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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628事件心得体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一)危机前阶段

6月21日晚,李树芬在刘某做俯卧撑的时候“被水淹了”。

十几名消防队员打捞半个多小时未果,撤走。

22日,家属请求将王某等三人带回派出所询问。

派出所未做笔录就将人放走。

家属怀疑死者系他杀,请求刑侦。

公安局鉴定死者系溺水死亡,未予立案。

23日,家属对结果怀疑,向黔南州公安局申述、提出再次尸检要求。

公安局认定死者溺水死亡系自杀,并向死者家属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和《尸体处理通知书》

24日,家属对公安机关结论不服,拒绝领回尸体处理。

维稳办组织双方调解,失败。

26日,黔南州公安局再次进行尸检,仍维持溺水死亡结论。

家属则坚持奸杀嫌疑。

调节依旧失败。

27日,家属反悔调解方案,不同意安葬。

公安局再次下达《尸体处

理催办通知书》,限时17时前把尸体抬走处理。

谣言四起、真假混杂、舆论哗然。

多人以各种方式反映危险,相关负责人搁置不问。

(二)危机阶段

28日,死者家属和当地群众到县政府请愿。

人越聚越多,个人利益受损害者、社会闲杂人员加入。

整个过程始终没有领导出现,打砸抢烧开始,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作出8点批示。

而市县领导仍处于等待上级命令中。

29日凌晨1时30分,贵州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抵达现场。

武警部队陆续进入现场。

2万多群众陆续散去,事态暂时平息。

29日6时起,6000多人聚集,少数心怀不满的人煽动。

29日晚7点,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执行命令,开始强行清场,人群逐渐散去。

(三)危机后阶段

30日,石宗源看望、听取汇报、座谈、与媒体沟通。

媒体增加对案件事实本身的报道。

2日,进行第三次尸检。

对事件处理进行情况通报。

启动干部问责,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司法机构依照法律惩治犯罪分子。

6月24-26号公安局对李树芬家属及王姓和刘姓家属进行调解,要求李树芬家属将李树芬尸体领回处理。

黔南州公安局再次进行尸检,仍维持溺水死亡结论。

6月27号公安局再对被害人家属与其相关人进行调解。

再次下达《尸体处理催办通知书》,限时17时前把尸体抬走处理。

三、政府部门危机管理工作

(一)危机阶段

1.派出警力,进行维稳,向上报告情况6月28号公共机关派出大量警员,消防员,警车进行维稳工作。

黔南州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即将重要信息编发《黔南公安情况反映》向上报告。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

源作出8点批示。

2.高层领导出面与群众沟通6月29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长崔亚东接到石宗源的批示后,带领省公安厅有关人员火速奔赴瓮安。

6月29日凌晨1时30分,崔亚东一行抵达“瓮安事件”现场,遵照省委书记的指示精神,靠前指挥,处置正在进行中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从外地调集的武警部队进入现场。

公安、武警向围观群众喊话,劝告群众“不要围观,尽快离开现场”,随即拉好警戒线。

3.武警开始强行清场崔亚东和当天赶到瓮安的武警总部副参谋长薛国

强、省武警总队队长周爱民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应对措施。

6月29日19时,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执行命令,开始强行清场,人群逐渐散去。

4.高层领导现场指挥6月30日一大早,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

(二)危机后阶段

1.领导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信息30日,石宗源看望、听取汇报、座谈、与媒体沟通。

07月01日瓮安6.28事件首次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称50余名嫌疑人被抓媒体增加对案件事实本身的报道。

2.组织专家再次进行尸检,发布结果7月02日贵州专家组对李树芳进行第三次尸检07月09日李树芬第三次尸检结果公布,结论为溺水死亡。

3.处罚相关渎职官员,设立信访机构7月04日瓮安县原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长被撤职05日瓮安新任县委书记和代理县长走马上任,06日瓮安县公安局设立信访日。

【篇二:

贵州瓮安事件案例】

公共管理案例

瓮安县委县政府大楼被攻击事件案例

讨论题:

1.

