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所维护质量验收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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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栓外露部分不宜少于两个螺距。
螺母受力的螺栓应加弹簧垫或加双母,长孔必须加垫圈。
2.1.8横担安装应平正,安装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担端部上下偏差不应大于20mm;
2横担端部左右偏差不应大于20mm
3最上层横担距杆顶不应小于200mm。
2.1.915°
以下的转角杆和导线截面在50mm2及以下的终端杆、断连杆可采用单横担;
15°
~45°
的转角杆和导线截面在70mm2及以上终端杆、断连杆应采用双横担;
45°
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2.1.10同杆架设的线路横担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2.1.10的规定。
表2.1.10横担之间韵垂直距离(mm)
导线排列方式
直线杆
高压与低压
1200
低压与低压
600
2.2绝缘子与拉线
2.2.1绝缘子及瓷横担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相关规定:
2.2.2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不得积水;
2安装时应清除表面污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3绝缘子裙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应小于50mm。
2.3导线架设
2.3.1导线在展放过程中,应进行导线外观检查,不应发生磨伤、断股、扭曲、金钩、断头等现象,以利导线架设后满足机械强度和安全运行。
2.3.2导线在同一处损伤,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做修补,但应将损伤处的棱角与毛刺用O号砂纸磨光。
1单股损伤深度小于直径的1/2;
2钢芯铝绞线、钢芯铝合金纹线损伤截面积小于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且强度损失小于4%;
3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4%。
2.3.3当导线在同一处损伤需进行修补时,导线损伤修补应符合相关规定。
2.3.8因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不易连接紧密、牢固,由于受物理和化学因素的影响,接头处易腐蚀,结果会造成严重的线路缺陷。
故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2.3.9导线与接续管应采用钳压连接,并应符合相关规定:
2.3.10架空线宜采用绝缘线,展放时不应损伤导线的绝缘层和出现扭弯等现象,接头应符合有关规定,破口处应进行绝缘处理。
2.3.11架空线路在同一档内,同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应超过一个。
导线接头位置与导线固定处的距离应大于0.5m。
2.3.12架空线路导线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不得小于0.3m。
2.3.13导线的固定应牢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直线转角杆,当使用针式绝缘子时,导线应固定在转角外侧的槽内;
当使用瓷横担绝缘子时,导线应固定在第一裙内;
对直线跨越杆,导线应双固定,导线本体不应在固定出现角度;
裸铝导线在绝缘子或线夹上固定应缠绕铝带,缠绕长度应超出接触部分30mm。
铝带的缠绕方向应与外层线股的绞制方向一致。
2.3.14裸铝导线在蝶式绝缘子上作耐张且采用绑扎方式固定时,绑扎长度不小于150mm
2.3.15架空线路的引流线(跨接线或弓子线)之间、引流线与主于线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金属导线的连接应有可靠的过渡金属;
2同金属导线,当采用绑扎连接时,绑扎长度应不小于150mm;
3绑扎连接应接触紧密、均匀、无硬弯,引流线应呈均匀弧度;
4当不同截面导线连接时,其绑扎长度应以小截面导线为准。
2.3.16绑扎用的绑线应选用与导线相同金属的单股线,其直径不应小于2.0mm。
2.3.17引流线、引下线与相邻的引流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的距离,高压不应小于300mm;
低压不应小于150mm。
2.3.18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架构之间的距离,高压不应小于200mm;
低压不应小子l00mm。
线间距寓,导线对拉线、电杆及架构之间的距寓是根据不同电压的放电距离和最大风偏时的线间距离确定的,是直接关系着设备和人身安全的重要规定。
