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纲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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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纲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二是质量不高,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少,中小企业发育不充分。

三是结构不优,传统服务业大而不强,新兴服务业起步晚,发展慢,占服务业的份额较小。

四是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程度比较低,从根本上制约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我区第三产业发展面临着良好的机遇。

一是经济的快速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为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市场需求。

二是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为服务业的发展注入了体制和机制活力。

三是国家和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第三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发展,以推进新型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和城镇化为依托,以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强竞争力为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多元投入、项目支撑、龙头带动,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逐步形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服务体系。

我区第三产业发展的原则是: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加快市场化进程;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资源配置;

——增加就业,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及人的素质。

主要奋斗目标是:

——扩张总量。

“十五”后两年,全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2005年达到940亿元,“十一五”年平均增长15%以上,2010年达到1930亿元。

——增加就业。

“十五”后两年第三产业从业人数年均增长5%以上,2005年达到420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上升到38%;

“十一五”年均增长5.5%,2010年达到540万人,比重上升到46%以上。

——优化结构。

继续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到2010年呼和浩特、包头两大城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区的比重达到55%以上,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城镇服务业。

进一步改造提升商贸流通、餐饮、运输物流业,努力扩大规模,创新业态,提高经济效;

为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内蒙古自治区近日出台60条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分市场准入、税费、就业、价格和土地四个部分。

市场准入政策,主要针对第三产业部分行业垄断经营严重、市场准入限制过严和透明度低的状况,降低门槛。

如明确规定对城市公交线路实行有偿使用,并以公开竞拍等方式引进民间资金;

民营运输企业与国营运输企业享受同等政策,公平竞争。

市场准入政策专门针对进城农民规定:

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区内进城农牧民,经申请,所在地城镇公安部门予以办理城市户口。

税费政策规定,对新建大型连锁经营商贸流通企业、市政公用行业的新办企业、年营业额在2000万元以上规模的新办餐饮连锁企业等12类企业实行所得税“免二减三”政策。

同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物流、旅游、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农技服务、学生公寓、文化企业等加快发展。

就业政策鼓励新办的服务型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

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

鼓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后新办服务企业,并优先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

价格、土地政策,从电价、土地等方面对新办的物流、城市社区服务、金融、新建及扩建的民办学校、社会融资建设的体育活动场馆等行业给予优惠。

益。

大力发展旅游、金融、信息、房地产、社区服务、科技、教育等新兴服务业,逐步提高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

——创新体制。

加快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步伐,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到2010年形成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格局。

三、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商贸流通业

继续加强商贸流通业在我区服务业中的支柱地位。

发展重点是突出中心城市和口岸的作用,努力改善流通结构,培育发展新型业态,扩大流通规模,增加就业,提升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十五”后两年,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以上,2005年达到190亿元,从业人数达到80万人;

“十一五”年均增长13%,2010年达到350亿元以上,从业人数达到100万人以上。

加快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努力扩大经营规模,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市场的辐射带动能力。

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服务网络的优势,建设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现代化特色市场。

重点建设呼和浩特北方药都、首府广场,包头钢材、汽车交易市场,通辽绿色食品配送中心,呼伦贝尔友谊公司连锁店等项目,把呼和浩特培育成全国的绿色食品和医药保健品营销中心,把包头培育成西北地区最大的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重化工产品的营销中心,把赤峰、通辽培育成自治区东部的商贸物流中心,把乌海培育成高载能产品交易中心。

大力培育和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

以超市、便利商店为重点,推进零售业的连锁化。

鼓励方便生活的连锁企业向城镇社区和乡村延伸。

在呼和浩特、包头、赤峰、通辽、呼伦贝尔等中心城市建设一批功能完备、辐射力较强的社会化、专业化商品配送中心。

重点支持伊利、蒙牛、鄂尔多斯、鹿王、草原兴发、小肥羊、塞飞亚集团、海拉尔友谊公司、通辽绿太阳实业集团等大型企业,加强配送系统建设,扩大连锁经营规模;

