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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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明

(四)项目承办单位简介

资源县林业局现位于资源县资源镇大埠街148号,是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主管全县林业行政事务,属正科级行政单位。

现有在职人员254人,退休人员90人。

共辖有7个乡(镇)林业站(即中峰乡、资源镇、梅溪乡、瓜里乡、车田乡、两水乡、河口乡林业站)、5个木材检查站(即牛塘界、八坊、随滩、河口、白竹江木材检查站)和局办公室、森林公安局、营林股、林政股、资金管理站、防火办、调处办、能源办、森防站、设计队、林改办、银竹老山保护站等24个内设及二层机构。

其中:

森林公安局为副科行政单位,防火办和能源办属参公单位,其余均为事业单位。

资源县林业局承担着以下责职: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执行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

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调查及动态监测和评估。

负责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

组织、指导各类生态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

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绿化工作;

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3、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

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

拟订并指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

4、组织、指导、监督全县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5、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6、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

7、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建立和实施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

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

负责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指导全县林业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8、负责组织、指导、推进全县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

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

拟订全县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

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

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

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组织、指导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负责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指导、监督全县木材、竹类、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

指导、协调山区综合开发和森林生态旅游;

指导全县花卉产业发展;

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监督实施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参与拟订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监管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0、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人才、外事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11、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公安队伍。

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建设性质

新建

(六)建设地点

资源县城北新区城北大市场北面

(七)建设规模及内容

1、项目用地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10.67m2。

2、主体工程

本项目拟建资源县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8157.5m2,其中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1800m2,森林防火指中心2910m2,木材公司业务用房3447.5m2。

3、配套工程

(1)综合楼周边铺筑地砖380.8m2。

(2)中庭地面铺砖331.8m2。

(3)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供电工程、室外消防工程、防震避雷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八)项目建设期

12个月。

(九)项目投资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

1305.6万元(本投资不含征地费用),其中工程费用1051.63万元;

其他费用157.25万元,预备费96.71万元。

项目资金筹措由国家和地方拨款资金解决,其中:

申请自治区、桂林市补助资金600万元;

业主多渠道自筹资金705.6万元。

二、编制依据

本项目建议书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及有关的规划、计划、文件等进行编制。

(一)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二)有关规范、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森林防火工程技术标准》(LYJ127—92);

2、《森林防火条例》;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1998年12月7日);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5、《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10、《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1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14、国家有关项目建议书编制规定、标准。

(三)有关文件、政策

1、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资源县林业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523292012011号);

2、关于发布《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等三个规范的通知(国森防办[2007]1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

4、《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15)》(征求意见稿);

5、《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三、项目研究范围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规定,我单位对项目建设的选址和建设条件进行了实地勘察,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场址概况及建设条件、总平面布置与建筑方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节能、项目管理与实施进度安排、项目招标方案和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等方面进行了综合研究,重点研究和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工程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提出建设的内容、方案、投资和资金筹措等内容,为项目建设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1-1。

表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总投资

万元

1305.6

(一)

工程费用

1051.63

(二)

其他费用

157.25

(三)

预备费

96.71

规划用地面积

m2

2010.67

建筑面积

8157.5

建设期

个月

12

资金筹措

申请自治区、市级补助资金

600

业主多渠道自筹资金

705.6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背景

资源县林业局现位于资源县大埠路,全局在职在编员工254人,退休人员90人。

由于原有办公场地限制,导致目前办公用房严重不足,因此急需新建办公楼来解决办公用房。

资源县是桂林市的林业大县,全县土地总面积294.2万亩,林地面积241.5万亩,森林覆盖率74.8%。

为积极有效的保护资源县森林资源。

资源县林业局认真研究,决定在资源县城北新区城北大市场北面建设资源县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是林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随着广西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桂林市资源县林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随着森林面积不断扩大,极大地加重了森林防火工作的艰巨性;

加上林业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不断深入,进入林区生产经营和旅游度假等人员的大量增加,野外火源控制难度也在不断增大,森林火灾隐患在不断增多,为确保森林保护和恢复成果,开展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及森林防火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势在必行。

(二)项目建设是实现森林防火预防、扑救和火案查处,以及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病应急预防统一指挥,科学调配的需要

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和野生动物疫病的发生和预防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投入人力多、耗费资金多的工作。

属于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是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建设综合性的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就是为了将这些保护内容集中起来,形成统一指挥和科学调配,落实“打早、打小、打了”的要求。

(三)项目建设是保护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需要

资源县处于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的分水岭地带,境内山山有水,岭岭有泉,河溪遍布,水源丰富。