2.

3.

4.如果你被派往瓮安调查问题,你将如何进行具体的调查工作?

你有何解决问题的方案可以防止今后再发生此类事件?

分析你提出的解决方案可能导致什么后果。

你是否完全赞成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的谈话内容,哪些地方不赞成?

为什么?

瓮安6.28打砸抢烧近7小时150余人伤无人死亡

2008年07月01日20:

51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日电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今晚0在贵阳举行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

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介绍了“6.28”事件的起因和经过

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李树芬6月22日凌晨溺水死亡。

王兴正说,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

但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在瓮安县城游行。

由于当日正是周六,街上人较多,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

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

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

20时许,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王兴正说,“6.28”事件,共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正在统计中;

共造成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大部分均为轻微伤。

整个事件处置中,没有任何人员死亡。

王兴正说,在事件过程中,不法分子用石头、砖头、酒瓶、汽油瓶、爆竹等袭击维持秩序的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广大公安民警和武警、消防官兵保持了极大的克制,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在省、州、县公安、武警和地方党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于6月29日19时,依法、克制、妥善处置了这起突发事件,有效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有力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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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今晚(1日)在贵阳举行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事件原因,并就有关社会和媒体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贵州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周晓云表示,6.28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广大群众十分关注事件真相的查处和瓮安县社会秩序恢复的情况。

在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公安部的指导下,黔南州和瓮安县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

周晓云说,目前,6.28事件的真相已基本查明,瓮安县社会秩序基本恢复。

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介绍说,6月28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发生一起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造成百余名公安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目前事件已经平息,真相已基本查明。

王兴正表示,由于深入调查需要一定时间,现将公安机关目前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媒体公布:

一、关于李树芬溺水死亡事件的事实。

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

雍阳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

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

经向在场报警人刘某、陈某、王某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

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

现已查明:

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

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

“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

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

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

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

刘见状立即

跳下河去救李树芬。

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

人。

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

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1989年12月9日生,瓮安县第二中学高三毕业生)。

二、关于死者以及在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李树芬,女,汉族,1991年7月生,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

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陈某,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

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刘某,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

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

其父母均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

三、关于李树芬死亡后有关部门的处理经过

瓮安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认为李树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属自杀,不构成刑事案件,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及时告诉了死者家属。

死者家属不能接受,认为有奸杀的嫌疑,要求进行dna鉴定。

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医赶到瓮安对死者进行复检,系溺水死亡。

死者家属当时表示认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门责令王娇、刘言超、陈光权等人赔偿50万元。

7月1日,经反复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的解释,其所有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

现已决定,在今晚尸体解冻后,由省州县公检法部门法医联合进行复检。

我们一定会高度负责地做好检查鉴定,并及时通报鉴定结果。

四、关于“6.28”事件的起因和经过

但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在瓮安县城游行。

20时许,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五、关于在“6.28”事件中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情况

在“6.28”事件中,少数不法分子冲击党政公安机关,打、砸、抢、烧,已严重触犯刑法。

目前,经公安机关的初步侦查发现,直接参与打砸抢烧的为首人员中,已发现多名当地恶势力团伙成员,现已抓获50余人,案件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

王兴正说,目前,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开展各项工作,有关情况将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周全富,黔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毅,瓮安县副县长肖松,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

(据贵州电视台直播整理)

【篇三:

瓮安事件】

2008年6月22日,贵州省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17岁的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

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死者家属对此不满。

6月28日16时,死者家属邀约300余人在瓮安县城游行,最终导致暴力事件。

游行者和警方发生了激烈冲突。

事件中,瓮安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

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房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办公电脑数十台失踪。

事件共造成150余人受伤,大部分为轻微伤。

石宗源说,这次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

因此,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

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里,首先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贵荣的职务,请按程序办理。

并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7月4日对瓮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决定,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

同时,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分别作出决定,任命龙长春为中共黔南州委委员、常委、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中共铜仁地委委员职务,提请省人民政府免去其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职务;