支持北京华联、百盛等区外大型连锁企业在我区发展;

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等国际知名流通企业落户我区。

全区新型业态经营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2005年达到8%以上,2010年达到20%以上。

继续加强满洲里、二连浩特等口岸的贸易区、出口加工贸易区以及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努力扩大口岸贸易量,繁荣口岸经济。

完善口岸商贸区设施,提升贸易档次,扩大贸易规模。

进一步改善黑山头、室韦的通关条件,扩大过货量。

加快策克、甘其毛道、满都拉、珠恩嘎达布其等口岸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大幅度提高过货能力,力争建设成为国家一类口岸。

鼓励自治区及国内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与俄蒙合作,开发能源、木材和其它矿产资源,加快发展境外加工贸易和口岸加工贸易。

鼓励和支持区内外企业组织优质货源,供应俄、蒙市场。

全区口岸过货量,力争到2005年达到2500万吨以上,2010年达到4000万吨以上。

努力扩大进出口规模。

继续加强重点企业和呼、包、鄂等重点地区的外贸出口。

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大型国际贸易公司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开拓商贸业务。

扩大我区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羊绒制品、稀土及其制品和特色农畜产品出口,提高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

继续加强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扩大劳务输出。

增加关键技术和重要物资的进口。

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2005年达到50亿美元,2010年达到120亿美元。

(二)运输物流业

适应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按照客运快速化、物流现代化、管理智能化的要求,加强联通“三北”的运输物流通道建设,加快发展运输物流业。

重点建设四大物流基地、五大公路运输枢纽和运输物流信息服务系统。

“十五”后两年,运输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以上,2005年达到240亿元,从业人数达到45万人以上;

“十一五”年均增长16%以上,2010年达到510亿元,从业人数达到65万人。

加快建设四大物流基地。

呼和浩特物流基地要重点规划建设呼和浩特综合物流园区、生产物资物流园区、绿色农产品物流园区和城市物流配送园区。

到2007年建成呼和浩特综合物流园区,发展一批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完成物流网络体系基本框架,逐步形成高效、成熟的现代物流网络系统,总体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0年把呼和浩特建设成为集航空、铁路、公路运输为一体、多式联运的中转物流中心。

包头物流基地要重点规划建设国际集装箱中转物流园区以及呱呱叫放心便民点网络及物流配送系统,使包头成为联通华北和西北的重要物流中心。

通辽物流基地要重点规划建设通辽物流园区和向京、沪两地配送绿色食品项目。

满洲里—海拉尔物流基地,要重点规划建设满洲里口岸出口加工贸易区、保税仓储区和国际集装箱中转站。

赤峰要重点建设平庄物流配送中心等区域性物流园区。

继续加快建设集宁、东胜、临河等地的物流项目。

五大公路运输枢纽要重点加强快速货运、集装箱、厢式运输和第三方物流等项目建设。

“十五”期间,完成呼和浩特公路主枢纽建设,做好包头、赤峰、通辽和呼伦贝尔二类公路枢纽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

以提高大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特征,建成贯穿东西、辐射南北、联接周边、通江达海的干线公路网,保证快速高效的道路运输。

到2005年基本贯通省际通道和110国道高速公路,实现旗旗(县)通油路,乡乡(镇苏木)通公路。

到2010年基本建成自治区干线公路网及与周边省区快速直达、高效集散的公路交通网络,实现自治区首府到盟市和重要出口路的高速公路连通,乡乡通油路。

到2005年公路客运量达到2.7亿人次,货运量达到4.7亿吨;

到2010年公路客运量达到3.7亿人次,货运量达到6.3亿吨。

铁路运输业要优化和改善路网结构,提高运输能力和运输效率。

重点加强海拉尔—满洲里复线、两伊、赤大、霍白、呼准、集张、桑张等铁路建设。

到2005年全区铁路货物发送量和旅客发送量分别达到1.29亿吨和3370万人次,到2010年分别达到1.73亿吨和4400万人次。

航空运输业要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加快呼和浩特机场改扩建工程,同时加强支线机场建设,拓展支线航空业务,提高航空运输能力。

