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监理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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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筑物和构筑物沉降监测……………………………………………………151
9.砌体工程现场检测………………………………………………………152
1.说明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质量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及结论应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的质
量,这就必须保证检测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过程的科学公正性。
根据建设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特编制城北护城河、外金川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筑材料及实体见证取样方案,监理项目部根据方案实行见证取样制度。
2.建筑材料检测
2.1水泥
2.1.1概述
水泥是一种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水泥加水后拌合城塑性浆体,能胶结砂石等适当材料并能在空气和水中硬化。
它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建筑材料之一,对工程建设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2.1.2依据标准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4.《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5.《水泥包装袋》GB9774-2002
6.《水泥取样方法》GB912573-1990
2.1.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
1.检验内容
(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使用前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2)砌体工程用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3)建筑装修装修工程抹灰和勾缝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饰面板(砖)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2.使用要求
(1)国家水泥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水泥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获证企业及其产品可通过国家质监总局网站查询。
(2)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3)水泥在储存和运输工程中,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品种及出厂日期分别储运,水泥储存时应注意防潮,地面应铺放防水隔离材料或用模板加设隔离层。
袋装水泥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0袋。
施工现场堆放的水泥应注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注明该水泥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内容,并以醒目标识标明。
(4)不同品种的水泥不能混合使用。
虽然是同一品种的水泥,但强度等级不同,或出厂日期差距过久的也不能混合使用。
(5)水泥可以散装或袋装,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50kg,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
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含包装袋)应不少于1000kg。
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质量要求,应符合上述规定。
水泥包装袋上应清除标明:
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
包装袋两侧应根据水泥的品种采用不同的颜色印刷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红色,矿渣硅酸盐水泥采用绿色,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采用黑色和蓝色。
散装发运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2.1.4取样要求
1.取样批量
(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烟不少于一次。
(2)砌体工程用水泥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为一批,每批进行抽样。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的规定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4)当水泥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虽未过期但已受潮结块的水泥,使用时必须重新试验确定实际强度等级。
2.取样数量和方法
(1)水泥试样可连续取样,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袋装水泥可采用取样管取样,散装水泥可采用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
(2)取样管取样:
采用取样管取样。
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
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取取样管。
将所取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
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槽形管式取样器取样。
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
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2.2建筑用砂
2.2.1概述
建筑用砂指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混凝土及其制品和建筑砂浆用砂,按产源分为天然砂\人工砂\混合砂.天然砂指由自然条件作用而形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天然砂包括河砂、山砂、海砂;
人工砂指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形成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
混合砂指由天然砂与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
2.2.2依据标准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4.《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5.《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2.2.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
混凝土和砂浆用砂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
对于海砂或有氯离子污染的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
对于海砂,还应检验贝壳含量;
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
