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打造滨海生态园林城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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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打造滨海生态园林城市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标准,重点突出道路园林景观效果。

先后完成了国兴大道、滨江路、琼山大道、椰海大道、秀英大道、丘海大道以及滨海大道、长怡路等65条道路绿化建设及改造。

目前,全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100%,市区干道绿地率平均达25%以上,形成了较好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

D、单位附属绿地及居住区绿地建设。

积极鼓励引导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扩大建设范围,不断优化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化环境,居住区的绿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目前,全市共有“生态园林小区”、“花园式小区”、“绿化达标单位”632家,占全市单位庭院的63%;

城市主干道有97%以上沿街单位已实施拆墙透绿。

2、注重大环境绿化,群众性义务植树活动卓有成效。

认真制定全民义务植树规划,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落实义务植树任务和责任。

五年以来,全市共义务植树50万株,尽责率67%以上;

收缴义务植树绿化费374万元。

3、立法保护,规范管理,古树名木保护良好。

制定实施了《海口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和《海口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标准》,根据古树名木属地管理原则,监督指导管理单位落实保护措施。

顺利完成了古树名木挂牌工作,认真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

各区园林绿化部门每年都不定期对辖区内已建档的古树名木进行巡查,对其生长状况、保护措施及养护管理责任单位等情况进行调查,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及保护措施。

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复壮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着手制定古树名木保护利用规划并分期实施。

2007-2010年,全市共投入67万元,完成龙华区遵谭镇和人民公园古树名木保护与利用(一期)工程,共对63株古树名木进行加固复壮并建成休闲小绿地。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部门配合。

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城乡绿化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争创特区新优势的重要举措。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每年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市规划部门积极调整规划,市土地部门配合做好绿化用地调整,市发改、市财政努力为绿化筹措资金。

新闻媒体为城市绿化作好舆论宣传,公路、水务、等有关部门着力搞好公路、河道等的配套绿化,林业部门着力开展城郊农村植树造林绿化,大力推进绿色通道建设,为城市大环境绿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科学规划,规范管理。

认真实施《海口市绿地系统规划》,按照城市发展规模编制年度绿化计划,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列入市政府对区级政府绩效考核范畴。

2007年完成《海口市城市绿线控制规划》的编制,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结合城市开发片区“控规”和“修规”的编制,明确对公园、绿地的位置、范围、面积以及城市道路绿化退线,确保规划区内绿地面积不低于国家园林城市的指标要求;

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必须配套完成相应的绿化建设任务,否则不予办理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备案手续。

3、机制完善,配套落实。

修订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及检查考评标准,建立道路绿化动态数据库,逐步使养护管理达到科学化、精细化;

不断完善加强全市园林绿化考评机制,对全市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进行全面考评。

积极借鉴全国各地经验,整合资源,制订了一系列的养护管理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做到定岗定人,量化考核,奖惩分明,为绿化养护市场化试点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同时开展各种园艺交流、观摩、示范活动,举办园林技术培训班等,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绿地养护水平明显提高。

4、依法保护,规范管理。

近五年来,海口市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海口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海口市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为加速海口绿化事业建设提供完备的法制保证。

切实加强绿化执法工作,严格控制砍伐或移植各类绿化树木。

严格查处各种违章案件,确保绿化成果。

几年来,没有出现过非法砍伐树木现象和侵占绿地事件。

加大管理力度,实施主动有效的行业指导、服务。

几年来过行政许可办理,规范了行政相对人占用绿化资源行为,实现了建设和保护并重,在城市的高速发展中保护了绿化成果,推动了绿化管理事业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

5、动员群众,营造氛围。

2005年出台了《海口市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有效地推动了义务植树工作的开展。

每年植树节前后,海口市领导带领市直机关干部、部队官兵、院校师生开展义务植树,广大群众经常自发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在全市开展“植树周”、“军地共建绿色家园”、“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和纪念林基地建设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绿化工作。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在园林绿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和海南国际旅游岛总体要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宜居、宜业、宜学、宜游”最精最美省会城市的目标相比,和其它先进城市相比,和人民群众对园林绿化更高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

比如,在园林科研、园林绿化苗木生产方面还相对滞后;

城区绿地规模小,功能不完善,富有特色的专项公园缺乏,能为城市居民提供休憩、健身、浏览和娱乐的绿地仍然不足;

城市建设用地紧张与绿化用地的矛盾依旧突出;

城市绿地景观层次和植物种类丰富度仍须进一步提高等等。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园林绿化三项指标与全国先进水平存在差距。

尽管绿地面积每年以100多公顷的速度在增加,但是随着人口数量尤其是流动人口急剧上升,区域调整,城区范围不断扩大,以及由于道路拓宽、公共设施建设、东环铁路建设等一批大型建设工程大量占用绿地等原因,致使园林绿化各项指标增长速度放缓,增长率下降。

