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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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县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县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履职,以创促新,积极适应新常态、新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泾县建设,为实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泾县”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不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

增配人员,加强县法宣办力量。

制定出台《泾县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泾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8年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全县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布普法责任清单、举措和年度普法活动安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

制定《泾县“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常态化开展工作督查,推进任务落实。

制定《泾县“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实施方案》,全县2312名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考试,合格率%。

  2、扎实开展“法治家庭”创建工作。

把“法治家庭”创建工作列为县委县政府全面深化改革事项,出台《泾县2018年度法治家庭建设活动方案》,制定法治家庭评分细则,明确法治家庭示范户创建计划和任务分解,设立“金农法治家庭贷”产品,推动“法治家庭”创建活动,授信金额达200万元,发放贷款50余万元,已有5户法治家庭示范户和标兵户办理“金农法治家庭贷”得到实惠。

已培育310户法治家庭示范户,评选31户法治家庭标兵户,推荐9户作为全市最赞心动法治家庭候选人,年内实现培育420户法治家庭示范户的工作目标。

  3、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印发《泾县“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按方案确定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印制宪法宣传册页万份,开展宪法专题讲座21场次,集中宣传活动128次。

创作“宪法在我心中”黄梅戏戏曲作品。

开通法治宣传短信平台和泾川普法微信公众号,在《绿色泾县》报开办《以案释法》专栏,与县广播电视台深度合作,开办《法在身边》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两微”等全媒体联动宣传专栏,实现法治宣传工作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全覆盖。

  4、加快法治文化建设进程。

在县城政务新区建设包括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园林景观带、区域内执法单位法治文化展区在内的占地1万平方米的法治文化街区,使之成为我县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阵地。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乡镇、村农民法治公园、农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将法律元素融入其中,全县共建成农民法治公园16个,新增琴溪赤滩村、马头村、云岭建设村、梅村村、昌桥乡田坊村、泾川镇古坝村等农民法治文化广场6处。

  

(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形成依法解决利益诉求的机制。

  1、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印发《泾县2018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开展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标准)专项检查活动。

打造“温暖法援”志愿服务品牌,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系列品牌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社会影响力。

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实行单列科目,设立独立账户,提高值班补贴、案件补贴、联络员补贴标准。

开展案件旁听庭审及回访活动,对办结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00%回访,受援人满意率保持在100%。

制作雨伞、围裙、抽纸等法律援助宣传品千余件。

截止9月底,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2件,完成目标任务数的%。

  2、着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稳步推进律师党建工作,在律师队伍中成立律师党支部2个。

党员律师挂牌上岗,亮明身份,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支部各项制度执行有力,支部工作规范有序。

制定出台《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续聘6名资深律师担任泾县法律顾问团成员,为县四大班子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陪同县领导接访8人次,引导上访人走法律程序10人次。

全县23个政府部门、111个企事业单位均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1个乡镇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144个村(居)全部拥有义务法律顾问。

组建由律师参加的法律服务微信群140个,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皖盛律师事务所开展社区法治讲座和到汀溪乡高山村和大南坑村看望孤寡老人、进行扶贫捐赠活动,泾川律师事务所开展基层干部宪法知识讲座,胡国华律师事务所开展中小学生法制讲座。

  3、创新发展公证工作。

完成全省首批法律服务机构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率先在全省县级公证处中推出“公证云”平台,打造“一站式”线上公证服务。

为企业、个人提供“存证+公证”法律维权服务,实现取证“零跑路”。

积极与县内企业对接,为企业的日常管理、股权转让、知识产权保护及职工法律问题等事项进行问诊,帮助企业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通过新媒介“微信公众号”加强对公证新内容、新知识、新动态进行及时推送,开通“微受理”多渠道为群众提供便利公证服务。

共办理各类公证340件。

  (三)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建设。

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法律援助和公证窗口集中前移,面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利用乡镇综治中心打造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目前6个司法所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

