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物业安全管理手册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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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安全部主管岗位职责54
安全领班岗位职责55
消防监控员岗位职责56
电视监控员岗位职责57
门岗岗位职责58
巡逻岗岗位职责59
二次装修管理职责60
操作规程
安全巡逻操作规程63
门岗操作规程65
夜间封闭式管理操作规程66
防盗工作操作规程67
解除火警操作规程68
搬迁大件物品操作规程69
国旗升降操作规程70
VIP贵宾来访安全接待操作规程71
动用明火操作规程
4.10动用明火操作规程75
4.11机动车安全巡视操作规程76
4.12交接班操作规程77
4.13消防安全检查操作规程78
4.1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操作规程79
4.15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管理操作规程80
4.16重大事项报告操作规程81
4.17备用钥匙管理操作规程82
应急预案
5.1电梯故障/困人应急预案.........................................83
5.2跑、冒、漏水事故的处置程序....................................84
5.3刑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5
5.4酗酒闹事的处置应急预案........................................86
5.5精神病患者的处置应急预案…………………………………………………87
5.6一般火警处置应急预案………………………………………………………88
5.7火灾扑救应急预案89
5.8台风/处理的应急预案92
5.9气体泄露处理应急预案.........................................93
5.10实施盗窃和破坏犯罪处理应急预案..............................94
5.11失窃处理应急预案............................................95
5.12商户单元门未关闭处理应急预案................................96
5.13交通意外处理应急预案........................................97
5.14陌生人窜楼处理应急预案......................................98
5.15斗殴及暴力行为处理应急预案..................................99
5.16自杀或企图自杀处理应急预案..................................100
5.17商户受伤或生病处理应急预案..................................101
5.18防爆、防破坏及反恐怖活动的防范措施..........................102
5.19噪音骚扰处理应急预案.........................................103
5.20高空坠物处理应急预案........................................104
检查标准
安全部服务质量检查标准表格(详见相关记录一栏表)105
安全防范整改通知书106
安全巡逻记录107
出入人员登记簿(非办公时间用)108
大件物品出门证109
电视监控记录110
动火申请审批表111
火灾发生情况记录表112
施工人员登记表113
机动车出入登记表114
7.10消防监控记录115
7.11装修整改通知116
7.12装修现场施工(安全)检查记录117
7.13安全部月度岗位检查评定表118
7.14VIP接待工作安全部考核评定表119
安全部组织机构图
治安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是确保物管部所管辖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商户人身及财产安全。
2.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辖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
3.职责
3.1物管中心总经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安全部负责具体执行本制度,相关职能部门给予配合。
3.2物管中心各部门要树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积极支持、配合安全部开展安保工作,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保安部报告。
4.工作程序
4.1治安日常工作程序
4.1.1安全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地区的治安管理要求,负责制订所管物业的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4.1.2安全部根据国家有关治安管理法规、条例明确入住物业的用户单位的负责人为所驻物业的治安责任人,并经常与他们保持联络。
4.1.3安全部积极参加当地公安部门组织的物业治保活动。
4.1.4安全部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对新进员工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及反恐怖活动为中心的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部通过《用户手册》对新入住商户进行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及反恐怖活动为中心的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
4.1.5安全部指派专人操作、管理治安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责任人员负责填写《电视监控记录》,按规定保存录像记录资料。
4.1.6安全部指派专人24小时操作和管理消防监控设备,责任人按时填写《消防监控记录》并按规定保存。
4.1.7安全部实行定人定岗的门卫制度,员工按门卫守则执行,并作好《值班巡逻情况记录》、《非办公时间出入人员登记簿》;
对物品进出实行检查制度,大件物品出门,应有《大件物品出门证》。
4.1.8对物业内进行二次装修的施工单位应签订《安全协议》,对施工人员实行登记,发放《临时出入证》。
4.1.9安全部有义务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了解本地的治安动态,积极参加地区治安联防,及时处理各类刑事突发事件,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1.10安全部依照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停车场内车辆的管理,指派专人填写《车位检查表》。
5.其他工作
5.1安全部应协助相关责能部门,处理由设备引起的跑、冒、滴、漏事故。
5.2安全部依照有关防台防汛的规定,台风季节协助工程等部门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6.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商场物业罚法》
6.2《各辖区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
6.3《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6.4《×
×
市涉外建设项目建立安保设施的若干规定》
6.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5《各市消防条例》
6.6《火灾扑救操作规程》
6.7《电视监控室岗位职责》
6.8《消防监控室岗位职责》
6.10《用户手册》
6.11《装修指南》
6.12《员工手册》
6.13《安全部服务质量检查标准》
7.记录
7.1值班巡逻情况记录
7.2电视监控记录
7.3消防监控记录
7.4出入人员登记簿(非办公时间用)
7.5大件物品出门证
7.6动火申请审批表
7.8火灾发生情况记录表
7.9治安、刑事案件、发案及其处置情况登记表
7.10安全防范整改通知书
7.11装修人员登记表
