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加油站安全生产分级评定标准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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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评定之日前一年内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2起以上一般安全经营事故。

8.加油站安全生产分级评定标准评定程序、有效期等按照《长春市企事业单位安全经营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执行。

单位名称:

评定时间:

年月日

A级要素

B级要素

分级要求

加油站达标标准

评定描述(实际得分)

评分标准

否决项

扣分项

1法律、法规和标准

(100分)

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

(50分)

1.加油站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经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经营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管理制度;

2.明确责任部门、获取渠道、方式;

3.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经营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

4.形成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有关要求的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并定期更新。

未明确专门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法律法规、标准及政府其他要求未识别到条款,一项扣1分;

3.未形成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4.未及时更新清单或文本数据库,扣5分。

2.加油站应将适用的安全经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采用适当的方式、方法,将适用的安全经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未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向相关方进行传达,一项不符合扣1分。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

加油站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经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1.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经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

2.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未进行符合性评价,扣5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扣5分;

2.未对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评价,一项扣2分;

3.对评价出的不符合项未进行原因分析的,一项扣2分;

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落实,一项扣2分。

2机构和职责

2.1方针目标

(20分)

1.加油站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经营方针。

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经营方针和目标。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文件化的安全经营方针;

2.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经营目标;

未制定安全经营方针或年度安全经营目标,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安全经营目标不满足标准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加油站应与员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1.签订安全经营目标责任书;

2.定期考核安全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未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每缺一个组织的安全经营目标责任书,扣2分;

2.未定期考核,扣4分;

2.2负责人

1.加油站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经营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经营工作。

1.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经营第一责任人;

2.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未明确第一责任人,或不符合规定,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有关人员不清楚谁是第一责任人,1人次扣1分。

2.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分级。

1制定安全生产分级评分标准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安全生产分级评分标准实施方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二级加油站应初步形成安全文化体系。

二级企业

未初步形成安全文化体系,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3.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

安全承诺的内容应明确、公开、文件化;

主要负责人未作出安全承诺,扣10分;

4.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解决安全经营问题。

1.主要负责人未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或听取汇报,扣10分;

2.未形成会议记录,扣2分;

3.安全经营问题未及时解决,一项不符合扣2分。

2.3职责

(30分)

1.加油站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明确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一岗一责”。

包括:

(1)、加油站长安全责任制,

(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

(3)、班长(计量卸油员)责任制;

(4)、加油员安全责任制;

(5)、开票收款员安全责任制

1.未建立安全经营责任制,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主要负责人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每缺一岗位扣5分;

2、从业人员对其安全职责不清楚,1人次扣2分。

2.企业应建立安全经营责任制考核机制,对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经营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1.建立安全经营责任制考核机制;

2.对从业人员安全经营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未按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一项不符合扣2分。

二级加油站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经营责任制和安全经营规章制度体系,并能够持续改进。

不符合,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4组织机构

加油站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经营管理人员。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未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一项扣5分;

2.5安全经营投入及工伤保险

(10分)

1.应依据有关安全经营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经营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经营,并建立台帐。

根据《企业安全经营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及地方规定标准提取,并建立使用安全经营费用台帐。

未按有关规定投入安全经营费用,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安全经营费用提取标准不符合要求,扣5分。

2.加油站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安全责任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全体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未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扣5分;

每漏缴工伤保险费1人次扣1分。

3风险管理

3.1范围与评价方法

1.加油站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

1.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并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

2.明确有关人员在开展风险评价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

1.未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或未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频次、准则及工作程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加油站应明确风险评价的范围。

应重点但不局限于对以下场所、设备设施、作业活动等进行风险评价:

加油过程;

卸油过程;

检维修;

储油罐;

加油机等。

风险评价范围不符合标准要求,一项扣1分。

3.加油站可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

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3)预先危险性分析(PHA)等方法。

1.可选用JHA法对作业活动、SCL法对设备设施(安全经营条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2选用其他方法对相关方面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未规定选用何种风险评价方法,扣2分;

3.2

风险评价

加油站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1.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和设备、设施清单;

2.根据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

未按规定的频次和时机开展风险评价,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建立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评价不全面或不正确,一项扣1分。

3.3

风险控制

加油站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建立重大风险清单;

2.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优先顺序,制定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3.风险控制措施符合标准要求。

未将重大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扣10分(B级否决项)。

1.未建立重大风险清单,扣1分;

2.风险控制措施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一项扣1分。

3.4隐患排查机构组织

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

建立负责具体工作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办公室。

无隐患排查和治理领导小组的,不得分;

未建立负责具体工作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办公室的,扣1分。

3.5隐患排查制度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等;

建立隐患排查流程图。

无制度的,扣10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2分。

制度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2分。

无隐患排查流程图的扣2分。

3.6隐患排查治理标准

依据《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进行细化。

未细化的,不得分。

3.7隐患排查治理培训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专题培训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对象为领导层、骨干人员以及全员培训的三级培训;

培训内容为相关政策法规、排查标准详解、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

未开展培训的,不得分。

无培训档案的,不得分。

档案资料不完整齐全的,每次扣1分。

培训对象不全的,扣1分。

培训内容不完整的,扣1分。

3.8排查范围与方法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范围每缺少一类,扣1分。

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各类检查缺少一次的,扣1分;

