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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昆虫和鸟类可被强光周围的高温烧死。

现代歌舞厅所安装的黑光灯、旋转活动灯、荧光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则构成了彩光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据测定,黑光灯可产生波长为250~320纳米的紫外线,其强度大大高于阳光中的紫外线,人体如长期受到这种黑光灯照射,有可能诱发鼻出血、脱牙、白内障,甚至导致白血病和癌症。

这种紫外线对人体的有害影响可持续15~25年。

旋转活动灯及彩色光源,令人眼花缭乱,不仅对眼睛不利,而且可干扰大脑中枢神经,使人感到头晕目眩,站立不稳,出现头痛、失眠、注意力不集中,食欲下降等症状。

歌舞厅的霓虹灯的闪烁灯光除有损人的视觉功能外,还可扰乱人体的内部平衡,使体温,心跳、脉搏、血压等变得不协调,引起脑晕目眩、烦躁不安、食欲不振和乏力失眠等光害综合症。

荧光灯照射时间过长会降低人体的钙吸收能力,导致机体缺钙。

而舞厅、夜总会安装的黑光灯、旋转灯、荧光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构成了彩光污染。

据测定,黑光灯所产生的紫外线强度大大亮于太阳光中的紫外线,且对人体有害影响持续时间长。

人如果长期接受这种照射,可诱发流鼻血、脱牙、白内障,甚至导致白血病和其他癌变。

彩色光源让人眼花缭乱,不仅对眼睛不利,而且干扰大脑中枢神经,使人感到头晕目眩,出现恶心呕吐、失眠等症状。

科学家最新研究表明,彩光污染不仅有损人的生理功能,还会影响心理健康。

经过调查和走访,我们把芜湖步行街所存在的光污染分为三类:

室内污染、LED显示屏光污染以及玻璃幕墙光污染。

一.室内污染

芜湖商业步行街的大多数店铺装修中普遍采用的各种装饰材料、娱乐场所的彩色光源,甚至商场照明用灯、电视等是造成光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室内光污染的来源主要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1)店铺装修采用镜面、釉面砖墙、磨光大理石以及各种涂料等装饰反射光线,明晃白亮,眩眼夺目;

(2)店铺室内灯光配置设计的不合理性,致使室内光线过亮或过暗。

时下,人们对照明设计的理解存在着种种误区,认为照明设计就是简单的选择和布置灯具;

(3)夜间室外照明,特别是建筑物的泛光照明产生的干扰光,有的直射到人的眼睛造成眩光,有的通过窗户照射到室内,把房间照的很亮,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

仅仅从这些表面的文字,大家还很难真正了解室内污染对我们大家生理、心理的危害,下面我们列举科学相关方面的研究:

光污染会使人眼的视网膜受到刺激。

一般来说,在连续看几小时电视后,人的视力会暂时下降30%。

而长期生活在拥有光滑墙面、地面的居室环境中,光反射会对视网膜产生刺激,超出眼睛的协调性,使眼睛疲劳,甚至导致视觉功能降低。

光污染与乳腺癌、抑郁症和其他人类疾病的发病率升高有着极大的关系。

夜间人工照明灯光会扰乱人体某些重要的荷尔蒙水平从而影响人体健康这也是为何在工业化社会中乳腺癌的发病率要比发展中国家高5倍的原因。

研究生物钟节律后研究人员发现大多数生命都能在黑暗的环境下分泌一种叫做褪黑激素的荷尔蒙。

如果长时间处在光照情况下,荷尔蒙产生节律就会紊乱引起长期疲劳、压抑、丧失生育能力甚至引发癌症。

这也是夜间倒班工作的女性,如护士等患乳腺癌的风险比一般人要高出的原因。

光污染还有一种特殊形式———“视觉污染”。

视觉污染是指通过人们的视觉看到的环境和景观,使人感到刺目生厌、感到烦恼不舒服。

现代歌舞厅的直线型、漫射型、旋转型、激光型、银光型等灯光具有阴影、眩目、光源闪动不稳定、光线强烈刺眼、令人眼花缭乱的特点,对人的眼睛极为有害,对眼睛有直接的刺激作用,易造成视力、眼肌疲劳。

光污染不仅对人的生理有影响,对人心理也有影响。

在缤纷多彩的环境里呆的时间长一点,就会或多或少感觉到心理和情绪上的影响。

如果所居住的环境夜晚过亮,人们难以入睡,扰乱人体正常的生物钟,会使人头晕心烦,食欲下降,心情烦躁,情绪低落,身体乏力等,精神呈现抑郁,导致白天工作效率低下,造成心理压力,导致各种生理心理问题。

 

二.LED显示屏光污染

走进芜湖商业步行街,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数个超大型LED显示屏,大气,美观,还能播放一些公益短片,对城市品位的提升有不小的作用,在展示芜湖步行街繁荣的同时,到底有没有对广大的游客产生危害呢?

