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基本知识三篇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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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严格的专用制度;
用氰化物熏仓库时要防止门窗漏气,并需经充分通风方可进入。
4、加强个体防护。
应配备防护服、专用手套、防毒口罩(活性炭滤料)或供氧式防毒面具,不能戴橡皮手套进行操作;
车间应配备洗手、更衣设备以及急救药品。
工作时应戴防毒口罩,工作后应用温水和肥皂清洗皮肤。
5、操作工人在就业前应进行体检,上岗后还应定期体检,及时发现中毒现象并采取医疗措施。
三、苯、甲苯、二甲苯
苯(甲苯、二甲苯)是一种有机化合物,为无色透明的油状液体,有特殊的芳香味。
在常温下即可挥发,温度升高,挥发更快;
用途极广,常用作油脂、橡胶、树脂、胶水、涂料等的溶剂。
苯在生产环境中主要以蒸气形式被工人吸入体内,液体状态的苯可经皮肤少量吸收。
短时间内吸收大量的苯可引起急性中毒。
进入体内的苯,绝大部分可经不同途径排出体外,但尚有少量的苯可潴留在人体的骨髓、脂肪组织和肌肉内。
如反复长期接触较高浓度的苯,蓄积量增加,就可能引起慢性中毒。
急性苯中毒病人先感头晕、头痛,似酒醉状态;
如继续吸入苯,出现恶心、呕吐、步态不稳、神志模糊,甚至完全失去知觉,目前急性苯中毒已不多见。
慢性苯中毒病人常先出现神经衰弱虚状,如头晕、乏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等。
病情进一步发展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数降低,这时病人可有刷牙时齿龈出血,皮肤发生紫癜等症状。
如仍未引起重视,继续接触苯,可引起红细胞减少,血色素降低,病人出现面色苍白、心悸等症状。
甲苯、二甲苯引起的急性或慢性中毒,其表现与苯基本相似,但在慢性中毒时,以神经系统的症状为主,一般不引起血液系统的损伤。
由于在现场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三者常同时存在,有时较难严格区分。
至于单纯地接触甲苯或二甲苯,其危害远比苯小。
对慢性苯中毒尚无特效治疗方法,预防苯中毒才是积极措施。
在工业生产上采取密闭、通风、工艺过程自动化是目前降低生产环境中苯浓度,预防苯中毒的重要措施。
例如喷漆行业的小件喷漆柜、自动化淋漆机和静电喷漆等,既可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又能改善劳动条件。
皮鞋厂等的涂胶操作,可设置排风罩,使有害气体通过吸风排出。
医务部门应对接触苯的工人定期体检,以便早期发现病人,及时治疗。
四、硫化氢
硫化氢(H2S)为无色、具有臭蛋样气味的气体,浓度过高时,气味反而变得很弱,因为它对嗅神经有麻痹作用。
因此,绝对不能单凭嗅觉来区别硫化氢浓度的高低。
硫化氢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废气,在硫化物遇酸或硫燃烧时遇水均可形成硫化氢,在使用多硫化钠制造硫化染料及应用这些硫化染料时,可有硫化氢废气逸出。
此外,在处理腐败的鱼、肉、蛋类,疏通下水道管线、阴沟,清洗陈旧咸菜池、化粪池、酒窖、造纸厂的贮纸浆罐等都可能接触到硫化氢。
低浓度的硫化氢气体溶解在黏膜表面上的水分中,并和钠离子结合成硫化钠,对黏膜有刺激作用,可以引起眼睛刺痛、怕光、流泪或咽喉痒、咳嗽。
如吸入高浓度的硫化氢可出现头昏、头痛、全身无力、心悸、呼吸困难、口唇及指甲呈青紫色,严重者伴有抽筋,迅速进入昏迷状态。
防治硫化氢中毒,对急性中毒患者应迅速移至新鲜空气处,使患者安静、保暖。
对呼吸暂停者施行人工呼吸。
如果在深沟、池、槽等处抢救患者,抢救者自己必须戴供氧式面具,并腰系绳子,以免抢救者中毒。
五、氨
氨(NH3)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性的气体,有特殊的恶臭,易溶于水,俗称“阿摩尼亚”,具有强碱性。
氨是制造各种含氮物质的重要工业原料,可用以生产氮肥、硝酸、冷冻剂等。
在生产中,不注意预防或在运输液氨时钢瓶阀门漏气,可造成大量氨气外逸,发生氨中毒。
氨易溶于水,与人体的黏膜或皮肤接触后,很快溶解在组织的水分中,成氢氧化氨,具强碱性,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对人体组织中的蛋白质有溶解作用,所以碱性灼伤较难治愈。
低浓度的氨对眼和上呼吸道黏膜有刺激作用,引起流泪、流涕、咽喉充血、疼痛。
高浓度的氨可引起剧烈咳嗽,气急、胸闷、胸痛、口唇和指甲呈青紫色。
浓氨水接触皮肤可引起碱性灼伤,有剧烈疼痛,皮肤表面呈暗红色,有时有水疱。
如氨水溅入眼内,可引起眼睛红肿热痛、羞明、流泪和视物不清等。
严重的引起角膜灼伤。
防治氨中毒,必须对生产和贮存氨气的设备应用防腐材料,并建立定期维修制度。
进行密闭生产,加强通风、排毒,从事氨作业操作者,应戴橡皮手套、围裙和眼镜等。
如发生氨气中毒,病人不要慌张,要保持安静。
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立即移到新鲜空气流通处,对缺氧的给予吸入氧。