众多的支流汇于两大河流——资江和浔江(五排河)。

县内集雨面积50hm2以上的河流有17条,100hm2以上的河流有6条,500hm2以上的河流有3条,1000hm2以上的河流有1条(资江)。

由于人为活动频繁,项目区主要河流两岸森林资源屡遭破坏,森林的蓄水、截水功能降低,致使水患侵扰。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以及珠江流域防护林工程的实施,确实使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森林生态得到休养生息,但同时也必须加强护林防火建设,否则会将多年造林成果毁于一炬。

因此,保护好桂林市资源县的森林资源对改善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森林生态环境,增大这一地区绿色“天然水库”的蓄水、截水能力,维护本地区乃至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生态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项目建设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森林是生物生存和繁衍的主要场所,全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241.5万亩,为当地的动植物的生存和繁衍提供了优越的自然环境。

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建设是对桂林市资源县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

目前,项目区域共有植物249科、1103属、3120种。

林内栖息野生鸟类有373种、哺乳类动物50余种。

因此,建设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可以有效地减轻、直至消除森林火灾的发生,对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保持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项目建设是森林防火“以人为本”和林权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以人为本”已成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

具体体现在林业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及林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林区经济快速发展。

开展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建设要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实行科学设防、科学指挥、科学扑救,确保一方平安,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少受损失,为林区群众安居乐业及保护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成果,提供重要安全保障。

(六)项目建设是桂林市资源县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桂林市资源县森林面积大,而森林又是桂林市资源县空气环境的重要调节器。

植物进行光合作用时,可以吸收大量的CO2,同时释放O2,调节了桂林市资源县上空CO2和O2的比例,对稳定当地大气环境的质量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另外,植物可吸收空气中有害气体如SO2和空气中的尘埃颗粒,可净化空气,为当地群众及游客提供较为舒适的环境,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有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是桂林市资源县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场址选择与建设条件

一、场址现状

(一)地点与地理位置

场地的选址要顾及场址的风向、地形、地势及地质条件,以及坚持与相邻建筑物协调一致的原则。

依据资源县整体规划,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资源县林业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523292012011号),因地制宜,本项目建至资源县城北新区城北大市场北面,该处交通便利,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

(二)场址土地权属及占地面积

资源县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项目建设用地属国有划拨行政办公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由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规划。

项目用地面积2010.67m2(含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木材公司业务用房等设施用地)。

二、建设条件

(一)社会经济条件

资源县位于广西东北部,越城岭山脉腹地,地处东经110°

15′—110°

55′,北纬25°

46′—26°

21′之间。

东北与全州县相连,南西与兴安县毗邻,西南与龙胜县接壤,西北面与湖南城步县、新宁交界。

县城距桂林市中心城区107km。

境内高山环抱,山峦起伏,沟谷纵横,有“四田一水九十五分山”之称,属中山地貌。

全境南北长65km,东西宽44km,总面积1961km2。

是一个山区面积大、平均耕地面积较小的县。

全县辖资源镇、中峰乡、梅溪乡、瓜里乡、车田苗族乡、两水苗族乡、河口瑶族乡等7个乡(镇)72个村委会,2个街委会,1536个村民小组。

2010年末总人口17.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92万人,占总人口16.88%;

农业人口14.38万人,占总人口83.12%。

2011年全县经济断续保持协调、稳定和快速发展。

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92亿元,同比增长12.70%;

实现农业总产值9.45亿元,同比增长3.05%;

完成工业总产值29.52亿元,同比增长54.90%;

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44亿元,同比增长34%;

完成财政收入1.70亿元,同比增长25.20%;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4亿元,同比增长17.5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51元,同比增长10.10%;

农民人均纯收入5016元,同比增长15.10%;

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68.5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6825万元,同比增长23.6%。

(二)气候条件

资源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

由于地形地貌的关系,境内小气候复杂多样,具有明显的山地气候特征。

全县气候温和,四季宜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均气温16.4℃;

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1761.1mm;

光热适宜,年均日照数为1407.6h,年均无霜期为280d。

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霜、雪、冰期最早、最长的县份之一。

雨量最多为5、6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34.5%,雪期多在冬末春初。

全年多东北风。

历年平均气温:

16.4℃

极端最高气温:

36.3℃

极端最低气温:

-4.7℃

多年平均降雨量:

1718.2mm

最多年降雨量:

2450mm

最少年降雨量:

1261.4mm

最大日降雨量:

157.3mm

年平均蒸发量:

1325.5mm

最大风速:

3.0m/s

平均风速:

2.1m/s

主导风向:

东北

年平均日照时数:

1602.9h

年平均无霜期:

285d

(三)工程地质条件

项目区地质条件按照岩性组合、强度特征及岩土体的结构类型,划分为一个工程地质岩组和一个土体,其工程地质特征为:

中至厚层状强岩溶化坚硬灰岩岩组、粘性单层土体等。

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没有矿产资源压覆现象存在;