2.3.19架空线路的导线紧好后,弧垂的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弧垂的±
5
%。
同档内各相导线弧垂应一致,水平排列的导线弧垂相差不得大于50mm。
2.3.20沿墙架设的低压线路,当采用绝缘线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持物牢固可靠,破口处缠绕绝缘带;
2无特别要求时,中性线在支架上的位置应安装在靠墙侧。
2.3.21导线架设后,导线对地、建筑物、构筑物及交叉跨越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2.3.22导线与树木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规定。
导线与树木的最小距离(m)
类别高压低压绝缘线
垂直1.51.00.8
水平2.01.01.0
导线架设,截面不宜小于25mm2,对通车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m,对路面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5m。
拉由于道路加宽、车辆增加,尤其是大型物资运输车,故在跨越公路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做适当调高。
3、低压电缆线路
3.1.2电缆直埋或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
电缆直埋或在管中均无宽松的空间,电缆接头极易受到挤压而变形,造成烧断电缆的事故。
3.1.3电缆在敷设前应用500V兆欧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阻值不得小于10MΩ。
3.1.4电缆在灯杆两侧预留量不应小于0.5m。
侧预留0.5m余量是根据运行经验。
当接头发生故障维修时,不至于更换整段电缆或增加接头。
3.1.5PE线芯截面不应小于16mm2。
3.1.6根据运行经验,当电缆发生故障时,每档有两处以上标志容易查找事故、减少路面破坏。
3.1.7电缆埋设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地、车行道下不应小于0.7m:
2人行道下不应小于0.5m;
在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地段应按施工交底要求敷设。
3.1.8机械敷设电缆时,严禁用汽车牵引。
汽车牵引力不易控制,容易损伤电缆。
3.1.9电缆接头和终端头整个绕包过程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收缩管等材料密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好。
3.1.10电缆芯线的连接宜采用压接方式,压接面应满足电气和机械强度要求。
3.1.12采用架空的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电缆承力钢绞线截面不宜小于35mm2,线路两端应有良好接地和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2电缆在承力钢纹线上固定应自然松弛,在每一电杆处应留一定的余量,长度不应小于0.5m;
3承力钢绞线上电缆固定点的间距应小于0.75m,电缆固定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并应加软垫保护。
3.1.13电缆从地下或电缆沟引出地面时应加保护管,保护管的长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用抱箍固定,固定点不得小于2处;
电缆上杆应加固定支架,支架间距不得大于2m。
3.2电缆敷设
3.2.2直埋电缆宜采用聚氯乙烯护套铠装电缆。
3.2.3直埋敷设的电缆穿越铁路、道路、道口等机动车通行的地段时应穿管敷设。
3.2.5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的规定。
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之间平行和交叉的最小净距
项目最小净距(m)
平行交叉
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间0.50.5
电缆与地下管道间0.50.5
电缆与油管道、可燃气体管道间1.00.5
电缆与热管道及热力设备间2.00.5
3.2.18所有支持夹具的铁制零部件除预埋螺栓外均应采用热镀锌处理。
4.变压器、箱式变
4.1.2地点设置除符合温度湿度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周围应无火灾、爆炸、化学腐蚀及剧烈振动的危险,通风良好、不易积水;
2四周宜有足够的安全空间,便于高压电缆、低压电缆及线路的进出,并应避让地下设施。
4.1.3设备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机械损伤,附件齐全,各组合部件无松动和脱落。
箱式变内部电器部件及连接无损坏;
密封处应良好,无渗漏油现象。
