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6391749 上传时间:2022-11-23 格式:DOCX 页数:41 大小:42.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潮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潮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潮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潮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潮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潮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Word格式.docx

《潮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潮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Word格式.docx(4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潮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Word格式.docx

(二)规划的评估考核36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37

附表1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39

附表2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程41

附表3固体废物处理重点工程42

附表4生态建设重点工程43

附表5农村环境保护工程44

附表6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工程45

一、现状与挑战

(一)“十一五”环保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潮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为抓手,统筹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质量标准,韩江潮州河段、黄冈河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和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分别达到国家二、三类水质要求,为“十二五”环保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1.污染减排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以来,我市坚持把污染减排作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

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3座,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7座,日处理能力18万吨。

大唐国际潮州三百门电厂4台机组全部安装了脱硫设施,脱硫机组装机容量达到320万千瓦。

污染物排放源头控制和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作也取得重大进展。

通过严格环保准入、总量前置审核和发展清洁生产,较好地控制了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与此同时,加大力度推进落后产能淘汰。

“十一五”期间,共关闭小造纸企业11家,淘汰落后造纸产能3万吨;

关闭小火电、制糖企业各一家;

关闭小漂染、小电镀企业一批。

截止到201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1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23万吨,分别控制在2.3万吨和2万吨的“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之内。

2.环境整治力度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市环保局出台了《潮州市环境保护局韩江两岸环境整治日常检查制度》,强化韩江饮用水源保护。

在韩江各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界碑,明确规定一二级饮用水源范围。

对韩江两岸实行全面禁采整治,关停采石场41家,复垦治理了被破坏和废弃的38.4万平方米矿区迹地。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海事局等部门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整治,共开展整治行动10多次,清理一批非法搭建物和经营点。

通过加强对韩江、枫江流域污染源监督管理,严查违法排污行为,有效削减排入韩江的污染物。

我市积极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关停一批、处罚一批、整治一批”的方针,先后开展了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业园区专项检查、造纸行业环保专项整治督查、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环境安全大检查和莲花山钨矿环境污染和澄饶联围污染问题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各级环保及有关部门共出动5700多人次,检查企业2250多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0宗,责令停产企业42家、限期整改19家。

3.环境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我市市区建成了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和1个江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对市区空气质量和韩江赤凤断面水质进行实时监控,实现了市区空气质量日报、饮用水源水质和韩江赤凤断面水质旬报。

新建成的环境监控中心建有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平台、市区空气质量、韩江水质自动监测中控平台等设施,兼具污染源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环境应急和环境科研四项功能。

4.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进

“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强生态示范村和生态示范镇的创建工作,以生态示范村的创建活动为突破口,以点带面,促进农村环境质量的改善。

至2010年底,共创建24个省生态示范村、2个省生态示范园,55个市生态示范村。

加大力度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把农民群众饮水难问题列为“一保五难”加以解决。

自2006年以来,批准立项32宗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设计日供水规模为16.7万吨,受益人口82.4万。

垃圾袋装化逐步从城市向农村辐射,从定时定点投放到上门服务高层次发展。

潮安县、饶平县、湘桥区积极利用省转移支付农村改厕项目资金,推动我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5.生态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全市已建各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其中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4504公顷。

建成公园18个,其中省级森林公园2个,森林公园面积达到396公顷。

2010年森林覆盖率60.8%;

市区绿化覆盖率42.1%。

种植红树林43.8公顷(其中红树林未成林地41.5公顷,红树林封育2.3公顷),划定红树林宜林地609.2公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十一五”期间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环境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加上历史欠账较多,基础比较薄弱,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面临一些困难。

1.工业结构性污染突出。

我市中小企业居多,企业污染管理与治理水平较低。

我市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纺织业、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等八个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市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比例达81%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所占比例达96%以上,工业结构性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2.城区水环境污染严重。

我市位于韩江平原东部,属于河网密布河口地区。

市城区内贯穿着西山溪、三利溪和沟尾溪。

随着城区人口规模的膨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日益增多的生活污水不断排入到西山溪、三利溪和沟尾溪,造成这些河流水质发黑、发臭,并导致下游枫江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

流经饶平县的黄冈河受工业和生活污水污染,水质逐年恶化,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威胁到饶平县群众饮水安全。

3.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滞后。

由于我市近年城市建设发展迅速,排水管道建设跟不上发展需要,已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大大地降低了污水处理厂的效率和效益。

中心镇普遍缺乏污水治理设施,致使污水直接排入环境,污染周围生态环境。

随着污水处理量的不断增加,污泥产生量同步增长,但缺乏污泥处理场站,污泥就近简单填埋,产生环境隐患。

4.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基础依然薄弱。

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滞后。

据《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统计,全市饮用水不安全农村人口约60万,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治污水平普遍较低,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较低。

