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财务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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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
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账。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
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财务经理、会计有权要求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签。
第五章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
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
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应按户分页记账,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
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
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
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账、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
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账手续。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账实相符。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管理部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管理部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
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
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
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
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
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
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
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
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
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
指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
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
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
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部门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
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没收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
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
①经营状况指标:
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
②经营成果指标:
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
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
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非财务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
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
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
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
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
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
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
保持手工账与微机账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
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充分体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五十二条
会计科目的运用及账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并编制会计科目明细表,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因公司业务需要新增会计科目时,须作好科目变更或增加记录。
第五十三条
凭证统一采用记账凭证,在实行会计电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软件打印记账凭证。
第五十四条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
采用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如下: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
(三)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账;
(四)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五)根据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账;
(六)月终,根据总分类账和各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
记账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
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账凭证汇总编制成科目汇总表,然后再根据科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记账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
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账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科目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第五十五条
记账规则:
(一)记账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
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账时,用记账员写的转账说明作记账依据外,其它记账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账簿,且每张记账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账,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二)登记账簿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记账凭证和账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四)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五)明细账应随时登记,总账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六)每一笔账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
每笔账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
∨"
号。
(七)记账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
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八)记账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账前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账凭证。
记帐凭证或账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
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
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账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
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账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账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
(九)红字冲账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十)各帐户在一张账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
承前页"
(十一)月、季、年度末,记完账后应办理结账,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账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
本月合计"
、"
本季合计"
和"
本年合计"
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
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
发生笔数不多的账户,也可不结总。
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十二)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账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账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账数额核对相符。
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账簿。
(十三)年度更换新账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账各该账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
上年结转"
字样。
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账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
结转下年"
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账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第五十六条
结账、对账:
(一)结账是结算各种账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账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账业务,应编成记账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
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取。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账簿,具体方法参见"
记账规则"
的第11点。
(二)对账是为了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具体内容如下:
1.账证核对:
是指各种账簿(总账、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账过程中进行。
月终如果发现账账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账证相符。
2.账账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账各账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账账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账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账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账相核对等。
3.账实核对分两类:
第一类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
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账款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账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第十二章
借款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程序
第五十七条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规范化管理实施大纲,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第五十八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
(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六)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七)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五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第五十九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
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复核→董事长审批。
(三)财务付款:
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六十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
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
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
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六十一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