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辨析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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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关系范畴,它是多层次的,不是单一层次的;
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
是非线性的,不是直线性的。
矛盾关系,第一层次区分为三组基本关系:
极性关系、运演关系与结局关系,第二层次又可细分为若干关系。
作为极性关系里的对立性与同一性,不同于运演关系与结局关系里又细分的各种属性或关系,具有特别的重要性,称为矛盾的两大属性。
当然,由矛盾两大属性对立性与同一性组成的极性关系在矛盾体系背景下可发展出包括斗争性在内的运演关系和结局关系。
这张表,不妨命名为矛盾的基本表。
其中,对合作范畴与和谐范畴也给了明确的矛盾学定位以下,将逐次展开论述。
极性关系即矛盾的本源性关系。
运演关系即矛盾的过程性关系。
结局关系即矛盾的相对的结果性关系。
极性关系具有原生性,运演关系具有后演性。
极性关系仅仅取决于两极自身,具有单纯性;
运演关系则不仅取决于两极自身,还取决于与其他矛盾的关系以及整个矛盾体系的背景等等,具有复杂性。
极性关系具有潜在性,运演关系具有外显性。
极性关系是一种根据性的关系,运演关系是一种条件性的关系。
极性关系是一种恒久性的、无条件性的关系,运演关系是一种暂时性的、有条件性的关系。
依上述可知,极性关系≠运演关系≠结局关系。
反之,如果上式变为极性关系=运演关系=结局关系,那就无所谓矛盾的演化了。
而且,运演关系一经产生,它就具有了不由母体完全决定的某种独立性,就与极性关系同时一道参与决定演化或发展的方向和轨迹。
质言之,演化或发展,与运演是两个概念。
演化或发展,是由矛盾的极性、运演及与体系环境的关系等多层次的相互关系或跨层次的相互关系共同决定的。
这就是矛盾关系的演化观。
矛盾的对立性有两种基本的类型。
这就是根本利益冲突的趋异性对立与根本利益一致的趋谐性对立。
前者的对立本性很有可能演化为斗争性,但也不一定;
后者的对立本性很有可能演化为竞争性或合作性,但也不一定;
这还要看其所处的矛盾体系背景及与其他矛盾的关系,特别是与基本矛盾、关键矛盾、主要矛盾的关系等等而定。
换言之,有两种不同性质的基本对立,再考虑到体系背景、外界条件,而成为5种不同的运演方式。
毛泽东所讲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实际上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基本对立,这与运演关系联系起来是很好解释的。
矛盾本性的界定是极性关系而不是运演关系,因而就不是运演关系中的斗争性。
极性关系里只有对立性与同一性,没有什么斗争性与合作性。
运演关系里才区分为斗争性与合作性等等。
极性关系总是通过某种运演关系表现、展现、呈现出来,而这曾使人误以为运演关系就是极性关系,误以为极性关系与运演关系是一个东西。
同一种极性关系因外界条件(如与不同矛盾的联系、在不同矛盾体系的背景下等等)的不同,可能会有或常会出现不同的情况,这就表现为运演关系。
运演关系是中介一环,它前系极性关系,后系结局关系。
结局关系是由极性关系与运演关系的综合演化而来。
考虑到实际矛盾的结局关系是个相对的概念,所以在传统提法之外,这里又加添了一种共荣同华的结局,以反映竞争、合作这几种运演关系的可能的一种相对结果。
总的说,矛盾由两大属性(极性关系)在体系背景下又演化出运演和结局关系。
这三种关系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以往或者将极性关系与运演关系混为一谈,且与结局关系不相联系;
或者单论结局关系,不与极性与运演关系相联系;
这都是没有反映出矛盾关系的客观复杂性。
认为矛盾只有一组关系的观点,包含有内在的逻辑矛盾,也不能解释矛盾演化的多种变化情形。
须指明,矛盾关系的三种划分,只是就大体而言;
实际事物的矛盾运动呈现着非常复杂多变的情形,特别是其中的运演关系,需要具体研究分析。
二、矛盾概念精确化:
区分极性相斥与过程相斥、结局相斥
在传统矛盾学里,斗争性与对立性可以说是同一个概念。
有时,也若明若暗地作为两个概念使用一下,但从来没有明确区分过,在基本的、实质的或主要的意义上,总是作为一个概念在使用。
毛泽东在《矛盾论》里曾提出,“那末,什么是斗争性呢?