到2005年国内货邮吞吐量达到4500吨,国际货邮吞吐量达到15000吨。

到2010年国内货邮吞吐量达到7200吨。

运输物流业服务系统要重点建设物流服务中心、集装箱货运站和物流信息系统。

充分发挥道路运输企业在现代物流中的主体优势,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与生产企业、营销企业的合作,促进大型运输企业由承运人向物流经营人转变。

支持工商企业与运输、仓储、邮政等企业的联合重组,引导有条件的物流企业逐步向综合服务型第三方物流企业过渡。

鼓励个体、私营运输户组建民营运输企业,增加机动车数量。

通过拍卖公路经营权、公交线路运营权等措施,盘活公路运输、基础设施存量,大幅度提高公路运输能力和效益。

(三)旅游业

旅游业要加快对外开放,完善服务网络,发挥中心城市作用,重点建设四条精品线路,培育开发一批旅游产品。

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旅游交通、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休闲避暑、会展旅游、温泉疗养、滑雪度假、特种旅游等产业。

“十五”后两年旅游收入年均增长22%以上,2005年达到140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长16%以上,2010年达到295亿元。

旅游业直接就业人数2005年达到10万人,2010年达到15万人。

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旅游线路要大力开发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工业观光等旅游项目,积极发展商务旅游和会展旅游,进一步加强昭君墓、五当召、美岱召、妙法寺、成吉思汗陵、恩格贝、响沙湾、格根塔拉等旅游区建设,配套完善敕勒川人家、蒙丰锦秀园等农家乐旅游项目,开发包钢、新希望铝业、神东煤海、伊利和蒙牛等工业观光旅游项目。

积极与北京、河北、山西、陕西等地的旅游企业合作,拓展旅游市场。

满洲里—海拉尔—阿尔山旅游线路要大力开发草原、森林、冰雪、温泉、边境等北国风光旅游项目,积极与沿海城市的旅游企业合作,拓展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的客源市场。

加强满洲里、海拉尔、阿尔山、牙克石、扎兰屯等中心城市的旅游设施建设,改扩建海拉尔机场,新建阿尔山旅游机场,建设新巴尔虎左旗至满洲里、室韦至莫尔道嘎的旅游通道。

加强莫尔道嘎原始森林、红花尔基樟子松、呼伦湖、呼和诺尔草原、扎兰屯国家风景名胜、尼尔基水库、满洲里和阿尔山等旅游度假区建设。

锡林浩特—克什克腾—喀喇沁旅游线路要大力开发草原、地质奇观、温泉度假和民族文化等旅游项目,发展自驾车旅游,积极与京津地区的旅游企业合作,拓展北京、天津、北戴河等地的客源市场,与承德、坝上对接。

加快锡林浩特草原文化、阿斯哈图石林、元上都、喀喇沁王府、二连浩特恐龙化石、乌兰布统—白音希勒草原生态、克什克腾—宁城—敖汉温泉疗养度假等旅游景区(点)建设。

贺兰山—巴丹吉林—东风航天城旅游线路要大力开发居延文化、大漠探险、航天城、汽车越野、空中滑翔等旅游项目,重点加强贺兰山南寺、月亮湖、航天城、额济纳胡杨林、黑城遗址等旅游区的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包机旅游业务。

与宁夏和甘肃等地合作,做强做大阿拉善旅游环线的开发建设。

四条精品旅游线路的规划设计和主要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争取在五年内完成。

近期要重点抓好满洲里—海拉尔—阿尔山和锡林浩特—克什克腾—喀喇沁两条旅游线路的建设,同时抓好太仆寺—蓝旗—多伦和凉城岱海—灰腾锡勒等环北京旅游线路的开发建设,加强大青沟、乌梁素海等15个旅游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