对于重要工程及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对其他指标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检验。
(1)砂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规格分别堆放。
(2)砌体砌筑砂浆和预制构件宜采用中砂。
情况特殊采用细砂的,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配合比等试验,有能保证强度、和易性的合理配比后方可使用。
(3)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用砂质量的监督。
对进场使用的砂料应按照市建委“见证取样”的规定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验收批次对工程使用砂的质量、配合比等进行检验。
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允许其在工程中使用。
2.2.4取样要求
(1)使用单位应按砂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应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应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量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2)当砂或石的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
(3)砂的数量验收,可按重量计算,也可按体积计算。
测定重量,可用汽车地量衡或船舶吃水线;
测定体积,可按车皮或船舶的容积为依据。
采用其他小型运输工具时,可按量方确定。
2.试样数量
对于每一单项检验项目,砂的每组样品取样数量应满足表2.2-1的规定。
每一单项检验项目所需砂的最少取样质量表2.2-1
检验项目
最少取样质量(g)
筛分析
4400
含泥量
泥块含量
20000
石粉含量
1600
表观密度
2600
吸水率
4000
紧密密度和堆积密度
5000
含水率
1000
人工砂压碎值指标
分成公称粒径5.00~2.5mm;
2.50~1.25mm;
1.25mm~630μm;
630~315μm;
315~160μm每个粒级各需1000g
有机物含量
2000
云母含量
600
轻物质含量
3200
坚固性
315~160μm每个粒级各需100g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50
氯离子含量
贝壳含量
10000
碱活性
3.取样方法
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4)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防止污染,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取样时间、代表数量、产地、样品量、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式等。
2.3建筑用石
2.3.1概述
建筑用石为建筑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石,由天然岩石或卵石经破碎、筛分而得的,公称粒径大于5.00mm的岩石颗粒。
2.3.2依据标准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验收方法标准》(JGJ52-2006)
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范》(JGJ55-2000)
2.3.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
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每验收批至少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检测;
对于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用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对于其他标准的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检验。
(1)混凝土中用石,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
对于混凝土实心板,石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
(2)石在运输、装卸和堆放的过程中,应防止颗粒离析、混入杂质,并应按产地、种类、规格分别堆放。
碎石或卵石的堆料高度不宜超过5m,对于单粒级或最大粒径不超过20mm的连续粒级,其堆料高度可增加到10m。
2.3.4取样要求
(1)使用单位应按石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应以400m3或者600t为一验收批;
(2)当石的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比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
(3)石的数量验收,可按重量计算,也可按体积计算。
测定重量,可以汽车地量衡或船舶吃水线;
对于每一单项检验项目,碎石或卵石的每组样品取样数量应满足表2.3-1的规定
每一单项检验项目所需碎石或卵石的最小取样重量表2.3-1
试验项目
最大公称粒径(mm)
10.0
16.0
20.0
25.0
31.5
40.0
63.0
80.0
8
15
16
20
25
32
64
24
40
80
针、片状含量
12
4
-
2
3
6
堆积密度、紧密密度
120
硫化物及硫酸盐
1.0
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当的石16份,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石8份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石16份,组成一组样品。
2.4混凝土
2.4.1概述
混凝土是由胶凝材料、水、粗细骨料,按适当比例配合,必要时掺入一定数量的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经均匀搅拌、密实成型和养护硬化而成的人造石材。
2.4.2依据标准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34-2004)
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1987)
6.《预拌混凝土》(GB13902-2003)
7.《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8.《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8-2005)
2.4.3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
(1)配合比
混凝土应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2)强度
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立方体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等。
1立方体抗压强度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按照标准方法制作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具有95%保证率的抗压强度。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包括C10、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C70、C65、C75、C8015个强度等级。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预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
d时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
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抗折强度
混凝土抗折强度是指混凝土的抗弯拉强度。
根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J08-118-2005),混凝土抗弯拉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抗渗