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②(注:
《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91年版,第332页,第333页,第327页,第332页,第311页。
)然而查遍下文乃至全文,毛泽东并未明确直接给出斗争性的定义。
还是在《矛盾论》里,他解释“相反相成”这个中国成语时说:
“相反”就是说两个矛盾方面的互相排斥,或互相斗争。
”③(注:
《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91年版,第332页,第333页,第327页,第332页,第311页。
)显然,在毛泽东看来,互相排斥的对立与互相斗争是一个意思。
通过《矛盾论》全文和他的其它哲学文章来看,很清楚的是,他总是把对立性和斗争性作为一个概念来使用。
但这不能认为是准确的。
人们对于概念的定义,最常见的方法就是属加种差,即用已知或已确立的几个概念通过其一定关系来明确一个新概念的内涵。
但总会遇到一些最起始的概念或一些无法用别的概念来定义的概念,有时就不加定义而采用。
这里,就有可能出现模糊与含混。
传统观点是将对立与斗争看作或主要看作一个意思。
但近年来,人们已开始怀疑这一点,一些研究者已指出应当将对立与斗争两个范畴加以区别,有的更明确主张将“矛盾斗争性”改称为“矛盾对立性”。
可惜这种看法并未引起理论界的注意,当然更没有成为主流看法。
笔者的研究认为:
矛盾概念必须精确化。
应当在基本的或主要的或实质的意义上把对立与斗争视为不同义,必须把它们明白地、确定地区分开来。
将斗争性与对立性混为一谈是自赫拉克利特以来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个“两千(余)年之误”,或可称为“赫拉克利特理论误植”。
必须明确地把斗争性从矛盾基本属性即极性关系的范畴里析出,而置于矛盾盾体系背景下放到运演关系和结局关系的范畴里去。
可以试作如下定义:
对立性:
当且仅当,事物内部两种因素本身彼此内在具有的恰相反对的差异性、相互排斥性、相互否定性、相互区别性(相互独立性)。
简言之,对立性即两种极性本身构成的恰正相对的排斥性。
对立性总是同时联系着同一性,即它们是共轭概念或孪生概念。
同一性:
当且仅当,事物内部两种因素本身彼此内在具有的共同性、相互渗透性、相互依存性、相互转化性以及两极结构的转化性。
同一性总联系着对立性,即它们是共轭概念或孪生概念。
斗争性:
事物或事物因素在一定时空和条件下的相互排斥,且趋向结果上的不相容性。
竞争性:
事物或事物因素在一定时空和条件下的相互排斥,且趋向结果上的相容性。
合作性:
事物或事物因素在一定时空和条件下的互成互利,且趋向结果上的相容性。
对立是多义词,这里不再去引述词典。
本文给出的对立性即矛盾双极的极性相斥的解释,词典上没有,此也谓之重建。
竞争与斗争不同。
不能对两者不加区别。
在只考虑二值的情形下,斗争的结果是单存或双亡。
僵持是可能的,但如仍在斗争范围里,其最后结局,仍不外乎是单存或双亡。
竞争是双极趋向结果上的相容性,可双赢亦可平局;
还可单赢,但败者亦存。
竞争中,还会出现竞合,是特指既有竞争性又有合作性这种情形。
对立性的内涵只管相互排斥,而且只是极性之间的相互排斥,并不涉及过程或结局上的相容或不相容。
而斗争性的定义则除了过程的相互排斥,还涉及趋向结果上的不相容。
对立性里有相互排斥,斗争性里也有相互排斥。
对立性仅仅是指双极本身的极性之间的相互排斥。
