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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鉴定的意义:
1死因的鉴定有助于死亡方式或性质的判别;
2死因的鉴定有助于正确的死因卫生统计;
3死因类型的鉴别有助于责任划分和公平审判。
二、尸体现象
♦尸体现象:
人死后各器官、组织和细胞的生命活动停止,并受到内外环境各种因素的作用,发生一系列特殊征象的死后变化称为尸体现象。
♦1、早期尸体现象:
指死后24小时内出现的死后变化。
a、
尸斑(livormortis):
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血液由于其重力而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的血管内,并通过该处皮肤显示边缘不消的斑痕,称为尸斑。
尸斑分期:
坠积期:
死后1-12小时,扩散期:
死后12-24小时,浸润期:
24小时后。
尸斑的法医学作用:
①死亡确证②死亡时间③是否移动尸体④判断死亡原因。
1、坠积期尸斑,指压颜色消退2、扩散期3、浸润期
尸斑的表现:
(1)部位:
尸体低下部位的未受压处。
(2)形态:
点片状—条状—小片---大片。
(3)颜色:
淡紫红色。
特殊死因可出现特殊颜色尸斑。
正常尸斑呈暗紫红色
一氧化碳中毒---樱桃红色
冻死、氰化物中毒----鲜红色
水中尸体---淡红色
窒息----暗红色、浓紫红色
亚硝酸盐、氯酸钾、苯胺中毒----灰褐色
b、尸僵(rigormortis):
死后尸体发生僵硬的关节固定,使尸体呈僵硬状态,称为尸僵。
尸僵形成机理:
人死后,ATP持续分解,不再重新合成,到其量减少到正常1/4时,肌动蛋白和肌球蛋白分离停止,致使肌肉保持僵直凝固状。
尸僵死后1-3小时形成,死后24小时最坚硬。
尸僵的法医学作用:
①死亡确证②推断死亡时间
c、尸冷(algormortis):
死后人体产热基本停止,而体表散热仍在继续,因此,尸体温度随死亡时间的推移逐渐下降,直至与周围环境温度一致,称为尸冷。
尸温测量方法:
直肠测量法,内脏测量法
影响尸温的因素:
①周围环境②衣着和被盖③尸体胖瘦④年龄⑤空气流通。
春秋季节,尸温每小时下降1℃左右,尸温是推断死亡时间的重要根据之一。
d、尸体痉挛:
死亡发生的瞬间,肌肉未经过松弛阶段直接进入僵硬状态,保持着死亡时刻的姿势和动作,称为尸体痉挛。
是一种特殊的尸僵现象。
尸体痉挛的法医学意义:
尸体痉挛能固定死者临死时动作、体位和姿势,对判断和推测死亡方式有价值。
e、角膜混浊:
人死后角膜透明度逐渐减低,混浊呈灰白色,最后不能透视瞳孔,称为角膜混浊。
角膜混浊的机理:
角膜粘多糖的水合作用受阻,水分逐渐增加,角膜开始混浊。
角膜混浊的法医学意义:
推测死亡时间
f、皮革样化(parchment-liketransformation)
概念:
指尸体局部表面,尤其在皮肤较薄的部位及湿润的创面和粘膜面,水分不断的蒸发,以致局部变得干燥,呈皮革样外观,同时局部颜色加深,呈黄褐色或深褐色的现象,也称尸体局部干燥。
部位:
表皮较薄,湿润、柔软的部位;
生前擦伤的部位;
意义:
可保存擦伤形态,尸体上多种暴力损伤痕迹可因发生皮革样化而较好保存下来,有时可根据皮革样斑的数目、分布和形态特征,推断案件的性质和凶犯的意图。
2、晚期尸体现象:
死后24-48小时开始出现晚期尸体现象,但充分的晚期尸体现象时间可以更长,直到白骨化。
晚期尸体现象分为:
毁坏型和保存型两种。
(1)毁坏型尸体现象:
a、尸绿:
腐败气体硫化氢与血红蛋白结合成硫化血红蛋白,透过皮肤呈现绿色,称为尸绿,尸绿在死后24小时后最先出现在右下腹部。
不能将尸绿误认为皮下出血。
b、腐败气泡:
腐败气体进入表皮与真皮之间,形成大小不等的气泡,有的泡内充满腐败液体,称为腐败气泡和水泡。
腐败水泡须注意与烫伤水泡鉴别。
c、泡沫脏器:
肝肾等实质器官因腐败气体形成大小不等的空泡,称为泡沫脏器。
d、腐败静脉网:
死后体腔内脏血管中血液受腐败气体的压迫,流向体表使皮下静脉扩张,充满腐败血液,在体表呈现暗红色或青绿色树枝状血管网,称为腐败静脉网。
一般在死后2-4天出现。
e、巨人观:
尸体腐败扩展到全身时,腐败气体使尸体高度膨胀,称为巨人观。
每年夏天武汉长江段有不少巨人观。
f、白骨化:
尸体软组织经腐败而逐渐软化、液化,完全溶解消失,毛发和指甲脱落,最后仅剩骨骼,称为白骨化。
白骨化的法医意义:
①推断身高②推断年龄③推断性别④推断死亡时间
g、其他:
死后分娩、死后呕吐等
(2)保存型尸体现象:
尸体受某些内外因素的影响,使腐败规程中断,软组织免于崩解液化,并使尸体全部或部分保留下来,称为保存型尸体。
a、木乃伊(mummy):
尸体因水分迅速蒸发而不发生腐败,以干枯状态保存下来称为木乃伊。
木乃伊法医学意义:
①可保留生前某些病变②可保留生前损伤特征③可保留个人特征
b、尸蜡:
尸体长期浸在空气不足的水中,或埋在空气不足的湿土中,腐败进展很慢甚至停止,尸体的脂肪组织因皂化或氧化作用,形成污黄白色的蜡样物质,使部分或全部尸体得以保存,称为尸蜡。
尸蜡的法医学意义:
①可保存生前损伤特征②可保持个人特征
三、死亡时间推断
意义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是法医学尸体检验和命案现场勘查的任务之一,对于判明罪犯作案时间、确定侦查范围、甄别重点嫌疑人等都有重要的作用。
现状国内外法医学界都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从肉眼观察发展到组织学、组织化学、生物化学检测的新阶段,但是由于影响尸体死后变化的因素太多,每具尸体在同一地区,同一季节仍有其个案的特殊性,至今只能推断出死者大概的死亡时间。
推断方法
一、从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
1、新鲜尸体2、腐败尸体与保存型尸体
二、从尸体胃肠道食物推断死亡时间
胃肠道食物消化和推进程度
胃内米饭、蔬菜外形完整,只有少量食物进入十二指肠(饭后1-2小时死亡);
胃内食物部分呈乳糜状,食物进入十二指肠和空肠的一部分(饭后3小时死亡);
胃内食物全部呈乳糜状,食物已进入大肠(饭后4小时死亡);
胃内食物全部排空,有时残留硬质菜皮(饭后6小时死亡)。
四、从蝇蛆生长发育状况推断死亡时间:
产卵(1h)、孵化为蛆(7-8h)、蛆成熟为蛹(5d)、蛹翼化为蝇(1w)
五、从死后化学变化推断死亡时间
1、眼玻璃体液钾离子浓度
其正常值为3.4mmol/L,在死后可呈规律性的升高,且不受环境因素影响,其平均升高速度为每
小时0.17mmol/L,特别是死后12h内测定,其误差仅为1h。
2、脑脊液的变化
死后10小时内,csf乳酸含量有规律的升高;
死后20小时内,csf钾离子浓度呈有规律的增加;
死后30小时内,csf非蛋白氮呈等差级数增加;
六、从其他方面推断死亡时间
1、超生反应(supervitalreaction)
死后4h左右,瞳孔对依色林和阿托品仍有缩瞳和散瞳反应;
死后8-12h,骨骼肌对机械、电流刺激还有收缩反应;
死后12h或更久,皮肤受冷刺激仍可出现“鸡皮疙瘩”;
精子在女尸阴道内12-24h,仍能保持活力。
2、能证明死前状况的时间依据
(1)死者衣着的季节性
(2)须发长度(3)膀胱中潴留的尿量
3、与时间有关的现场现象
气候变化
现场日历撕至何页手表被砸坏时指针的位置以及死者随身携带的车船票、电影票等的时间
现场血迹及其它痕迹的新旧程度
第三章机械性窒息