我们团队在各个地区环境评估报告中发现近年来,LED显示屏的光污染问题被一次次提出,如上海浦江240平方米LED广告船等。

LED本身是绿色光源,无污染无辐射,到底属不属于光污染呢?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有关专家指出:

“大屏幕的面积太大了,而且广告商考虑到屏幕观看范围要强调表面亮度,因此很难控制光对人产生的影响”华东理工大学物理系余维教授指出:

“其实人眼对彩光也是很敏感的,当LED显示屏用相同频率播放不同广告时,部分广告可能会给人刺眼的感觉,造成游客情绪、心理上的不适,这属于光污染”。

芜湖商业步行街附近居民对LED大型显示屏也有自己的看法:

“品位是提升了,但麻烦也来了”。

常年开车的市民罗先生对此就持反对意见。

他说,每当开车经过徽商银行,迎面就看见对面的LED显示屏发出的刺眼强光,屏幕跳动的画面比远光灯还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的视线,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光线太强了,有时刺得眼睛都睁不开。

”一位卢姓市民说,无论是在中山路还是黄山西路或北京东路,都能感受到LED显示屏上的光线强弱变化。

“特别是屏幕上闪蓝光时,后视镜里就是一片蓝色,什么都看不到。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般来说,大型LED显示屏造成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过高的LED显示屏表面亮度,造成与周围环境的鲜明对比,造成人们对局部高亮度的不适应;

2. 

过大的LED显示面积,造成幕墙式的视觉阻隔;

3.LED显示屏播放的内容过分商业化造成观看人群的拒看心理;

4.显示屏的安装位置和面积不适应观看人群的心理。

玻璃幕墙是一种美观新颖的建筑墙体装饰方法,是现代高层建筑时代的显著特征。

它大约于上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深圳、广州、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

如今在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随处可见,尤其在芜湖商业步行街内。

然而由此造成的光污染却是人们始料不及的。

玻璃幕墙的光污染(或称为噪光),是指高层建筑的幕墙上采用了涂膜玻璃或镀膜玻璃,当直射日光和天空光照射到玻璃表面上时由于玻璃的镜面反射(即正反射)而产生的反射眩光。

矗立的一幢幢玻璃幕墙大厦,就像一大块几十米宽、近百米高的巨大镜子,并对交通情况和红绿灯进行反射(甚至是多次反射),反射光进入高速行驶的汽车内,会造成人的突发性暂时失明和视力错觉,在瞬间会遮住司机的视野,或使他感到头昏目眩,严重地危害行人和司机的视觉功能。

那些建在居民小区附近的玻璃幕墙,会对周围的建筑形成反光。

据光学专家研究,镜面建筑物玻璃的反射光比阳光照射更强烈,其反射率高达82%~90%,光几乎全被反射,大大超过了人体所能承受的范围。

夏日将阳光反射到居室中,强烈的刺目光线最易破坏室内原有的良好气氛,也使室温平均升高4℃~6℃。

长时间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和生活的人,容易导致视力下降,产生头昏目眩、失眠、心悸、食欲下降及情绪低落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使人的正常生理及心理发生变化,长期下去会诱发某些疾病。

所以,国家环保总局每年都接到全国各地对光污染的投诉多起,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

此外,玻璃幕墙光洁透明的天生丽质并不耐污染,尤其在大气含尘量较多、空气污染严重、干旱少雨的北方地区,玻璃幕墙极易蒙尘纳垢,这对城市景观而言,非但不能增“光”,反而丢“脸”。

所用材质低劣,施工质量不高,出现色泽不均匀,波纹各异,由于光反射的不可控制性,导致了光环境的杂乱。

明晃晃的玻璃幕墙会给人们带来哪些不便?

就此我们团队也对居住附近的居民进行了了解。

“特别是下午或者早晨的时候,这光从明晃晃的玻璃幕墙正好反射到眼睛里,万一因为这个开车撞了人怎么办?