我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园林绿化三项指标与兄弟城市相比较优势不大。

绿化建设还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要求。

2、城市绿地系统尚未完善,公园绿地分布不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不平衡。

经过多年建设,我市的公园绿地发展水平不平衡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市区综合性公园的建设进展滞后。

公园建设用地从规划和土地使用上都无法得到落实,造成市、区两级公园绿地建设滞后,影响了全市园林绿化指标的提高,也影响了区域性绿地结构的合理性,严重制约了我市园林绿化建设。

2010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建成区公园绿地指标最低的是琼山区,最高的是龙华区,两者差距达6个百分点以上,大型城市公共绿地主要集中在龙华和秀英片区。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求城市公共绿地服务半径为500M,我市尚达不到此要求。

在绿地功能方面,按照园林绿化生态、环保、景观、游憩、科教、防灾等功能要求,所有绿地防灾功能达不到要求。

在城市园林绿化整体推进方面,老城区绿化建设、单位庭院小区绿化建设推进速度慢,发展不平衡。

居住区绿地、单位庭院绿地标准较低。

新建小区中,大部分没有集中绿地,单位庭院绿化也存在一些绿地率不达标、施工质量差、植物配置水平低等现象,相当一部分未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标准。

一些居住小区建设配套绿地的绿地率不达标,造成绿地的流失,影响区域绿地结构合理性。

3、文化建园力度不足,园林精品景点较少。

虽然绿地建设力度不小,绿地面积不断增加,但整体而言,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没有充分融入“文化建园”理念,推出的园林精品景点少,富有特色的绿化作品较少,公共绿地、街头绿地缺少景观小品,绿化手段单一,缺乏园林艺术感染力。

4、园林绿化资金投入仍不足。

园林绿化资金投入不足,一方面体现在一些新建公共绿化、道路绿化等项目造价过低,使得景观效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另一方面则体现在绿化养护经费不足。

园林绿化“三分建,七分管”,近几年虽然绿化养护经费已逐年增加,但仍不能满足实际绿地养护管理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总体养护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今后思路

未来我们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总体要求,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突出“沿海”、“沿江”特色,坚持“江海岸线绿屏、慢行休闲绿道、乡村绿网、城市绿景”,进一步加大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力度,有效增加绿地总量,扎实推进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完善城市生态功能,把海口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城市园林绿地体系要更加完善。

要以“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大城区范围内自然植被、河道、江海岸线、湿地等生态敏感地带的保护和修复力度;

加快生态防护林、生态休闲公园、郊野公园建设步伐,形成布局科学、功能综合、经济合理、生态效益明显的园林绿地新格局,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地建设与管理水平,为城市建设五年上水平发挥引领作用。

  2、中心城区绿量要大幅度增加。

增加绿地843.67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增加664.57公顷。

,新建公园、游园绿地500个以上,五年内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服务标准。

建成绿地分布合理、景观优美、特色突出的城乡一体化生态园林城市。

3、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要实现新突破。

力争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行列,在以城市绿地系统建设为基础的情况下,坚持保护和治理城市水环境、城市市容卫生、城市污染物控制等方面的协调统一。

城市园林绿化达到或满足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的评选标准。

 4、现代精品园林工程要取得新进展。

要按照国家“重点公园”以及国家“人居环境范例奖”标准,积极推进城镇公园和重大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建成更多的精品园林工程;

结合城市的旅游化改造,完成现有主要公园、街边绿地的景观及设施等方面的改造。

  5、城市慢行休闲绿道体系建设要扎实推进。

要把城市慢行休闲绿道建设作为城区园林绿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按照道路交通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植物配置合理的标准进行建设。

五、保障措施

1、坚持规划建绿,见缝插绿,确立城市绿化规划的法律地位。

目前我市已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工作,但城市园林绿化的体系还不够健全;

城市园林绿地的建设规划还不够细化;

城市绿线和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

应切实推行规划建绿,建立完整的城市绿化规划体系,从规划上确保城市绿化用地,实现用规划科学指导城市绿化建设的目标。

2、强化政府职能,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把城市绿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城市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科学决策、正确引导,建立城市绿化目标责任制,保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

进一步健全城市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投标制度和机制,建立绿化工程监理和质量监督机制,全面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3、强化精品意识,提高建设水平,倡导以人为本,营造城市景观。

绿地建设贴近市民,体现人文关怀。

提高绿地的生态效益,以乔木种植为主,以乡土树种为骨干树种,尽量减少整形植物的应用,降低绿化养护成本;

增强城市绿化在美化城市方面的功能,赋予不同绿地以不同的个性特色,营造自然怡人的城市氛围。

同时体现地方特色,突出海南热带风光,集中力量建设一些具有海南热带园林特色的园林精品。

  

4、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开拓资金渠道,加大园林绿化建设资金投入。

进一步加大城市绿化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多元化的城市绿化建设和资金管理渠道。

城市绿化建设资金应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市、区两级财政应加大城市绿化隔离林带和大型公园绿地建设的投入,采用市、区两级投入的方式鼓励带动各区公园绿建设地。