第一节概述
一机械性窒息的定义
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过程发生障碍引起体内缺O2和CO2蓄积称为窒息。
呼吸过程分为内呼吸和外呼吸;
窒息可分为内窒息和外窒息。
二
机械性窒息分类:
⏹1、压迫和堵塞呼吸道外口:
如柔软物体紧压在口鼻周围。
塑料袋套头面部。
⏹2、呼吸道堵塞:
管外压迫:
如缢、勒、扼、颈部巨大血肿
管腔内堵塞根据堵塞物性质:
固态物体:
如异物、豆子、锯末、花生、
塑料扣、锯末
液态物体:
溺液、呕吐物、血液等
⏹3、胸廓运动障碍:
工伤事故胸廓受压迫、活埋、(麦加、密云事件)雪崩、捆绑死
三机械性窒息一般征象:
1、外部尸体征象:
⏹a、颜面青紫肿胀:
口唇、颜面、手指、脚趾床发绀、颜面肿胀。
呈暗紫红色。
⏹b、颜面部及结膜点状出血:
针尖大小、散在分布,在受压部位以上
出血点形成原因:
1、吸气性呼吸困难期血压升高;
2、肾上腺分泌增多血压也升高;
3、受压部位以上静脉压增高
c、尸斑出现早:
呈暗紫红色,为什么出现早,由于窒息尸体血液不凝固,血液易沉降
⏹d、大小便失禁,排精
⏹e、咬舌、呕吐
2、尸体内部征象
a、血液呈暗紫红色流动性:
由于纤维蛋白溶解酶生成增多,由于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因子及Ⅶ因子释放增多
b、内脏淤血:
吸气性呼吸困难期,吸气加强,右心淤血,各脏器淤血,而左心空虚
c、浆膜点状出血,也称塔凋氏斑(Tardieu),在心外膜、肺表面、甲状腺表面、膀胱粘膜等。
形成原因:
①血管壁痉挛,毛细血管内压力升高;
②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
③肾上腺分泌增多,血压升高;
④这些部位组织疏松,组织压低
d、肺气肿或肺水肿:
在吸气性呼吸困难期,胸腔负压增大,肺扩张,肺前缘肺泡膨胀可形成局灶性肺气肿,肺淤血可形成肺水肿,肺体积变大,重量增加
第二节缢死
一、缢死概述
(一)概念:
用绳索之类的物体套在颈项部,然后利用自身的体重拉紧绳套使颈部受压所至窒息死亡。
部分案例可无绳套。
常见于自杀,也有他杀,罕见意外。
(二)分类:
1、典型缢死:
正前位悬空式缢死(全部体重)
2、非典型缢死:
侧位、后位缢死或利用部分体重的站位、蹲位、卧位缢死
二、缢死机制
(一)气道受压关闭---通气障碍(3.5kg)
(二)颈部血管受压---脑缺氧(2kg15kg16.5kg)
(三)迷走神经受压力刺激兴奋---呼吸、心跳骤停(反射性死亡)
三、尸体征象:
(一)尸表检查:
除窒息死共同尸体表现外,可见到:
1、缢沟:
缢绳压迫颈部留下的沟状痕迹。
是缢死重要的暴力征象。
(1)位置:
喉结以上,多于甲状软骨和环状软骨间。
(2)走行:
从绳套最低点斜行向上至对侧最高点消失。
(3)形状:
“U”字形,不闭锁
(4)宽度、深浅、颜色:
苍白、淡黄褐色(软绳)或深褐色(半硬、硬绳),绳套从最低点向两侧逐渐变窄、变浅、变淡,至对侧提空处消失。
绳结处稍深。
可见绳索花纹印痕。
(5)数量:
多与绳套数一致。
(6)生活反应:
缢沟上下缘、沟间可见出血点、水泡。
2、颜面部青紫肿胀(非典型缢死)或苍白(典型缢死)
3、尸斑位于四肢末端、腰带上缘处;
4、舌尖多位于齿列间;
5、足尖下垂;
(悬挂久者)
6、碰撞伤痕:
现场狭小者四肢外侧可见碰撞伤。
7、其它:
流涎、流涕、大小便外溢、排精等。
他杀者可见搏斗伤或其他辅助暴力征象(勒痕、扼痕、电流斑等)
(二)尸体解剖:
除窒息死共同尸体内部表现外,可见内部暴力征象:
1、颈部皮下、肌肉出血
2、颈总动脉内膜可见横行裂纹,见于老年人,生前可伴出血。
3、舌骨大角、甲状软骨上角可有骨折,生前缢死骨折处可见出血。
四、缢死检验死因?