”出租车司机左师傅感受颇深。

“我们家虽然没住在玻璃幕墙建筑边上,但太阳光反射过来还是受不了,感觉不舒服。

”北京西路附近的一户居民这样说。

他们不舒服的感觉并非偶然。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光学研究专家李铁楠介绍说:

“从玻璃幕墙反射的刺眼的光可以破坏人眼视网膜上的感光细胞,产生瞬间眩光干扰司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而在光污染环境下长期工作和生活,则会使人头晕目眩,食欲不振,有可能带来免疫力下降以及眼病发病率增高。

据了解,光反射率低于12%可以为人忍受,而目前国内大部分镀膜玻璃幕墙反射率在15%—39%之间。

这也是一些玻璃幕墙让人感到不舒服的原因所在。

针对以上种种触目惊心的危害,我们不能任其发展,而应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范。

我们团队针对芜湖商业步行街的光污染现状,要教育人们科学使用灯光,注意调整亮度,白天尽量使用自然光,避免强光刺激。

重要的是,消除光污染必须全社会行动起来,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立足生态环境的协凋统一;

在建筑装修中,应采用反光系数极小的材料;

对广告牌和霓虹灯应加以控制和科学管理;

在建筑物和娱乐场所周围,要多植树、栽花、种草和增加水面,以便改善光环境;

还要少用和不用玻璃幕墙,注意减少大功率强光源,力求使我们的城市风貌和谐自然。

为限制光污染而制定法规、规范和指南,国外早在70年代已出现,1972年苏格兰的安德鲁天文台和澳大利亚堪培拉的斯托姆诺天文台就已提出天空光影响天文现象的问题。

1980年国际天文联合会和国际照明委员会联合发表了“减少靠近天文台城市的天空光”的文章。

然而在我国正式制定相关法规,是上海市制定的首部限定灯光污染的地方标准——《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颁布,并于200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但从“光污染第一案”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被誉为上海市乃至全国首部限制光污染的地方性标准的处境却有些尴尬。

标准是有了,但市民对光污染的投诉却比较困难。

环卫部门虽明确表示,接受景观灯造成的光污染投诉,但环保部门同时表示,他们现在就是想管却无权管。

原因在于“规范”仅是一部行业技术规范,根本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对于灯光使用单位没有强制力,同样环卫部门也没有处罚权。

针对这一现象我们查询了我国的各项有关光污染的法律,内容如下:

1.宪法

宪法第26条规定: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宪法的这条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民享有舒适环境的环境权,任何影响他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的行为都构成侵权,都应当被禁止。

但宪法对哪些行为、现象属于侵权并未作出规定,这就需要其他法律法规予以确认。

  2、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防碍,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的这条规定是规范相邻关系的。

依现今通行的说法,该条规定并不适用于“光的侵入”这种侵权形式,因为防碍“采光”都被解释为影响(一般是阻止)他方正常采光(一般指自然阳光),对于这种“光的侵入”情形,如本文开头案例中所指的情形及其他灯光的人为侵入等,似乎不是本条立法的规范范围。

但是作为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条款,仅仅作这种字面的狭义解释,也未免不符和社会发展的实际。

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相邻关系的侵权类型也在日渐增多,而且该条文在列举了截水、排水、通风、采光之后又加上“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3、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这条规定是我国进行环境污染侵权认定的最基本的条款。

本条列举了废气、废水等众多的环境污染类型,但是对“光的有意图的侵入”是否是一种环境污染也未作出明文规定。

但是根据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光的有意图侵入”应该构成环境污染,因为光的有意图的侵入是因为人的活动而引起的,它能引起环境质量的下降,如温度的升高,光线过于强烈而影响视觉等,这些都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所以“光的有意图的侵入”与其他污染形式一样是一种环境污染,构成侵权,当然轻微的情况下可不认为构成侵权。

  通过以上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我国光污染立法现状,到现今为之,虽然目前我国有综合性的环保基本法《环境保护法》,也有专门环境立法,如《水法》、《森林法》等,但都没有明确关于光污染的法律法规。

在此背景下,《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用以解决纠纷的法律法规也未涉及追究造成光污染者行政、民事等责任的规定。

某些省市的条例、规定中虽然明文规定了光污染,但都只是简单的原则性规定,只强调应当防治,至于具体如何防治及光污染侵害发生后如何处理则并未提及,也无相应的罚则,不成体系,根本谈不上可操作性。