确保绿化养护费的落实,根据绿地面积按一定标准按时拨付,并逐年增加。

采取养护招投标制,提高绿化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

继续开展政企共建、军地共建或社会捐资建绿、认建认养绿地、古树名木认养、出让城市绿化设施冠名权、经营权和广告权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绿化。

5、加强绿化法制建设,建立严格的绿线管理制度,切实保证城市绿化用地。

结合《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海口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海口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修订,划定城市“绿线”,实行严格的绿线管制制度,对“绿线”范围内的土地必须用于城市绿化建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改作他用。

尽快出台《海口市公园管理办法》、《海口市义务植树管理办法》。

继续加大绿色图章审批及易地绿化补偿制度的实施力度,各类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绿化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对确有困难的可进行异地绿化。

坚决查处侵占绿地和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进一步健全城市绿化调控机制,规范全市新建、改建项目绿地率、设计施工、质量检查监督等方面的管理。

6、落实责任分工,普及绿化教育,全面开展全民绿化美化,社会动员工作。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大力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活动和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加强和普及我市园林绿化的教育推广活动,建立奖励机制,发动全民绿化美化,采取奖励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深挖潜力,营造参与绿化、保护环境、美化家园的社会氛围。

7、完善体制机制,深化城市绿化体制改革,建立新型运作机制。

逐步建立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长效城市绿化管理机制。

加快推进园林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工作,实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养分离,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

形成市场激励、竞争和淘汰机制,彻底转变城市园林绿化长期由政府包揽、管理层与作业层不分的状况,促进公共绿化管养工作的良性发展。

建立城市绿化作业市场化运作机制,提高绿化管理水平。

坚持管理中心下移的原则,建成的绿地要逐步以区为主实施养护管理,市园林局进行考核检查,以奖代补。

8、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科研水平,全面推进园林行业的科技进步。

园林科研所要重点围绕海口园林绿化的重点技术问题组织研究,成为园林行业的技术研究中心。

企事业单位要重点结合本单位的任务,加大新成果、新技术的应用转化,全面推进园林行业的科技进步。

结合园林建设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提高城市绿化建设水平。

重点组织实施城市绿化植物,特别是棕榈植物、乡土树种、地被植物的应用,实施城市立体绿化、屋顶绿化,推广节水技术和中水浇灌及城市透水性铺装技术、城市绿化技术规范等一批项目的研究和应用。

继续开展棕榈植物在海边栽种利用以及椰心叶甲虫害防治等科学研究。

进一步加强植物栽培、病虫害防治,养护技术的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加大信息技术在城市绿化行业中的应用,加强档案信息管理,促进信息技术网络化发展进程。

9、重视生产绿地建设,保证苗木供应,确保海口的生产绿地建设和花木生产有序地发展。

确保国有园林苗圃流水坡基地、金牛岭公园科研基地、南海大道花木基地等园林苗圃具有良好的苗木结构和生产能力,根据城市绿化建设需要,组织苗木生产和调配,特别是大苗的贮备和适应城市生态建设需要的乡土树种的培育。

加强对各区民营苗圃的花木生产进行宏观指导,确保海口的生产绿地建设和花木生产有序地发展。

定向培育不同规格、不同种类的苗木,保证城市园林建设用苗和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需要。

加强新优品种苗木的引种推广工作。

1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建设一支强大的技术队伍。

进一步加大中青年干部培训力度,健全和落实干部的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各级干部在职或脱产进修,提高文化程度,提升知识素养和管理水平,着力建设一支与园林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队伍。

建立园林系统人力资源信息库,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与人才引入机制,注重现有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教育、培训和管理,适度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

做好军转干部、大中专毕业生等人才引进工作,不断调整优化人才结构。

逐步提高专业人员的学历和实践能力,培养锻炼一批专业能力强,具有一定经济管理能力的干部队伍和有一定特长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加强对技术工人实际操作能力和园林基础理论知识的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工作能力的素养。

1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全面提高园林服务水平。

以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为动力,大力开展花园式单位、生态园林式居住区或街道的建设,用高标准的城市绿化养护水平展示园林行业的精神文明和建设成果。

利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优势,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开展科学文化的科普教育,使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以创建优秀基层站所为契机,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

通过提高园容设施水平、接待服务能力、改善园林景观质量等工作,全面提高园林服务水平。

12、创新工作机制,优化组织结构,全面提高园林绿化干部队伍的行政效能。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团结、求实、创新”的园林精神,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实际,不断健全沟通群众的民意联系机制、服务群众的科学决策机制、惠及群众的政策保障机制,出台一批制度措施,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建成一批精品工程,提升城乡环境,惠及广大人民。

大力加强全市园林绿化干部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大力加强公园景区和基层园林绿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

大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理顺业务关系,着力解决职责不清、合力不够的问题。

尽快完成机构“三定”工作,理顺职责关系,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效能。

全面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不断完善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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