加快水、电、路、通讯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在旅游中心城市及游客集散地,规划建设一批吃住行配套、标准化的旅游设施。

加强重点旅游景区的旅店业建设,建设一批现代化、标准化的经济旅游宾馆。

鼓励支持旅游中心城市引进国际知名旅店业连锁企业,呼和浩特和包头两市要建设五星级国际连锁饭店。

旅游产品开发要重点培育大草原、大森林、民族民俗风情、历史文化、大漠探险、冰雪、沙漠、边境、航天考察等“北国风光”的旅游品牌,策划组织富有创意和参与性强的旅游产品。

开发以工业品和农畜产品为主题的旅游商品,扩大旅游购物,推动旅游业向第一、二产业延伸。

近期要切实抓好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的民族用品和手工艺品、草原传统食品、大兴安岭林区特产、绿色农畜产品、沙漠植物、绿色饮料、名牌工业产品、民族书画作品等旅游商品和纪念品的开发、生产、包装和销售。

加快区内旅行社的重组改造,通过兼并、收购、控股和品牌许可等形式,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旅游集团公司,实现旅游业集团化、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经营。

吸引国际国内有实力的旅行社或旅游集团到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发旅游项目,拓展旅游业务。

进一步加强与周边省市区旅游景区(点)和国内外旅游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完善旅游服务网络,实现资源共享。

按照便捷、安全、舒适和卫生等服务标准,采取减免税费等多种措施,发展以农家乐和牧场体验为主的家庭旅馆及旅游专业村。

加强重点旅游景点和景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防止盲目开发、重复建设,保护好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

规范旅游市场管理,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制定具有我区旅游要素特点的地方标准。

加强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四)餐饮业

适应居民餐饮消费社会化和旅游餐饮消费扩大的需要,培育壮大餐饮业龙头企业,开发特色产品,创新经营方式,做强做大我区餐饮业。

“十五”后两年餐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以上,2005年达到45亿元;

“十一五”年均增长16%以上,2010年达到100亿元。

餐饮业就业人数2005年达到55万人,2010年达到70万人。

培育壮大餐饮业龙头企业。

继续支持小肥羊、兴发涮园、红武肥牛等餐饮业龙头企业采用连锁、配送等现代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扩大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开拓区内外大中城市饮食服务市场。

积极吸引国内著名餐饮企业进入我区市场,支持肯德基、麦当劳等国际知名连锁企业在我区扩大经营规模。

积极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以蒙古族游牧风俗和草原文化为背景,开发蒙菜、蒙餐制品系列,利用自治区独有的农产品、畜产品、林产品和沙产品等特殊餐饮资源,开发地方风味产品,力争开发出一批新菜、名菜、特色菜,创出内蒙古民族风味餐饮品牌。

加强中式快餐的发展,推进中餐蒙餐的工业化和标准化,解决大中城市午餐问题,促进家庭餐饮服务社会化。

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开拓国内外餐饮市场。

加强我区餐饮企业与国内外餐饮企业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举办和参加国内和国际的饮食文化、饮食品牌推介活动,促进我区特色餐饮业走向世界。

积极推动餐饮与风俗、艺术表演和旅游相结合,支持我区餐饮企业到国内外大中城市开办连锁经营业务,努力在国内外开出一批名店,带出一批人员就业,带动一批农畜产品加工销售,不断推进我区的餐饮业向产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发展。

(五)金融业

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培育发展证券和保险市场,提高金融业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能力。

“十五”后两年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05年达到38亿元,从业人数达到10万人;

“十一五”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0年达到95亿元,从业人数达到15万人。

推进银行股份制改造。

巩固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主体地位,鼓励国有商业银行积极参与自治区的经济建设。

积极引进区外股份制商业银行,争取华夏、中信实业、上海浦东发展、福建兴业、光大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到我区设立分支机构。

稳步发展地方商业银行,争取组建内蒙古发展银行,推动乌海、通辽、鄂尔多斯等城市,以单一法人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新的城市商业银行。