谢晓东为中共瓮安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其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勤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王海平被免去中共瓮安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提请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此前,瓮安县公安局原政委和局长已被免职,新任政委和局长已于4日就职。

然而,事情并未到此结束。

2009年3月,原瓮安县委书记王勤被曝出已调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遭到网友质疑。

有网民指出,“其实网友当时大感解气就是自作多情了,如今也不必对这种不倒翁现象大惊小怪。

”“问责风暴”真的像阵风。

.cn2008年07月08日09:

47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吴伟

这起震惊全国的群体性事件,其中有些问题还在调查中

贵州,气候温润潮湿,是与四川、湖南齐名的著名辣椒产地。

瓮安县,地处黔中腹地,总人口43万,年产鲜辣椒3.8万吨,如果全部内销,县里每人每顿要吃一两半。

瓮安人遭到伤害时,性烈,如剁碎的辣椒。

当17岁女孩李树芬的尸体被从瓮安县西门河打捞上来时,已是2008年6月22日的凌晨3点多。

此时,距她落水的时间已过了3个多钟头。

那一刻没人料到,这位瓮安三中初二(6)班女生的离奇死亡,在其亲属不屈不饶的执著下会演变为一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而震惊全国。

怒火熔城

6月28日周末,瓮安的街头行人比往常更多。

这一天是李树芬走后的“头七”。

根据黔南州气象台发布的天气情况,当日瓮安天气为晴间多云。

下午4点,一只奇怪的游行队伍打着白布横幅、标语穿县而过。

这300余人里面,大部分是13、14岁的少年,其他成年人看起来像是家长。

他们是前来为李树芬的死因“讨说法”的。

少年多半是她的同学们。

游行队伍从停尸地点西门河大堰桥边出发进城“喊冤”,途经县委县政府,折回了县公安局的大楼。

尾随围观的瓮安人越来越多。

瓮安县公安局当时仅有的40余名警力赶紧在办公楼大厅内组成了人墙,防止游行队伍冲入大楼内。

下午4点半,学生们的愤怒情绪并未得到缓解,情况反而越来越糟糕,伴随着口号,游行人群开始向警方投掷矿泉水瓶和泥块。

32岁的瓮安县民警王健康称,那会儿“我们受到的冲击越来越强”。

他及他的同事们开始觉得有点吃紧。

泥块在贵州这个时常阴雨连绵的丘陵省区实在常见。

王健康看到有人向停在公安局门前的汽车投掷了燃烧瓶(矿泉水瓶里注满汽油后点燃),一时燃起熊熊大火。

“热兵器”的出现彻底击垮了这条脆弱的警戒线,警方被迫向公安局大楼内转移。

人群也迅速跟进。

几分钟后,一群人抬起停在公安局门口的一辆外地牌照皮卡车,扔到公安局一楼大厅里,然后用汽油点燃。

整个大厅内浓烟滚滚,警方被迫退上二楼。

大厅防线宣告失守。

“冷兵器”也进一步升级。

王健康回忆,人群里“有人提着砍刀和斧头冲了上来”。

他们又被迫向三楼撤退。

不能再退了。

瓮安县公安局大楼的三楼,是“枪库”重地,“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

”王健康被上级下了死命令,誓死守住三楼。

失守的一、二楼内,文件、办公桌被人点燃,浓烟和大火包裹了整个公安局大楼。

王健康被浓烟熏得睁不开眼睛:

“我们赶紧脱下衣服蘸上清水,蒙在脸上抵挡浓烟和炙热。

”三楼的玻璃被打碎了,王健康透过窗户里往下看,有人从街上小店里买来礼花,对着大楼燃放。

有人抬来液化气等点火焚烧,有人从一楼冲到五楼,翻抽屉、砸柜子、摔电脑,有人乘机把电脑主机和荧屏等物品抢了出来,有人在政府大院当场打开车库,将车推出来焚烧,然后烧县委大楼。

贵州省公安厅发言人王兴正在7月1日的新闻通报会上称,在将近7个小时的骚乱中,共造成县委大楼、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

骚乱共造成150余人受伤,大部分为轻微伤,无人员死亡。

瓮安县公安局后勤装备财务科科长陈勇说:

“全县43万人口的户籍资料被全部烧光,一张纸都没有剩。

瓮安县政府办公大楼受损非常严重,已不能正常办公。

三层楼高的县委大楼位于政府大楼的后面,建于上世纪50年代,砖木结构,经历这次事件后只剩下几堵光秃秃的墙体。

在瓮安到底发生过什么?