7.12安全部月度岗位检查评定表
7.13VIP接待工作安全部检查评定
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物业的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商户及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商场物业管辖的物业及在物业进行施工、装修、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物业的防火委员会是消防管理的监督机构。
3.管理责任
3.1物业的消防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
3.2做好消防管理工作是物业每个员工和商户应尽的责任。
3.3物业的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受地区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领导。
3.4物业各商户和商场物业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使消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3.5商场物业经理为本物业的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由物业牵头,成立有关单位防火责任人参加的本物业防火委员会,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商场物业管理处保安部负责。
3.6物业商户与商场物业应有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安全措施落实到人。
3.7防火负责人职责:
3.7.1领导所属单位、部门的安全消防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3.7.2组织、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并定期向物业防火委员会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3.7.3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执行消防奖惩条例。
3.7.4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3.7.5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3.7.6组织扑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4.防火设计与施工
4.1改建或分隔的防火设计必须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
4.2防火设计图纸必须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交付施工。
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要变更的,必须再次报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4.3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商户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与物业安全部、工程部等管理部门签订管理合同,并报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备案。
4.4室内装修必须使用非燃或阻燃材料,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5装修项目施工完毕后,消防设施必须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决定使用。
5.火灾预防
5.1在物业内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向物业防火委员会或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批准。
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范措施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5.2物业内严禁带入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5.3物业内禁止焚烧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公共区域、电梯、中央控制室、配电室等设备间内吸烟。
5.5物业内禁止使用非阻燃材料制作的废纸篓。
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应经物业防火委员会和消防部门批准。
5.6商户及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大楼出入通道。
5.7展位商户和物业工程部要按照电力技术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商户在离开办公室、工作场所时应关闭电源开头或拔下电器电源插头。
5.8煤气管道系统的仪表、阀门、法兰接头、橡胶或塑料管等材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使用者应注意安全使用煤气,使用完毕后应关闭开关。
5.9大楼内的走道、楼梯、出入口等处,严禁堆物、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完整醒目。
6.火灾扑救
6.1报警电话及其他报警设备必须保证灵敏可靠。
6.2消防控制室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观察、记录消防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6.3物业内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灾,必须及时报警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6.4商户和物业处的防火负责人以及员工闻警后必须及时赶到火场,扑灭火灾。
6.5物业商场物业商户服务、安全部员工在火灾紧急情况下,负责引导宾客迅速安全转移。
6.6商户在办公场所内要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7自动报警装置、喷淋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定期进行检测,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可靠。
6.8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除灭火抢险外,平时不得动用商场物业内任何公共消防设备设施。
6.9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进行维修、保养的,必须经大楼防火委员会或消防部门批准。
6.10认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档案。
7.奖惩
7.1防火委员会应定期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7.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可由物业防火委员会给予表扬和奖励。
7.2.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者;
7.2.2模范贯彻消防安全制度,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者;
7.2.3积极投入灭火抢险,保护人身安全和抢救物业内财物的突出表现者;
7.2.4积极钻研消防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者;
7.2.5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表现突出者;
7.2.6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者。