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

发展壮大我区的信托业,支持钢铁、煤炭、电力、公路和铁路等产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

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增加业务品种,拓展服务领域和范围,积极开展项目融资、消费信贷、融资租赁等业务,大力发展教育、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开辟中小企业贷款的新途径,做好委托代理、承兑、贴现和保管箱等业务,开发和完善新型中间业务。

“十五”后两年各项银行存款余额年均增长16%,2005年达到2800亿元,贷款余额年均增长20%以上,达到2800亿元;

“十一五”各项银行存款余额年均增长20%,2010年达到7000亿元,贷款余额年均增长20%,达到7000亿元。

培育壮大证券市场。

通过国内主板上市、创业板上市、海外上市、债券市场等多种融资通道,推进优势企业上市,增加上市公司数量。

力争每年证券融资额达到30亿元,每年有2—3家企业上市、3—4家申报材料、4—5家进入辅导期。

支持已上市企业开发优质项目,提高再融资能力。

鼓励钢铁、电力、煤炭、公路和铁路等产业集团,以及效益和信誉好的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

培育和发展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以及玉米、马铃薯和木材产品期货市场。

扩大保险市场。

继续发挥人保、人寿等国有保险公司的主体作用,积极引进太平洋、新华、泰康、华泰等股份制保险公司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发展政策性保险业务,争取组建内蒙古保险公司。

深化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完善股份制保险公司运行机制,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商业保险领域,全面提高保险业的保障功能、融资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

大力开发满足企业和消费者多种需要的保险产品。

积极探索并建立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以奶牛保险为突破口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为农牧业产业化服务。

加快发展责任保险、工程保险、企业年金和健康保险,拓展保险投资、保险公估、再保险等新业务领域。

到2005年全区保险业务收入达到60亿元,年均递增20%,保险深度达到2.7%,保险密度达到250元/人;

到2010年保险业务收入达到160亿元,年均递增20%,保险深度达到3.9%,保险密度达到620元/人。

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和金融中介机构建设。

组建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征信中心和信用评级中心,建立和完善维护金融债权的长效机制。

近期要尽快建立自治区企业征信信息平台,重点抓好优势名牌企业的信用建设。

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相结合,抓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在工业园区、重点城镇建立资信评估机构,逐步建立配套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允许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然人投资金融保险业及中介服务。

积极支持发展证券、保险经纪、投资顾问等市场中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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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息、中介、会展业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以软件业、网络服务业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业。

“十五”后两年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05年达到55亿元;

“十一五”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0年达到130亿元。

信息服务业就业人数到2005年达到8万人,到2010年达到14万人。

重点发展通信、网络、传媒、咨询等信息服务业,不断扩大信息用户。

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

大力发展宽带接入,支持和鼓励各部门、各单位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实现联网,扩大网络资源的共享范围。

积极发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网络银行、网络广告、网上娱乐、网上查询、网上预订等信息服务。

采用市场运作模式,推进企业信息化。

重点建设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平台、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农牧业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数字(CA)安全认证体系和物流配送信息系统。

扩大包头软件园规模,加快建设呼和浩特软件园。

择优选择3—5家企业作为软件业龙头企业,给予信贷、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吸引国内外知名信息企业到我区设立研发基地。

培育和壮大信息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开拓各类增值服务、应用咨询以及网络托管等新的信息服务领域。

积极发展各类中介服务。

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建立一批协会、行会,承担行业管理职责。

结合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建立一批从事产权转让、资产评估、政策咨询、法律服务、要素流动、破产与清算和就业安置的中介组织。

配合财政、金融、税收、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一批从事审计、监督、仲裁、代理、人才培训与评价方面的中介组织。

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组建一批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方面的中介组织。

适应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发展旅游业的需要,组建一批从事信息咨询、工程监理、环境监测、旅游服务的中介组织。

积极吸引国际资本和跨国公司进入我区中介服务领域。

到2010年,初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和国际通行规则,功能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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