此外,农村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或简单焚烧处理以及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情况严重,集中收集清运率以及生活污水处理率低,不仅破坏人居环境,而且带来较高的环境污染隐患。

5.环境监管能力薄弱。

我市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和固体废物管理等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队伍素质偏低,环境管理能力和执法能力薄弱。

环境监测,监察等机构的技术能力离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应急监测监控设备还需进一步的完善,环境应急监测监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十二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改善环境状况的关键时期。

一是环保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环保工作从上到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环境保护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打下的基础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环境保护还面临巨大的挑战。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污染物持续减排的难度不断加大。

我市工业以陶瓷、服装、不锈钢制品等轻工业为主,深度治理减排量有限,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进一步减排的空间已不大。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把氨氮、氮氧化物纳入污染减排目标,我市将面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持续减排和氨氮、氮氧化物减排的双重任务,持续减排压力不断增大。

2.环境监管能力与环境保护需求不相适应。

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以及监测站尚未达到标准化要求,应对突发性、新型、潜在环境问题的能力不够,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应对能力不足。

环境信息、环境宣教网络落后,环境污染预警预报和应急联动机制不完善,不能满足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的需要,也不能满足公众快速获取环境信息的需求。

3.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加大临港产业发展力度,大力发展石化、能源产业,给风险防范造成较大的压力。

我市县域、镇域经济发展迅速,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分布散乱,难以实行有效监管。

同时,随着“双转移”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市“一园三区”将会有大量企业入驻,污染物的大量排放将对我市水源地水质安全和群众健康带来严重挑战。

4.公众对环境保护的需求在不断提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影响生产、生活、身体健康的环境问题愈来愈重视,享受良好环境诉求不断增加。

而另一方面,优良的环境质量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的供给还相当短缺,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仍未得到全面解决,环境改善的滞后性与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日益提高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5.创建模范环保城市的压力较大。

按照国家创模指标要求,我市尚有工业能耗、用水量、排污强度、水环境质量、污水处理、工业排污、环保目标责任、项目环保管理、环保机构和公众评价等10项指标达不到创模要求。

除了“环保目标责任”这一项指标,其它指标完成难度都较大,需要在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业企业环境整治和城市环境管理能力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以达到创模考核要求。

二、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以构建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为主题,以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建设、保障环境安全、防范环境风险、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重点,提升城市环境建设水平,为潮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宜业、宜游、宜居的现代化滨江城市”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民生优先、科学发展。

以增进人民福祉、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权益为导向,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着力构建良好生态环境。

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发展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区域竞争力和发展水平。

2、预防为主,综合防控。

转变污染防治思路,注重推进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源头、生产过程控制的思路转变,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经济发展全过程,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

综合运用工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等方式解决环境问题,全面加强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控。

3.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将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贯穿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坚持从工业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建设、群众生活消费各个方面加强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以点带面,集中力量突破解决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促进环境质量不断好转。

4.统筹兼顾,加强衔接。

统筹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城市与农村、生产与生活、区域之间的发展与保护关系,促进环保工作可持续发展。

加强环境保护规划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执行力。

5.政府主导,协力推进。

强化政府环境保护意志,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力争做到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互匹配。

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形成政府、社会、企业相互合作、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产业生态化建设成效显著。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生态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

全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跨市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以上;

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保持在95%以上;

森林覆盖率达到62%,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市陆域面积的5%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平方米以上;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dB(A)。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不断提高。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

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源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硬件达标率达到80%;

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硬件达标率达到60%。

——公众环境满意度不断提高。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到80%;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达到3.5%。

专栏1潮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目标

序号

指标

2012年

2015年

指标属性

1

环境质量

城市空气质量达二级的天数占全年比例(%)

≥95

预期性

2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3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90

4

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

85

5

环境噪声平均值(分贝)

≤60(区域)

≤70(交通干线)

6

污染控制

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

≤1.2

≤1.42

约束性

7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

≤5.0

≤4.47

8

氮氧化物排放量(万吨)

≤2.24

≤1.4

9

氨氮排放量(万吨)

≤0.62

≤0.56

10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

≥80

11

重点工业源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其中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85(其中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0)

≥90(其中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0)

12

环境建设

清洁能源使用率(%)

≥50

13

放射性废源、废物收储率(%)

100

14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70

≥75

15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5

16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7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

18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63

≥65

19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硬件达标率(%)

50

80

20

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硬件达标率(%)

60

21

生态环境

森林覆盖率(%)

≥61

≥62

22

自然保护区陆域面积占全市陆地面积比例(%)

≥5

23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1

≥13

24

环境管理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

3.5

≥3.5

25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三、科学引导产业发展,促进绿色崛起

(一)严格环境准入,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1.落实分区控制,调整产业布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功能定位,强化环保分区控制、分类指导。

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地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污染企业,逐步清理区域内现有污染源。

在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和东部海岸生态防护带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限制开发,加强污染企业的清理和整顿,严格限制可能损害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的产业发展,限制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活动。