且这些地方性法规只能作为法律的补充,在其辖区范围内有效,即其适用范围及效力极为有限。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有关光污染防治的规定不仅在实体内容上缺乏,其程序上更是一片空白,这源于我国环境法体系不完善的现状。

现行环境法以实体法为主,程序性法律规范很少且多分散于各实体法中,而有关光污染防治的实体法规定极不健全,更不必说相关的程序法内容了。

这必将使实体权利失去制度的保障,从而使光污染侵害的充分救济难以实现。

但是,对于光污染这样一个可测量的东西,由于没有法律出台,而地方政策又有很多不够详细的地方,致使其在被引用的时候又会出现很多新的问题。

并且会使很多深受光污染危害的人在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时候会觉得模棱两可,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光污染,投诉后光污染问题可不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等等。

针对这一现象及对人民的危害,我们认为应该加强对光污染的明确立法,早日出台政策以保证对光污染的有效防治能及时展开。

立法是解决问题的原则性措施,但是根据光污染的分类,我们认为应该区别对待,综合治理。

一.室内光污染的防治

1.卫生、环保部门要做好光污染的宣传工作,建议制定相应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

科研部门要研究出光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科学调查,让广大人民对光污染有所了解;

2;

室内光源的选择及布置。

室内的一些常用光源其照明亮度和眩光效应各不相同,其中柔和白炽灯、镜面白炽灯以及荧光灯的眩光效应比较小,因此室内照明应多采用此类光源。

由于房间的用途不同,我们对房间的照度亦有不同的要求。

人眼感觉到的眩光与光源的位置有很大关系,人的视线方向与光源的夹角越小,人眼所感觉到的眩光就越强。

当视线方向与光源的夹角超过60度时,人眼感觉到的眩光就非常微弱了;

3.选用合适的装饰材料。

在保证室内合适照度的前提下,尽量避免使用反射系数较大的装饰材料。

在欧洲,特别是德国,室内装修墙壁粉刷时,人们已逐渐喜欢用一些浅色,主要是米黄、浅蓝等,代替刺眼的白色,以减弱室内的反射眩光;

4.光源光色的选择。

研究表明:

照度水平低的“暖”色灯光接近日暮黄昏的情况,能在室内创造温馨、亲切、轻松的气氛;

而希望紧张、活泼、精神振奋地进行工作的房间,宜于采用“冷”色灯光;

5.在室内适当位置点缀上一些绿色花草、树木,将大自然的清新气息引入室内,这样不仅可以适当调节和改善室内的光环境,同时也能使人感到心情舒畅。

二.LED光污染的预防

1.采用可系统自动调节的亮度调节系统

我们知道白天和夜晚,不同的时间和地点环境的亮度变化极大,如果显示屏的播放亮度大于环境亮度60%我们就明显感觉眼睛的不适应,也就是说造成了对人的光污染。

通过户外亮度采集系统,随时的对环境亮度采集。

显示平控制系统通过接收系统数据通过软件自动换算适合环境的播出亮度。

2.多级灰度矫正技术

普通的显示屏系统采用的8bit的色彩显示层次,这样在一些低灰度和色彩过度处颜色生硬。

也会造成彩色光的不适应。

采用新型LED大屏控制系统采用14bit的色彩显示层次,大大的改善了色彩在过度上的硬度,使人们在观看时可以感觉色彩柔和,避免人们对光的不舒适感。

3.安装位置的合理选择和显示屏面积的合理规划

观看距离和观看角度与显示面积有一个经验规划,同时图象研究在显示屏观看距离和观看角度上有具体设计要求。

在显示屏设计时应该尽可能的满足设计要求,合理规划。

4.播放内容的选择和设计

大型巨型显示屏是公众媒介,有公益类、广告类、指示类等。

我们在选择播放的内容时,必须是与公众要求达成一致,避免拒看心理,这也是防治显示屏光污染的一个重要方面。

回顾二十多年的半导体LED二极管的发展里程,LED二极管一直被指为未来照明行业的前途。

LED二极管其本身为绿光源,虽在集群式运用的LED大型巨型显示屏幕上因为在设计上的考虑和运用上的要求的确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彩光污染,但这种矛盾是必然存在的,且是无法完全根除的。