斗争性是指双极或多极在过程中的相互排斥,且还意味着趋向于结果上的不相容性。
竞争性里也有相互排斥。
竞争性是指双极或多极在过程中的相互排斥,且还意味着趋向于结果上的相容性。
结局关系里也有相互排斥。
一方克服(吃掉)另一方与双方同归于尽就是结局关系的相互排斥。
大而言之,这里有极性、运演、结局三种不同的相互排斥;
单从运演即过程相斥看,亦分为斗争性和竞争性两种;
从更细致的角度看,这里就有5种不同的相互排斥。
两千多年的混淆,正是混淆在这里。
这是混淆发生的认识根源。
依上述,极性相斥、过程相斥和结局相斥,这是三个概念。
极性相斥≠过程相斥≠结局相斥。
由矛盾两极本身之间在全程的相斥,或曰由矛盾极性相斥的全程性,不能推出它必然出现过程相斥或结局相斥。
赫拉克利特说:
“相反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一切都是通过斗争而产生的。
”④(注: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3页。
)他这句话前半句意思是对的,后半句结论是错的。
前半句讲的是极性相斥即对立,后半句说的是斗争,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在一起了。
这就是赫拉克利特理论误桓,这就是造成当今矛盾学说里“斗争性是绝对的”原理的历史先声。
根据上述定义可推论:
具有斗争性、合作性、竞争性的事物或事物方面,不一定是两个,可以是多个;
而具有对立性与同一性的事物或事物方面,则只能是两个,即总是成双成对。
在极性的意义上,矛盾总是双极的,没有单极的,也没有多极的。
斗争性与合作性是概念上的一对矛盾。
但实际的具体事物或事物方面具有斗争性的时候不一定同时具有合作性,反之亦然。
同样,实际的具体事物或事物方面具有竞争性的时候不一定同时具有合作性,反之亦然。
还须指出,上述同一性的内涵比对立性多出了一点,呈不完全对称。
这种微妙差异所产生的重大区别后面将给出阐述。
所以,总的看,相互排斥未必就是相互不容,两者不能划等号;
对立未必就是斗争,两者不能划等号。
毛泽东在《矛盾论》里写道:
“同一性、统一性、一致性、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赖(或依存)、互相联结或互相合作,这些不同的名词都是一个意思。
”⑤(注:
《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91年版,第332页,第333页,第327页,第332页,第311页。
)这个观点和表述是不准确、不妥当的。
按我们上面所论,同一性与合作性分属于极性关系与运演关系,是两个概念,不是一个意思。
在矛盾理论里,有“矛盾性”的概念。
我们认为,无论什么样的矛盾性事物其必然包含着对立性与同一性这两义。
但不能说,无论什么样的矛盾性事物就一定包含着斗争性或合作性。
三、矛盾的极性相斥即对立性是元概念,矛盾的过程相斥之一的斗争性不是元概念
上面主要是从立论角度阐述,下面将围绕元概念主要从驳论角度论证。
所谓元概念,取其“开始、为首、主要、根本、源泉、基础”这几重义。
这样,元概念就是始基范畴,或根源性概念。
非元概念就是后衍范畴,或枝流性概念。
元概念是相对的,对一个系统是元概念,对另一个系统则可能变为非元概念。
元概念应具备如下条件或性质:
原初性、中性、连续性、衍生性、贯通性。