(是否缢死?
)
(一)案情调查----案件发生、发现经过、死者生前表现,有无自他杀因素。
(二)现场勘查----主要检查悬吊方式、缢绳、绳套、绳结形态、垫脚物上痕迹、系绳点指纹;
现场有无搏斗痕迹;
(三)尸检----窒息征象;
缢沟(形态、位置、数目、宽、深度、生活反应等),颈部有无其他损伤或暴力征象(扼痕、勒沟);
颈部软组织损伤(皮下、肌肉、舌骨);
只有三者综合考虑,并排除损伤、中毒等死因后才可鉴定缢死。
缢死性质?
多为自杀:
有自杀因素甚至遗书、现场安静、衣着整齐、、姿势奇特、缢绳多为自
己或家中物品、系绳点自己可达到并可留下死者指纹、无其他损伤及搏斗伤。
也有他杀:
多为儿童、体弱、昏迷等失去抵抗力者,对健康成年人必先用其他暴力手段使其失去抵抗力,此时尸体上会有暴力痕迹及抵抗、搏斗伤,特殊情况可无:
套白狼
意外:
小儿游戏、生活意外、性窒息
生前缢死与死后悬尸?
生前缢死死因为缢死,可为自杀、他杀或意外。
死后悬尸是犯罪嫌疑人用其它手段将受害人杀害后将尸体悬挂伪装自杀,逃避罪责。
死因是其他暴力手段。
共同点:
都有索沟,走行、形态、宽度、深浅、花纹印痕等均无差别,甚至都有窒息征象(勒死、扼死、捂死等后悬尸)。
不同点:
(1)生前缢沟有生活反应(索沟呈颜色深褐色、出血点、水泡等),后者无。
(2)前者可有碰撞伤,但多无搏斗伤(他杀有),后者见其他暴力痕迹(损伤、毒物、电流)及搏斗伤。
(3)前者有缢死表现,后者可无窒息征象,而有其他暴力征象。
(4)结合案情调查、现场勘查(尸斑矛盾、系绳点、绳结等)
第三节勒死
一、概述
(一)勒死概念
又称绞死(但不同于西方某些国家“绞刑”中绞死,后者实际是缢死)。
勒死是用自身体重以外的力量如罪犯或自己双手、重物等拉紧颈部的绳套或其它机械方式缩紧绳套,使缠绕在颈部的绳套压迫颈部引起的窒息死。
也有用器械绞紧缠绕绳套保持一定的压力,而致勒死的。
勒死常见他杀,也有自勒者,意外勒死则罕见。
(二)勒绳:
多粗而短;
软质、半硬者多,便于打结。
分类同缢绳绳套,现场勘查时重点搜集、记录(绳来源、质地、绳套特点、绳结打法、位置等)并提取。
二、勒死机制:
同缢死相似,也是通过:
1.压迫颈部呼吸道;
2.颈部大血管导致缺氧;
3.刺激迷走神经引起心脏抑制死。
但与缢死不同处在于勒死因颈部力量不如缢死,特别是他杀勒死中颈部力量因被害人挣扎反抗导致力量不均匀,致使窒息过程比缢死长,窒息征象更典型。
三、勒死尸体征象:
除窒息死共同征象外,可见:
1、勒沟:
勒绳压迫颈部留下的沟状痕迹。
是勒死尸体上最重要的暴力作用痕迹和鉴定勒死重要证据,应注意详细记录索沟位置、形态、深度、方向、勒绳质量、绳套圈数、绳结打法,位置、有无生活反应。
2、颜面部征象:
青紫肿胀明显,面部、颈上部皮肤、睑结膜可见多个出血点。
年老体弱,死亡迅速或反射性心脏抑制性死亡者,可少或无。
3、他勒时常有搏斗伤或其它暴力征象(打击、掐痕等)。
(二)尸体内部征象:
1、一般窒息征象:
血液暗红色流动性;
内脏淤血、肺胸膜下出血、肺气肿。
2、皮下肌肉出血:
勒沟部位的皮下组织及肌肉常发生片状出血,周围组织(甲状腺)常出血,有时见声门水肿。
3、舌骨、喉软骨骨折:
多见甲状软骨、环状软骨骨折,颈内动脉多无损伤。
四、勒死的鉴定
(一)死因:
是否勒死?
