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同名31449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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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划分依据…………………………………………………………….2
二、水源地背景分析…………………………………………………….2
(一)自然状况…………………………………………………………..2
1.地理位置…………………………………………………………..2
2.地质地貌…………………………………………………………..2
3.气候特征…………………………………………………………..3
4.河流………………………………………………………………..3
(二)社会经济状况……………………………………………………..4
(三)水源地评价………………………………………………………..4
1.水源地水质状况…………………………………………………..4
2.可供水量前景……………………………………………………..5
3.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5
4.水源地与相邻水体关系…………………………………………..5
三、水源地划定范围…………………………………………………….6
1.水源地保护区………………………………………………………..6
2.一级保护区划分……………………………………………………..6
3.二级保护区划分……………………………………………………..6
4.上高县城区水源保护区范围………………………………………..7
四、水源保护区图件及说明…………………………………………….7
五、水源保护区监管措施……………………………………………….8
上高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2);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05);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10);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六)《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八)《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九)《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2006.08)。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背景分析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区域的自然状况
1、地理位置
上高县位于江西省西北部,赣江支流锦江中游,界于东经114028'-115010',北纬28002'-28025'之间,东西最长横距68公里,南北最大纵距45公里,总面积1350.25km2。
东距省会南昌112公里,西离宜春90公里,东界高安,南邻新余、分宜,西接宜春、万载,北连宜丰。
2、地质地貌
上高县地势比较平缓,地貌以低丘为主,约点全县总面积的90%以上,低山丘陵区约4%。
境内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具有西南高、中部平、东北部低的总特征。
地形可明显分为西南低山丘陵区和东北低丘平原区两部分。
多数山岭走向近似西南--东北。
山岭纵横,田丘相间,状如网络,地貌可分为山地、丘陵、平原三大类,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1.76%、65.79%、32.45%。
蒙、墨二山雄峙于西南、敖山列嶂于县北,均属幕阜山脉余脉。
蒙山主峰白云峰海拔1004.2米,为全县最高点。
丘陵主要分布在墨山、蒙山向东北方向延伸的边缘地带。
平原主要分布东北部锦江沿岸,海拔40-80米,是耕地分布区。
县东与高安邻界的泗溪镇良田村东北田塅,海拔30米,为境内最低点。
3、气候特征
上高地处亚热带北部的季风湿润气候带,气候湿润温暖,雨量充沛,日照充足,无霜期长,四季分明。
年平均气温17.60C,年平均最高气温22.30C,年平均最低气温13.90C,七月平均气温29.20C,为最热月,元月平均气温5.20C,为最冷月,极端最高气温40。
80C,极端最低气温-100C;
累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746小时,累年平均太阳总辐射103825.4卡/平方厘米;
年平均降水量1718.4mm,年降水量最多为2261.5mm,最少降水量为1069.3mm,平均降水量最多月份6月的277.4mm,平均降水量最少月份12月的49.4mm,月最大降水量为521.8mm,出现在1998年6月,月最小降水量为0,出现在1987年12月,日最大降水量为290.2mm,出现在1983年7月7日,其中4-6月降雨较多,属梅雨季节,易发生洪涝灾害,7月份后降雨渐少,易旱灾,全年主导风是东风,次主导风向是东北偏东风,平均风速1.5米/秒,最大风速14.7米/秒,瞬时极大风速31米/秒;
年平均无霜期276天,最长天数337天,最短天数227天。
4、河流
上高县水资源丰富,主要有地表水、地下水、地热水三种水类型,地表水以锦江为主,自西向东横贯全境。
其支流坪溪水、罗河、耶溪、江口水、水口水、蒙水、漳河等支流,呈叶脉状分布全县,流向锦江。
锦江属赣江支流,发源于宜春慈化锡杖山,经万载湖潭入境,流经镇渡、徐家渡、锦江、敖阳街道办、塔下、敖山华侨农场、新界埠、野市、泗溪等9个乡镇场(街道),境内流程71km,河面平均宽190m,平均流量18-20m3/s,最大洪峰流量3763m3/s,枯水流量5.22m3/s。
年经流量25.6亿立方米。
坪溪水发源于田心江南,全长21公里,从镇渡乡苑新村入锦江;
蒙水发源于蒙山乡清湖村,全长23公里,于高安楼屋里入锦江;
漳河发源于宜丰同安,在江家洲入上高县境,流经官桥、游市、泗溪至河口注入锦江,西北东南流向,全长79公里,境内长30公里,河床宽60-100米,流域面积567平方公里。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区域流域的社会经济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二十年,全县人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团结奋斗,拼搏进取,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2005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均生产总值315700万元,比1986年增加11倍,年均增长12.7%,人均生产总值9285元,比1986年增加8.2倍,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87890万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35610万元,其中实现工业增加值118960万元,是1986年的22.4倍,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7.7%,比1986年提高19.2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92180万元,三次产业比由1986年的65.6:
21.8:
12.6调整为27.8:
43.0:
29.2;
财政总收入达24400万元,比1986年增加22775万元,是1986年的15倍。
(三)饮用水水源地的资源、环境质量评价
1、水源地水质状况
上高县县城周边没有小
(一)型以上的水库,县城地下水不丰富且含钙质重,不适合做饮用水,因此,县城生活饮用水依赖锦江。
上高县县城饮用水源取水点上游无工业污染源,主要原因在于我县十分重视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严格按照环保法律规定进行审批项目,确保水源保护区内无工业企业排污口。
但受上游其他县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影响,锦江水质一直处于轻度污染状态,根据2006年宜春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县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水质28项常规监测项目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我县饮用水取水点水质除4月份由于强降水造成总铁超标1.8倍以及氨氮超标0.3倍外,全年其余项目均达到Ⅱ类标准,水质情况保持稳定达标。
2、水源地可供水量开采前景
上高饮用水水源上游来水量为25.6亿立方米,2006年,我县县城饮用水取水量为510万立方米,农灌用水180万立方米。
按我县2020年远期规划,城市人口为22万人,生活用水按180升/人.天计,用水量为3.96万吨;
工业用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50%计为1.98万吨;
其他用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50%计为1.98万吨,漏损按总用水量的15%计,合计22万人的城市共需供水9万吨。
因此,锦江作为我县饮用水水源,水源丰富,可以满足饮用水水源远期规划要求。
3、可能对水源地产生污染影响的产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影响途径
我县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污染源是上游万载县和宜丰县工业、生活污水,尤其是宜丰工业园排放的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和宜丰县石市镇桂族钽铌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以及保护区内6个村的生活污水、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药、化肥残留和村民分散式畜禽养殖粪便等。
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磷、重金属、石油类、挥发酚等。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共有8个自然村村,村民1147人,农田面积63公顷,没有排污口,且这些村正在力发展沼气工程,对饮用水水源影响较小;
随着上游其他县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加快,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逐渐增加,而且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工业废水处理率低,达标排放率低,特别是工业园没有专门的污水处理厂,这些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对我县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构成严重威胁。
4、水源地与相邻水体的关系
饮用水水源地锦江上高段与万载段相邻,万载段地处上高的上游,据2006年(双月)宜春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的分析结果,万载交给上高的水质4、6、8、10、12月大肠杆菌均超标1.4倍;
锦江支流宜丰耶溪河在上高县锦江镇凌江村汇入,距上高县城取水点上游约25公里,该河为宜丰县城生生活活污水和工业园污水受纳体,是上高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最大隐患;
江口水在上高县锦江镇斜口村汇入锦江,距上高县城取水点4500米,距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上界约300米,其上游没有什么企业,水质较好。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的确定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
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
保护区范围又分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
上高县城区现有人口11.8万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水源为锦江,供水能力为日供水4.5万吨。
根据供水记录调查,平时日供水量在3万吨左右,高峰期4万吨左右。
根据有水文资料记录以来,现阶段锦江来水量均可满足城市取水量,但要确保水源不受污染。
2一级保护区划分
(1)水域范围划分方法
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划分采用经验方法。
水域长度:
为取水口上游不小于1000m,下游不小于100m的河道水域。
水域宽度:
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2)陆域范围划分方法
《技术规范》规定:
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
陆域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m,同时应满足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规定的范围。
陆域沿岸长度等于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河段长度,陆域沿岸纵深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外延100m。