4.1.6器身检查的主要项目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螺栓应紧固,并有防松措施,绝缘螺栓应无损坏,防松绑扎完好;
2引出线绝缘包扎牢固,无破损、拧弯现象;
引出线绝缘距离应合格,引出线与套管的连接应牢靠,接线正确。
3绝缘良好,无变形、缺损现象;
4.2.2室外变压器安装方式宜采用杆上台架式安装。
室外变压器宜使用油漫式变压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上台架所用铁件应热镀锌;
2变压器在台架平稳就位后,应进行可靠的固定;
并有防松措施。
3杆上变压器应在明显位置悬挂警告牌;
4杆上变压器台距地面宜为3m,不得小于2.5m;
5跌落式熔断器的安装位置距地面应为5m,相间距离不应小于0.7m。
在有机动车行驶的道路上,跌落式熔断器应安装在非机动车道侧;
6熔丝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弯曲、压扁或损伤;
熔体与尾线应压接串固;
7变压器高压引下线、母线应采用多股绝缘线,中间不得有接头。
其导线截面应按变压器额定电流选择,但铜线不应小于16mm2,铝线不应小于25mm2;
8、变压器高压引下线、母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m。
4.2.3室内变压器安装距墙不应小于800mm,距门不应小于1000mm,中心宜在屋顶吊环垂线位置。
4.2.5变压器本体就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压器基础的轨道应水平,轮距与轨距应适合;
2当使用封闭母线连接时,应使其套管中心线与封闭母线安装中心线相符;
4.2.6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柜(箱、盘)门,若无软线与柜(箱、盘)的框架连接接地,则当电器绝缘损坏漏电时,柜(箱、盘)门上带有危险的电位,将会危及运行人员的人身安全。
裸铜软线要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变压器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油枕:
1)油枕安装前应用合格的变压器油冲洗干净,除去污物;
2)油枕安装前应先安装油位表,放气孔和导袖孔应畅通;
油标玻璃管应完好;
3)油枕应利用支架安装在油箱顶盖上,用螺栓将油枕,支架和油箱紧固。
2干燥器:
1)检查硅胶是否失效(对浅蓝色硅胶,变为浅红色即已失效;
对白色硅胶一律烘烤)。
失效时;
应在115~120°
温度下烘烤8h,使其复原或换新的;
2)安装时,应将干燥器盖子处的橡皮垫取掉,并在盖子上装适量的变压器油;
3)干燥器与油枕间管路的连接应密封,管道应通畅。
3温度计:
1)温度计安装前均应进行校验,信号接点应动作正确,导通良好;
2)油浸式变压器顶盖上的温度计座内应注进适量的变压器油,且密封应良好,无渗漏现象。
闲置的温度计座应密封,不得进水;
3)膨胀式信号温度计的细金属软管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mm,且不得有压扁或急剧的扭曲。
4.2.7变压器绝缘油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使用;
不同牌号的变压器油或同牌号的新油与运行过的油不宜混合使用。
混合使用的油其质量必须合格,标准是混合油的质量不低于其中一种油的质量需要混合时,并且必须做混油试验,其质量必须合格。
4.2.8变压器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高压侧、低压侧电气连接;
当采用硬母线连接时,应按硬母线制作技术要求安装;
当采用电缆连接时,应按电缆终端头制作技术要求制作安装。
杆上变压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
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本体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油浸变压器不渗油;
2轮子的制动装置应牢固;
3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清晰:
4变压器顶部上应无遗留杂物;
5消防设施齐全,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
6油枕管的油门应打开,且指示正确,油位正常:
7防霄保护齐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
8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电压额定值要求;
9变压器的相位及绕组的接线组别应符合并网运行要求;
10测温装置指示应正确,整定值应符合要求;
4.3.1高压开关设备耐压试验标准、低压开关设备绝缘电阻测试标准是应符合现行标准。
发热元件宜安装在散热良好的地方,有些发热元件较笨重,不宜安装在顶部,否则既不安全又不便操作。
装置性设备要求外壳接地,以防干扰,并保证弱电控制设备的正常运行。
4.3.4变压器投入运行后连续运行24h无异常即可视为合格。
5、配电装置与控制