原初性即单一性,就是说,元概念内涵应当越少越宜,少到最低限度,即少到一,这样它才能有最大的外延,才能发展为多。
老子讲: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老子》四十二章)这里就有原初性(单一性)的意思。
中性,就是说,元概念不带有任何褒贬意义、方向或色彩,也即是说它可以向各个意义、方向或色彩发展。
中国古代哲学包括老子讲“有生于无”,这里的“无”,它的含义就是中性的。
以上两点合在一起说,就是元概念应当最简单,只有最简单,它才能向复杂的方向发展。
不具备这种原初性与中性,就“元”不起来。
连续性,就是说,元概念它本身不管在何种时空里,总是存在着,不能时有时无,不能间断。
衍生性即扩展性,就是说,元概念应当衍生出多种概念来。
如果单只本身连续或延伸,如果不能衍生出多种概念来,那就并不能具备后续和整体的复杂性。
衍生出多种,并不否定自身的存在,并不与自身的连续性相冲突。
贯通性即彻底性,就是说,元概念应当贯通全程,贯彻到底。
元概念应当贯通理论或体系中的每一个概念,具有普遍的涵盖力。
只有具备上面五种性质的概念,才能升华为最高层次的具有最大普遍性的哲学范畴,才能充当元概念。
如上所述,有多种相斥。
但这些相斥并非等价,并非同一性质。
这些相斥具有非常重要的区别,有的则带有根本性质的区别。
其中,极性相斥即对立性具有多个方向发展的可能,它可以演成过程、结局的相斥,也可以演成过程、结局的非相斥。
极性相斥是任何矛盾都必然具有的相斥,具有普遍性、共性,是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
而过程、结局的相斥不是任何矛盾都必然具有的相斥,只具有特殊性、个性,是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
从基原动力讲,极性相斥导致一切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而非过程相斥导致一切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因此,极性相斥即对立性才具资质作元概念。
过程相斥也即斗争与竞争只是极性相斥的一种展演。
斗争、竞争与合作都是极性相斥导致的事物矛盾又一层次的运动变化的几种形式。
作为多种运演形式中处于特定条件下的一种形式,斗争性不具有基本性与普遍涵盖力。
所以,斗争性是有条件的,只具有特殊性、个性,不具有普遍性、共性,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以斗争性作元概念,弊端很大。
首先,以斗争性作元概念,会使矛盾理论体系不自治。
在事物矛盾运动的种种情形中,必然出现合作这种情形,如何解释它呢?
现行哲学教科书一般把它划归为“斗争的一种形式”或“不激烈的斗争形态”,甚至有论者把它论证为“合作的斗争形态”。
但尽管斗争与合作互有联系,它们的区别是很明显的,是性质根本不同的两种类型。
在实质或本质、总体和普遍的意义上看,不能认为有合作的斗争性。
否则,反过来的命题亦应成立,即也可以有斗争的合作性。
这样一来,斗争与合作还有什么区别?
顺此逻辑推理,甚至还可以推出合作性是绝对的。
一言以蔽之,以斗争性作元概念,无法解释矛盾运动中的合作型或和谐型。
强把合作性归属、归并、归结、归约、归化为斗争性,说合作是斗争的一种形式,这只能造成理论上的不自治,即它有无法消除的内在逻辑上的冲突。
还有,斗争哲学怎样解释人与自然和谐呢?
怎样解释我们向往的共产主义社会呢?