6月29日,新华社对瓮安事件发出一条308字的消息,认定这是一起“围攻政府部门的打砸烧事件”。

7月1日晚7时40分,贵州省政府、省公安厅和黔南州政府在贵阳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通报了这一起“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的调查结果,并驳斥了网上四种盛行的传言。

传言一:

今年高考,李树芬后面有个女考生,问她要答案,不给。

6月21日晚上她被那个女生叫出去,被那女生找的几个社会人渣把她先奸后杀,尸体抛在瓮安县城西门河新桥下。

李树芬今年17岁,初二,不可能参加高考。

贵州省给出的官方说法是这样的。

“2008年6月21日20时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

‘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

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

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

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

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瓮安县二中高三毕业生)。

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说:

“6月25日对李树芬尸体进行检验,鉴定其死亡原因。

经检验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

提取阴道分泌物,未检出精斑。

”法医鉴定在死者家属的坚持下做了三次。

前两次是县、市里面的法医,家属不认。

第三次是7月2日,由贵州省派出的法医鉴定专家组,在李家门口对李树芬进行了现场尸检。

尸检大约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法医专家对遗体体表、胸腔、头颅、阴部等进行了全面检验,并提取了部分内脏组织进行生化和理化检验。

数十名乡亲在两三米外默默见证了整个过程。

7月3日,在贵州省委的例行情况汇报会上,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宣布检验结果依旧是:

李树芬系溺水死亡。

7月2日下午5时许,李树芬的遗体在官方和警察的护送下已在老家下葬。

传言二:

李树芬的叔叔李秀忠在与警方发生争执后,被公安唆使黑社会毒打致死。

她姑姑也被打成重伤,脸部破相。

被害人的叔叔、爷爷、奶奶被打住院抢救,妈妈说话含糊,已失去理智,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

李秀忠没有死,他躺在瓮安县人民医院的病床上嚷嚷:

“我哪里死啦?

6月25日,当李秀忠被110民警抬到医院后,经检查:

疑似轻微脑震荡,头皮损伤,胸部、腹部软组织损伤。

他在病床上接受《贵州都市报》采访时回忆:

“尸体捞上岸后,县公安局通知我到派出所了解情况。

我走进民警张明的办公室,他正在办案,很不耐烦地大声呵斥我‘你搞哪样?

’因侄女刚亡,我没好气地随口回答‘来玩的’。

张明大喝:

‘滚出去!

’就赶过来推我,发生了冲突。

后来,教育局叫我到局里了解冲突情况。

从局里出来后,走到保险公司门口,被6个不明身份的人冲出来暴打一顿。

李秀忠说,未接待好“来玩的”他的民警张明遭到了停职15天的处罚。

当事人张明说:

“到下午五六点钟周局长打电话问我,知不知道李秀忠被打了,叫我去局里。

领导问是不是我的亲戚或朋友打的,我说我不晓得。

我当天晚上问了我的很多亲戚、朋友,他们都说不知道。

后来局领导怕我和他正面接触,叫我在家里面休息。

”贵州省说,瓮安县公安局对李秀忠这次蹊跷的被袭案已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此外,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否认了死者爷爷奶奶被打伤,死者婶婶被剃掉头发,关在公安局的传言。

传言三:

“元凶”是当地干部的亲属,公安局只拘留了5个小时就将其放了。

被指认为“元凶”的有三个:

16岁的王娇被认为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或是副县长的孩子,18岁的刘言超和21岁的陈光权传说与当地派出所的所长有亲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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