5.3.2端子排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端于排应无损坏,固定牢固,绝缘良好;
2端子应有序号,并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
离地高度宜太子350mm
3强、弱电端子宜分开布置;
当有困难时,应有明显标志并设空端予隔开或加设绝缘隔板;
4潮湿环境宜采用防潮端于;
,主要考虑室外配电箱因受潮造成端子绝缘降低;
5湿接线端于应与导线截面匹配,不应使用小端子配大截面导线。
以免造成安装困难且接触不良。
5.3.3二次回路的连接件应采用铜质制品,以防止锈蚀。
考虑防火要求,绝缘件应采用自熄性阻燃材料。
5.2.9带有端子排的室外配电箱应封闭良好,以防水、防尘、防潮。
5.4.3与电器连接时,为保证导线不松散,多股导线不仅应端部绞紧,还应加终端部件,最好采取压接式终端部件。
在一定的条件下,多股导线端部搪锡易发生电解反应而锈蚀,一般不主张采取搪锡处理。
5.5.4路灯控制电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板(片)机和微机等控制设备应与其它电器隔离安装,并应设有屏蔽装置;
2装有电子控制设备的柜(箱、盘)应有防尘、防潮、防水等措施,避免太阳照射,必要时可加设通风装置。
5.5.6路灯微机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集模块所用的元器件应保证其可靠性和精确度,采集到的电参数宜满足系统对电流、电压、功率、电量、亮灯率的需要。
还宜采集前端控制箱内温度、门状等环境参数;
2所采取的通讯方式应具备经济性、可靠性和范围覆盖能力,能快速传送准确的数据;
3数据应进行处理,通过分析判断,将运行故障显示或报警;
4应用模块应功能齐全、实用,并宜具备权限认证,远程控制,设备故障报警,设备和地理信息查询、维护,数据统计、归档和打印等功能;
5系统误报率应小于1%。
6、安全保护
6.1.1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应有防直接触摸保护装置,当设屏护时可采用绝缘措施。
6.1.2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零或接地:
1变压器、配电柜(箱、盘)等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2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
3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套、接线盒和保护管;
4配电和路灯的金属杆塔;
5其它因绝缘破坏可能使其带电的外露导体。
6.1.3不得利用蛇皮管、裸铝导线以及电缆金属护套层做接地线。
接地线不得兼做他用。
6.2接零和接地保护
6.2.3采用接零保护时,单相开关应装在相线上,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6.2.4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当相线的截面在35mm2及以下时,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为16mm2;
当相线的截面在35mm2以时,保扩零线的最小截面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50%。
6.2.5保护接零时,在线路分支、首端及末端应安装重复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6.2.7灯杆、配电箱等金属电力设备采用接地保护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6.3.2接地体埋探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设计无规定时,埋深不宜小于0.6m。
6.3.5接地装置的导体截面应符合热稳定和机械强度要求。
6.3.6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应牢固并应进行防腐处理,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对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
6.3.7接地体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7、路灯安装
7.1.1同一街道、公路、广场、桥梁的路灯安装高度(从光源到地面)、仰角、装灯方向宜保持一致。
特殊区域、平交路口,以及立交桥都应作专门考虑。
7.1.4灯具安装纵向中心线和灯臂纵向中心线应一致,灯具横向水平线应与地面平行,紧固后目测应无歪斜。
7.1.5常规照明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60%,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
灯具的防护等级、密封性能必须在IP55以上;
2反光器应干净整洁,并应进行抛光氧化或铰膜处理,反光器表面应无明显划痕;
7.1.6灯头应固定牢靠,