以对立性作元概念,就是以极性相斥作为基础来阐释一切矛盾现象。
对事物矛盾运动出现的种种情形包括合作情形,这都是很好解释的。
对立既可以引向斗争,也可以形成竞争,还可以造成合作,还要看对立的本性,还要看对立所处的背景及其条件而定。
不能说对立性越强就是斗争性,对立性越弱就是合作性。
当运演关系是斗争性时,在一定的条件下和范围里,是对立性越强,斗争性越尖锐,反之亦然。
而当运演关系是合作性时,在一定的条件下和范围里,是对立性越强,合作性越好,反之亦然。
这就是说,以对立性作元概念,其反映矛盾运动的理论是自洽的,即它不存在逻辑上的冲突。
天人之间必有对立,但并不妨碍天人和谐和合境界的达成。
共产主义社会肯定也是有矛盾的,可这正是它极其美妙极大自由的合理基础和活的源泉。
其次,以斗争性作元概念,会使矛盾理论体系不开放。
它把事物发展几乎完全封闭于事物矛盾内部,把事物内部矛盾与外界(外部矛盾及所处的矛盾体系背景等等)可能联系的空间几乎完全隔断。
按照斗争性原理,事物发展的实质都是矛盾内部的斗争,只是斗争的形式不同罢了。
这样的斗争,斗来斗去还是斗,生长不出多样性、复杂性来;
这样的斗争,具有孤立、片面、静止的性质,是一种形而上学观的斗争。
哲学上常讲联系与发展两大原则。
可是按照矛盾的斗争说原理,这个发展原则就单只是发展,而不是内在联系着的联系。
斗争说几乎封死了事物内部矛盾与外界的物质、能量、信息的联系和汲取。
发展与联系,在斗争说里,实质上或基本上成了互相孤立着的东西。
而按照我们的对立说,则联系是发展的联系,发展是联系的发展,并且实质上是如此。
以对立性作元概念,即从极性相斥出发,则可以生长出丰富多彩的内容。
对立性作为元概念,给外界参与实质性的联系和发展预留下了空间,这样的外不是外在的外,而是内在的外,是可以理解的外,是现实中真正的外。
建立在对立说上的内和外,是一种开放的内与内在的外的有机统一。
这使我们想起了恩格斯的著名表述:
“自然界不是存在着,而是生成着并消逝着。
”⑥(注: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51页。
)按我们说的对立性演展出斗争性、竞争性、合作性及各种结局关系,就是体现着生成和消逝。
而按斗争说,它就只是存在着,而不是生成着和消逝着。
哲学上的斗争,如果作广义理解,即指笼统的相斥,那只能是这样一种相斥,即这种相斥除了表证极性相斥外,还要同时表证过程相斥、结局相斥,且要贯串全程(过程与全程,在本文是两个概念),那这种相斥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为有的事物矛盾的演化除了极性相斥,是没有过程相斥和结局相斥的。
一首歌曲,音的高低、长短、强弱、快慢,这些要素即极性相斥是通贯全程的;
而过程和结局,作曲家想和做的,是如何协调、如何和谐的问题,由之,才能造成其美妙和动听。
所以,广义理解的假设不成立。
如果作狭义理解,即单指极性相斥,那就可能变成两种情形。
其一,这里,跟惯常的理解和约定正好反过来。
假如当初就按这样定义也未尝不可,只要它保持逻辑一贯性。
但历史实际是,传统哲学并未给斗争概念以精确化定义,它并未对斗争、对立、竞争、合作做几种不同相斥的区分及相容与否的区分。
而且,按惯常的理解和约定,竞争与斗争是同一层次上的概念,而不是对立与竞争为同一层次上的概念。
所以,这种定义法,就显得极不自然。
按此定义法,一个直接结果就是规律名称必须改称斗争同一规律了。
这样定义的概念与日常生活里的斗争概念之间冲突就更大了,它引起的问题就更多了,只会把人们的思维搞得更乱。
简言之,把斗争性作为起始性概念,而把对立性作为后衍性概念,实际的哲学史并未出现这种情形。
以上两种情形合并,说明对哲学上的斗争作狭义理解也不成立。
强行理解哲学上的斗争,事实证明行不通。
而从逻辑上看,作为向最高范畴的抽象,必然是或只能是内涵愈来愈少,这样才能使其外延愈来愈大,如哲学上的物质概念。
但人们为了理解哲学上的斗争,却不得不去逐层扩大其内涵(企图表证各种相斥)而企求得到外延最大。
这种做法无异于南辕北辙、缘木求鱼。
请问,毛泽东和彭德怀在延安期间的合作,在抗美援朝战争期间的合作到庐山会议之争,都归结为“无非是斗争形式不同罢了”,能行吗?
还有,文化大革命这一场大斗争,谁能分得清它到底是政治的斗争还是哲学的斗争?
日常生活中的夫妻关系、师生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都是众人皆知的矛盾关系,它们的本质及其各种变化形态都归结为“无非是斗争的形式不同罢了”,能行吗?