如有皮肤和眼睛接触氨水的,速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4%硼酸水冲洗眼睛,并涂金霉素眼膏,以防止继发性感染。
六、硝基苯和苯胺
硝基苯又称苦杏仁油,是一种微黄色油状液体,略有芳香苦杏仁味。
硝基苯的衍生物三硝基甲苯,简称TNT,为淡黄色结晶,有强烈爆炸性。
苯胺俗称阿尼林,为棕色油状略带芳香气味的液体。
硝基苯和苯胺广泛用于制造染料、医药、印染、油墨、橡胶、香料、炸药等。
硝基苯、苯胺都易经皮肤吸收。
在生产环境中,其蒸气可自呼吸道吸入外,还可经皮肤侵入。
空气湿度高时可增加其吸收。
硝基苯和苯胺进入人体后作用于血红蛋白,生成变性血红蛋白,造成机体组织缺氧,还可使红细胞脆性增加,引起溶血性贫血。
对肝脏也有损害,尤其硝基苯,可产生中毒性肝炎。
生产现场中如不遵守操作规程或发生意外事故,毒物在短期内大量吸入或从皮肤侵入可造成急性中毒。
病人有头晕、乏力、烦躁不安、心跳加快、紫绀、贫血等症状。
肝脏受损害时,出现尿少、蛋白尿,尿中有管型。
肝脏受影响时,有肝脏肿大、压痛、肝功能异常,甚至黄疸等。
局部接触部位,可致皮炎。
毒物长期少量吸入或经常少量污染皮肤,可致慢性中毒。
常见症状有头晕、乏力、失眠、记忆力减退、多汗、心率过缓或过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还可引起贫血、白细胞减少,红细胞内出现小圆包涵体。
末梢神经受损害时,有麻木、感觉异常等。
病人还可发生肝脏损害,表现为肝脏肿大、压痛、肝功能异常。
局部接触部位的皮肤有皮疹、皮炎、色素沉着等。
三硝基甲苯慢性中毒除可有上述症状外,对肝脏损害较明显。
对造血系统影响严重时,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
长期少量接触,能引起部分工人眼睛的晶状体浑浊,即所谓“TNT白内障”。
急性中毒病人,应立即移到空气新鲜处静卧,用微温肥皂水洗净污染皮肤的毒物,更换已被污染毒物的衣服,给病人间歇吸氧,并服用维生素C和保肝药物如肝泰乐等。
针对变性血红蛋白,轻者可用50%葡萄糖液和维生素C静脉注射,较重者用高铁血红蛋白还原剂。
1%美蓝加入50%葡萄糖液,适量静脉注射。
在无美蓝时,可用20%硫代硫酸钠液适量静脉注射。
慢性中毒主要用中西医结合等综合疗法进行抗贫血、保肝及对症治疗。
对中毒较重病人,应调离原工作,一般不宜再接触此类有害物质。
防护措施有:
1、应使厂房空气内毒物浓度低于最高允许浓度(苯胺为5mg/m3,硝基苯、三硝基甲苯为1mg/m3)。
2、有条件的工厂,应采用操作自动化、密闭化、管道化。
如不能密闭,应加强局部吸风装置。
3、接触者应戴防毒面具,穿戴防毒衣裤,下班后更换工作服,勤洗澡。
4、有血液疾病,以及明显的肝脏和内分泌疾病的病人,一般不宜参加接触此类毒物的工作。
七、高分子化合物
我国合成的高分子化合物产品主要有塑料、合成纤维和合成橡胶。
常见的塑料有数十种,目前使用较广的有聚氯乙烯、聚苯乙烯等。
合成纤维的主要品种有聚酰胺纤维(锦纶)、聚丙烯腈纤维(腈纶)等。
合成橡胶的主要品种有丁苯、丁腈等。
由于塑料、合成纤维和合成橡胶具有强度高、耐摩擦、耐腐蚀、耐高温、绝缘、质轻、低吸水率等优异性能,已在工农业生产、国防工业以及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
大多数高分子化合物本身毒性很低,或基本无毒。
一般不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但某些单体、生产单体的原料、添加剂以及在热加工过程中的分解产物,可引起中毒。
工人在生产单体、单体的聚合以及聚合体的加工中,都可能接触某些毒物。
例如生产氯乙烯单体的清釜工,如长期接触高浓度氯乙烯,可引起肢端溶骨症、肝血管肉瘤。
聚四氟乙烯在热加工时,工人因吸入热分解产物而引起聚合体烟尘热,甚至因吸入剧毒的热分解气体(光气、八氟异丁烯等)而引起化学性肺炎或肺水肿。
此外,高分子化合物的添加剂如增塑剂、稳定剂和颜料等,大多与聚合物的高分子仅是机械结合,可从内部逐步移行至表面,从而接触人体或污染水和食品等,使人长期受到慢性影响。
因此,用塑料制品长期存放食品是不太安全的。
根据目前所知,在接触某些有毒原料、单体、添加剂或热解产物,可产生如下几种表现:
1、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的苯乙烯、氯苯、三氯乙烷、环己酮等,可引起头晕、头痛、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
较严重者可有步态不稳、视力模糊、神志不清,甚至昏迷、抽搐;
严重者可引起呼吸抑制。
2、甲醛、异氰酸酯等可引起流泪、眼结膜红肿、流涕、喉痛、胸闷及咳嗽等刺激症状;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支气管炎、肺炎或中毒性肺气肿。
3、如果在生产中不注意预防,而长期接触较低浓度的有毒物质,也可引起不同程度的神经衰弱表现,如头晕、头痛、失眠、食欲减退、健忘、多梦等现象。
4、某些高分子化合物,如酚醛树脂、氨基树基和环氧树脂在生产中,酚、甲醛或环氧氯丙烷等均可刺激皮肤,引起接触性皮炎或湿疹。
轻者表现为水肿性红斑、丘疹,稍重者尚可有水疱或局部坏死。
继续接触,皮肤损伤可反复发作,经久不愈。
直接接触丙烯腈液体,可引起疱疹,愈合后残留色素沉着。