7.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的,由消防部门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1擅自挪用或破坏消防设备及器材者;
7.3.2违反消防法规、条例者;
7.3.3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拒不整改者;
7.3.4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7.3.5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火灾事故的经营或使用单位领导者。
8.附则
8.1商户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大楼物业防火委员会备案。
9.相关文件
9.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2《市消防条例》
9.3《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9.4《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保养的技术要求》
9.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商场物业罚法》
9.6《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9.7《用户守则》
9.8《装修指南》
9.9《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9.10《动用明火操作规程》
9.11《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9.12《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操作规程》
9.13《解除火警作业规程》
9.14《火灾扑救操作规程》
10.记录
10.1消防监控记录
10.2动火申请审批表
10.3火灾发生情况记录表
10.4安全防范整改通知书
10.5装修人员登记表
车辆管理制度
为确保物业内的车辆停放安全有序、道路整洁通畅,预防各类意外车辆事故的发生,保障商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商场物业管辖的物业及在物业进行购物、送货、施工、装修的单位和个人。
3.工作程序
3.1非机动车
3.1.1各商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设有非机动车专用停放点,每日有专人负责看管。
3.1.2所有车辆均为免费停放,但车主须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安排,并将车辆锁好。
3.1.3如车主要将车辆过夜停放,需到安全部登记备案。
3.2机动车
3.2.1所有机动车辆的停放均不得影响正常的商场运营秩序。
3.2.2不得堵塞车道、进出口或影响到其它车辆、人员的正常进出。
3.2.3必须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3.3送货车辆
3.3.1装、卸货时应注意电梯及公用设施、设备安全,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造成损坏。
3.3.2送货车辆在装、卸货时应注意保持环境整洁,如有垃圾、污垢应及时、主动清除。
3.3.3一旦装、卸货完成,车辆应立即离开进出口,以免造成堵塞。
3.3.4必须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3.4注意事项
3.4.1所有进入商场范围内的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鸣号。
3.4.2所有进入商场范围内的车辆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不准乱停乱放,并注意保持停车场的整洁和车道的畅通。
3.4.3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保管好车内物品,注意关好车窗。
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安全人员报告。
3.4.4凡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的车辆,2.5吨以上的货车及净高超过2.2米的车辆需进入商场范围内时,应向安全部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
4.相关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4.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4.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商场物业处罚法》
5.相关记录
5.1机动车进出登记表
商场安全部会议制度
通过对商场安全部的会议制度进行规定,确保安全部会议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安全部的各类会议。
3.主要职责
安全领班:
负责记录会议纪要,并存档。
安全主管:
主持会议。
4.内容
4.1领班会议
4.1.1安全部每周召开一次领班会议,由安全主管主持,即时由安全领班负责会议记录并存档。
4.1.2领班会议的主要内容:
4.1.2.1各班汇报每月的班组建设情况及动态;
4.1.2.2各班领班对每月的总结汇报。
4.1.2.3安全主管总结前期工作情况,指出当前各班存在并需要改进的情况,并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及要求;
4.1.2.4讲座日常操作所产生的问题,找出解决方案;
4.1.2.5培训管理知识,进行安全分析;
4.1.2.6安全主管讲解有关消防操作,施工管理的方法及方案;
4.1.2.7其他。
4.2班前会和班后会
4.2.1每班次应进行一次班前会和班后会,由领班召集。
4.2.2班前会的主要内容:
4.2.2.1进行队列操练(在指定位置);
4.2.2.2传达上级最新的会议精神和特别任务;
4.2.2.3反馈上一班当值情况及本班跟进落实事项;
4.2.2.4提出本班次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4.2.2.5领班根据实际人员安排各班组队员的岗位。
4.2.3班后会的主要内容:
4.2.3.1小结当班工作情况,作出简要评语;
4.2.3.2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方案;
4.2.3.3及时调整队员之间的思想;
4.2.3.4用自我检查的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商场安全部交接班制度
通过对商场安全部的交接班制度进行规定,确保安全部交接工作正常开展.
适用于商场安全部的交接班工作。
3.1接班领班:
必须穿好制服提前十五分钟到消控室,召开班前会,进行队列训练传达和布置有关工作内容。
3.2交接领班:
必须在接班前20分钟把当班时的工作情况、各岗位情况、未完成事项及物品情况在《领班工作日表》中做好详细记录,向接班领班介绍当值情况,跟进落实事项及移交物品和其他注意事项。
3.3接班队员:
应穿好制服,佩戴胸卡提前十分钟到指定区域集中。
3.4交班领班与接班领班一起带领队员共同进行岗位交接(列队交接)、清点、巡查。
4.1操练内容:
4.1.1立正、稍息(四遍)
4.1.2立正、跨立(四遍)
4.1.3整装动作(一遍)
4.1.4形体转向:
向左、向右、向后、左边45度敬礼(二遍)
4.1.5排列报数(一遍)
4.1.6排列横向行走(二遍)
4.2操练要求:
精神饱满、动作整齐、思想集中、形体一致、口号响亮。
4.2.1接班人员详细阅读交班岗位工作日志,交班人员详细回答接班人员各类询问,并双方签字确认。
4.2.2交班人员在交接结束后,在指定区域集合召开班后会。
4.2.3接班领班根据巡检各岗位情况,核对《领班工作日表》中的记录事项,必要时补充交接时发现问题的情况记录,然后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4.3若交接班发生下列情况时:
4.3.1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并做好此项记录,听从接班领班的指挥。
4.3.2交接班前发现或发生的问题以交班领班为主处理解决,在交接班中发现或发生的问题,则以接班领班为主解决。
4.3.3在交接班中发生重大问题时,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