采用对立性的提法,还有这样一些益处。
其一,可以避免表述上的不一致性和非对称性。
规律的名称是对立统一,矛盾两极之间最基本的关系是对立与同一的关系,矛盾的属性顺理应是对立性与同一性,忽而又出来个斗争性与同一性,这就不甚协调。
其二,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烦琐的再解释。
几乎每一本哲学教科书在讲了矛盾的斗争性之后都要说“为了确切把握这一哲学范畴,应注意把它同日常用语特别是政治用语中的斗争一词的含义区别开来”云云。
这种由于不科学的界定与表述引起的叠冗赘余,应当明快地用剃刀把它剃去。
其三,可以避免在内涵上的误解和局限,这是更为重要的。
四、矛盾的极性相斥即对立性是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
作为任何矛盾都具有的基本属性,对立性同一性无所谓主次区分。
但在总体上看,它们又有绝对相对的区分。
就矛盾的极性关系内部而言,双极之间的极性总是相斥的,贯通其自始至终的全程。
矛盾的极性相斥,它的全部涵义(恰相反对的差异性、相互排斥性、相互否定性、相互区别性)不管在双极的一种结构形态即一种统一体中,还是在该结构形态该统一体的解体过程里,还是在新构建的另一种结构形态另一种统一体中,都存在着:
它是不管什么条件的,它是无条件的。
因此说,极性相斥是绝对的;
因此说,在同一性中,也包含着极性相斥即对立性。
而同一性的概念就要复杂一点,同一性的5个含义中,就其中的共同性、相互依存性、相互渗透性这三个意义来讲,与极性相斥同样是通贯事物矛盾运动全程的,即它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的;
然而,同一性作为极的相互转化性与双极结构形态的转化性这两个意义来讲,则非通贯事物矛盾运动全程,即它不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的。
同一性的这两个内涵,它要看具体条件,某种统一体在一种条件下成立,在另一种条件下不成立,所以说它是有条件的。
因此,就同一性的全体而言,它是有条件的,是相对的。
毛泽东讲得好:
“一切过程的常住性是相对的,但是一种过程转化为他种过程的这种变动性则是绝对的。
”⑦(注:
《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91年版,第332页,第333页,第327页,第332页,第311页。
)在事物发展的长过程里,对立性即极性相斥始终在起作用,并且展演为多种形式;
同一性的形式则因对立性及条件的变化运动而或成立或破裂或变为另一形式。
前述曾指出,同一性的内涵与对立性内涵比照呈现出某种非对称,多出了一点,正是由于此,对立性比同一性更单纯,同一性比对立性更复杂,这种单纯和复杂,也是造成对立性绝对而同一性相对的理由之一。
此所谓微妙差异产生了重大区别。
对立引起同一。
黑格尔说:
“两者之中的任何一方,只有由于排斥对方于自身之外,才恰好借此与对方发生联系。
”⑧(注:
[德]黑格尔:
《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57页。
)对立是万物之母。
极性相斥是具有最高普遍性的哲学范畴。
对立性与同一性这种极性关系是任何矛盾都具有的,属共性。
而斗争性、竞争性、合作性等运演关系则依矛盾的各个不同而不同,属个性。
应当说,极性关系中的对立性或对立统一性才是事物矛盾发展的基元动力。
把运演关系及其中的斗争性看作事物矛盾发展的基元动力这一命题是无法成立的。
有的研究者认为事物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都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也有的研究者认为事物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都只能是相对的,等等。
这类观点是不妥的。
我们说的对性和同一性,不是各就其自身而言,而是就两者的关系而言,是就两者全部涵义的关系而言。
如果承认运动是绝对的而静止是相对的、变是绝对的而不变是相对的、不纯是绝对的而纯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而平衡是相对的、非线性是绝对的而线性是相对的,等等,那么,也应当认为对立性是绝对的而同一性是相对的。
这里的道理是相通的,而且,对立性绝对而同一性相对是前述那所有绝对相对的基础。
在矛盾学里,极性相斥的对立性是绝对的而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普遍性是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