长期接触糠醛的工人,在手和脚上有黄色色素沉着,但对皮肤无损害。
高分子化合物中毒的预防,在于做好抢救急性中毒事故的充分准备。
安全技术部门要从工艺改革和“三废”综合利用着手,以根除毒害。
同时采取必要的密闭通风措施,建立设备维修、安全操作、空气中毒物浓度测定和定期健康检查等制度。
工人要学习防毒知识,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配合安全技术和医务部门做好防毒工作。
1、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1)卫生部门职责
①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②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③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
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
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
④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2)安全监管部门职责
①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
②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
③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据上述内容负责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3)建立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机制
①卫生部制定或发布涉及作业场所的法规应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协商。
②两个部门每年召开一次协调会,通报有关情况,协调有关工作。
卫生部门对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通报,安全监管部门要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情况、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
③卫生部门认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作业场所的检测、出证和评价等技术工作时,应及时就有关情况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汇报,安全监管部门如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通报卫生部门予以查处。
④各地应尽快理顺工作关系,切实履行职责。
卫生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在职能划转期间,要做好协调工作,防止出现工作上的缺位和越位。
2、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职业卫生工作中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包括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健康监护情况检查,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建设项目的管理四部分。
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是职业病防治法赋予的强制权利。
具体内容如下:
(1)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
(2)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
(4)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的服务内容不是强制性的,是带有市场色彩的,其主要内容是,对有害作业环境进行检测,对建设项目进行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对用人单位职业危害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对接还工人进行健康检查,进行职业病诊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咨询指导等服务。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从业活动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获得相应资质。
3、如何进行职业卫生的组织管理?