组建村法律服务微信群140个,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2、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继续抓好“省级示范司法所”和“市级模范司法所”的示范带头工作。

对原有3个省级示范所和3个市级模范所进行复评自查,其余5个司法所对照队伍建设、职能发挥、所务管理、基础保障等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目前7个司法所完成新标识升级改造。

  3、扎实开展访调对接工作。

印发《关于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建立“泾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信访局设立调解室,配备了2名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疏导处置信访案件。

制定《泾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运行方案(试行)》,进一步规范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受理、登记、分流、交办、结案各个环节有效衔接。

截至9月份,接待群众来访50余人次,疏导化解信访案件7起,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4、扎实推进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

指导乡镇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强的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增强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实现“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目前已在茂林、汀溪、琴溪、昌桥、黄村5个乡镇设立了专职人民调解员。

  截止10月份,我县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受理案件数1650件,调解成功1633件,调解成功率98%,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受理案件1262件,调解成功1198件,成功率为%,人民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缓和了当事人间的矛盾,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

县“医调委”通过多年努力,实现受理纠纷“三无”目标,即实现无一件纠纷未得到有效化解,无一件纠纷激化为群体性事件或治安案件,无一件纠纷转化为县级以上信访案件,得到了医患双方的一致好评。

  (四)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做好特殊人群管理

  1.强化阵地建设,高标准建设县社区矫正中心。

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4月中旬正式投入使用,中心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847平方米,内设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档案室等5个基本功能室和心理矫正室、教育训诫室、信息采集室、应急指挥室、社工(志愿者)工作室、警务室、检察室等7个其他功能室。

承担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技能培训和过渡性安置等工作。

投资20万建设司法行政管理指挥中心,集视频会议、应急指挥和社区矫正点名为一体系统平台,极大提高了司法行政应急指挥能力,将“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化帮扶”集为一体,打造一线实战平台。

  2.完善制度建设,实现监管运作规范化。

对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加强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要求,建立接收报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定位监控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实现执法规范透明。

狠抓公益劳动、教育学习相关制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每周四定期前往中心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两个八小时”规定;每月25日联合公、检、法部门在社矫中心对当月新入矫人员进行集中宣告,上好“入矫第一课”。

实行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率达95%以上。

  3.结合专项行动,全面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

扎实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婚姻家庭矛盾、情感及其他民事纠纷排查调解专项活动,对全县150余名在册矫正对象开展摸排调解,有效化解两起服刑人员婚姻家庭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4.压实监管责任,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深刻吸取我县“”杀医案教训,拟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管理帮扶工作的通知》,组织基层司法所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置帮教人员走访摸排工作,共摸排出刑释解矫人员599人,重点人员71人。

对评估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老弱病残以及“三无、三假”及即将出监所的刑释人员,及时建立帮教小组,制定管理教育帮扶工作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严防被黑恶势力诱惑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严格落实乡镇党政领导“二级包案”制度,建立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应包保一名辖区内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及一名安置帮教重点对象制度。

包保领导每月与包保对象见面一次,及时掌握了解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做好各个重点监管环节工作。

  截止目前,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40人,其中缓刑130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管制2人。

  (五)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全面开展走访排查活动。

开展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摸排工作。

结合省厅、市局开展的社区服刑人员婚姻家庭矛盾、情感及其他民事纠纷排查调解专项活动为契机,对全县在册矫正对象积极开展摸排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共摸排150名社区服刑人员,经查阅法律文书、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仔细排查、综合甄别,我县暂无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

  2.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

对社区服刑人员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

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实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3.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

强化对律师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推进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并专门开展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题培训,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

目前全县共收理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代理3起,全县律师参与扫黑专项工作得到稳控。

  (六)筑牢思想根基,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首位

  1、落实党管司法原则,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落实局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结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

认真履行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重更内容,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

三是加强平台管理。

围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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