只有采用技术手段和政策法规最大限度减低彩光污染,协调广告商的需求和民众的观看心理。

三.玻璃幕墙光污染的防治

1.加强城市规划,合理限制玻璃幕墙的使用

城市建筑群的布局欠妥,特别是玻璃幕墙过于集中,是玻璃幕墙光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要从环境、气候、功能和规划要求出发,从宏观上对玻璃幕墙的使用实施总体规划和管理,具体来说,控制安装地区,避免玻璃幕墙的无序分布和高度集中,尤其是城市主干道两侧和居住区及居民集中活动区,学校周围则不应采用玻璃幕墙,防治反射光进入教室;

限制安装面积,沿街首层外墙不宜采用玻璃幕墙,大片玻璃幕墙可采用隔断、直条、中间加分隔的方式对玻璃幕墙进行水平或垂直分隔:

避免采用曲面幕墙,减少外凸式幕墙对临街道路的光反射现象和内凹式幕墙由于反射光聚焦引起的火灾;

2.采用特殊玻璃,降低反射率

高反射率是玻璃幕墙光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可采用低辐射玻璃。

低辐射玻璃又称为Low-E玻璃,是在玻璃表明镀上多层金属或者其它化合物组成的膜系产品,具有较高的可见光透射比(80%以上)和较低的反射比(11%以下),同时具有良好的隔热性能,既保证了建筑物的采光,又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光污染。

还可以采用各种性质的玻璃贴膜和回反射玻璃,减弱反射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合理选择幕墙材质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幕墙的材质从单一的玻璃发展到钢板、铝板、合金板、大理石板、搪瓷烧结板等等。

将玻璃幕墙和钢、铝、合金等材质的幕墙组合在一起,经过合理的设计,不但可使高层建筑更加美观,还可有效的减少幕墙反光带来的光污染。

4.加强城市绿化

在路边或是玻璃幕墙周围种植高大树冠的树木,将平面绿化改为立体绿化,遮挡反射光照射,有效防止玻璃幕墙引起的有害反射,改善和调节采光环境。

同时尽量减少地面的硬质覆盖(柏油路、砖路、水泥路面等),加大绿化面积;

5.进行大力宣传,加强环保意识

通过媒体进行玻璃幕墙光污染的宣传,对存在的问题既不遮遮掩掩又不夸大其词,正确引导公众,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

引起相关机构的重视,完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促使研究人员研制新型环保材料,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精心设计和施工,同时健全相应的监督机构,保证各项政策的实施。

这是芜湖步行街的夜景,看似美丽,却是光污染防治的反面教材。

我们团队通过咨询相关机构得知,芜湖市环境局于2009年接获有关灯光投诉的总数为213宗,较08年的82宗急增1.6倍。

电力公司的数字亦显示,芜湖耗电量由1997年至07年上升了27%,其中照明部分占整体耗电量的16%,过去10年亦增加了13%,反映这个城市愈来愈光。

“将夜晚带回来”,这是广大芜湖市民的心声。

我们此次企划目的,正就过度使用户外灯光装置可能引起光污染的课题进行研究,在光污染投诉问题上我们希望环境局能够发挥效用,不再是“无牙老虎”。

我们希望芜湖商业步行街的实际情况,拟定光污染地区管理规定,监管对象以户外灯光为主,再根据实际情况分区管制,由规管最严的商业步行街,到最宽松的居民区,各有不同熄灯时间、光度及灯光角度限制。

灯光虽美,却不似星星般无害。

通过我们的调查,访问,以及查阅各种资料,我们深知光对环境的污染是实际存在的,且危害巨大。

因此我们希望在企业、卫生、环保等部门,一定要对光的污染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注意控制光污染的源头,要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做到防患于未然;

科研人员在科学技术上也要探索有利于减少光污染的方法。

在设计方案上,合理选择光源。

要教育人们科学地合理使用灯光,注意调整亮度,不可滥用光源,不要再扩大光的污染。

其次对于个人来说要增加环保意识,注意个人保健。

个人如果不能避免长期处于光污染的工作环境中,应该考虑到防止光污染的问题,采用个人防护措施:

戴防护镜、防护面罩、防护服等。

把光污染的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

已出现症状的应定期去医院眼科作检查,及时发现病情,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最后我们衷心希望光污染的能够得带合理有效的防治。

还我们以健康的生活。

参考资料:

王亚军.光污染及其防治(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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