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牵头,安全、卫生、工会部门参与建立本单位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和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
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组织(也可以指定某职能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具体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经常性工作。
做到“四个同时”,即研究、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做到领导有人抓,议程上有位置,内容上有要求,落实上有措施。
这样就从组织上保证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经常化。
4、职业病防治规划应包括哪些内容?
(1)指导思想;
(2)规划目标:
包括总目标,分解目标,具体指标;
(3)策略措施:
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防治网络建设,人才培养计划,宣传和培训,接害工人的权益保障;
(4)重点职业病防治项目及投入;
(5)监督考核与评估。
5、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那些?
(1)职业健康教育制度
①充分利用疾控部门,厂(公司)车间、班组宣传网络和宣传资源开展工作。
②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③用人单位有义务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告诉劳动者。
④工业卫生工作人员有权指导和监督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⑤宣传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泄漏和伤亡事故,对可能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宣传急救和互救知识。
⑥宣传慢性疾病,职业相关疾病知识,干预工人不良生活习惯。
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2)作业环境监测制度
①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监测人员要熟悉本厂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的种类,强度,空间分布。
②采样时间要选择开工半小时后,机器运转正常时,并记录开工后机器设备运转数量,防护设备运行情况。
③根据《卫生防疫工作规范》(劳动卫生学分册)要求,选择检测方法,测定周期。
④采样前准备好仪器、试剂,检验仪器是否校正,试剂是否齐备。
⑤样品采集完毕要及时送化验室检验,并在三天内报关有关部门,同时向职工公布监测结果,填写工业卫生档案。
⑥监测所用设备使用完毕,要检查电源,清洁后妥善保存。
⑦采样点的设置要有代表性,既能反映劳动环境和劳动者接触的真实情况,又不影响工人的正常操作和安全。
⑧粉尘和毒物监测所用仪器,试剂以及采样、分析步骤、计算要求,分别按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和人民出版社在1990年《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第三版有关规定执行。
(3)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①在招工前对应招者进行就业前体检,根据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和工人要接触有害因素种类确定检查项目,对职业禁忌症者,不予招录相应工种。
②对招录工人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设专(兼)人管理。
③对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者,人事部门应负责高歌其工作。
对检查发现的职业病人,要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安排治疗。
④定期体检周期,根据所接触的有害因素种类、强度,按照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中说明确定。
⑤职业病诊断应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
⑥已故病人和退休工人的职业健康档案要妥善封存,管理,不得自行处理。
(4)卫生措施计划制度
①制定职业危害控制计划、方案,并逐步贯彻落实。
②建立厂(公司)、车间、班组职业卫生管理网络。
③定期发放个人防护用品,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④定期监测车间环境,定期体检工人健康状况。
⑤在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
⑥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⑦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车间卫生制度
①车间安全卫生员负责监督本车间卫生。
②工作服、工作帽要佩戴齐全。
③不准在车间吸烟、用餐。
④坚持湿式清扫车间卫生制度。
⑤对防尘、防毒设施要定期维修,设专人管理。
保证工作期间正常运行。
⑥加强通风,降低有害物质浓度。
(6)除尘、防毒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①根据除尘、防毒设备的使用寿命,运行状况,制定更换、维修、保养计划,拨付一定经费保证计划的落实。
②经常性检查各种生产设备的安全装置和防尘防毒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反映,督促解决,保证其正常运行。
③对于自行停止防尘、防毒设备运行的有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7)宣传报导信息反馈制度
①把宣传职业健康知识纳入企业文化范畴。
②建立厂(公司)—车间—班组宣传教育网络,厂(公司)宣传有关健康知识,班组把工人的健康需求反馈给厂(公司),工业卫生管理人员,以便组织宣传相应知识。
③对贯彻有关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上报,对违反有关制度的个人予以批评帮助。
④把本厂(公司)出现的典型意义的劳动卫生先进个人事迹上报市卫生主管部门。
⑤同其它厂矿进行信息交流。
(9)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
①慢性职业病报告,凡尘肺病,慢性职业中毒和其它慢性职业病诊断单位或职业病诊断组,负责慢性职业病的报告工作。