平原城镇和农业发展区要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高环境保护要求,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推进产业入园,努力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2.推进规划环评,实行总量控制

全面推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将区域和产业规划环评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

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对新增污染排放项目实施严格的总量前置审核。

对“两高一资”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地方标准,并按照“上大压小”的原则,实行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

(二)强化减排,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以节能减排为硬抓手,积极引导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现代产业发展,加快产业升级步伐。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先进制造业在工业中的比重。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

按照省淘汰、限制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名录,严格落实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任务。

建立和形成政府领导,发改、环保、经信、工商、税务、公安等多个部门参与的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价格、环保、土地、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等多种手段予以推进。

积极制定落后产能退出的财政奖励、转型后土地出让权及出让、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生产配额和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激励或补偿政策,鼓励重污染企业主动退出。

2.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产生

加大对造纸、印染、陶瓷、食品、电子、不锈钢、化工等重点行业污染物产生与排放的控制力度,推进生产工艺改造升级,降低污染负荷。

抓好工业节能、节水、节约原材料等资源节约工作,选择电力、石化、陶瓷、五金、纺织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引导企业开展SO14000认证。

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市、县环保部门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市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以及列入省“双千节能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

3.强化监管,促进污染排放稳定达标

建立和完善重点源在线监控系统,构建日常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市域各类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促进污染减排。

继续实施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定期开展污染源排放情况的评估,并向社会公告,鼓励有奖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深入开展环保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强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的深度治理。

对污染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综合运用市场、法律、法规、标准等各项手段,促使其提高生产工艺,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三)发展绿色产业,提升环境竞争力

1.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

大力发展生态、低碳、循环经济,积极引导低消耗、无污染、少污染和高效率的现代产业发展,提升潮州特色产业优势。

积极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技术和高端制造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环境友好型产业。

大力发展茶叶、水果、水产、畜牧、花卉、蔬菜等特色农业和名优产品种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

发挥潮州市历史悠久、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以“一城、一湾、二江、三山”为重点,实现“三带联动、六区并进”,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

2.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

加强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一园三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园区定位,按照产业定位和环保要求,严格把好项目入园关,按照政府核准行业引导企业入园,深圳南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主要发展机械制造和新材料等行业,市径南产业转移工业园主要发展陶瓷、玻璃纤维、电子信息、仓储物流、房地产开发、服务性第三产业等行业,临港产业转移工业园主要发展仓储物流、能源工业、装备制造等行业。

严格控制引进高消耗(耗能、耗水、耗地)、高污染产业入园。

加强园区环保设施建设,建设雨污分流管网,实施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定期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业园专项督查。

健全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制度,提高工业园区环境监督管理水平。

规范排污口和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与常规管理,杜绝企业偷排污染物行为。

四、加强环境整治,建设幸福城市

(一)改善水环境,建设滨江名城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

加快推进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调整工作。

必要时依法征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土地,用于涵养水源。

加强韩江、黄冈河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管理,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依法取缔保护区内排污口。

加快备用饮用水源地的规划和管理。

2012年底前,完成二级保护区所有直接排污口取缔工作。

2015年,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

加大饮用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力度。

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监督管理,对韩江、黄冈河等流域内威胁饮用水源的重点污染源进行整治、搬迁或关闭。

2、强化河流水污染控制

加强韩江江面及各排污口的巡查和韩江沿岸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清除沿岸排放不达标企业;

对沿岸酒店、餐饮、加油站和洗车业进行清理整顿。

推进枫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对北关引韩渠道、三利溪部分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彻底清理枫江流域养殖场,关闭无牌无证企业,完善市区管网配套建设,提高市区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率,强化流域内各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2015年枫江水质全年达到Ⅳ类标准。

3、完善近岸海域污染控制

以陆源污染防治为重点控制近岸海域污染。

强化陆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削减进入海域的污染负荷。

积极引导饶平沿海区域旅游资源保护和生态产业的发展,保护和拓展红树林区。

合理确定海域养殖密度,规范养殖行为,减少养殖活动对海水的污染。

加强对潮州港船舶及其相关活动的环境监督管理,加强海上溢油及有毒化学品的泄漏等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严格防范和妥善处理由于港口物流业迅速发展而带来的船舶污染和海上污染事故的发生。

4.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推进污水处理厂与配套管网同步建设,重点完善县城“一县一厂”配套管网,建制镇坚持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的原则,提升污水收集能力。

鼓励韩江、黄冈河等重点流域乡镇采取适宜工艺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加快潮州市城区截污管网工程建设,达到全面截污,提高污水收集率。

全面规范污水处理厂监察监管。

投产当年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不得低于其设计能力的60%,投产三年以上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量不得低于其设计能力的75%。

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监测工作,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实时、动态、全面监督与管理,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二)防治结合,维护良好大气环境质量

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