案情调查、现场勘查、尸体检查结合毒物检验结果等综合分析。
鉴定依据:
生前勒沟、尸体窒息征象、颈部皮下肌肉损伤并排除其他致死性暴力、中毒、电击等)。
勒死与缢死鉴别;
都为压迫颈部窒息,都利用绳套,颈部都有生前索沟,尸体内外均可见窒息征象,但勒死多为他杀,缢死多为自杀。
鉴别要点:
1、索沟:
位置、形态、走行方向、宽度、深浅、颜色变化及颈部生活反应强弱(后者颈总动脉内膜可有横行裂纹伴出血);
2、尸体上损伤:
碰撞伤、搏斗伤、辅助伤;
3、结合案情、现场勘查分析。
二)勒死性质
勒死多属他杀,但也有自勒致死者,意外勒死罕见,常有事故现场,不难鉴别。
重要的是自勒与他勒的鉴别。
1、自勒:
可有自杀因素;
现场安静、勒绳多为自己或家中所有,软质多,可有衬垫物。
多绳套时呈内紧外松,绳结多位于颈前或侧,可不打结。
尸体上少见其他损伤,无抵抗搏斗伤。
2、他勒:
无自杀因素,可有他杀因素(抢劫、强奸、情感或经济纠纷);
动性现场;
勒绳多带来,作案后抽走,也有就地取材者,半硬绳多,也有硬质绳,多打死结,绳结可位于颈后,结上加结,多套时呈内松外紧,套内可嵌有异物。
尸体上可见其他损伤(扼痕、捂压口唇损伤、打击、搏斗伤等)和暴力痕迹(电流、酒精、毒物等)。
第四节扼死
一、概述:
1、概念:
又称掐死,用单手或双手扼压颈部而引起的窒息死亡。
扼死全属他杀。
2、方式:
1、单手扼死:
捏死2、双手扼死:
3、足踩:
4、利用工具扼压:
二、扼死机制:
同缢死、勒死同,但因被害人的挣扎反抗,颈部气道和血管不易完全被压闭,致使窒息过程更长。
三、扼死征象:
扼死尸体也具有一般窒息死亡共同尸体表现,因扼死窒息过程更长,故窒息征象也更典型。
(一)尸表征象:
1、扼痕:
扼压颈项部,在颈部留下的手指、指甲压痕。
是扼死尸体上最重要的机械性暴力征象。
位置:
喉头两侧,可规则分布或不规则分布(视作案过程而不同)。
形态:
条形、圆形、椭圆形、星月状、不规则表皮剥脱、皮下出血。
颜色:
淡红、黄褐、深褐色
若有衬垫物,可无明显指甲所致表皮剥脱,但皮下出血可见。
2、颜面:
青紫肿胀,死后常消退(压力解除)。
眼结膜、口腔、颜面、颈部皮肤上可见多数出血点。
口、鼻孔、外耳道可见出血。
3、手足及体表损伤:
挣扎搏斗伤。
除手足外,胸背部可见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
其他暴力征象:
打击、电击、捂压口唇、性犯罪征象等
(二)内部征象:
除共同表现外,可见颈部软组织、内脏改变。
1、皮下和肌肉出血:
2、骨折:
甲状软骨、环状软骨
3、内脏:
淤血、水肿、出血
四、扼死鉴定
扼死案例主要解决死因问题:
是否扼死?
鉴定依据:
1、案情:
扼死几乎全为他杀,可查出他杀案情。
2、现场:
搏斗、动乱现象。
3、尸体:
窒息征象、扼痕、颈部软组织损伤、搏斗伤。
(女性尸体应检查有无性犯罪征象)
第五节溺死
(一)溺死概念:
液体进入呼吸道引起的窒息死亡。
属堵塞性窒息。
多为意外,也有自杀、他杀及用其他方式他杀后抛尸入水者。
进入呼吸道的液体称溺液。
常见为水,也可为其他液体。
(二)溺死方式:
全身入水;
头入水;
仅口鼻入水;
(三)水中尸体检验目的:
1、死因:
是否溺死,即生前入水还是死后抛尸入水?