做出慢性职业病诊断后即应填写《尘肺病例报告卡》或职业病报告卡,在15天内报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
原尘肺患者,升级诊断或死亡也必须填写《尘肺病例报告卡》,在15天内向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②急性职业病报告,由最初诊断的任何医疗卫生机构在24小时内向患者单位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发出《职业病报告卡》。
③遇有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急性职业炭疽时,接诊的医疗机构应立即电话报告患者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并同时发出报告卡。
④卫生监督机构接到2、3两项报告后,要立即赴现场进行调查,填写《职业中毒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并会同劳动、工会、厂矿及其主管部门,分析发生中毒的原因,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结果及处理意见报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同时抄报当地有关部门。
(9)应急救援制度
①现场操作工人如何自救、如何及时抢救受危害人群。
②如何疏散周围人群。
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安全、卫生、消防)。
④如何采取扑救措施控制危害物扩散。
⑤救险人员如何佩戴防护用品及救险时应注意的问题6、如何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
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比准,方可施工。
项目建成后,试生产半年内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报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正式生产。
7、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管理内容?
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常规检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检查,安全通道检查,应急用品检查,泄险装职检查,报警装置、通讯设备检查,警示标志的检查,对工人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的检查,对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作业场所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分析。
8、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
不得随意拆除,不得使其失效;
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尽快维修;
即使安全装置正常,也不得接触危险部位,必须接触时应使用辅助工具;
必须拆卸安全装置或防护设施时,应切断电源,并加强领带联络;
保证安全连锁装置和正常运行。
9、如何组织接害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体检前对工人进行体检意义的教育,要求工人如实填写职业史和如实诉说感觉。
工厂体检组织人员核实工人职业史和体检表基本情况。
(1)上岗前体检:
根据接触危害物的种类安排体检内容,未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工人不得上岗工作。
(2)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
根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每年体检1-2次。
(3)离岗前体检:
劳动者离开有害作业岗位前进行的体检。
(4)事故性体检: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进行的体检。
(5)职业病病人的体检:
针对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人进行的体检。
10、如何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向检测机构提出检测委托,给检测机构提供生产工艺和原材料,向单位提出检测经费申请,陪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在正常生产状况情况下安排检测。
11、何为密闭空间?
指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或包含可能对进入者产生吞没危害、易使进入者落入引起窒息或迷失的有限空间。
12、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综合防护措施有哪些?
(1)设置密闭空间警示标识,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
(2)进入密闭空间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价。
(3)制定和实施密闭空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密闭空间进入许可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4)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通风、通讯、个人防护用品、赵安全进出设施及应急救援和其他必需设备,并保证所有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劳动者能过正常使用。
(5)在进入密闭空间前至少要安排一名监护者在密闭空间外持续进行检护。
(6)指定专人按要求培训作业者、监护者和作业负责人。
(7)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呼叫程序,防止非授权人员进行急救。
(8)制定和实施许可进入程序。
(9)如果有多个用人单位同时进入同一密闭空间作业应制定协调作业程序,保证乙方作业者的作业不会对另一用人单位的作业者造成威胁。
(10)制定和实施进入中止程序。
(11)当密闭空间计划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有效的保护劳动者时,应对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进行重新评估,并且要修订控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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