项目区附近既没有矿权设置,也不存在探矿权和采矿权。

(四)地震

根据国家地震局对资源县的划分,地震列度小于VI度,属非地震区,有利于项目建设。

(五)周边建筑物与环境条件

周边无工矿企业,空气清新,视野开阔,建筑物间距较大,环境条件优越。

(六)水、电、通讯条件

项目的施工及日后管理用水用电处于资源县县城范围之内,属于市政供电、供水管网的覆盖范围,供应有保障,项目区内交通、通讯也十分便捷。

(七)原材料供应及施工条件

1、建筑材料:

本工程所需建筑材料主要有钢材、水泥、木材、石、砂等,桂林市市场均有足量供应。

一般装修材料可在本地采购,需特殊的材料可以通过其他的途径采购。

2、施工条件:

项目场址的施工场地宽阔,本项目场地内的水、电均可满足要求,交通运输便利,各项施工条件都比较好,桂林市内的土建、装修施工单位,在质量、技术和进度上均可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三、场址结论

(一)符合资源县发展规划、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建设场址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

(三)工程、水文地质条件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四)建筑所需材料在市、县城内均可解决,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五)项目建设地址已“七通一平”,利于项目建设。

(六)建设场址位于资源县城北新区城北大市场北面,方便森林消防迅速出警,高效办案。

场址结论:

此选址方案可行。

第四章建设规模和工程方案

一、建设规模

(一)建设规模

资源县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用地2010.67m2,总建筑面积8157.50m2。

(二)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大楼8157.50m2、水电、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二、建筑设计原则

(一)布局合理的原则

建设项目应根据交通现状、地形地质、水文、风向等条件,结合周围环境,合理规划,精心布局,使建设方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及充分的适应性。

(二)设计高起点的原则

资源县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筑标准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设备、设施配置要达到国家当前的较高水准。

(三)造价经济合理性原则

设计方案在满足使用、确保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力求降低造价,做到经济合理。

(四)使用安全性原则

方案设计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其使用的安全性。

(五)根据消防应急实际需要,合理分配各类用房建筑面积。

三、工程方案

(一)主要设计依据

1、《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国森防办[2007]11号);

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3、《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

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5、《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7、《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8、《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0、《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1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二)主体工程

资源县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主体工程为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大楼。

总建筑面积为8157.5m2。

其中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1800m2,森林防火指挥中心2910m2,木材公司业务用房3447.5m2。

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大楼采用框架结构,共7层,地上6层,地下1层。

具体楼层功能布局如下:

1、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建筑面积1569.48m2。

2、一层建筑面积1115.70m2,功能布局主要为大厅、消防宣传展示中心、林业宣传展示中心、询问室、值班室、接待室、配电房、男女卫生间等。

3、二层建筑面积1169.49m2,功能布局主要为消防物资储备库、消防训练配套用房、会议室、男女卫生等。

4、三层建筑面积1241.41m2,功能布局主要为林业局办公室、会议室、男女卫生间等。

5、四层建筑面积1241.41m2,功能布局主要为消防支队用房、会议室、男女卫生间。

6、五层建筑面积1241.41m2,功能布局主要为消防指挥中心、会议室、男女卫生间。

7、六层建筑面积578.60m2,功能布局主要为消防监控中心、会议室、男女卫生间。

(三)辅助工程

1、综合楼为开放式建筑,对综合楼东面南北两侧周边380.8m2的场地进行硬化,除车库入口外的地方铺筑广场砖。

2、绿化

在硬化带中间布置少量的绿化带及园林盆景。

(四)供电

考虑到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应急地位比较重要,故本项目的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负荷。

电源设计采用双回路10KV进线方式,两路电源一用一备,电气联锁,不允许同时投入运行,当工作电源事故跳闸后,备用电源手动投入,10kv进线电源引至附设于消防应急指挥综合区的高压配电间的高压开关柜。

照明配电由变电所在低压照明回路送至各照明配电箱,再由照明配电箱至灯具。

照明配线沿电缆桥架、线槽或钢管敷设。

楼内的一般照明采用日光灯和白织灯;

实验仪器用电均为220v;

在每层楼梯口处设自带电池的应急灯。

(五)给水

由于森林公安技术业务用房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地点为资源县城北新区城北大市场北面,故由资源县供水管网为本项目供水。

本项目给水系统管道均应暗装,并采取防结露措施;

管道穿越墙壁、楼板时应加套管。

给水管道应使用无毒给水PE塑料管,采用节水的水龙头。

(六)排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过收集后,直接排入城区雨水管网系统,污水中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七)消防

消火栓设在道路交叉和醒目处,距离路边不大于2m,距建筑物外墙不小于5m。

消防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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