2、溺死性质:
自杀、他杀还是意外溺死?
3、尸体上损伤鉴定:
时间、性质;
4、入水地点、尸体身源等。
水中尸体检验不仅要解决问题多,而且难度高,特别是流水中无名尸体检验,作案现场难确定,发现时尸体多高度腐败,加之尸体上损伤多而杂,影响检验。
二、溺死机制:
(一)溺液进入呼吸道堵塞呼吸道---窒息。
(二)冷水刺激喉头粘摸迷走神经---反射性呼吸、心跳停止死亡。
(三)水中其他疾病发作致死---水中猝死。
三、溺死征象:
(二)尸体内部征象
1、覃状泡沫:
新鲜溺死尸体1、呼吸道内溺液及内容物:
泡沫
2、手、指甲内异物:
2、肺脏水性肺气肿、浆膜下出血斑
3、皮肤、肌肉收缩呈鸡皮疙瘩3、左右心血液差异:
淡水、海水
4、尸斑形成慢、淡红色4、消化道内溺液及内容物;
深度
5、手脚漂妇状浸渍发白、脱落5、内脏、骨骼、牙齿可检出硅藻
四、溺死鉴定:
(一)死因:
生前溺死还是死后抛尸入水:
名称
生前溺死
抛尸入水
手中异物
手中握有水草、泥沙
无
内部器官
脑、肝、肾等器官淤血
不一定
口鼻
早期可见覃状泡沫
呼吸道
全部呼吸道内有溺液及异物、泡沫、
上呼吸道可有少量液体、异物
肺脏
水性肺气肿,肺脏膨大,表面肋骨压痕和Paltauf斑,切面大量溺液流出
心脏
左心血液比右心稀释,各成分减少
左、右心血浓度、成分相同
其他脏器
肝、肾、脾、骨髓、牙髓可检出硅藻
不能检出硅藻
(二)水中尸体损伤的性质:
入水前、入水过程中、入水后形成损伤及水中尸体上死后伤。
(三)判断入水地点;
流水中、静水中
(四)溺死性质判断:
溺死多为意外、自杀,单纯用溺死方式他杀较少见,多辅以其他暴力手段。
鉴定依据:
案情、现场、尸体上损伤及挣扎搏斗伤
第三章机械性损伤
第一节概述
一、损伤、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定义
指致伤物或致伤因素作用于机体引起组织结构破坏和/或功能障碍称为损伤(injury)。
机械力所引起的损伤称为机械性损伤(mechanicalinjury)。
二、机械性损伤形成的机理及影响因素
在研究机械性损伤中应着重分析损伤的三个基本要素:
1、作用力2、人体组织结构3、致伤物
机械性损伤的基本类型
一、擦伤
(一)擦伤的概念:
擦伤(abrasion)是致伤物与体表摩擦致表皮的一部分或全部与其下层脱离形成的损伤。
(二)擦伤的类型
1、抓痕:
指有尖的硬物抓擦或划过皮肤表面形成的损伤。
呈条形、弧形、间断点片状连续/不连续表皮缺如或翘起。
2、擦痕:
由体表和粗糙物体表面摩擦形成的损伤。
多呈广泛、大面积表皮缺如或梳妆擦痕。
3、撞痕:
是物体以垂直方向作用于体表形成的表皮损伤。
常留下致伤物接触面印痕及深部组织损伤。
4、压擦痕:
系非切线力方向作用于体表形成的表皮剥脱。
(三)擦伤的形态及法医学意义
1、根据擦伤形成的部位确定外力作用方式。
2、根据擦伤的分布特点分析作案过程。
3、根据擦伤的形态推断致伤物打击方向。
4、根据擦伤的形态推断致伤物。
5、根据擦伤推断受力部位。
6、根据擦伤颜色确定生前死后伤。
7、根据擦伤综合分析案件的性质和意图。
二、挫伤
挫伤(contusionsbruise)指由钝器打击造成的皮下组织结构破坏、皮下组织出血为主要改变的闭合性损伤。
(一)挫伤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