缺少一类检查表的,扣1分;

检查表针对性不强的,每一个扣1分;

检查表无人签字或签字不全的,每次扣1分。

3.9隐患上报

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照《长春市自查自报管理办法》要求向安全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无统计分析表的,不得分;

未及时报送的,不得分。

3.10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

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无该方案的,不得分;

方案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

每项隐患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

隐患治理工作未形成闭路循环的,每项扣1分。

重大隐患在治理前未制定临时控制措施的,扣2分,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扣2分。

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未进行验证或效果评估的,每项扣1分。

3.11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用技术手段、仪器仪表及管理方法等,建立安全预警指数系统。

无安全预警指数系统的,不得分;

未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测算,实现对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预报的,扣2分;

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安全预警系统的,扣1分;

未对预警系统所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扣1分;

未每月进行风险分析的,扣1分。

3.12

变更

加油站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

严格履行变更程序及要求。

1.未履行变更程序,一项扣2分;

2.变更实施现场一项不符合,扣2分。

3.13风险信息更新

加油站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经营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

非常规活动及危险性作业实施前,应识别危险、有害因素,排查隐患。

未按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一项扣2分;

识别不充分,一项不符合扣1分。

3.14

供应商

加油站应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

1.建立供应商名录、档案。

1.未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一项扣2分;

2.未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档案,一项扣2分。

4管理制度

4.1安全经营规章制度

(40分)

加油站应制定健全的安全经营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经营职责;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经营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3)安全经营会议管理;

(4)安全经营奖惩管理;

(5)管理制度评分和修订;

(6)安全培训教育;

(7)风险评价;

(8)隐患排查治理;

(9)变更管理;

(10)事故管理;

(11)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

(12)消防管理;

(13)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等;

(14)检维修管理;

(15)承包商管理;

(16)供应商管理;

(17)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

(18)应急救援管理;

(19)安全检查管理;

(20)自评。

1.通过识别和评估,将适用于本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定转化为企业安全经营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并严格落实;

2.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内容应符合标准要求。

1.未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或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制度,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未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之一,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变更管理、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临时用电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

1.未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有关要求转化为企业安全经营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一项不符合扣2分;

2.缺少相关内容的管理制度,一项扣2分;

4.现场发现有未执行和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或企业安全经营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现象,按相关要素评分标准扣分,没有评分标准的,一项不符合扣2分。

4.2操作规程

加油站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1.以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为依据,编制岗位操作规程;

2.发放到相关岗位。

有岗位未编制操作规程,或岗位无法提供操作规程,扣40分(B级要素否决项)。

操作规程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4.3修订

加油站应明确评分和修订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

1.规定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分、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2.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至少每3年评分和修订一次;

3.在发生有关情况时,应及时评分、修订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

1.未规定评分和修订时机和频次,扣3分;

2.未按规定评分和修订扣3分,漏评分一项制度扣1分。

5培训教育

5.1培训教育管理

1.加油站应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1.制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2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实施。

1.未制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扣1分;

2.未按照计划要求实施培训,1次不符合扣1分。

2.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1.未建立档案,扣5分;

每少1人档案,扣1分;

2.培训教育档案记录不符合规定要求,一项扣1分。

3.加油站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加油站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和改进。

1.未进行教育效果评价,扣3分;

2.未制定改进措施并改进,扣2分。

5.2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加油站对从业人员岗位标准要求应文件化,做到明确具体。

1.从业人员岗位标准不明确,一项扣1分;

2.上岗的从业人员未满足岗位标准要求,1人次扣2分。

5.3管理人员培训

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经营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经营管理人员应经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经营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经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经营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证书失效,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经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每年进行再培训,1人次不符合扣5分。

5.4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加油站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1.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经营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方法等培训;

3.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学时。

未进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上岗,1人次扣3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再培训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学时,1人次扣2分;

2.未持上岗证上岗,1人次扣2分。

5.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1.加油站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1人次扣2分。

2.加油站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1.对承包商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2.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1.未对承包商的所有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1人次扣2分;

培训教育内容不符合有关要求,扣2分;

2.未建立承包商的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1人次扣1分。

5.6日常安全教育

1.加油站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

1.应明确基本功训练项目、内容和要求;

2.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未按计划开展安全活动,缺1次扣1分。

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

班组安全活动应记录。

1.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2.班组安全活动有记录。

1.班组安全活动频次、时间或内容不符合计划或规定要求,一项扣1分;

2.加油站负责人、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活动并签字,1人次扣1分。

6经营设施及工艺安全

6.1经营设施建设

1.加油站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经营和使用。

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经营和使用。

未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令要求进行设计审查、安全条件论证和竣工验收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2.加油站应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设立阶段、设计阶段、试经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规范管理。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设立阶段、设计阶段、试经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规范管理;

2.建设项目建成试经营前,加油站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

建设项目各阶段资料不符合要求,或审批手续不全,一项扣3分。

3.加油站应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

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

使用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规定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未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扣2分。

6.2站房与设施管理

1.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

2.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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