煤爆破必须采用正向爆破。
爆破母线必须使用专用放炮电缆,放炮电缆必须接至指定的放炮地点。
本掘进工作面揭煤放炮指定地点为轨道上山下车场的避难硐室内。
24、此巷必须设置压风自救系统,自救系统每隔25m~50m设置一组,每组压风自救系统可供8人以上使用,压缩空气供风量不得小于0.1m3/min,并安设直通地面调度室的防爆电话。
25、只有揭煤放炮工作完成30min,经检查确认无突出危险后,工作面和受影响工作地点方准开始其他工作。
26、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7、当预测为有突出危险时,则应停止向前掘进,采取打瓦斯排放孔或打瓦斯抽放孔进行瓦斯预抽的方法进行处理。
28、进行瓦斯抽放时预抽钻孔孔径要求Φ75mm,钻孔的孔底间距一般排放钻孔的孔底间距不大于1.5m,抽放钻孔的孔底间距不大于3m。
29、钻孔施工前必须对石门穿层预抽煤层瓦斯钻孔进行专门设计,设计应包括钻孔布置平面图、剖面图、开孔位置图、钻孔设计参数表、施工要求等。
竣工后,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均应当首先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
30、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抽)放孔布置,抽放孔的布设见附图。
31、局部防突措施钻孔控制范围:
石门的两侧和上部轮廓线外至少5m,下部至少3m。
32、必须保证有足够的预抽时间或排放时间,当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边掘边探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再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
若经验证仍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则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
九、安全防护措施
1、必须保证工作面的通风系统独立可靠,并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
2、加强工作面瓦斯监控装置的维护,并按规定定期校检,确保瓦斯传感器灵敏、可靠。
3、加强局部通风供风风筒的完好,确保工作面迎头有足够的风量。
4、加强工作面迎头顶板管理,巷道完全揭开煤层时,必须加强顶板支护。
5、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爆破揭煤后必须及时支护支架,冒顶处必须用木料绞架接顶或进行充填。
用木料绞顶时,必须进行喷浆封闭。
6、工作面必须采取短掘短支、超前支护、及时支护等防冒顶措施。
7、揭煤期间必须有一名矿领导现场跟班,指导、监督石门揭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凡是入井的班组长以上干部、工程技术人员、流动电钳工等都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9、进入工作面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煤(岩)与瓦斯突出预兆,主要表现有:
①巷道压力增大、破碎、变形、掉渣、煤块崩出、底鼓,打眼时出现顶钎、夹钎、喷孔等;
②空气变冷、煤质干燥、煤层颜色暗淡;
③有闷雷声、响炮声、爆豆声,深部岩层或煤层出现破裂等异常声音;
④瓦斯浓度变化大,忽大忽小等。
发现以上现象之一或同时出现几种情况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切断工作面电源;
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等待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只有在采取有效措施并确认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
10、进入工作面的人员和在该工作面回风系统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会熟练使用。
11、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执行将“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落实到位。
12、施工单位必须每班将实际进尺和剩余尺数通知通防科和调度室。
13、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一部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以便出现紧急情况及时向调度汇报处理。
十、其它
1、本措施未尽事宜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细则》、《煤矿安全规程》、该工作面《作业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