混凝土抵抗压力水渗透的性能,称为混凝土的抗渗性。
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分级为P4、P6、P8、P10、P12。
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抗渗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坍落度及坍落扩展度值
混凝土拌合物的流动性大小可用坍落度及坍落度扩展度法测定。
坍落度及坍落度扩展度法测定适用于骨料最大直径不大于40mm,坍落度不小于10mm的混凝土拌合物稠度测定。
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时,应对坍落度进行检验,确保其满足和易性要求。
2.4.4取样要求
1.取样批量和数量
(1)结构混凝土强度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注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2)结构混凝土强度(同条件养护)
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制作、养护、检测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
②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③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④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者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3)混凝土抗渗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小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试件尺寸
(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试块为正方体,试块尺寸按表2.4-1采用,每组3块。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允许最小尺寸差表2.4-1
骨料最大颗粒直径(mm)
试块尺寸(mm)
100×
100(非标准试块)
150×
150(标准试块)
60
200×
200(非标准试块)
特殊情况下,可采用Ф150mm×
300mm的圆柱体标准试件或者Ф100mm×
200mm和Ф200mm×
400mm的圆柱体非标准试件。
(2)普通混凝土抗折(即抗弯拉)强度试验,采用边长为150mm×
150mm×
600mm(或550mm)的棱柱体试件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
采用边长为100mm×
100mm×
400mm的棱柱体试件为非标准试件。
(3)普通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试件采用顶面直径(d)为175mm,底面直径(D)为185mm,高度(h)为150mm的圆台体或直径和高度均为150mm的圆柱体试件,每组6块。
试块在移入标准养护室以前,应用钢丝刷将顶面的水泥薄膜刷去。
(4)试模应符合表2.4-2的规定。
应定期对试模进行自检,自检周期宜为三个月。
试模的主要技术指标表2.4-2
部件名称
技术指标
试模内表面
光滑平整,不得有砂眼、裂纹及划痕
试模内表面粗糙度
不得大于3.2μm
组装后内部尺寸误差
不得大于公称尺寸的±
0.2%
组装后相邻面夹角
90°
±
0.3°
试模内表面平整度
100mm不得大于0.04mm
组装后连接的缝隙
不得大于0.2mm
3.试件制作
(1)制作试件前应检查试模尺寸并符合表2.4-2的要求,试模内表面应涂一薄层矿物油或其他不与混凝土发生反应的隔离剂。
(2)根据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确定混凝土成型方法,坍落度不大于70mm的混凝土宜用振动振实;
大于70mm的宜用捣棒人工捣实。
检验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构件的混凝土,试件成型方法宜与实际采用的方法相同。
(3)试件采用振动台振实制作试件时,混凝土拌合物应一次装入试模。
装料时应用抹刀沿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口。
振动时试模不得有任何跳动,振动应持续到混凝土表面出浆为止,不得过振。
(4)用人工插捣制作试件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料厚度大致相等。
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
在插捣底层混凝土时,捣棒(长600mm,直径16mm,顶端磨圆)应达到试模底部,插捣上层时,捣棒应贯穿上层后插入下层20~30mm。
插捣时振动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然后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拔数次。
每层的插捣次数按10000mm2截面积内不得少于12次。
插捣后应用橡皮锤轻轻敲击试模四周,直到插捣棒留下的空洞消失为止。
(5)用插入式振动棒振实制作试件,应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口。
宜用直径为25mm的插入式捣棒,插入试模振动时,振动棒距试模底板10~20mm且不得接触试模底板,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且应避免过振,以防止混凝土离析。
一般振捣时间为20s。
振动棒拔出时要缓慢,拔出后不得留有孔洞。
(6)刮除试模上口多余的混凝土,待混凝土临近初凝时,用抹刀抹平。
(7)试块制作后应在终凝前用铁钉刻上制作日期、工程部位、设计强度等,不允许在终凝后用毛笔等书写。
(8)试件成型后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
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20±
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标准养护室中养护。
标准养护龄期为28d(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扔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9)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见证下,在工程现场取样,进行坍落度和试件制作。
从事混凝土取样、试件制作和试验的工作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
预拌混凝土应按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浇筑、振捣和养护。
预拌混凝土在施工现场和泵送过程中不得加水。
(10)施工现场不得留有为标识的空白试件。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代替施工单位制作和养护混凝土强度试件。
4.坍落度和坍落度及坍落扩展度值
(1)润湿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内壁和地板应无明水。
底板应放置在坚实的水平面上,并且把筒放在底板中心,然后脚踩住两边的脚踏板,坍落度筒在装料时应保持固定的位置。
(2)将按要求取得的混凝土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约为筒高的1/3左右。
每层用振捣棒捣25次。
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
各次插捣应在截面上均匀分布。
插捣筒边的混凝土时,捣棒可稍稍倾斜。
插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至下一层的表面。
浇灌顶层时,混凝土应灌到高出筒口。
插捣过程中,如混凝土沉落到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
顶层插捣完成后,应刮去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3)清除筒边板上混凝土后,垂直而平稳地向上提起坍落度筒,坍落度筒的提离过程在5~10s内完成。
从开始装料到提坍落度筒的整个过程应不间断进行,并应在150s内完成。
(4)提起坍落度筒后,测量筒高与坍落后混凝土试体最高点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