7.1.7灯头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线。
功率小于400W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1.5mm2,功率在400W至1000W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2.5nun2。
7.1.8在灯臂、灯盘、灯杆内穿线不得有接头,穿线孔口或管口应光滑、无毛刺,并应采用绝缘套管或包带包扎,包扎长度不得小于200mm。
7.1.9每盏灯的相线宜装设熔断器,熔断器应固定牢靠,接线端子上线头弯曲方向应为顺时针方向并用垫圈压紧,熔断器上端应接电源进线,下端应接电源出线。
7.1.10气体放电灯应将熔断器安装在镇流器的进电侧,熔丝应符合下列规定:
1250W及以下汞灯、150W及以下钠灯和白炽灯可采用4A熔丝;
2250W钠灯和400W汞灯可采用6A熔丝;
3400W钠灯可采用10A熔丝;
41000W钠灯和汞灯可采用15A熔丝。
7.1.11高压汞灯、高压钠灯等气体放电灯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等应配套使用,严禁混用。
镇流器、电容器的接线端子不得超过两个线头,线头弯曲方向,应按顺时针方向并压在两垫片之间,接线端子瓷头不得破裂,外壳应无渗水和锈蚀现象,当钠灯镇流器采用多股导线接线时,多股导线不能散股。
7.1.13灯杆、灯臂等热镀锌后应进行油漆涂层处理,其外观、附着力、耐湿热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灯具油漆涂层》(QB1551——92)。
的有关规定;
进行喷塑处理后覆盖层应无鼓包、针孔、粗糙、裂纹或漏喷区缺陷,覆盖层与基体应有牢固的结合强度。
7.1.14各种螺母紧固。
宜加垫片和弹簧垫。
紧固后螺丝露出螺母不得少于两个螺距。
7.3.2杆体“因校直等因素作修改的部位不得超过2处,且修整面积不得超过杆身表面积的5%”,超过时必须重新热镀锌。
补救措施包括喷锌及喷锌后涂漆等。
7.3.3灯杆轴线的直线度误差不得大于杆长的3‰是灯杆生产厂家的加工允许误差。
以10m杆为例,其3‰为30mm,即为轴线的直线度误差。
7.3.6灯杆垂直偏差应小于半个杆梢,直线路段单、双挑灯排列成一直线时,灯杆横向位置偏移应小于半个杆根。
7.3.8钢灯杆安装时接线手孔朝向应一致,宜朝向人行道或慢车道侧。
7.3.9灯臂应固定牢靠,与道路纵向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
。
以灯臂悬挑2.0m为例,灯臂轴线允许偏移100mm。
7.3.10当整个灯杆投影面上承受35m/s及以下的风速时,目测灯杆不应弯曲、结构构件不应转动。
7.3.11庭院灯宜采用不碎灯罩,灯罩托盘应采用铸铝材质;
若采用玻璃灯罩,紧固时螺栓应受力均匀,并应采用不锈钢螺栓,玻璃灯罩卡口应采用橡胶圈衬垫。
7.3.12庭院灯具铸件表面不得有影响结构性能与外观的裂纹、砂眼、疏松气孔和夹杂物等缺陷。
7.3.15采用预制或砖砌灯座应牢固不漏水,一条道路上的灯座尺寸、表面粉刷、装饰材料应一致。
7.3.16灯杆根部应做混凝土结面,且不积水,浇制前应将杆根周围夯实,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100mm。
7.4.2杆上路灯灯臂的抱箍应紧固,不得松动,装灯方向与道路纵向应成90°
,误差不得大于3°
7.4.3引下线宜使用铜绝缘线和引下线支架,且松紧一致。
引下线直接搭接在主线路上时应在主线上背扣后缠绕7圈以上。
当主导线为铝线时应缠上铝包带并使用铜铝过渡连接引下线。
设置引下线支架的目的是避免引下线直接搭接在主线路上使主线路若干点集中受力。
7.4.4熔断器宜安装在引下线离灯臂瓷瓶l00mm处,带电部分与灯架、灯杆的距,离不应少于50mm。
非固定式保险台在不受拉力情况下,应安装在离灯架瓷瓶60mm处。
7.4.5引下线应对称搭接在电杆两侧,搭接处离电杆中心宜为300~400mm,引下线接头不得超过一个,不同规格的导线不得对接。
7.4.6引下线严禁从高压线间穿过。
引下线穿过高压线可能会造成引下线搭接在高压线上烧毁路灯设备。
因此,本条规定严禁引下线穿过高压线。
7.4.7在灯臂或架空线横担上安装镇流器应有衬垫压板;
固定螺栓不得少于2只,直径应小于5mm。
7.5.1安装墙灯,其高度宜为3~4m。
7.5.2安装墙灯时,路灯架空线与第一支持物距离不得大于25m,支持物之间相隔距离不得大干6m,特殊情况应按施工交底要求安装。
7.5.6引下线如遇树枝等障碍物时,可沿吊线敷设支持物,支持物之间间距不宜大于1.5m。
质量评定表格
(附后)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应出具的内业资料
1、封面应具有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编制单位;
2、施工任务通知书、开工报告、竣工报告;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图纸会审、会议纪要及技术交底、安全交底记录;
5、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证明文件;
6、施工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